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小议自然科学基金管控的措施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1增强对非共识项目的关注,弥补同行评议固有的不足
同行评议有诸如公正性等许多优点,但也有一些不足之处特别是在支持非共识项目方面,而非共识项目又往往孕育着原始创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机构不得以与评审专家有不同的学术观点为由否定专家的评审意见、对评审专家的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不得作为提出复审请求的理由”却在保护评议人的权威性的同时也强化了同行评议在筛选非共识项目上固有的不足。尽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规定“对通讯评审中多数评审专家认为不应当予以资助,但创新性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经两名参加会议评审的评审专家署名推荐,可以进行会议评审”,但由于会议评审专家在短短几天之内就要评审完为数不少的项目,且经同行评议一致或大部分同意资助的项目就大大多余拟资助的项目数,如果说是亲朋好友师生同学的项目(这也是同行评议难免的另两个不足——“熟人关系网、熟人好办事”和马太效应)或是作为同行评议认曾评议过的项目会议评审专家可能专门留意外,其他人的项目评审专家会去主动执行这一规定吗?就是会也可能是“大海捞针”工作量很大。因此,我们建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工作人员在综合同行评议意见过程中,当某项目出现两种相反的非共识意见时将两种意见转交给另一较优秀的同行来评判,或者由基金委的工作人员在会议评审时统一列出非共识项目,由会议评审专家作出评判。
2根据学科特点,增加数学学科投入和适当改善项目经费支出预算
数学是自然科学的基础,各学科的发展离不开数学,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但由于数学研究很少能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直接相关,在我国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少数部门资助数学研究外,许多国务院部门和地方政府就根本不资助数学研究。近几年来我国数学研究人数不断增加,虽然国家基金委数学学科经费随着国家基金经费总数的增加而有所增加,但别的学科在国家基金委以外的部门能获得的经费这近年也在不断增加,增加数学学科的经费是我国数学研究发展的必然。另外,数学研究不同于其它实验科学的研究,对实验仪器的依赖不强,但是国内外合作却非常重要,这也基本上是一种趋势。要开展有效的合作就需要适时聘请一些国外非常活跃的专家来华共同讨论、研究,然而很多国外专家会因来华而失去他们在本国的部分工资收入,如不能给他们提供适当的工资报酬,他们一般不会接受邀请或者来了时间也是很短,起不到实质性合作效果。因此,我们建议对于数学研究项目在经费预算中允许开支聘请国外专家的工资。
3完善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nternet-baseScienceInformationSystem)是被公认的国内开发最早、功能最完善、运行最稳定的科技计划管理系统,它随着信息技术发展不断改进,从起初的专为科研管理部门进行项目管理的单机版软件发展成基于互联网适用于基金管理机构、依托单位、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同行专家的涵盖科学基金各个层面的网络化信息管理系统。随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颁布实施,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一方面促进着科学基金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另一方面也需要不断在技术上升级换代,在功能上更加严密以适应科学基金事业的发展。
3.1增强依托单位对申请项目的超项功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规定了不予受理申请的理由之一是“申请人申请基金资助项目超过基金管理机构规定的数量的”。例如,2012年集中接收的170792项申请中,有5141项被初筛,其中大量是因为申请超项。申请项目因超项而被初筛,一方面对申请人无效劳动感到惋惜;另一方面确认结果也增加了国家基金委的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如果这些超项项目在未正式向国家基金委提交前就能在依托单位接受就可避免上述问题。目前,ISIS系统对依托单位提供了本单位的申请和受资助数据,然而并未提供本单位人员参与外单位的申请和受资助数据,这就使得依托单位利用ISIS系统对申请项目进行时有遗漏,结果不准确。为此,我们建议ISIS系统对依托单位提供其研究人员参与外单位的申请和受资助数据,增强依托单位对申请项目的超项功能。
3.2向依托单位公开其他单位获资助项目更多的信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了“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公布本年度基金资助的项目、基金资助经费的拨付情况以及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处罚情况等”。ISIS系统应该是公布这些信息最为有效的平台,然而ISIS系统在不断的修改完善过程中,获资助项目的信息似乎有越来越多地无法被其他单位查询到。这样,某依托单位无法通过ISIS系统查询和了解本单位研究人员合作参加的基金项目的申请书、计划书、进展报告、结题报告、成果报告等信息;对于变更了依托单位的资助项目,新的依托单位在ISIS系统中无法查询变更前的项目某些必要的信息;依托单位也无法查询同一申请人在另一单位同时申请和受资助项目的信息等等。这些都不便于依托单位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履行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监督基金项目实施等职责。为此,我们建议在ISIS系统中向依托单位公开其他单位获资助项目更多的信息,如过去曾给予依托单位查询的资助项目的资助类型、申请摘要、研究队伍、合作单位等信息。
作者:梅伏生段治国单位:华中师范大学科技与产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