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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付伟赵俊权杜国祯单位: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云南农业大学
青藏高原高寒草地的独特性
1特殊的高寒气候
青藏高原有地球的“第三极”之称,这不仅指它的高度,还指它的寒冷。由于高原地势的作用超过了纬度的影响,具有太阳辐射强和气温低的特点。青藏高原太阳总辐射高达5400~7900MJ/(m2•a),比同纬度的低海拔地区高50%~100%不等,居全国第一。而且青藏高原气候寒冷干燥,绝大多数地区年均气温在0℃以下,最冷月平均气温低达-10~-15℃,有“五月解冻,八月草黄”之说。
2生态功能的重要性与脆弱性并存
青藏高原位于亚洲大陆中部,是我国乃至亚洲的重要生态功能区,也是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草地生态系统是青藏高原最为主要的生态经济系统。英国学者斯佩丁(Spedding)指出,草地生态系统是草地地区生物(植物、动物、微生物)和非生物环境构成的、进行物质循环与能量交换的基本机能单位。龙瑞军将青藏高原草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归纳为三个方面,即生态功能(ecologicalservices)、生产功能(productiveservices)和生活功能(livingservices)之“三生”服务功能。
高寒草地生态系统不仅是支撑高原畜牧业发展、维系农牧民生活水平的重要物质基础,而且对于涵养水源、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固定碳素等生态功能起着不可替代的生态屏障作用。同时,青藏高原的高寒草地发育时间较晚“,高寒、干旱、缺氧”的气候,其生态系统的抵抗能力极为脆弱,自然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和修复能力差,尚未发育成熟的生态链极易受人类干扰,产生生态系统失衡,且破坏后不易恢复。
青藏高原高寒草地现状
青藏高原牧区畜牧业在发展方式上长期依赖天然草地的自然再生产和动物性初级畜产品的产出,农牧民增收主要依靠牲畜数量增长,这种生产方式过度消耗草地资源,其结果表现为高消耗、高风险、低产出、低效益、低附加值,难以摆脱“夏饱、秋肥、冬瘦、春死”这种靠天养畜的粗放型的生产方式。目前,青藏高原草地畜牧业推行草地承包到户责任制,牧业生产趋于以单个牧户为主体。尽管草地承包到户有利于明确草地资源的使用权,避免公地悲剧的发生,但对各种产业的规模化生产、社区成员的交流学习、传统民族文化的传承、草地生态系统内其他组分的繁衍(如野生动物)带来负面影响。
1草地退化严重
20世纪末,青藏高原的草地退化已经成为了一个特别的生态环境危机。高寒草地的退化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它的顺序如下:未退化草地—轻度退化草地—中度退化草地—重度退化草地。王一博等认为草场退化的主要表现在草场植物类型的结构变化、物质生产能力下降、生态功能的衰退、生物个体特征的改变等方面。根据王根绪等研究表明,高寒草甸草原和高寒草甸草地面积减少速度在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分别为2.26%和3.74%,在20世纪80和90年代其减少速度递增为6.64%和25.21%。其中,“黑土滩”型草地退化最为突出,“黑土滩”型退化草地是在寒冷、半湿润和湿润条件下发育形成的高寒草甸类草地,由于鼠类活动、过牧和土壤冻触等影响,使原有的草地植被遭到破坏以后裸露,从而呈现出高寒草甸上特有的大面积黑色裸地的景观。
据调查,仅位于青藏高原主体部位的西藏高原,退化草地面积为325310km2,占牧草面积的42.88%,其中,轻度、中度、重度退化面积分别为214575km2、81978km2、28757km2,分别占牧草面积的25.87%、9.89%、3.47%。
2草原虫鼠害频发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草地载畜量急剧上升,超强度利用冷季牧场,牛羊无休止反复啃食,优良牧草得不到生息繁衍的机会,逐渐退化消失。同时,家畜不食的毒杂草滋生蔓延,使草地生产力下降。加上人类捕杀野生动物等活动,使植物—鼠—鹰和植物—鼠—狐—狼等食物链中本来为数不多的次级和高级消费者的数量及活动范围大大减少,生态系统失衡,这些都给鼠类的迁入、生存和繁衍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近年来,青藏高原鼠患严重的面积达数百万平方公里之多,已成为我国鼠害最严重的地区之一。由于鼠害连年大面积发生,草地退化、水土流失和风蚀作用加剧,农牧业生产损失严重,生态环境面临急剧恶化。平均海拔4200m以上的四川省甘孜州石渠县,黑唇鼠兔造成的鼠害面积达到143.13×104hm2,占全县草地总面积的2/3以上。随着人口的持续增长和人们生计需求的不断提高,过度或不合理的草地利用方式所导致的天然草地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草地生态服务功能减弱,生产力下降,牲畜品种退化,生产性能降低,牧民增收缓慢等问题日益突出,给青藏高原的草地生态环境健康、草地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和藏区社会稳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青藏高原高寒草地恢复机制——生态补偿机制
随着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深入人心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趋势,生态补偿已经成为调整生态环境利用、保护利益相关方关系和维护生态系统服务的主要手段。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内外学者就对生态补偿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研究。
1生态补偿内涵
生态补偿(ecologicalcompensation)最早源于德国1976年实施的“EngriffsRegelung”政策。国际上对“生态补偿”比较通用的名称是“生态服务费”(PES)或“生态服务补偿”(CES),其实质是由于土地使用者往往不能因为提供各种生态环境服务而得到补偿,因此对提供这些服务缺乏积极性,通过对提供生态服务的土地使用者支付费用,可以激励保护生态环境的行为。
生态补偿概念在我国最早是由张诚谦于1987年提出的,生态补偿就是从利用资源所得到的经济收益中提取一部分资金,以物质和能力的方式归还生态系统,以维持生态系统的物质、能量输入和输出的动态平衡。这主要是从生态意义的角度出发阐述的。随后对生态补偿概念的认识进入到社会经济意义的层面。中国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课题组认为,生态补偿(ecocompensation)是以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态系统服务为目的,以经济手段为主要方式,调节相关者利益关系的制度安排,并对生态补偿进行了广义和狭义的区分。广义的生态补偿既包括对保护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所获得效益的奖励或破坏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所造成损失的赔偿,也包括对造成环境污染者的收费。狭义的生态补偿主要是指前者。
通过国内外的研究分析可以看出,生态补偿是一种通过外部效应内部化,调整生态环境利用、保护和建设中相关方的利益关系,实现生态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一种手段或制度安排。生态补偿分为三个层次:第一,生态补偿是生态环境的外部性内部化的一种手段,通过生态补偿控制由于资源开发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外部成本,体现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外部效应;第二,生态补偿是一种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经济手段,优化社会经济活动和资源配置;第三,生态补偿是一种区域协调发展制度,依据生态环境的外部性和区域性特征建立区域生态补偿机制,提高生态环境的保护效率,促进区域的协调发展。
2生态补偿原理
依据“破坏者付费、使用者付费、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补偿”的原则,生态补偿的主体根据利益相关者在特定保护生态事件中的责任和地位加以确定。
2.1生态补偿的生态学原理
对自然资源环境利用的不可逆性是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生态学基础。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特别是经济活动与自然资源环境从来都是密切联系的。人类的经济再生产活动一方面不断从自然界获取生产所需的自然资源,另一方面又将产生的废物排入环境损害环境资源。从人类社会几乎无限增长的需求看,自然资源环境—社会系统的物质能量的交换表现为不可逆的,它从本质上规定了资源的“单流向”特征,自然资源环境作为供体总是被消耗[13]。生态补偿是基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基础提出的,生态系统最早是由英国植物生态学家坦斯利(Tansley)于1936年提出的,它是生态学的功能单位。根据界面生态学理论,可将青藏高原草业系统视为由三个界面键合而成的复合生态系统。三个界面:草丛—地境界面、草地—动物界面、草畜—经营管理界面。界面通过能量的积累和交换,实现生态系统的平衡。
生态系统服务(ecosystemservices)的概念最早由霍尔德伦(Holdrenh)和欧利希(Ehrlich)于1974年提出。生态系统服务(ecosystemservices)就是由自然生态系统的生境、物种、生物学状态、性质和生态过程所产生的物质和维持的良好生活环境对人类提供的直接福利。2003年,在由联合国和相关机构发起和赞助的国际合作项目“千年生态系统评估”中,将生态系统服务定义为人类从生态系统中获得的各种收益。
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内涵源于对生物多样性的研究。其主要包括使用价值和非使用价值,其构成如图1所示。面对自然环境的日趋恶化,人们在生态恢复、生态保护决策确定前,迫切需要知道,我们付出多大的代价才能维持和促进生态系统向着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将生态系统服务的经济价值融入市场经济的运行中去,可以明确环境资源的价值,也就可以采取相关措施来有效解决环境资源的质量和数量。
2.2生态补偿的经济学原理
当个人、企业或组织的生产和消费行为影响到别人或其他群体的福利,而且这种影响未能通过市场价格进行补偿时,经济行为便产生了外部性。生态系统属于自然资本,不仅具有生产功能,提高食物、纤维、药材、遗传资源等,而且还具有调节、栖息及信息功能,提供作为生命支持系统不可或缺的服务。生态系统提供的部分资源和服务可以通过界定产权实行内部化。生态补偿是一种经济手段,它通过向过度使用或对生态服务利用不当的行为采取收费的方式,减少对社会其他成员利益的损害,实现生态系统服务的内部化。
3生态补偿机制内涵
根据生态补偿机制的定位、性质、外延及原则的不同,不同的学者对生态补偿机制有不同的理解。生态补偿机制至少具有四个层面的含义,包括对生态环境本身的补偿、生态环境补偿费、对个人或区域保护生态环境或因保护生态环境而放弃发展机会的行为予以补偿、对具有重大生态价值的区域或对象进行保护性投入等。其范围包括重要类型(如森林)和重要区域(如西部)的生态补偿。生态补偿机制是一种为改善、维护和恢复生态系统功能,调节相关利益者保护或破坏生态环境活动产生的环境利益及其经济利益分配关系,以内化相关活动产生的外部成本为原则的,具有经济激励特征的制度。生态补偿机制还是一种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的环境经济手段,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草地生态补偿概述
草地生态补偿是生态系统服务补偿的一种,补偿方式一般包括国家(公共)财政转移支付、生态补偿基金、市场交易和企业与个人参与等。草地生态补偿政策以纵向财政转移支付和生态建设、保护投资政策为主,以给予当地政府和牧民相应的税收优惠、扶贫和发展援助政策为辅。
1草地生态补偿的内涵
目前,我国对草地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还处于探索阶段。所谓草地生态补偿,指草地使用人或受益人在合法利用草地资源过程中,对草地资源的所有权人或为草地生态环境保护付出代价者支付相应的费用,其目的是支持和鼓励草地地区更多承担保护草地生态环境责任,而不是过高发展经济责任。
2草地生态补偿的特殊性
草地生态补偿机制的设计涉及资源与环境科学、生态学、管理学和经济学等多学科领域,这就决定了草地生态补偿机制设计的复杂性。
2.1牧民身份的双重性
当草地的退化是由过度放牧引起时,牧民既是草地的破坏者又是草地的受害者。如果不改变对草地的这种掠夺式利用方式,补偿不仅不能起到保护草地生态环境的作用,而且可能招致牧民扩大牲畜的规模,造成更大的草地生态破坏。
2.2草地生态系统的独特性
草地生态补偿要以维持草地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为原则,草地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应充分考虑牧区和牧民在经济社会领域所处的弱势地位,努力创造“造血”补偿的条件,而不仅仅进行“输血”型的补偿。所以,在确定补偿主体、补偿范围、补偿标准及补偿方式方面应考虑草地生态系统的独特性和草地牧区涉及面的广泛性。
3青藏高原高寒草地生态恢复措施
3.1推行“草畜平衡”制度
草畜平衡,就是根据草地类型和草地单位面积产草量来确定草场载畜量的制度。实行“草畜平衡”制度,是防止草地过度放牧,有效保护高寒草地的措施之一。根据草地不同地区的不同类型分别规定草地最高载畜量,签订草畜平衡责任书,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同时,加强对草地的监管,注重饲草与家畜发展比例之间的平衡关系,根据季节变化等不同情况,及时调整载畜量的标准。
3.2推广“三牧”政策
“三牧”即禁牧、休牧和轮牧。“禁牧”就是对生态环境极度恶化,植被被严重破坏、再生能力极其脆弱的地区,实行彻底地禁牧封育,给草地以休养生息的机会,植被自然恢复;“休牧”就是在每年牧草发芽生长的春季,对家畜实行圈养40~60天,避免返青的牧草幼芽被啃食,从而提高草地生产力;“轮牧”是在生态条件和植被条件较好的地区,适应一定时间段内的牧草生长和合理采食的需要,根据水源等条件将草地划分为若干个小区,轮流放牧,从而防止由于连续啃食破坏草地的恢复力,实现草地的可持续利用。
4青藏高原高寒草地生态补偿流程
青藏高原高寒草地生态补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经济、自然、社会、政策、法律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在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往往由于政策制订流程的不完善和运行机制的不明晰而导致生态补偿失败。因此,青藏高原高寒草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必须充分地考虑青藏高原高寒草地的独特性、现实情况和青藏高原高寒草地在生态屏障建设和区域的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在进行综合监测评估与生态补偿效益评估后,确定草原生态补偿的规模。明确补偿主体、补偿客体、补偿范围(类型、退化程度、功能区)、补偿标准、补偿方式(货币、物资)和补偿周期(草原恢复状态)等,形成一个科学有效的草原生态补偿运行体系。
5青藏高原高寒草地生态补偿标准和期限
青藏高原高寒草地生态补偿标准的理想状态是,根据草原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进行评估,然而由于草原生态功能价值难以准确计量、不同的评估方法又导致不同的评估结果,在实际运用中十分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不能仅根据理论价值估算确定补偿标准,还应针对补偿对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补偿标准。
5.1适当提高补偿标准
随着近年来物价水平的上升,牧民生产、生活成本支出增加,补偿标准应当随经济发展水平做相应变动。依据牧民的意愿和粮食成本上升的现状,建议基础设施补助应当占投资额的50%~60%左右,饲料粮补助和围栏投资补助分别提高50%和60%左右。
5.2建立长效生态补偿机制
青藏高原高寒草地生态补偿的生态效益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显现。目前,草地生态恢复大都以“项目工程”为主,5~10年的补偿期限过短,补偿期满后,项目区牧民生活可能又回到过去,生态恢复的成果很难巩固,所以,草地生态补偿项目应当至少实行10~2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只有实行长效的生态补偿机制,从制度上保障牧民根本利益,才能巩固草地生态建设成果,实现草地可持续发展。
“六位一体”结合型青藏高原高寒草地生态补偿机制构想
“六位一体”结合型青藏高原高寒草地生态补偿机制是结合政府补偿、市场补偿和社区补偿的,将“政府、企业、牧民、社区、生态评估机构和监督机构”六位相结合,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交易为基础,生态评估为参考,社区牧民参与的,监督机构进行监督反馈,补偿主体和补偿方式多样的草地生态补偿机制。补偿途径既包括货币补偿、实物补偿,也包括智力补偿和技术补偿等,根据补偿主体和补偿客体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补偿方法。
“六位一体”结合型青藏高原高寒草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利益相关者为补偿主体、补偿客体和第三方非利益相关者(生态评估机构和监督机构)见图3。青藏高原高寒草地生态补偿机制的补偿主体为政府部门(中央政府、受益地方政府和牧区政府)、受益企业和社区;补偿客体为牧区政府和牧民。同时生态补偿标准及实施是以生态评估机构进行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的,监督机构对生态补偿的实施进行监督,并将结果进行反馈。
“六位一体”结合型青藏高原高寒草地生态补偿机制具体的实施过程为三个阶段,即政策制订阶段、政策实施阶段和政策反馈阶段(图4)。第一,政策制订阶段:由生态评价机构(第三方非利益相关者)对草地生态情况进行调查,包括草原生态评估、补偿绩效评估等。协助政府制订全面的生态补偿政策,包括草地生态补偿计划、补偿资金的筹措、补偿标准的制订和受益者范围等。第二,政策实施阶段:社区、牧民通过生态恢复的措施对草原进行保护与恢复,受益企业提供补偿金,地方政府可作为利益调节者负责补偿金的管理与发放。第三,政策反馈阶段:中央政府可设立监督机构,对社区、牧民的生态保护及生态恢复的实施情况和受益者提供补偿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将情况及时反馈。
1政府补偿
政府补偿既包括中央政府、受益地方政府对牧区政府和牧民的补偿,也包括牧区政府对牧民的补偿。补偿主体为中央政府、受益地方政府和牧区政府;补偿客体为牧区政府和牧民。补偿途径:(1)中央政府以财政直接转移支付和间接补偿的形式给予牧区政府或牧民补偿,包括货币补偿、实物补偿、技术补偿和智力补偿等。(2)受益地方政府直接向牧区政府或牧民进行横向补偿或向中央政府缴纳生态补偿基金等间接补偿。(3)牧区政府对当地牧民进行货币、实物、技术等补偿,激励牧民保护草场生态环境。
2市场补偿
政府补偿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大量的低效率行为,如部门色彩强烈,缺乏有效的监督制度等,因此有必要引入市场交易。生态补偿中的市场交易是指通过市场调节促进生态服务的外部性内部化。要充分利用市场资源,补充生态补偿的资金。补偿主体为:直接或间接利用草地资源的受益企业,即草产业加工企业、畜产品加工企业和草原地下矿藏的利用者;补偿客体为牧区政府和牧民。补偿途径:(1)工矿企业直接对受损牧民进行经济补偿;(2)工矿企业应根据生态建设中的最典型的4P原则,即“谁污染、谁弥补、谁补偿、谁受益”,缴纳资源税和生态税。
3社区补偿
生态系统服务可能局限在某一特定范围,由社区内部成员共享。这些提供服务的生态资源由于对每一个社区成员同等重要而没有私有化,成为共有产权资源。对于放牧的草地,一个成员的使用将减少其他成员的使用,从而导致资源利用上的外部性。由于青藏高原牧区牧民居住的分散性,社区往往成为牧区管理的有效单位。因此成员内部可就资源的使用权进行交易,以提高草地生态系统服务的利用效率。总之,“六位一体”结合型青藏高原高寒草地生态补偿机制是将政府、市场和社区有机结合的生态补偿机制,六位互相交织,互相弥补,实现补偿主体和补偿途径的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