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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植被监理近况与想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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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植被监理近况与想法

作者:任朝明李亮王刚牛培莉桑吉多杰单位:四川省阿坝州草原监理站

草原监理机构设置日趋完善

2003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及省、州相继出台的地方性法规都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设立草原监理机构,法律也赋予了草原监理机构新的职能职责,就是负责草原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草原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因此,各级草原监督管理机构是专门负责草原监督和管理的执法机构,是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保护草原的主要力量。目前,州级、壤塘和红原县单独设立了草原监理站,阿坝、马尔康、九寨沟、金川和黑水县落实了“参公”管理,今后5年内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监理站改为行政机构几乎成定局。2011年启动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后,全州“州、县、乡、村”四级草原监理网络雏形基本形成。

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政策相继出台

为了保护草原和恢复草原植被,2010年5月和6月,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同意收取草原植被恢复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6月和11月,省财政厅和省发改委印发了《四川省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农业部和省畜牧食品局也相继发文要求加强草原植被恢复费征管工作;《国务院关于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牧区跨越式发展的意见》都对“强化草原监督管理,严格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等提出明确要求。全州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政策依据充分,启动征管工作势在必行。

草原监督管理工作成效初显

2006年,协助省草原监理站联合查处了九寨沟马脑壳金矿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征占用草原开采黄金案(全省首例),受到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肯定,多次应邀参加全国和全省草原监理工作会议,并作典型交流发言。从2009年至今,积极协助阿坝红原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红原机场建设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手续,协同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和省草原监理站深入红原机场建设现场开展勘验,提供有利审核的数据和信息支撑,近期将获得农业部审核同意。

2011年底,完成了红原县江宫玛寺院整体搬迁征占用草原的审核审批工作。2005年,松潘县草原监理站被农业部评为全国草原监理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0年阿坝州草原监理站被农业部草原防火指挥部评选为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先后多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存在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方针政策,对草原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由于草原监督管理工作刚刚起步,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需要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尽快加以解决。

1草原监理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由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过程中新设机构和新增编制难度较大,全州草原监理机构不健全,人员缺编,人才“引不进”、“稳不住”,整体素质不高等情况难以在短期内得到解决。尽管州级、壤塘和红原县单独设立了草原监理站,阿坝、马尔康、九寨沟、金川和黑水县也落实了“参公”管理,但州级和牧区5县核定编制仅86人,实际在岗人员33人,“州、县、乡、村”四级监理网络难以在短期内全面建成。

2政策不配套,待遇差

由于政策不配套,待遇差,高学历、高职称技术人员不愿“参公”或转变为行政管理类,而这部分人员恰好是单位的骨干力量。人才流失往往带来的就是工作懈怠或行政不作为。

3办公设施设备紧缺,办公条件差

全州草原广袤,草原资源丰富,现有草原监理机构没有相应的办公场所,交通工具和办案取证设施设备缺乏,严重制约草原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4经费缺乏保障

草原保护建设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困难,草原监理工作难以为继。

5草原违法案件查处难度大

因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目前非法征占用草原从事矿藏开采、修筑道路、修建经营性场所、采砂取石、盗窃草原设施、超计划采挖冬虫夏草、贝母等草原违法案件时有发生,查处难度大。

今后工作思路

州县监督管理机构要正视当前存在的问题,克服困难,积极寻求解决之道,尤其要向当地党委政府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多请示,多汇报,力争在监理队伍建设、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政策的制定落实、办公条件改善、经费保障等方面得到更加强有力的支持,不断加快推进草原监理体系建设,切实加强草原监督管理工作。

1以查处草原违法大案要案为突破口,有力震慑草原违法行为

各县要对本县范围内非法征占用草原从事矿藏开采、修筑道路、修建经营性场所、采砂取石以及盗窃草原设施等草原违法案件进行摸排,报请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对影响较大的草原违法案件进行曝光,会同国土、监察、建设、公安、水务、发改和环保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查处,进一步加大草原监理的执法力度。

2以国家强化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管理为契机,强化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工作

目前,国务院、省政府和国家有关部委以及省有关厅委局都出台了有关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及使用管理办法及政策,州县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要加强与国土、财政和发改等部门的协调,尽快申办收费许可证,对县境内征占用草原的行为进行审核审批,严格征收草原植被恢复费,促进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工作。

3结合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全面开展草原确权承包工作,认真落实“三制”

草原确权承包是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草原保护建设项目,兑现各项强草惠牧政策的重要基础,认真落实“三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禁牧管护机制、完善草畜平衡核查机制)是确保政策兑现的保证。各县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草原确权承包与草原禁牧管护、草畜平衡核查等工作,先易后难,重点突破,按照国家要求尽快完成草原确权承包和“三制”落实工作。

4全面执行草原法“三项制度”

“三项制度”即基本草原保护制度、以草定畜草畜平衡制度和禁牧休牧划区轮牧制度。全面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工作,为国家即将制定《基本草原保护条例》和执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奠定基础;加大人工种草和牲畜出栏淘汰力度,严格实行以草定畜草畜平衡制度;对退化沙化草原施行禁牧、休牧制度,因地制宜推行划区轮牧制度。通过“三项制度”的有效落实,确保草原可持续利用。

5加强草原防火工作,严防重特大草原火灾发生

完善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加强草原防火体系建设,落实草原防火责任制,提高草原防扑火能力,严防重特大草原火灾发生。

6强化培训宣传,提高依法监督管理水平

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总体思路,一是通过培训教育,加强监理队伍素质建设,提高依法监督管理水平。二是通过多环节、多渠道普法宣传,启用草原监理执法徽标,树立草原监理良好形象,赢得全社会对草原监督管理工作的认可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