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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当前的研究主要是翻译国外的研究成果,虽然没有形成特有的理论或模型,但对生产函数模型进行了较多的修正。一些学者也利用我国50年的统计数据对我国的科技进步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但目前我国经济学者对科技进步测定方法的研究主要针对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一般都是具体研究科技进步对某个具体的产业、行业所做的贡献(科技进步贡献率),如农业(种植业、畜牧、渔业等)、工业、地质、电力业、烟草工业等。这些研究是用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单个指标进行评价,但贡献率单个指标评价存在不少缺陷。例如,反映资本K和劳动L的统计资料的取得存在着局限性、资本弹性系数α和劳动弹性系数β的确定上存在着主观性,而且较高的技术进步贡献率可以由较低的技术进步率伴以更低的产出增长率来达到,有些地区甚至出现比美国的科技进步贡献率都高的情况,测算结果都不十分令人满意。因此,单一的技术进步贡献率指标不能充分说明不同地区农业科技进步程度的高低,也无法反映农业的实际情况。
针对国家一级或省一级科技进步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较多,大都是通过建立相应的指标体系、评价模型进行综合评价,得出区域内科技进步各面的基本状况与发展态势。这方面研究比较典型、影响较大的是国家科技部发展计划司(1993年)提出的针对我国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科技进步监测指标体系;科技部(2001年)提出的“全国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指标体系”。与农业科技进步评价研究相关的主要有:龙江舫设计了农业科技进步评价指标体系,包括5个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并介绍了评价的操作方法。晏敬东等(2003年)针对区域科技能力评价体系中的指标赋权问题,设计了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26个三级指标,提出用均方差进行定量分析的方法。孙毅等构建了一套以县域行政区划为界限的科技进步评价指标体系,并以数理统计及数据挖掘的相关技术手段为基础,探索一种目标管理、动态评价的县域科技进步测评方法。
1科技进步监测研究
20世纪90年代中期,国内已有多家单位开始对“科技进步监测”进行研究,并进行了实际监测,取得良好效果,引起了许多地区党政领导的关注和支持,得到了很快发展。例如江苏、天津、辽宁等省市的科技进步监测工作对各级政府重视科技工作、加大科技投入等方面已经发挥了重要的激励作用。为了对全国及各地区科技活动,以及经济社会领域科技进步状况实施定期的监测,科技部建立了较为规范的科技进步统计监测及综合评价制度。国家科技部自1996年正式启动科技进步统计监测以来,每年《全国科技进步统计监测报告》,围绕科技进步环境、科技活动投入、科技活动产出、高新技术产业化、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5项一级指标、12项二级指标、34项三级指标提供了翔实的数据,用来评价、分析国家及区域科技进步状态。《监测报告》已成为全面反映全国和各地区综合科技进步水平的权威报告。2001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
而针对农业科技进步的考核监测,在具体的操作中,就目前资料显示只有1996年大连市委、市政府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科技进步出台了《大连市农业和农村科技进步考核暂行办法》,制定了大连市农业和农村科技进步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一级指标10项、二级指标20项、三级指标40项,其它的尚未见到。综上所述,国内外已有不少学者对科技进步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做了大量研究,这为我们开展本课题的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提供了有益借鉴。但是对农业科技进步的监测评价研究较少且不完善,而且由于全国各地情况差异较大,所以指标设计更注重通用性,所以指标体系比较笼统,无法体现区域特色和产业特色。目前未见针对广东县域农业科技进步考核监测的研究,因此这方面的研究需要加强和深化。
2考核监测体系构建
2.1监测体系的初步建立
以农业科技进步的内容及其表现形式为基础,根据全面、科学、可操作及可比原则,按照递阶层次结构模型,确定了由6个考核指标、16个观察指标和41个监测指标构成的广东县(市)农业科技进步考核监测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
2.2指标权重的确定
由于各个指标对农业科技进步水平的影响程度不一,因此,评价的关键就在于要对各指标进行科学赋权。目前,确定指标权重主要有两大类方法:主观赋权法和客观赋权法。这两种方法各有利弊,主观赋权法常常因选择的专家的不同而差异较大,使分析结果趋于不稳定,具有较大的主观性;而客观赋权法只考虑单个指标数据的分布情况,不能全面考虑各指标之间的联系,以此来确定权重缺乏一定的现实依据。德尔菲法主要考虑指标的经济或技术意义,利用专家的知识、经验给出权重,侧重于各指标自身价值的重要性,赋权结果较为可靠,其缺点是易受人为因素的影响。本研究运用德尔菲(Delphi)法与层次分析法(AHP)对指标权重进行赋值,将这两种方法结合使用的优点是理论上相对成熟,应用上简便易行,能显著降低主观因素干扰。
2.3计分方法
被考核县(市)的考核监测得分采用多指标评价理论中的线性加权法计分。考核指标分为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两类。主要用于考核难以量化的农业科技领导与管理工作情况。定量指标主要用于考核科技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情况以及农业科技自身发展情况。
2.3.1定性指标得分计算定性指标得分用定性指标计分表根据被考核县(市)提供的考核材料和必要的实际考察,判别在各个定性考核指标上达到的水平,对照定性指标计分表上的要求进行打分。打分在0~10之间。
2.3.2定量指标得分定量指标可以分为其指标值越小越好的指标(指标40、41)和指标值越大越好的指标(包括别的所有定量指标)两类。被考核地区在定量指标上得分计算方法的基本原理是:以各指标的全省平均值或参评单位平均值为基准。如果某个地区在某项指标上的取值达到其平均值,可以得该指标的标准分的60%;如果某个地区在该指标上的取值在所有参评单位中最优,则得标准分的100%;如果某个地区在该指标上的取值为0或小于0,得0分;如果取值是别的情况,在两个线性函数上线性变化。根据上述思想,定量指标得分计算公式为:
3应用建议
3.1建立县域农业科技进步考核监测统计调查制度
准确、规范地采集相关数据,是进行农业科技进步考核监测工作的起点和重要的基础工作。因此,要做好县(市)农业科技进步考核监测工作,应建立起相应的统计调查制度,确保取得切实可行的资料和数据。同时,还应对监测结果进行认真分析和客观评价,为运用这一结果奠定基础。
3.2注重监测结果的应用
县(市)农业科技进步考核监测不是为监测而监测,而是为了提高农业科技进步的效果。监测结果产生后,应作为县级政府工作的重要依据,从而确保农业科技进步考核监测的权威性和持续性。实现科技进步监测的重心从过去以公布监测结果为主转移到综合分析和宏观评价上来,提升科技进步监测服务于宏观决策的能力。
3.3及时调整考核监测指标
该考核监测体系是根据当前广东县域科技和农业经济发展的状况建立的。在应用过程中,应针对今后县(市)农业科技和现代农业发展的实际及时调整考核监测指标和权重,让考核监测真正为农业科技决策和管理导航。
作者:洪建军梁俊芬万忠罗军单位:广东省农科院科技情报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