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磺胺类药是上世纪30年现的能有效防治全身性细菌性感染的一类化学治疗药物。磺胺类药物(ulfonamides,SAs)是指具有对氨基苯磺酰胺结构的一类药物的总称,是一类用于预防和治疗细菌感染性疾病的化学治疗药物。在临床上现已大部分被抗生素及喹诺酮类药取代,但由于磺胺类药物有对某些感染性疾病(如流脑、鼠疫)具有疗效良好、使用方便、性质稳定、价格低廉等优点,故在抗感染的药物中仍占一定地位。但近年来发展较缓慢,磺胺类药物与磺胺增效剂甲氧苄啶合用,使疗效明显增强,抗菌范围增大。
1磺胺类药物的作用
磺胺类药物抗菌谱较广,对大多数革兰阳性菌和某些革兰阴性菌有抑制作用。磺胺类药物是通过抑制细菌叶酸代谢而呈现抑菌作用的。因对磺胺类药物敏感的细菌不能利用环境中的叶酸,需要菌体内通过对氨苯甲酸(PABA)等物质在二氢叶酸合成酶的催化下,合成二氢叶酸,而磺胺类药物的基本化学结构与PABA相似,可与细菌体内PABA竞争二氢叶酸合成酶,妨碍二氢叶酸的合成,最终影响细菌核酸和蛋白质的合成,抑制了细菌的生长繁殖。细菌对磺胺类药物易产生耐药性,尤其在用量不足时更易发生,磺胺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耐药性。
2磺胺类药物的应用
磺胺类药物具有较广的抗菌谱,而且疗效确切,性质稳定,使用简便,价格便宜,便于长期保存,当前是仅次于抗生素的一大类抗菌药物。特别是高效、长效、广谱的新型磺胺和抗菌增效剂合成以后,使磺胺类药物临床应用有了新的广阔前景。为了更好地应用磺胺类药物,应做到以下几点:
2.1正确掌握用药剂量。首次用药量或第1天用量要加倍,以后的用量为维持量。拌料一定要均匀,对急性病例也可以用针剂注射给药。
2.2注意交叉耐药性。细菌对磺胺类药物有交叉耐药性,如使用某一种磺胺药细菌产生了耐药性后,不要用其他磺胺类药,而应使用抗生素或其他化学合成抗菌药,以免延误病情,增加用药成本。
2.3用药期间应充足饮水。用药期间必须供给充足的饮水,以防止析出磺胺结晶而损害肾脏。
2.4发现中毒立即停药。供给充足的饮水,在饮水中可加入0.1%~0.2%的碳酸氢钠或0.5%的葡萄糖溶液,也可在饲料中加入0.05%的维生素K3或在日粮中将B族维生素用量提高1倍。中毒严重的鸡,肌注维生素B121~2μg。
2.5慎用磺胺类药物。凡属肝肾功能减退、重症溶血、贫血、全身性酸中毒病症应慎用。
2.6合理使用抗菌增效剂(TMP)。抗菌增效剂与磺胺类药物并用时,具有增效作用,一般TMP与磺胺类药按1∶5的比例使用,可明显提高临床效果,降低用药成本。
2.7注意配伍禁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物在一起使用,必须经兽医技术人员许可,避免用药违反配伍禁忌而影响治疗效果的药物。
2.8加强饲养管理。磺胺类药物只有抑菌作用,没有杀菌作用。因此,在治疗过程中要加强饲养管理,提高畜禽机体的防御能力。
3磺胺类药物应用时的注意事项
在给家畜(牛、马、驴、骡、猪、羊、犬等)治疗疾病的过程中,磺胺类药物是常用的兽药。但在使用的过程中,不按标准用量使用的例子很多,有的首次用量太小,不到标准用量的1/3;有的首次用量太大,超过标准用量的6倍以上;有的重复给药的间隔时间比标准时间延长1倍,这样的用量是不符合科学要求的,要严格要求才行。用磺胺类药物给畜治疗疾病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3.1用法要正确。磺胺类药物钠盐注射剂碱性都较强,pH值在9.0~10.5的范围内,注射时,要根据方法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浓度,静脉注射要用5%以下浓度,以免引起血栓性静脉炎;皮下注射要用0.5%的浓度,以免引起组织皮炎坏死;肌肉注射要用10%以下的浓度,并且要注射到肌肉深层,以免引起局部肿胀。
3.2用量要准确。磺胺类药物的用量与其抗菌原理有密切关系,必须使其血液中的浓度与对氨苯甲酸竞争取得绝对优势,方能挥发较好的疗效。正确的用量是:首次采取突击量,以后按不同磺胺类药物的特点,每隔一定时间重复给予维持量。首次量不足,维持量不足,不给维持量,或重复给药间隔过长,以及停药过早等,都可降低治疗效果,并可贻误治疗时机。因为这样,不但不能完全彻底消灭致病细菌,反而可给它们以喘息“锻炼”的机会,使残余的致病细菌获得抗药性,变成不怕磺胺类药物的细菌了。现将几种常用的磺胺类药物的用量、间隔时间介绍如下:磺胺嘧啶:内服,首次用量每千克体重0.2g,维持用量每千克体重0.1g,间隔用药时间12h;注射,分别是0.07g、0.07g,间隔12h;磺胺二甲嘧啶:内服,分别是0.2g、0.1g,间隔6~8h;磺胺甲基异恶唑:内服,分别是0.2g、0.1g,间隔8~12h;磺胺脒:内服,分别是0.2g、0.1g,间隔8~12h。
4禁忌
4.1磺胺类药物在养鸡生产中的使用对象仅限于1月龄以上的雏鸡和育成鸡,主要用于防治球虫病、卡氏白细胞原虫病及大肠杆菌、沙门氏菌、巴氏杆菌、痢疾杆菌、葡萄球菌等引起的细菌感染。
4.2磺胺类药物的使用疗程一般为3~5d,如果使用一次就有了效果,也不要停用,待疾病症状消失后,再按预防用量给药2~3d,坚持用完一个疗程。
4.3磺胺注射液药物如磺胺嘧啶注射液,不易与酸性药物,如VC、青霉素、四环素、盐酸麻黄碱等合用,否则析出磺胺沉淀。其遇到普鲁卡因后疗效减弱,甚至失效,遇到氧化钙、氯化铵会增加对泌尿系统的毒性。
4.4磺胺类药物与健胃类药物,如干酵母配伍,引起疗效降低。
4.5磺胺类药物最好单独使用,不宜在鸡的活菌疫苗免疫接种前7d、后10d使用,不宜与青霉素、氯丙嗪等任何酸性药物一起使用,禁止与人工盐、硫酸钠、石膏等含硫的药物和拉沙菌素、莫能菌素、盐霉素等抗球虫药物同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