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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农转资金项目实施成效显著
随着国家科技部和财政部农转资金项目启动,河南省各级科技、财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大量科研院校和企事业单位申报踊跃,经专家严格评议,省科技厅、财政厅联合审定,截至2013年,河南省共获取国家农转资金支持项目达260项,占全国总资助项目的3.7%,获资助金额16520万元,位居全国农转资金总资助金额前列,科技成果涉及种植业、畜牧水产养殖业、农产品加工、生态环境与节水、农业装备与信息等技术领域,争取到的项目数量、资金总额均居全国各省、市、区前列,河南省年度获得国家农转资金支持情况如下图和下表所示。为促进河南省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河南省于2004年特设立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财政每年拿出700万元用于支持农业科技成果的中试与示范,2006年省科技计划体系改革,设置了成果转化计划,并将星火计划700万元并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整合后每年共有1100万元用于这个计划,初步建立起政府财政投资、信贷支持和企业自筹等多渠道投入,政府、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科技企业及项目区农民等多主体参与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大力促进了河南省农业科技成果走向正常化和规范化。截止2013年,我省共支持318项成果得到熟化和转化,资助资金达9640万元。科技对河南粮食生产的贡献率和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已分别达到45%和40%左右,远远超过全国的平均水平。
1.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
(1)构建了三级投入保障体系。设立农转资金成果转化计划以来,河南省新乡、濮阳等8个省辖市设立农转资金专项,郑州、洛阳等部分省辖市对国家农转资金项目实行了1∶2或1∶1相关资金的匹配,项目承担及协作单位均按承诺对所立项目实施了资金匹配,初步形成了国家、省、市三级立体投入保障体系。
(2)与相关国家和省科技工作和计划进行了结合。在实施过程中,农转资金专项注重与国家相关科技计划,如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省科技惠民计划、科技攻关计划以及省重大专项等相衔接。在支持的农转资金转化项目中有60%以上来自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
(3)大批先进适用技术成果进入生产领域。据统计,截止2010年河南省共转化推广农业新品种8070个,新设备2.5万套,新材料3700多种,新技术新工艺4800多项,建立中试线、生产线9000多条,获专利授权10179项,建立试验示范区6万多个,良种推广面积近13亿亩。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吸引大量单位自筹、企业资金,并带动大量社会资金注入该项工作。国家级的大奖全部来自于该转化类项目,如我省农业科技界三个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小麦新品种郑麦9023、玉米新品种郑单958和浚单20)都是在国家转化资金项目扶持下迅速、大面积的推广后获得的大奖。如今我省种植面积最大的两个小麦品种矮抗58和郑麦366在审定当年即获得国家、省转化资金支持。通过农转资金项目的研究、实验、示范和培训等过程的实施,各项目能够在原有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新的探讨和提升,项目实施单位科研和研发能力得到提升,转化能力得到提升,了解了市场需要、产品基层信息和实施示范区域,清晰了研究成果到市场的转化具体过程。
1.3促进了产学研的结合
农转资金项目的实施有效促进了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三者相结合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2001~2010年期间,转化资金支持的项目中各类企业立项数将近占了一半,鼓励企业建立和投入研发中心的积极性,推动企业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紧密协作,促进了涉农科技企业的发展,加快了农业的组织创新和发展方式转变,累计使转化企业获得产品销售收入283亿元,技术服务收入1.2亿元,利润71亿元,缴税12亿元,创汇2.7亿美元。
合作方通过选定合作项目、签订合作协议等形式,共同开发和推广了一大批新技术新品种,提高了涉农企业和农业科研机构的技术自主开发、集成创新和转化应用能力,获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通过产学研项目的实施,科技资源得到进一步整合,农业科技成果推广体系得到不断完善,成为涉农高等院校、农业科研机构参与农业科技推广的内在动力,极大地调动了各地区、各单位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了全省范围内的良性互动。如河南省科学院生物所承担的国家2003年度转化项目“白阿魏蘑菌种及栽培技术实验研究”,采取“研、产、销”一体化和“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运作模式,使该项目技术迅速在全省得到推广,仅种植规模在100万袋以上的规模化生产基地就有6个,其中清丰县种植规模达到1500万袋,形成小产品、大产业的发展局面。
1.4培养了人才队伍
农转资金转化项目在执行期内吸引了大量科技人员深入农业生产实践一线,推动了农业科技新成果及时、有效得到转化,对创造就业机会、提高劳动力素质、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通过各类农业科技项目的引导和实施,培养出了一批在科研、教学和生产实践、科技管理等不同岗位、不同层面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人才队伍。
(1)先后设立了中原学者、创新人才基金和杰出青年基金,吸引了高端人才从事高水平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2)通过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推动了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大批科研人员创新转化两不误,涉农科技企业、龙头企业成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主力军,开创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主体多元化的新局面。
(3)通过实施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培育大批农村乡土人才也逐渐成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力量,形成了“飞鸽牌”和“永久牌”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队伍互动的新格局。据统计,截止2010年已完成监理验收的项目在执行期内农业企业新增就业人数高达27.5万人;共举办各类培训班49448期,累计培训1387.9万人次,带动农民2284万人,新增就业人数77万人次,同时培养了农业领域大批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增强了农业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河南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不足
目前,我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体现为:
(1)成果转化率相对较低。据统计,河南省农业科技成果的总量很大,每年生产出200~300多项农业科技成果,其中省级成果转化项目35项,国家的24项,星火6~7项,农业科学技术在农业增长中的贡献比重为42%,但相比发达国家达到60~80%而言则相对较低。另一方面,真正能够应用于生产、产生实际效益的科技成果很少。世界发达国家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在65%~85%之间,而我省仅为30%~40%,受农民欢迎易于应用的成果仅占10%左右,有40%~60%的成果在应用中有一定技术难度,还有30%的左右的成果农民不愿意接受。
(2)成果转化主体单一。目前我省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高校占据农转资金项目转化的主体,涉农企业在申请项目数量上还没有优势,没有充分发挥科技型涉农龙头企业在成果转化中对农民的带动作用。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与企业相联合的机制还需进一步提升。
(3)成果转化渠道单一。河南省每年投入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专项资金(包括国家、省、市三级项目)仅有5000万元,每年能够支持的项目百十项左右,不到应支持成果的5%,也不到申报支持的20%,而目前的农转资金转化的主体—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能够相匹配的资金相对较少,与大量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需求差距很大,使得大量农业科技新成果因缺乏资金支持无法转化,导致潜在的农业生产力不能发挥应有的科技支撑作用。
(4)成果熟化程度不够。科研院校项目的立项大多数是由课题小组申请后获得的,而不是根据市场需求而确定的,在这种情况下,科研人员的科技成果往往只注重学术上的价值,对于科技成果的市场前景,研究、开发、推广的可能性以及科研成果产业化过程中的成本和收益关心较少,造成农业科研选题与生产结合不紧,农业科技成果结构失衡,偏离市场需求,成果转化效率低等问题。
3进一步做好河南省成果转化工作的建议
当前,我省正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实现河南特色的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做好河南省成果转化工作,首先要客观对待我省在国家农转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紧紧围绕河南省“三农”科技需求,以优化提升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国家粮食核心区建设、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为重点,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创新机制,整合创新成果,集成配套转化一大批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先进技术成果,为河南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1)积极推动农转项目资金总量的增加。收集外省农转资金项目实施信息,学习借鉴经济发达省市成果经验。一方面继续争取国家、省、市财政投入更多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扩大项目支持数量,从财政专项资金和贷款贴息等方面对经过认定的转化项目给予扶持,增强支持力度。二是继续深化科技与金融的合作,积极带动地方财政、金融机构和社会力量的投入,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推进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投资体系,依托项目实施,吸引更多的企业、农民和信贷资金,增加转化投入逐步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三是进一步整合科技、农业、综合开发等科技投入,以及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农户等投入,增强科技成果转化合力。四是创新投入方式,采取后补助、优秀项目滚动支持等多种形式,鼓励企业和科研单位转化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的转化项目,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资金保障。
(2)进一步推动成果转化方式创新,鼓励产学研结合。近年来,我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重点支持了一批涉农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产学研相结合模式取得了良好成绩,产学研结合已被证明是推进科学研究同经济建设相结合的有效途径。
(3)促进农业科技研究与市场相结合、提升成果的实用性。着重引导科研人员选题深入实际和市场,把当前农业发展需要与未来发展目标相结合,根据地区实际特点,因地制宜地制定研究课题,并根据实际生产力变化特点,客户机发展的新动向对课题不断修改、完善,使农业科研选题实现“商品化”、“市场化”,使农业科研机构与其所进行的科学研究利益挂钩,提高科研人员选题的积极性与实用性,在考虑先进性的同时,要体现其可转化性,体现社会和经济的价值。
(4)创新体制机制。在进一步改革完善现有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基础上,加快农业新型科技推广服务主体的培育,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服务体系。要建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信息传播和使用监测机制。建立和规范成果评价和交易机制,建立规范的农业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和规范的交易平台,保障成果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下实现交易,保障成果研发机构和转化主体的共同利益。对公益性成果要建立由政府主导,成果研发机构主持,科技推广部门、科技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共同协作的成果转化机制。建立采用农业新技术的激励机制。完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保障机制。六是建立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投入机制。
作者:司海平单位:河南农业大学信息与管理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