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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居住格局的城镇化建设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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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居住格局的城镇化建设论文

一、新疆民族人口居住格局及主要特征

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截止目前,新疆共同生活着55个民族,其中有13个是世居民族,分别是维吾尔族、汉族、哈萨克族、回族、柯尔克孜族、蒙古族、锡伯族、俄罗斯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满族、达斡尔族。2013年末,新疆全区总人口2264.30万人,汉族人口860.06万人,占总人口的38%,各少数民族人口1404.24万人,占总人口的62%。在少数民族人口中维吾尔人最多。全疆维吾尔族人口达1074.41万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77.0%,占全疆总人口的47.4%。其次是哈萨克族(158.54万人)、回族(104.57万人)、柯尔克孜族(19.85万人)、蒙古族(18.43万人)。

③在13个世居民族中,维吾尔族人口主要集中居住在南疆,仅南疆四地州(和田地区、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的维吾尔族人口就占全疆维吾尔族总人口的76.8%,此外,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吐鲁番地区、哈密地区也有一定的维吾尔族人口居住;汉族人口在全疆各个地、州、市都有居住,但相对集中居住于北疆。北疆汉族人口占全疆汉族人口的73.8%,而南疆汉族人口只占全疆汉族人口的19.7%;哈萨克族作为新疆的第二大少数民族,人口高度集中居住在北疆,其中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最为集中,占全疆哈萨克总人口的78.7%,其次是阿勒泰地区(22.1%)和塔城地区(17.1%),除此之外,昌吉回族自治州、乌鲁木齐市、哈密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也有一定数量人口居住;回族人口全国各地均有分布,但主要居住在北疆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41.2%)、乌鲁木齐市(25.6%)和昌吉回族自治州(14%)等地;柯尔克孜族人口高度集中居住在南疆的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77.7%),除此之外,北疆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11.1%)和南疆的阿克苏地区(5.7%)也有一定人口居住,其他地方有少量人口居住;蒙古族人口在南北疆均有居住,但相对集中在某几个区域。在北疆,蒙古族人口主要居住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和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境内,比重均在10%以上。在南疆,蒙古族人口主要居住在巴州,占全疆蒙古族总人口的28.2%;锡伯族人口居住高度集中居住在北疆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占全疆锡伯族总人口的79.6%,此外,乌鲁木齐市(13%)与塔城地区(4.6%)也有一定的锡伯族人口居住;俄罗斯族人口主要居住在北疆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46.7%)、乌鲁木齐市(31.4%)以及塔城地区(29.7%),除此之外,昌吉回族自治州、克拉玛依市也有少数的俄罗斯族人口居住;塔吉克族人口主要高度集中居住在南疆的喀什地区(85.4%),除此之外,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11.6%)以及和田地区(2.1%)也有一定人口居住;乌孜别克族人口南北疆均有居住,但以北疆为主,其中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最多(44%),其次是喀什地区(24.7%)和昌吉回族自治州(13.2%),其他地方也有零星居住;塔塔尔族人口主要居住在北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最多(55.5%),其次是乌鲁木齐市(21.3%)与阿勒泰地区(20.5%),除此之外,昌吉回族自治州与塔城地区也有一定数量的人口居住;满族主要居住在北疆,其中乌鲁木齐市最多(40.3%),其次是伊犁哈萨克自治州(19.2%)与昌吉回族自治州(12.0%),哈密地区、克拉玛依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塔城地区以及石河子市等地也有少数人口居住;达斡尔族人口集中居住在北疆,其中塔城地区最多(79.1%),其次是伊犁哈萨克自治州(8.7%)和乌鲁木齐市(9.3%),其他地区极少有人口居住。

①总而言之,从宏观看,新疆的人口居住格局基本上是南疆以维吾尔族为主,北疆以汉族和哈萨克族为主,柯尔克孜、锡伯、塔吉克、达斡尔等民族分布比较集中,其他民族大多为杂居,没有主要聚居区。各民族人口居住分布格局总体上呈现出“大杂居、小聚居,互相交错杂处”的格局。社会空间统一体理论认为城市居住空间同时具有社会和物质的双重属性,他们之间存在着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其中,社会空间里所蕴含的社会关系是其内在的实质。“物质空间与社会阶层结构及其冲突和转化相统一的空间同质性,这种空间生产关系的同质性通常可以将城市组织空间划分为不同层次的各种区域②”,即所谓的城市居住空间分异现象:“在一个城市中,不同特性的居民聚居在不同的空间范围内,整个城市形成一种居住分化甚至相互隔离的状况。在相对隔离的区域内,同质人群有着相同的社会特性,遵循着共同的风俗习惯和共同认可的价值观,或者保持着同一种亚文化;而相互隔离的城市之间,则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

③城市出现居住空间分异的现象,是城市化进程中不可避免的现象,但对于多民族的大城市而言,居住空间分异会导致一些不良的结果。譬如民族隔阂,如果某一个街道基本以某一单一民族为主,其他民族很少进入,这种现象则会使不同民族之间缺乏交流与交往,从根本与长远来看,不利于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事实上,影响新疆城市居住空间分异的除了有人口迁移的因素、历史分布格局的因素、国家政策的因素等影响之外,还有非常重要的民族宗教文化因素。在新疆,维吾尔、回、哈萨克等10个民族信仰伊斯兰教,这些民族的婚丧、嫁娶、衣食住行无不受到伊斯兰教的影响,因而,他们在选择居住地点时必然会考虑到宗教活动、生活起居的文化共通性。这一点在很大程度上促成并维系了他们聚族而居的居住特点。

二、以城镇化发展为依托,促使族别人口居住格局由“大杂居小聚居”向混居转变的路径分析

(一)制定政策,采取措施,推动各民族和谐混居人口学意义上的城镇化是指“城镇化农村地区人口流入城镇以及人口在城市的集中,简而言之,就是居住在城镇地区的人口比重上升的现象。”④随着新疆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必然有大量的农村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口流入城镇,目前,乌鲁木齐市已经成为新疆农村人口最大的流入地。由于人口迁移、历史分布格局、国家政策、民族宗教文化等因素影响的原因,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南部老城区维吾尔族民众聚居程度较高,而流动人口来到乌鲁木齐市又多通过亲朋、同乡介绍居住场所,往往出现择族而居现象,这一现象使一些区域民族聚居化程度更高。“聚居化是一种加速器,聚居程度越高,就促使其他民族成员选择搬离,族际间相对隔离的程度也就越深。当这种社区的居民是由社会底层的群体构成时,有可能导致长期的或永久性的社会不平等,甚至产生对抗社会主义的群体亚文化,因此,成为骚乱和其他形式集合行为的发源地。”⑤所以,必须要采取措施,制定相关政策,干预这种择族而居的现象,促进各民族和谐混居。首先在推进新疆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可以尝试在城乡规划、小区安置点、村组楼栋的人口结构方面进行设置。合理的人口结构是各民族和谐的首要条件,如果某一单一民族都相对集中居住在城市的某一社区,某一街道,甚至是某一区域,由于他本身可以提供本民族成员所需要的商品服务和社会生活环境,甚至是更高层次的安全感和归属感,那么某一单一民族的相对聚居就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民族人口结构必然失调,这是一种自然选择的结果。因此,必须要有针对性的对城乡规划、小区安置点、村组楼栋的人口结构进行科学调整,为实现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与和谐混居的目的提供条件与保障。其次,要合理配置教育、文化等资源。目前,因社会资源分布设置不均也会引发民族聚居而住和择居而住。因此,在增加少数民族就业机会的前提下,要合理布局加强城乡具有民族特色的商贸物流、农牧产品批发、干鲜果销售和清真餐饮等经济商贸行业的建设;在丰富少数民族文化的同时,要合理布局和加强以民族文化为特征的歌舞剧院、双语学校和风俗习惯场所的建设;在满足信教群众的正常需求下,要科学合理布局宗教场所。

(二)市场引导,经济补偿,促进嵌入式居住结构的建立对于民族居住格局的模式,即聚居还是混居,我国学者一般都倾向于混居。这不仅是因为汉族人口数量庞大,更主要是因为目前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往往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本族传统文化(包括语言、宗教等)影响较大、难以接受及进入主流文化等的另一种表述,也因此易形成封闭、排外、保守、贫困等问题,从而不仅影响少数民族及少数民族区域的发展,也影响了少数民族与汉族的关系,如果更进一步发展,就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国家统一的政治问题。因此,少数民族聚居成为问题,汉族聚居则不是问题,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汉族聚居现象也不算是问题,甚至还有政策支持的聚居,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设置。对于少数民族地区汉族聚居的关注,主要也是基于对少数民族聚居的调整,因为实现混居需要调整多个民族的居住格局而非单一民族的调整。也就是说,希望通过在少数民族地区汉族人口的分散居住,实现民汉混居,达到促进族际交往和共性增加的目的。①但对于如何推进混居的方式和方法,不同学者有不同的观点和看法。有些学者并不赞同用行政的手段去调整民族居住格局②。认为行政手段过于直接和明显,容易使族际之间产生抵触情绪和引发冲突。因此,通过市场引导,建立经济补偿的机制,来促进嵌入式居住结构的建立也是一种有效的途径和方法。譬如,在新疆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可以同通过优惠的土地、财税政策,在商品房开发中按照一定的民族比例实行嵌入式的居住;可以采取一定的经济补偿措施,对已经形成单一民族居住的小区进行迁移和分流,鼓励和引导各民族嵌入式居住;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要有计划、有比例的按照混居模式,安置居民嵌入式居住。

(三)加快与壮大兵团城镇化建设的步伐与力量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科学处理屯垦和维稳戍边、兵团和地方的关系,在事关根本、基础、长远的问题上发力”。③而实现这一目标的具体路径就是要充分发挥新兵团在调节社会结构、推动文化交流、促进区域发展、优化人口资源的积极作用。“截至2013年底,兵团共下辖14个师,176个团,辖区面积7.06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70.14万,占新疆总人口的11.9%。”④。由于兵团的人口结构基本上以汉族为主,少数民族仅占兵团总人口数的13.9%,因此可以充分利用兵团人来自五湖四海、既高度集中统一又深度融入新疆社会的优势,充分发挥兵团调节社会结构的作用,促进各族人民大团结。一座城市就是一个人口的聚集地,就是一个维稳戍边的堡垒,因此,要进一步壮大兵团的城镇化力量,大力推进兵团城镇化的进程,尤其是要进一步突出兵团在南疆城镇化发展的力量。虽然到目前为止,兵团已建成阿拉尔市、铁门关市、图木舒克市、双河市、五家渠市、石河子市、北屯市等7个县级市和金银川镇、草湖镇、梧桐镇、蔡家湖镇、北泉镇等5个建制镇,初步形成以城市、垦区中心城镇、一般团场城镇、中心连队居住区为发展架构,与新疆城镇职能互补,具有兵团特色的城镇体系,城镇化率已达62.3%。但是兵团城镇在南疆的基础和力量还比较薄弱,仅有阿拉尔、铁门关、图木舒克3座城市和金银川镇、草湖镇两个建制镇。由于居住在南疆地区汉族人口主要在兵团,因此,要改变南疆人口居住格局,使单一民族的聚居向多民族的混居转变就必须要重视与支持兵团在南疆的城镇力量的发展与壮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兵团应当把加强南疆师团建设力量作为重中之重,坚持顶层设计推动与基层探索实践相结合、壮大存量与扩大增量相结合、提升师团实力与服务周边地方相结合,充分运用和落实中央特殊支持政策,在财力分配、产业布局、资源配置、民生项目建设上优先考虑南疆兵团师团建设需要,布局建设一批重大项目,以统筹南疆垦区产业布局、城镇化格局为重要平台,充分发挥兵团在调节社会结构、促进区域协调的作用,以推动南疆人口居住格局向混居转变。

作者:王娜娜单位:兵团党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