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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阐述了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构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信息集成共享的背景及意义。通过分析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构建多部门协作模式下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思路和建议。
关键词:生态环境监测;多部门协作;数据共享
协同理论是研究不同事物共同特征及其协同机理的新兴学科。协同理论认为,千差万别的系统尽管属性不同,但在整个环境中,各个系统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又相互合作的关系[1],其中,包括不同单位间的相互配合与协作、部门关系的协调,以及系统中的干扰和制约。生态环境监测是一门涉及多学科、多部门的综合技术,是环境生态建设的技术保证和支持,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目前,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还存在着范围和要素覆盖不全,建设规划、标准规范与信息不统一,信息化水平和共享程度不高,不同部门间缺乏沟通与协调,导致监测与监管结合不紧密,监测数据质量有待提高等突出问题,难以满足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影响了监测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政府公信力。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构建“互联网+”绿色生态是形势所迫,管理所需。将协同理论引入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实现多部门协作下的生态环境数据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可以使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成为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综合应用和集成分析的重要手段,更好地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提供科学、有力的支撑[2]。今以青海省为例,探索构建多部门协作模式下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1背景概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56号)中提出,到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初步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同时,明确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集成共享机制,构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统一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信息集成共享等。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及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卫生、林业、气象等部门和单位获取的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数据要实现有效集成、互联共享。国家和地方建立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共享与机制,重点排污单位要按照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将自行监测结果及时上传。加快生态环境监测信息传输网络与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资源开发与应用,开展大数据关联分析,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管理和执法提供数据支持。依法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机制,规范内容、流程、权限、渠道等,及时准确全国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及生态状况监测信息,提高政府环境信息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指出地方要结合地理特征、污染程度、城市空间分布,以及污染物输送规律,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开展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创新试点,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环评,统一监测[2]。
2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的意义
青海省地处“世界屋脊”青藏高原东北部,分布有广袤的草地、湿地、冰川、冻土和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资源,素有“地球第三极”之称。三江源作为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区内河流纵横,水系发达,独特的生态环境造就了世界上高海拔地区独一无二的大面积湿地生态系统,是北半球最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我国及东南亚区域淡水资源的重要补给区,被誉为“中华水塔”。同时,三江源还是我国“三屏两带”生态安全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实施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和建设的重要战略区,以及指示全球气候变化与反馈响应过程、研究和揭示全球气候变化的关键地区,其生态环境状况与气候变化对我国乃至全球生态平衡及全球气候变化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3-5]。青海省地域辽阔,环境形势日益严峻,生态环境监测任务日趋繁重。要构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单靠某一个部门无法完成,需要多个部门、多个岗位共同努力、互相支援,并且要求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积极配合、通力合作。因此,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势在必行[6-8]。
3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部门各自为政,缺乏沟通和协调,导致一些监测工作交叉重复,浪费资源,相互推诿,没有统一的规定和口径;其次,对同一监测对象关注的重点不同,采用的标准规范、技术流程各不相同,特别是监测布点、采样频次、采样时间、采样方法等不一致,造成监测数据结果可比性差,甚至出现数据资料相互矛盾的现象,使决策部门和公众无所适从;再次,缺乏通畅有效的信息沟通和共享平台[9],各单位的信息系统多不对外公开,极易造成整个环境系统内的“信息孤岛”现象,缺少有效的部门间协调手段。
4多部门协作模式下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构建
4.1协同各部门,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标准
环境标准是环境政策的具体体现,是执行环保法规的基本保证,具有法律效力。通过环境标准的实施,可以实现科学管理。多年来,不同部门监测机构采用的监测标准各不相同,点位布设、采样方法、采样频次、采样时间和分析方法等不一致,导致监测数据结果的可比性较差[10-11]。而各部门监测机构的数据只上报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彼此之间无法掌握各自监测结果的差异程度。因此,应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及作业指导书,规定各部门监测机构采用相同的监测方法和一致的采样程序,形成《多部门协作下的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多部门协作下的生态环境监测成果共享规范》,确保监测点位布设、样品采集、数据报送、质量控制等规范一致。此外,还应制定《多部门协作下的生态环境监测综合评价规范》,使生态环境监测信息能客观、准确地反映监测对象的实际状况、波动范围及变化规律。
4.2成立工作组,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实现统一管理建议
由上一级政府组织成立工作组,环保、农牧、水利、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向工作组提供生态环境监测所需要的数据和资料,并将其纳入成员单位定量考核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由上级政府派主管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可设在环保部门。工作组对各成员单位进行协调和管理,根据各自的专业特长进行分工,建立相关的标准体系,避免各单位工作重复交叉。此外,还应建立部门之间良好的沟通与合作机制,构建多部门协作模式下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网络平台[12],实现监测信息互联与资源共享,按时保质地完成相关监测数据和资料的编报,以资源最优化的形式完成生态环境监测任务,达到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
4.3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大数据体系,推动大数据资源协同共享
一方面,按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要求,丰富现有的点位监测数据,全面设点,区域联网,使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基本全覆盖,丰富、完善的监测和监控数据为生态环境大数据体系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撑;另一方面,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工程,建立部门间的数据交换共享机制,不断创新数据采集手段,拓展数据获取渠道,借助互联网、物联网、小型传感设备等多种方式,获取相关数据,作为政府传统环境数据的补充[13-16]。
5青海省的初步实践
为加强三江源地区的生态保护工作,青海省启动了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成立了“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领导小组”,由主管环保工作的副省长担任组长,成员由省环保厅、省农牧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气象局、省财政厅,以及三江源地区各州及海北州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整合各部门各地区职能资源,形成了有序统一体。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原则,明确相关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共同做好保护区的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估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了《三江源生态监测技术规范》(DB63/T993—2011),启动了青海“生态之窗”建设工作暨三江源等重点生态功能区远程视频观测系统,实现了数据共享,实时监测和展示重点区域和典型生态类型的生态环境状况及自然景观,推进了“天地一体化”的监测网络建设,更好地推动了三江源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工作。多部门协作机制使三江源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得以有序、顺利推进,为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全方位的制度与管理体系保障。
6结语
通过分析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研究将协同理论引入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构建完善的多部门协作模式下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以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构建协调有序、高效运转的青海省多部门协作生态环境监测机制,构筑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共享平台,为全省的生态环境现状及变化研究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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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窦筱艳;姜虹;陈珂;钟丹丹 单位:青海省环境监测中心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