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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研数据的整理与分析
(一)目前大龙山镇的环境现状随着近年来经济的迅猛增长,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不断推进,城乡面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城乡差距也呈缩小的发展态势。但就环境的角度言之,农村与城市相比,差距依然明显,农村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工业污染、农业废弃物等亟待治理,也应当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随着安庆师范学院、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安庆黄梅戏学校、安庆技师学院和宜秀区政府等行政教育单位整体搬迁至大龙山镇,这里已经成为安庆市的高教园区和宜秀区的政治、文化中心;随着新城明都、大地凤凰城、宜秀山庄、大龙山水等房地产项目的动工建设和相继开盘,这里正逐步成为安庆市的高端住宅区;随着一批文化旅游项目和商贸物流项目的引进建设,这里又必将成为安庆市的环保经济区。不知不觉中,大龙山镇村民赖以工作或生活的这片美丽乡村已经由传统的以农耕为主的城郊小镇演变成如今的安庆北部城市组团。不可否认,城市的改建扩容带来了高耸入云的高楼大厦、纵横铺陈的宽广马路、川流不息的车水马龙和喧嚣涌动的繁华人气。但是,也应当看到,城市管理、环境治理等现实课题孕运而生,譬如垃圾乱倒乱扔、污水乱流乱排、车辆乱停乱放、路边乱挖乱种、商铺乱布乱摆等种种不文明现象。这些与乡村“三美”(即“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总体目标是背道而驰的,已经严重影响了安庆新城的美丽。由此观之,大龙山镇的环境治理是美好乡村建设进程中极为重要的一环,也是一项惠及镇区居民、造福子孙万代的宏伟事业,使命崇高,任务艰巨。建设“美好乡村”需要大家携手共同完成,树立起坚定的信心和迎难而上的决心,积极开拓进取,以期扎实有效地推进工作。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回收的基本状况本次实地调研的重点对象是大龙山镇中心、燎原、总铺、桃元等4个社区的居民。对大龙山镇美好乡村建设中的相关环境问题采取了问卷和现场走访等形式展开调查,力求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广大村民对美好乡村建设的心理需求和良好愿望。调研采取随机入户访谈、匿名填写问卷的方式,共发放问卷1000份,有效回收率为94%(为便于调研数据的处理和分析,均以10人作为制图的标准单位)。同时,就调研对象的性别、年龄、村庄、职业、文化程度等也进行了综合考虑,做到重点突出、总体均衡。
(三)统计数据的整理与分析1.居民对美好乡村建设的看法从调查中了解到大龙山镇的居民对美好乡村建设知之甚少,大部分人也只是了解一点或只是听说过而已,占总调查居民的83%。而对对美好乡村建设非常了解的也仅占10%(见图6)。从调查数据中可以看出,大部分被调查居民认为美好乡村建设在经济、生态、文化等方面仍然存在不足方面(见图7),当然居民也认为在美好乡村建设过程中变化最大的是生态环境和公共设施方面(见图8)。另外,对于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调研主题,90%的居民认为既要抓经济发展又要重视环境保护,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仅3%的居民认为要先搞好经济再发展环境;7%的居民认为应当在环境优先的前提下发展经济(见图9)。总体看来,大龙山镇的美好乡村建设与经济、环境等关系较为紧密,需要从多方面进行分析才能更好地推进建设进程,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2.居民对乡村环境问题的看法根据调研资料获悉,大龙山镇的环境问题有些不太乐观,总体仍呈现“脏、乱、差”的局面。从图10可以看出,居民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环境卫生的改善,占到调研总量的50%。从图11可以看出,只有20%的被调查者认为大龙山镇各社区的环境总体质量较好,80%的调研对象认为环境总体质量一般、较差甚至非常差。3.居民环境法律意识薄弱,参与环境治理的意愿偏低问卷与访谈的调查数据结果均表明:居民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对环境知识获取的渠道较少,无法熟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造成了他们环保意识总体偏低,环保活动主动性较差,导致村民环保参与能力不足。依据图12所示,只有1%的调查对象非常了解与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17%的居民有某种程度的了解,另外76%的调查对象停留在听说过或者一点都不了解的状态,不仅环保知识极度匮乏,而且参与环保活动的意愿也处于偏低水平。同时,从图13所示,约有24%的调查对象表示愿意参加政府开展的环保公益活动,另外还有75%的调查对象表达了不会或者视具体情况而定的思想倾向。座谈中还进一步了解到,居民参与环保活动的动机主要出于个人利益需要,出于环保责任促动的甚是寥寥。居民参与环境保护的上述态度,无疑成为当地环境卫生改善与生活环境质量提高的又一“拦路虎”。4.乡村环境问题是诸多因素合力导致的,且治理中障碍性因素亦是交叉错置调查结果显示,造成大龙山镇环境问题复杂的污染物来源广、种类多(见图14)。其中,生活垃圾与污水排放占29%,乡镇企业废弃物任意堆放占36%,农药化肥、塑料等占12%,畜禽养殖的污染物占10%,城市转嫁的污染物占36%,噪音、粉尘、震动等污染占2%。不仅如此,对调查数据进一步分析获知,在940位有效调查对象中,认为科技发展水平低阻碍环境改善的占13%,居民文化素质低、环保意识较弱的占18%,经济发展水平低的占13%,当地政府管理不善、环境宣传力度偏弱的占6%,交通滞后因素占11%。另外,缺乏专业人士指导和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分别占16%和22%(见图15)。此即表明,大力发展教育,提高经济、科技发展水平,提高当地居民的文化素质、环保意识以及加强政府主导、扩大环保宣传治理力度、加强执法等措施势在必行。5.居民生活垃圾种类多且处理方式欠妥调查发现,居民生活垃圾主要为“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其他方面。依次所占比例为38%、35%、6%、21%(见图16)。另一方面,居民对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复杂多样,其中废品回收占25%、填埋地下占19%、堆放地表占35%、倒入低洼地段或河道路旁占24%、焚烧后堆肥占4%、其他占3%(见图17)。由于缺乏环保专业人士指导以及自身环保意识偏低等因素限制,居民生活垃圾处理存在着不规范、随意化的现象。例如,部分当地居民将生活垃圾直接堆放地面或倒入河洼之地,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成为环境质量改善的制约性因素。6.污染环境的潜在因素凸现,生态破坏呈恶化态势随着大龙山镇及其周边乡镇发展驶入快车道,一方面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引发的资源、环境等压力增大,另一方面各种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材料需求量也急剧增加,又进一步加大了环境压力。为了满足市场需求,各类相关的工矿企业数量不断上升,如水泥厂、发电厂等。而且由于政府相关部门管理不善或者管理不到位,企业缺乏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企业附近居民对各种污染物的漠视态度等等,使得各类污染以企业生产地为中心,如野火般向周边蔓延。这些都是造成污染环境的潜在因素,是人居环境变差变坏的又一原因。另一方面,企业为了解决扩建中所需要的空间、土地等资源,也采取砍伐树木、挖走山体等极端方式进行处理,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当地的生态植被,导致部分水土流失和生态的破坏。
二、大龙山镇环境治理的对策建议
大龙山镇基于自身实际,针对美好乡村建设提出的总体建设目标是“一年起好步,两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五年全覆盖”,力争通过五年左右的努力,把大龙山镇打造成居民的美好家园、市民的休闲游园、客商的兴业乐园①,而其间环境治理是重要突破口。要结合农村清洁工程、农村危房改造、集镇环境整治等各类工程的推进,突出抓好环境整治工作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紧紧围绕“路通起来、树栽起来、垃圾收起来、沟塘清起来、秩序管起来”的目标,集中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就大龙山镇的环境治理,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以“美好乡村”建设为契机,增强村民环保责任意识上述分析获知,大龙山镇的绝大部分居民认为其居住的环境存在问题,需要采取切实措施,在改善中逐步提高。然而,美好乡村建设对于大部分村民而言并不十分熟悉,其中的利弊得失也只是凭个人主观感觉、好恶而定。当前,大量陋习仍然在居民生活中挥之不去,并且成为乡村环境治理中难有根本成效的最大障碍。譬如固体废弃物乱弃乱放,秸秆焚烧还田的现象屡禁不止,极端行为甚至将农业生产中有害的残留物不作处理而直接倾入池塘、河道等低洼之地。这充分表明,广大村民的环保意识尚需要大幅提高。就此,大龙山镇需要以“美好乡村”建设为契机,彻底改掉村民的一贯陋习,提高他们环境环保责任意识。提高村民环保意识,宣传作用不可小视。宣传部门要利用好报纸、网站、宣传栏、横幅、简报等各类宣传载体,加大“美好乡村”建设的宣传力度,强化村民对“美好乡村”建设和乡村环境保护的知晓度、认可度、参与度,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自助自愿投工投劳投资,建设美好家园。对广泛宣传“美好乡村”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或先进经验,要加大宣传,积极推广,以营造“美好乡村”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值得一提的是,乡村环境治理中亦可以学习和借鉴日本、韩国等周边发达国家的经验,将环境教育纳入九年义务教育的系统中[1]。通过建设环境教育设施、编制通俗环保读物等多种方式来提高公民环保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和管理。同时,实行环境行政管理政务公开,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发展民间环保组织,动员工会、妇女组织、青少年团体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等都是提高居民环保意识的有效方式。
(二)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法规制度,有效规范、约束村民行为当前,乡村中绝大部分居民的环保素养仍然不够高,对环境知识获取的渠道少而单一,无法深入了解各类环境保护法规制度,造成了他们环保意识偏低,环保活动主动性较差,参与能力不足。如此状况,无疑给当地环境质量改善和居民生活质量提高带来了压力。也就是说,建立健全乡村环境保护的法规制度,加强环保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规范并有效约束村民行为是“美好乡村”建设中迫在眉睫的任务。农村环境保护,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事关全国人民的福祉和整个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切实把农村环境保护放到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实现农村经济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2]。就大龙山的环境实景而言,建设乡村文明,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改善民生,也迫切需要加强乡村环境的保护工作。乡村环境治理作为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以建立健全农村环境法规制度、变革农村环境法律理念、健全农民环境权利法律保障机制等为重要途径,推动乡村环境质量逐步改善。
(三)遵循“拆迁与整治并举”原则,积极开展村庄环境治理针对影响当地环境的因素复杂及居民生活垃圾多样、整体环境“脏、乱、差”的现象,并结合潜在因素的影响,乡村环境治理任重而道远。首先,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水、电、路、通讯、文化休闲广场、生活垃圾处理等配套设施服务功能。争取实现所有建成中心村各项基础配套设施全覆盖,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等通村到户,并逐步实现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卫生改厕等全面覆盖。其次,美化绿化村庄,开展以“干净、整洁、有序、美观”为主要目标的整洁行动。在村庄整治的行动中,建立并完善违法建设的三级防控体系,依法拆除违法乱搭建筑物,对可视范围内有碍观瞻的残垣断壁、破旧房屋,秉持“能拆则拆,不拆则改”的原则,使其更换新颜、展现新貌。同时,积极开展以村庄道路、家庭院落等为主要内容的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村内主干道、公共场所、人行道等公共场地的美化绿化工程。再次,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在规定期限内,清理村内、村外生活垃圾,清除河道、沟塘内废物渣土;治理村内柴草、杂物乱堆乱放,村道两侧的私搭乱建;加强村庄环卫专业队伍建设,采取“户集、村收村运、镇处理”的模式,实行垃圾集中处理。每个行政村垃圾处理要有保洁队伍、环卫设施、经费保障、工作制度,确保农村垃圾处理实现全覆盖。努力将所有村庄建设成村容洁净、生态良好、空气清新的美好乡村。最后,规范畜禽养殖工作,控制畜禽污染,鼓励废物综合利用。鼓励发展大型畜禽养殖工厂,实现动物粪尿、沼渣、圈舍废弃物制肥的规模化;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等。
(四)规范、引导基层政府财政使用,加大乡村环境治理的资金投入影响美好乡村建设及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经济来源不充分是重要制约因素。各项建设的有效展开需要到位的资金,否则再美好的规划、设计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乡村环境整治要见到实效,资金投入尤为重要。为此,市、区、镇三级政府必须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专账管理、统筹安排、各司其职、各记其绩”的原则,整合财政、发改、住建、国土、农业、环保、水利、交通、体育、文化等部门涉及的农项目资金,集中投放到农村环境的治理活动中。环境治理中,要从改水改厕、垃圾处理、绿化美化等广大村民最关心、最直接的现实问题着手,本着“积极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乡村环境整治。与此同时,各级政府还应当安排一定的配套资金,待环境整治工程验收合格以后,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再次注入适当资金,以提高社区单位环境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值得一提的是,考虑到乡村各项资金使用存在不规范等问题,在规范资金拨付程序的同时,进一步明确涉农资金的用途,加强环境治理资金的监管,以确保专款专用。
(五)推进“多元共治”,力倡政府、社会、公众等主体共同参与基于乡村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其有效整治并非单方面就能解决的问题,而是需要调动政府、市场、公众等各类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倡导并力主“多元共治”。所谓“多元共治”即政府、社会、公众等环保主体通过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采取分工、合作、协商等多种方式将生态环境问题予以解决的全过程。这就需要政府、社会、公众等环保主体面对环境保护、环境治理等公共问题时,要在明确分工、增进合作、协商互动的过程中将其解决。多地实践证明,“共同的环境需求已成为地方政府合作的内在驱动力”[3]。在乡村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可以有效借助政府的权威性、高效性,市场回应性、限制性以及企业的自愿性、多样性等,做到优势互补,取其所长,从而创设一种“多元共治”的生态环境治理新范式,逐步形成一个乡村环境共同体,“进行自主治理,从而能在所有人都面对搭便车、规避责任或其他机会主义行为诱惑的情况下,取得持续的共同收益”。
作者:唐建兵姚娟丽单位:淮北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