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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绿化工程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依据,控制的原则,控制的内容、方法及重点。
关键词:绿化;施工;质量;控制
1绿化工程质量控制的依据
(1)国家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林业部,广东省及珠海市颁布的工程建设监理法规、规范及专业技术标准;(2)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正式合同、协议、文件及补充合同和协议;
(3)经批准承包商使用的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检测评定标准、试验规范等;
(4)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5)业主签发的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指令及文件;
(6)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签字确认并报业主批准的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工程分包等指令及文件。
2绿化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
(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2)坚持以人为控制核心。
(3)坚持以预防为主。
(4)贯彻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道德,尊重客观规律,科学、公正地处理质量问题。
3绿化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内容
3.1土方工程
(1)废方清运。根据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规定的清运范围、标高要求,将绿化区内的废方及有害物全部清运出场。
(2)清运前的原始地面线测量。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承包商对施工现场原地面线进行测量,以确定土石方数量,清运后再次测量,测量数据作为计量依据。
(3)未经原地面线测量的不得施工,否则拒绝计量拒绝支付。
3.2拉运回填土
回填土是各种植物材料成活、生长、发育的基础。当承包商确定土源地后,现场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承包商到土源地分层取样并护送到有资质的检测部门进行化验分析,分析结果,PH值、总含盐量、有机质含量、土壤杂质等必须符合技术规范指标,达不到指标者应通知承包商另选土源或者上报经监理工程师认可批准的土壤改良方案后,方可拉运,否则拒绝进场。
(1)换土厚度。根据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要求,乔木穴状换土应视乔木大小而定,一般为0.8×0.8×1.0米或1.0×1.0×1.2米或1.2×1.2×1.5米;孤植灌木穴状换土一般为0.7×0.7×0.7米或0.6×0.6×0.6米;密植灌木一般为0.5×0.5×0.5米为宜,具体规格应以合同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2)土壤改良。土壤改良是一种补救措施,根据广东省各地绿化工程换土情况基本为红壤土,土壤质地较差,PH值低、总含盐量少,有机质含量普遍较低,对植物正常生长有影响,因此必须进行土壤改良。改良措施:一是加大有机肥施肥量,一般每公顷施肥量为20-30吨为宜。二是粘性强的土壤可掺拌细泥炭土或细沙,改善土壤团粒结构及通气度。三是深翻细耙,改良土壤结构。
3.3泵房及蓄水池工程
(1)严把进场材料质量关。混凝土材料(钢筋、水泥、砂石、片石、多孔砖等)必须符合质量标准。质量不合格产品不得进入工地。
(2)进场材料必须在监理工程师监控下送有资质的检测部门进行化验分析,要求采用合格的商品混凝土。确定砂浆配比,要求承包商在施工现场立牌标明各种材料的混合配比,严格按照配比搅拌砂浆,并做强度试验,强度达不到要求的必须整改直到符合设计要求为止。
(3)泵房基础砌筑。监理工程师应重点检查基槽标高,四周立柱、拉接筋、拉接石摆放位置、尺寸是否到位,是否有遗漏、少放和错位现象,此项工作应实行事前控制。
(4)墙体砌筑。重点检查多孔砖、砂浆质量、灰缝及压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泵房屋顶及蓄水池壁钢筋绑扎。监理工程师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及图集对照检查结构、尺寸、数量搭接部位、间距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要责令承包商重做或整改、补做。
(6)泵房屋顶及蓄水池壁支撑模板。此项工作隐患较多,监理工程师应重点检查模板质量、搭接部位、支撑点、拉接筋、钢接扣是否到位、结实牢靠,支撑点是否稳固坚实,发现质量隐患应及时纠正,以防因支撑不牢固而造成涨模现象。
(7)泵房屋顶及蓄水池壁混凝土浇筑。浇筑时,监理工程师应实行全过程、全天候旁站,重点检查混凝土配比是否符合要求,要求施工人员随浇筑随用机具振动,防止漏浇漏振,确保浇筑质量。蓄水池壁拆模后应进行渗水试验,达不到质量要求的责令承包商进行修补,直到合格为止。
(8)主体工程结束后,要进行中间检查交验。在承包商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监理组组织抽检合格后,邀请业主、承包商及监理参加检查验收,合格后由三方确认签字,并填报有关表格及资料。
(9)墙体外部及内部装修。墙体外装修瓷砖必须使用业主指定产品,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检查瓷砖质量及贴砖质量,有无空鼓,勾缝是否严密合格平整。门窗安装是否规则,各种灯具是否齐全,内墙粉刷是否洁白,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纠正修补。
3.4灌溉管网工程
(1)严把进场材料质量关。各种管材及配件(焊管及塑料管材),必须使用合同规定的合格产品,材料进场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到供货厂家进行检验,是否是正规厂家生产,产品是否三证齐全(经营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产品质量检测证),为确保产品质量,进场前必须取样进行检测分析,凡质量指标达不到国标及行业标准要求的不得进场。
(2)合格管材进场后,焊管要进行除锈防腐,除锈后,刷防锈漆一遍,沥青漆二遍。监理工程应随时检查除锈是否彻底,刷漆是否到位、均匀,漏刷的应要求承包商补刷。管材焊接粘接。钢管焊接塑管粘接时,监理工程师重点检查钢管焊接口是否对准平直,焊接缝是否严密、表面是否光滑、鱼鳞片是否均匀。塑料管粘接或套接时,是否牢靠结实严密,是否打毛等,发现质量问题时应随时纠正修补。
(3)管沟放线开挖。管沟放线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及尺寸放线,开挖的管沟坡降应大于3‰以上,沟深必须在50cm以上,各种阀门井、泄水井、伸缩节必须与设计图纸相一致,达不到要求的应进行修补。
(4)试水试压试喷。各种管材焊接粘接后,应先做试水试压试喷,并做好详细记录,发现渗漏、堵塞等应及时查找原因,并进行修补,直到整个喷灌运行正常,覆盖度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填埋管沟。
(5)管沟填埋。管网试水试压试喷运行正常后,方可填埋管沟,管沟底部应平整,塑管沟底应先铺设细土或细沙,填埋时应从两侧填埋,塑管填埋时,应防止有坚硬棱角的石块不得填埋进去,以防止损坏管材,填埋时应随埋随踏实,防止沉降下陷。
3.5乔灌木种植工程
(1)种植穴放线。放线时要按照设计图纸及图案尺寸放线,乔木穴状换土,穴规格应按设计图尺寸开挖,一般为0.8×0.8×1.0米或1.0×1.0×1.2米或1.2×1.2×1.5米。孤植灌木一般为0.7×0.7×0.7米。密植灌木一般以沟栽为宜,沟深应在50厘米以上,挖植树穴时,上下口径应相同,以防锅底形出现。
(2)穴状换土施肥。植树穴开挖验收后,应进行回填施肥,不施肥者不得栽植。
(3)苗木订购。此项工作应提前进行,承包商选定苗木源地后,监理工程师应到供苗场实地检验,重点检查承包商选定的苗木品种、规格、主干通直度、冠幅、病虫害等情况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三证是否齐全(经营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苗木检疫证),满足上述要求者方可起苗,起苗时还应注意土球大小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绑扎要紧密牢靠,不得松散。灌木要检查分枝数量是否达到技术规范要求等,凡达不到上述指标要求的不得装车拉运。
(4)乔灌木种植。种植季节,一般为春季最适宜种植,种植时应将苗木垂直放在树穴中央,然后从四周填土,随填随踏实,并及时浇足定根水,然后扶苗培土,乔木栽植前要进行修剪,保留1-2级分枝,枝条树形要丰满,保持原有树形,不得修成栓马桩。灌木要求枝叶丰满,修剪高度应和技术规范要求相一致。
3.6草坪地被种植
(1)平整土地。草坪地被种植前必须进行全面细致整地,并施足底肥,一般每公顷有机肥施肥量不少于10—20吨,整地平面相对高差应小于5cm,表层不得有大于2.5cm的石块石头,表层含砂石量不得超15%,所有杂物及有害物全部清运出场,并进行充分淋灌沉降。
(2)草种地被植物选定。根据广东省气候特点,应选择易萌芽、易维护的品种成品草皮种植。地被植物要求选用枝叶丰满,尺寸大小均匀,色泽好,长势好的植物。
(3)种植。按照技术规范要求,成品草皮种植尽量密植,间隙均匀少见土层。地被植物株距间隔合理,均匀密植;品种交汇处要求把设计所表示的直线或弧线显现出来。种植后立即浇定根水,养护期间要及时浇水,保持土地湿润,有利地被植物尽快恢复生长。
(4)除草补苗养护。因杂草直接影响草坪的直观效果,要求养护人员及时进行拔除,与此同时,也要防止斑秃现象出现,应及时进行成品草皮补植,并按时浇足水,确保草坪快速成坪。地被植物如有枯苗、死苗或缺苗现象,要及时进行更换或补植。
4绿化工程质量控制的方法及重点
(1)制定工序质量检查程序。驻地监理组在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开工之前,应组织编制《施工监理规划》和《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及流程》,供现场监理人员、承包商和施工人员共同遵守执行。
(2)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艺、进度计划、机具、劳力、设备投入、进场材料计划、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环保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是否与投标书上报的情况相一致,并提出质疑,报业主批准。
(3)测量原地面线高程。当承包商进场开工之前,监理组应组织测量监理工程师会同承包商同步对原地面线进行测量,以确定土石方数量,并作为计量的依据。
(4)现场巡视。监理工程师对正在实施的工程项目进行经常性巡视,要做到现场第
一、时间第
一、责任第一,及时掌握工程施工动态,并认真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把质量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之前,认真做好事前控制。
(5)旁站。现场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要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旁站监督检查,严格检查承包商使用的材料、机械、混凝土配比、施工人员、工序及施工质量,如钢筋摆放、结构、尺寸,搭接部位是否准确,钢管除锈防腐,塑管打毛粘接,苗木质量,施肥时工作质量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并作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上道工序质量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工程质量缺陷及质量事故处理:
(1)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处于萌发状态时,监理工程师应当发出警告,要求立即更换不合格材料、设备和不称职的施工人员,要求改变不规范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2)因施工引起的质量缺陷和事故,现场监理组当即发出“停工令”,责令整改并通报承包商,待承包商采取补救措施补救合格后,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后,由监理组长签发“复工令”恢复施工。
(3)当质量缺陷出现在某道工序完工后,且对下道工序产生影响,监理工程师拒绝验收,拒绝计量。直到承包商返工处理后,检查合格后方可验收计量。
(4)在缺陷责任期内发现工程质量缺陷时,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商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重做,直到检验合格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