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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是体现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以及和谐发展为特征的新型发展模式。新型城镇化有别于过去片面追求城市规模和经济效益的发展模式,是更注重提升城市功能,促进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城镇化。新型城镇化建设是武汉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新的增长点,也是扩大内需和改善民生工程的切入点。目前武汉市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特点表现在:一是实现了名副其实的农转非。农民因为较长时期在城镇打工使得农民身份转变为农民工和城镇居民的身份;二是农转非人群在城镇有了较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较好的生活要求商贸流通业在原有的发展模式基础上进行调整,较好的工作环境是指农转非人群有较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且发展态势良好;三是城镇化建设中要有与之相适应的产业项目的支持,产业发展是就业、生活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在城镇化建设中具有基础性作用,换句话说没有产业支撑的城镇化缺乏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四是商贸流通业在促进生产、生活发展中发挥好先导作用,在服务生活方面,随着城镇人口的增加,为商贸流通业发展提供了机遇。
二、武汉传统零售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大多数百货商场定位不准确,差异化不明显,缺乏特色。传统零售业缺少准确的市场调研分析,市场细分度低、营销方式单一,对消费者心理需求的研究也不精准,因此各种零售业态经常处于低层次的价格竞争之中。武汉本土的百货零售业档次定位相近,商品同质化严重,品牌重合率高。多数百货商场在选址布局上以城市中心商业为主,使得百货商场在城市中心相对过剩,高度密集,出现了商业饱和。随着城镇化发展进程不断地深入,许多城市居民区逐渐外移,相当多的顾客分布在城市的郊区,再加上人口结构的变化,新商圈的崛起,造成了传统百货零售业整体盈利水平不断下降。
(二)城乡零售业态分布不均。武汉城市中心零售业态集中过度,而周边城镇、农村零售业态落后,竞争乏力。中心城区聚集着大型综合超市、连锁专卖店、大型购物中心、精品便利店等新兴业态,商圈过密。城市传统零售业缺乏经营特色,品牌千店一面,竞争惨烈。新建的城郊社区零售业态单一,商业网点大多是经营能力有限的夫妻店、杂货铺、代销店等,由于其规范化、组织化程度低,零散度又高达90%以上,因此产业竞争力不高。
(三)受电子商务的冲击,亏损面进一步扩大,企业盈亏状况进一步分化。据武汉市统计局陈弥灵的研究,2015年上半年武汉大中型批发零售企业亏损面为34.4%,比上年同期扩大1.3个百分点,亏损额达9.53亿元,同比增长20.9%。其中零售企业亏损面为38.1%,与上年同期保持不变,但亏损金额绝对数多了1.03亿元。按零售企业经营方式分,独立商店亏损面为38.2%,比上年同期扩大1.5个百分点;连锁总店亏损面为42.3%,比上年同期缩小2.8个百分点;连锁分店亏损面为9.1%,比上年同期缩小18.2个百分点;其他经营方式亏损面为33.3%,与上年同期没变化。连锁总店亏损面远高出其他经营方式。
三、武汉新型城镇化发展为零售业带来新的生机
(一)武汉新型城镇化建设促使城镇居民消费升级。新型城镇化的过程,是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的过程,也是消费观念更新和消费结构升级的过程。随着武汉快节奏的经济建设,武汉城镇居民消费水平稳步提升,城镇居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据2015年武汉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武汉调查队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信息,目前武汉的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经达到33,270元,比去年增长了9.9%,武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2万元,增长达10.4%。2015年2月,武汉成功入选“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综合试点城市”,2017年武汉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81%。随着城镇化人口规模的扩大和城市交通的便捷性,更为武汉城市商贸流通行业带来巨大的消费群,城镇人口的消费将成为今后零售业发展的主要动力。
(二)城镇居民的消费升级迫使城镇商贸服务体系的创新。随着城镇化的发展,许多农民的身份变为了“市民”,主要从事二三产业,其居民收入水平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他们在文化、旅游、休闲、家政、美容等方面的消费需求不断提升,享受型消费不断提高,这些消费结构的升级必然会促进城镇消费环境的改善和消费服务水平的提升。这就进一步促使了城市商贸流通与城镇商贸流通的融合互动发展,加速了商贸流通系统的供应链资源整合,催生了城市与农村之间一体化物流体系的构建与完善,也为城乡商贸流通业产业链上的各个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动力支持,可见新型城镇化的居民消费升级有利于构建创新性的现代化城乡商贸流通体系。
四、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下的武汉零售业态转型探索
(一)体现“以人为本”,依据城镇消费者的特点构建新城镇现代零售商业网点体系。周红芳对武汉市汉江区、江岸区、汉阳区、青山区、新洲区、蔡甸区等市区及周边各层次城镇进行了消费水平的抽样调查。调查数据显示,从消费总额来看,武汉市城镇居民的月生活开销总额在500~1,000元内的占27.2%,在1,000~1,500元内的占57.9%,总消费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的1,263.4元较为接近。从消费内容来看,武汉市城镇居民的消费项目主要是食品、衣着、交通通讯、家庭设备等,但在医疗保障、教育文化等方面消费较少。从消费的影响因素来看,更多的武汉市城镇居民会优先考虑商品的价格、实用性和质量,对于性价比高的产品更加青睐,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会尝试新兴产品。可见,传统零售企业需要根据城镇消费者的职业特征、生活习惯、民族民俗等特点营造符合城镇消费群需求的、合适的经营组织方式。例如,大力发展武汉城镇区域的连锁经营,根据城镇化的实际情况,建立起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连锁经营管理模式,就是促进城镇零售业创新的主要手段。再比如,在县级市场设立易管理、好协调,具有店面展示作用的直营店,则更容易吸收周围乡镇经营者的加盟,这种方式不仅能够降低扩张成本,同时还可以当作商品集散、配送中心和加盟店管理中心使用。这种方式有利于捕捉市场动态、实现统一管理、净化流通秩序。在乡镇级市场,则可以以特许加盟方式为主,快速复制、有效利用经营者原有的商圈效益。
(二)依托信息化提升,努力实现零售企业线下线上融合运行模式。电子商务的逐渐兴起和在武汉市商务领域的广泛应用,促使了传统商贸业的改造、现代营销平台的发展,对商贸流通服务产业的升级产生了积极效应。武汉市商务领域对电子商务的认同度从不到30%发展到高于50%;电子商务交易额从不到10亿元发展到200多亿元;网络购物、刷卡消费、信用消费比重不断增加。一批大中型外资外经企业、大中型零售商场、现代物流企业、批发交易市场、餐饮酒店,纷纷设立互联门户网络,开展电子商务业务。如华中商网、市棉花公司电子商务、中百电子商务、中商电子商务等都已进入较好的运营态势。围绕需求趋势,传统零售企业在转型中,通过自建电子商务网站,也有的借助天猫、京东这样的大型综合电商平台,依托O2O模式,实现消费者在线(移动)订货、支付货款,电商根据消费者信息指派就近连锁经营分店送货,并进行相关售后服务。电商企业与实体店在渠道融合和运营上采用“进驻平台+线下配合”;或采取“独立B2C+进驻平台+授权网络分销”等方式定位新业务,或采用“线上传播+线下推广”等方式,做到线上带动线下升级发展,线上线下充分融合定位新模式。
(三)致力于增强消费者体验,培育顾客忠诚度。随着消费者对体验环节的日益重视,企业所提供的产品已经突破了传统的实物产品范畴,成为整合服务、文化、体验等元素的综合产品。销售与服务的不断融合也带来实体终端的变革,改变了传统百货及零售店铺的商业形态,促使其更加重视从顾客的角度出发进行店铺布置。例如通过经常调整卖场布局,按照季节和节日等不断更换卖场的宣传主题和形式,以吸引顾客、使顾客不断找到新鲜感巩固忠诚度。传统的零售商还可以通过网站、实体店、服务终端、移动设备、上门服务等多种渠道整合加强与顾客的互动。商业企业在教育培训、健康医疗、金融理财等方面与相关企业展开跨界合作营销,为会员顾客提供折扣优惠、订制服务、会员沙龙、生活课堂和绿色通道等增值服务,这种方式也能给消费者带来全方位一体化的购物体验,从而留住顾客。
(四)基于集约化发展大数据平台,改善经营决策,增强供应链整合效率。规模庞大的用户数据具有很高的市场价值,商贸流通企业要加快信息化的改造,促进产生大数据并实现对大数据的技术分析和应用,这能帮助企业更准确地锁定目标受众、实施精准化营销和个性化服务。对于城镇区域的零售企业来说,为更加直观的了解城镇消费者需求偏好、更好地贴近市场、把握市场动态、提高企业决策的有效性,还必须依靠数据中心的构建,细致深入的收集内外部数据,构建科学合理的数据管理机制,努力在企业内部不同单位间实行起数据充分共享的运行机制,促使大数据成果能够在不同单位之间充分共享,从而使零售企业的决策更加智能化、统一化。基于大数据的成果,零售企业对供应链上每一相关公司的整合得以实现,推动链上相关方协调发展,提升整体供应链实力,实现零售企业的顺利运转,从而为零售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奠定基础。
作者:夏黎 单位:武汉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