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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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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

一、公司治理结构与企业技术创新关系

(一)股权因素与企业技术创新股权结构是企业技术创新的基础:股权结构决定了不同利益主体在企业治理中的地位和影响力,而不同利益主体的目标并不完全一致、他们对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意愿也不尽相同,从而影响着企业技术创新的意愿和创新能力。首先,国家股东的多元化目标,决定了国家股权比例过大,会形成对企业技术创新的约束:国家股东不仅关注公司利润和企业成长,更关注就业率、财政收支等公共利益目标,这些公共利益目标的存在,必然淡化对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要求。其次,适度的股权集中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股权过于分散,容易导致内部人控制而影响企业技术创新;股权高度集中,则可能出现大股东操纵公司的短期行为;股权的适度集中,则会激发大股东的技术创新动力,也会受到来自中小股东的监督,从而有利于技术创新效率的提升。再次,经营者持股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创新是一种高风险的市场行为,持股过少的经营者往往出于稳定考虑,倾向于避开高风险的技术创新活动,尽管这些高风险的技术创新活动也能会带来巨大的收益。

(二)董事会与企业技术创新董事会对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董事会规模扩张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双重影响———方面有利于技术创新知识在董事会内部的互补,但另一方面也加大了董事会成员之间沟通与协调的难度,影响了技术创新的决策效率。(2)外部董事在技术创新决策中更具独立性,并能为企业技术创新带来外部经验,但缺乏对企业内部技术创新的具体了解;内部董事虽然比外部董事更具信息优势,更能及时把握技术创新的机遇,但往往具有技术创新行为的短期化倾向。(3)董事长兼任总经理,尽管有利于克服两者的角色矛盾,提高企业技术创新的自由度,但这种集两权于一身的行为所导致的权力集中,可能导致董事长决策随意化,并限制董事会的信息处理能力,从而影响企业技术创新行为。

(三)企业家与企业技术创新企业家是公司治理的关键对象,是企业技术创新的具体决策者、组织者和实施者。企业家的创新动力、创新能力和创新权力,共同决定着企业家的创新决策。从创新动力来看,增加企业家对公司的持股比重,延长企业家任期,是提高企业家技术创新积极性的重要手段。适度的产品市场和经理人市场竞争,也是增加企业家技术创新动力的有效手段。因为产品市场竞争能迫使企业家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而改进技术;经理人市场竞争则能迫使企业家通过技术创新改善企业经营状况,从而实现自身价值的提升。从创新能力来看,企业家的机会意识、实干精神和组织能力,共同决定着企业家素质,进而决定着企业家技术创新的能力。从创新权力来看,如果公司外部政策法规和内部治理对企业家约束过多,就会影响企业家的创新积极性,限制企业技术创新的发展。

二、公司治理结构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分析

(一)股权结构问题影响技术创新的动力大中型企业是企业技术创新的主力军。在我国,绝大多数大中型企业是由原来的国有企业改制而成的。我国国有企业改制主要采取外延式改造,这就决定了我国绝大多数大中型企业的股权构成包括国有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和外资股,而且普遍存在国有股“一股独大”的问题。这种股权结构从多方面影响着企业技术创新活动:(1)多元化的股权主体决定着企业的多级关系,处于基层的人可能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不道德行为;(2)国有股、法人股等股权的不可流通性,使市场机制难以对经营者的机会主义行为形成有效约束;(3)不合理的股权结构,一方面限制了重视技术创新的机构投资者对公司治理的参与,另一方面也不利于企业技术创新融资渠道的拓展,从而限制了创新资金的供给;(4)经营者不持有股份或持股过少,往往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倾向于规避创新风险,即偏好对短、平、快项,而回避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但具有较高风险的项目。

(二)董事会规模和结构问题影响技术创新效率受历史因素的影响,我国绝大多数企业的董事会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形式,而并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董事会成员的独立性不强。在我国,不仅外部董事对公司的约束机制不健全,而且大部分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就是企业高层经理的核心,其结果表现为高度的内部人控制,这种董事会结构很难吸收外部专家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意见,从而影响了技术创新决策的正确性;二是过于强调控制功能而忽视决策功能。在实践中,董事会被认为是掌握公司大权的机构,也是各利益相关方角逐的目标,为了控制董事会,一些大股东、董事会成员、以及一些管理人员,不惜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而无心从事技术创新活动;三是董事职责模糊。我国绝大部分公司的董事会都没有建立明确的专业委员会,建立技术创新委员会的更是寥寥无几,因而不利于企业技术创新决策的贯彻执行。

(三)激励约束机制问题影响技术创新的积极性股票期权激励是发达国家企业对经理人员实施长期激励的主要手段,但在我国,股票期权激励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我国企业对经营者的仍是单一的薪酬激励。而且,在我国的企业实践中,经常有一些经营业绩不佳的企业,其董事会成员、高层管理者的薪酬却不断增长,表明了在我国,经营者薪酬与企业经营业绩之间没有完全挂钩,没有形成经营者利益、投资者利益和企业长远利益的有机结合。同时,由于缺乏必要的创新激励,“求稳”就成为了经营者的最优选择,他们习惯于回避高风险的技术创新投资,这就限制了企业技术创新的发展。当然,在对经营者进行激励的同时,也需要有相应的约束机制,以促使经营者关注技术创新。对经营者的约束,首先是内部约束。然而在我国,绝大多数企业为了避免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的矛盾和冲突,选择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模式,董事会的监督和约束功能也就因此而削弱,甚至丧失。其结果是:要么倾向于“短、平、快”的项目而不愿意投资于虽然风险较高、但回报周期长的技术创新项目;要么盲目的、过渡地进行技术创新。其次是外部约束。一方面经过30余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尽管已经基本形成了竞争激烈的产品市场,对企业形成了一定的竞争压力。但不同产业之间,以及同一产业内部各个企业之间的竞争存在先天性的不公平,经理人员努力程度与企业业绩之间的关系纽带,无法通过价格机制得到充分反映,这就削弱了产品市场竞争对企业经理人员的压力;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善的经理人市场,公司经营者主要由政府任命、或者由股东直接担任,而不是通过市场选择,公司的经营者不必担心受到潜在竞争对手的挑战。

(四)利益相关者权益保护问题影响创新资源的配置效率银行、员工、供应商、客户等主体是企业的重要利益相关者。根据现有制度、观念和理论,这些利益相关者都有其特定的利益诉求和利益保护机制,都不能充分发挥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的作用,从而影响了创新资源的配置效率和企业技术创新的能力。首先,银行作为债权人,其目标局限于本金和利息的回收,而不是企业的长远发展,因此,银行借贷资金偏向于“短、平、快”项目,而对具有较高风险的技术创新项目惜贷现象普遍,这就影响了企业技术创新的资金供给,从而制约了企业技术创新;其次,从员工角度来看“,职工参与”是当前西方国家公司治理的重要趋势,但在我国,由于认识和体制问题,企业员工的技术创新建议难以得到经理层的关注和重视,员工在事关企业发展大局的重大问题上难以发挥关键作用;第三,由于我国企业间的供应链、价值链关系不太稳固,企业的供应商和客户更难在公司治理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也就难以成为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推动力量。

三、基于企业技术创新的公司治理对策

(一)改善股权结构,强化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为推进企业技术创新而改革和改善公司治理,首先是要重构股权结构。发达国家的公司治理实践表明,公司股权必须适度集中,以保持大股东在企业技术创新中的作用。但是,如果股权过度集中,也可能导致内部操纵,从而影响竞争效率和技术创新。因此,我们有必要借鉴国外经验,构建以法人股为主,国有股、法人股和个人股合理分配的股权结构,适当降低国有股比重,实现国有资产的战略性改组[6]。要通过构建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形成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企业家职业化和经营管理专业化进程,推进企业技术创新的发展。在构建多元化股权结构的过程中,要适当提高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比重,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在推进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的作用。还要在提高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比重的同时,完善机构投资者的内部治理机制,使之具备一定的公司治理能力,积极介入公司管理和决策过程。

(二)完善董事会结构,提高技术创新决策的科学性就提高企业技术创新决策的效率而言,完善董事会结构,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要强化董事会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在企业技术创新决策和监督两个方面的作用。二是要根据公司的行业特点和经营规模,设计合理的董事会规模和人员构成。在董事会人数方面,既要尽可能地代表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又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技术创新决策的效率;在人员构成方面,应该合理分配内、外部董事人数。内部董事应有职工代表参与,以完善董事会技术创新的知识结构,提高技术创新决策的科学性。外部董事人员数量要能保证董事会的独立性;外部董事必须独立于经理层、与公司没有重大关系,具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拥有技术创新的决策知识和公正性。三是要根据技术创新的需要,在董事会设置专门的技术创新机构,并明确各董事会成员的技术创新职责,落实技术创新计划的提出、项目风险评估和监督执行。

(三)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提高经营者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股票期权是实施经营者激励计划最有效的手段,也是统一经营者目标和公司长远目标最有效的办法。健全股票期权激励机制,应从以下四个主要的方面入手:一是要改变传统的平均主义价值观念,让更多的人接受对企业经营者的高额激励,为实施经营者激励计划培育良好的社会观念基础;二是要积极培育健全的证券市场环境,通过证券市场准确的定价机制,评估经营者的经营业绩和管理才能。特别是要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避免各种市场操纵行为和内幕交易行为。要针对证券市场中的各种非理性行为,提高证券市场效率,充分发挥股票价格在评价企业盈利能力和管理水平过程中的作用;三是要健全证券市场中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证券市场中介服务的作用。要正确地评价企业经营者的业绩和能力,就必须依赖市场中公平、公正的中介服务机构的评估。为此,要充分发挥独立中介机构公平、客观的评估功能,提高证券市场的价值发现功能;四是要健全法律制度。重点要针对期权激励中的股票发行、预留、回购、增发、流转等存在的制度障碍,规范有关法律制度,形成稳定的制度供给,保障公司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的顺利开展。

(四)强化利益相关者权益保护,构建推动技术创新的合力银行、员工、供应商和客户等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为现代企业,有必要通过强化对这些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保护,构建共同治理体系,形成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的合力。具体来讲,一是要充分发挥银行股东的作用。在目前资本市场还不成熟的情况下,企业技术创新所需资金主要依赖于银行信贷资金供给。受限于现有的制度框架,贷款银行与借款企业之间的关系只能是单纯的债权债务关系,贷款银行没有参与借款企业决策的机会,出于风险规避的考虑,银行对风险较大的技术创新项目往往表现出惜贷、慎贷――尽管这些项目具有重大的和长远的价值,由此就导致了很多技术创新项目由于资金的约束而错失良机。因此,可以在修改、完善《商业银行法》等法规的过程中,引入合适的状态转移机制,使在必要时债权可以转化为股权、或者债权直接参与企业决策。这样既可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减轻公司债务负担;也可以使债权人获得企业剩余控制权和索取权,从而积极支持事关企业长远发展的技术创新投资活动。二是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员工董事制度。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是要实现职工个人利益与企业长远利益的结合,形成利益共同体,实现劳动力与资本的结合。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要在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确定员工持股的法律地位,按照自愿原则,规范员工持股的方式。员工董事制度的目的,是要提高员工在公司经营重大决策中的地位,实现员工参与公司治理。员工董事必须在坚持普遍性原则和平等性原则的基础上,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三是要充分发挥供应商和客户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可以鼓励通过相互持股的方式,构建利益共同体,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的发展。

作者:彭禧阳单位:湖南涉外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