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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语说:“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在涉外交往中,称呼的问题因为国情、民族、宗教、文化背景的不同,而显得千差万别,十分复杂,因此值得认真进行研究。
在对外交往中,对待称呼问题,有两点必须切记:其一,是要掌握一般性规律,即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其二,是要留心国别差异,加以区分对待。
1、一般性规律
在对外交往中,称呼方面的普遍性规律有:
(1)对任何成年人,均可以将男子称为先生,将女子称为小姐、夫人或女士。
对于女子,已婚者应称“夫人”,戴结婚戒指者也可称为夫人。对未婚者及不了解其婚否者,可称之为“小姐”。对不了解其婚否者,亦可称为“女士”。
上述称呼,均可冠以姓名、职务、职称、学衔或军衔。例如:“享特先生”、“艾丽丝小姐”、“市长先生”、“少校先生”,等等。
(2)在商务交往中,一般应以“先生”、“小姐”、“女士”称呼交往对象。
在国际商务交往中,一般不称呼交往对象的行政职务,这一点与我国极为不同。
“夫人”这一称呼,也较少采用于商务活动之中。
(3)在政务交往中,常见的称呼除“先生”、“小姐”、“女士”外,还有两种方法,一是称其职务,二是对地位较高者称“阁下”。
在称呼职务或“阁下”时,还可加上“先生”这一称呼。其组成顺序为:先职务,次“先生”,最后“阁下”;或为职务在先,“先生在后”。例如“总理先生阁下”、“大使阁下”或“市长先生”,等等。
在美国、德国、墨西哥等国,没有称“阁下”之习。
(4)对军界人士,可以其军衔相称。
称军衔不称职务,是国外对军界人士称呼最通用的做法。在进行称呼时,具体有四种方法:一是只称军衔,如“将军”、“上校”、“下士”。二是军衔之后加上“先生”,例如“上尉先生”、“少校先生”。三是先姓名后军衔,如“朱可夫元帅”、“巴顿将军”。四是先姓名、次军衔、后“先生”,例如“布莱尔上校先生”、“卡尔松下士先生”。
(5)对宗教界人士,一般可称呼其神职。
称呼神职时,具体做法有三类:一是仅称神职,如“牧师”。二是称姓名加神职。如“亚当神父”。三是神职加“先生”,如“传教士先生”。
(6)对君主制国家的王公贵族,称呼上应尊重对方习惯。
对国王、皇后,通常应称“陛下”。对王子、公主、亲王等等,应称之为“殿下”。对有封号、爵位者,则应以其封号、爵位相称,例如“爵士”、“勋爵”、“公爵”、“大公”等等。
有时,可在国王、皇后、王子、公主、亲王等头衔之前加上姓名相称。例如:“西哈努克国王”、“莫尼列公主”、“拉那烈王子”等等。
对有爵位者,可称“阁下”,也可称为“先生”。
(7)教授、法官、律师、医生、博士,因其社会地位较高,颇受尊重,故可直接以此作为称呼。
称呼的具体做法,一是直接称“教授”、“法官”、“律师”、“医生”、“博士”。二是在其前加上姓名,如“福特教授”。三是在其后加上“先生”,如“法官先生”。四是在其前加姓名,在其后加“先生”,如“高斯博士先生”。
(8)对社会主义国家或兄弟党的人士,可称之为“同志”。
除此之外,对方若称我方为“同志”,我方即可对对方以“同志”相称。不过,对“同志”这种称呼,在对外交往中切勿乱用。
2、国别性差异
以下介绍一些主要国家姓名称呼方面的特点。
(1)英、美等国
在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讲英语的国家里,人们的姓名一般由两个部分构成:通常名字在前,姓氏在后。例如,在“理查德·尼克松”这一姓名之中,“理查德”是名字,“尼克松”才是姓氏。
在英美诸国,女子结婚前一般都有自己的姓名。但在结婚之后,通常姓名由本名与夫姓所组成。例如“玛格丽特·撒切尔”这一姓名中,“玛格丽特”为其本名,“撒切尔”则为其夫姓。
有些英美人士的姓名前会冠以“小”字,例如:“小乔治·威廉斯”。这个“小”字,与其年龄无关,而是表明他沿用了父名或父辈之名。
跟英美人士交往,一般应称其姓氏,并加上“先生”、“小姐”、“女士”或“夫人”。例如:“华盛顿先生”,“富兰克林夫人”。在十分正式的场合,则应称呼其姓名全称,并加上“先生”、“小姐”、“女士”或“夫人”。例如:“约翰·威尔逊先生”、“玛丽·怀特小姐”。
对于关系密切的人士,往往可直接称呼其名,不称其姓,而且可以不论辈份,如“乔治”、“约翰”、“玛丽”等等。在家人与亲友之间,还可称呼爱称。例如:“维利”、“比尔”等等。但与人初次交往时,却不可这样称呼。
(2)俄罗斯
俄罗斯人的姓名由三个部分构成。首为本名,次为父名,末为姓氏。例如,在列宁的原名“弗拉基米尔·伊里奇·乌里扬诺夫”这一姓名中,“弗拉基米尔”为本名,“伊里奇”为父名,“乌里扬诺夫”方为姓氏。
俄罗斯妇女的姓名同样也由三个部分组成。本名与父名通常一成不变,但其姓氏结婚前后却有所变化:婚前使用父姓,婚后则使用夫姓。对于姓名为“尼娜·伊万诺夫娜·乌里扬诺娃”的女士而言,其姓氏“乌里扬诺娃”与其婚后便关系甚大。
在俄罗斯,人们口头称呼中一般只采用姓氏或本名。比如:对“米哈伊尔·戈尔巴乔夫”,可以只称“戈尔巴乔夫”或“米哈伊尔”。在特意表示客气与尊敬时,可同时称其本名与父名,如称前者为“米哈伊尔·谢尔盖耶维奇”,这是一种尊称。对于长者表达敬意时,方可仅称其父名,如称前者为“谢尔盖耶维奇”。
俄罗斯人在与亲友、家人交往时,习惯使用由对方本名化来的爱称。例如,可称“伊万”为“万尼亚”。
在俄罗斯,“先生”、“小姐”、“女士”、“夫人”亦可与姓名或姓氏连在一起使用。
(3)日本
日本人的姓名均用汉字书写,而且姓名的排列与中国人的做法也一样,即姓氏在前,名字居后。所不同的是,日本人的姓名往往字数较多,且多为四字组成。其读音,与汉字也大相径庭。
为了避免差错,与日本人交往时,一定要了解在其姓名之中,哪一部分为姓,哪一部分为名。在进行书写时,最好将其姓与名隔开一格来书写,例如“竹下登”、“小泽一郎”、“二阶堂进”、“桥本龙太郎”,等等。
日本妇女婚前使用父姓,婚后使用夫姓,本名则一直不变。在日本,人们进行日常交往时,往往只称其姓。只有在正式场合,才使用全称。
称呼日本人,“先生”、“小姐”、“女士”、“夫人”皆可采用。
一般可与其姓氏,或全称合并使用。例如“田中先生”、“宫泽理惠小姐”,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