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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评价模式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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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评价模式

一、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现行科研评价方法及其负面效应

(一)助长社会重理轻文倾向,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处于很不利的地位

在当前社会流行的大学排行榜中(科学研究是评价排名的主要依据),大都统一采用更有利于理工科学科的评价指标,使以人文社会科学见长的大学处于很不利的地位,排名非常靠后,误导社会。如据某大学排行榜,北京大学文科(包括人文社会科学)的得分不及理科的1/3,全国顶尖的文科(北京大学)的分数只有最好的理工科大学(清华大学)的1/5。在综合性大学尤其是理工类大学内部,一般都很看重源于国外的SCI、EI、ISTP等论文及引用情况,赋予很高的分值,且把被引次数、成果转化经济效益等具有理工色彩的国际评价标准要求包括哲学社会科学及其教师,严重违背与自然科学、工程技术有本质区别的人文社会科学构成的复杂性、多样性、民族性、阶级性、本土性,价值实现的潜在性、间接性、滞后性,成果表现的多样性、引文的长周期性等本质特征和要求[3]。造成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学科门类的不平衡,使校内哲学社会科学处于更加劣势的地位,助长社会本来就有的重理工轻人文社会科学的倾向,严重挫伤人文社会科学教师科研的积极性。不利于高校哲学社会的繁荣发展。

(二)引发学术虚假盛行,学术不端行为时有发生在高校,各校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争取更多的科研资源提升学校排名和升格,普遍将这种不科学、不合理的科研评价不仅作为一种激励性政策,而且作为一项硬性要求。促使一些自律性不强的教师、在校研究生为争得更高的计分值,进而获取岗位、学位、津贴和优秀人才称号等,便铤而走险,弄虚作假,引发高校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事件时有发生,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严重玷污了高校这一本来令人敬畏的学术殿堂和人类灵魂工程师的称谓。据中国科协委托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组织实施的“第二次全国科技工作者调查”显示,近半数科技工作者认为当前我国的学术不端行为是普遍现象,认为当前“抄袭剽窃”、“弄虚作假”和“一稿多发”现象相当或比较严重的比例加起来分别是43.4%、45.2%和42.0%,而认为侵占“他人成果”现象相当或比较普遍的比例更高达51.2%。究其原因,科技人员多认为是由于外部制度不合理造成的,其中“现行评价制度驱使”占33.3%,列“社会大环境不好”(21.7%)、“监督不健全”(18.4%)、“自律不够”(12.8%)等之首。[4]

二、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差异化评价

为推动高校科学研究事业的健康发展和繁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必须以改革和完善高校科研评价为重点和突破口,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淡化数量、强化质量,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总体要求,遵循同类可比的评价原则,建立健全符合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特点和发展规律科学合理的多元评价体系和制度保障体系。实施科学合理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多元评价,就是要针对基础研究与应用对策研性不同研究类型,学校、人员、项目、成果等不同评价对象的特点和要求,建立差异化的分类评价体系。这一评价体系包括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主体、评价方法和评价周期等内容。

(一)实施分类型科研评价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大体可分类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性研究两种类型。对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教师的科研评价,要针对其研究的非特定应用性、艰苦探索性、非计划性和长周期性等突出特点,坚持服务国家、社会与自由探索相结合,以学术创新为导向,主要以其在科学上的新发现,提出新方法、新观点、新理论的原创性成果作为评价内容。其评价方式应坚持同行评议和量化形式评价相结合并以同行评议为主,即在采用替代法对其项目、论著等成果进行量化形式性评价的基础上,以其作为参考,着重由同行专家进行创新性的实质性评价。先由小同行专家仔细阅读评价内容,判断其学术价值和创新性程度,给出学术创新性评价;再由数量足够多的大同行专家进行复审、归总和学科平衡,给出评价结论,以避免小同行专家在评价过程中非学术因素和学科间的不平衡。同时,为鼓励基础研究的自由探索和从容研究,对其研究成果(项目)应增设“计划外”新发现指标,增设失败后评价和“非共识”评价等评价环节。对经过长期研究仍未达到预期目标甚至失败的“长线”课题,只要具有证明其勤勉工作的原始纪录材料和原因分析并经个人申请,便可经同行专家严格鉴定后给予允许科研失败,给出肯定评价。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科研环境。对从事应用对策性研究教师的科研评价,应以应用和实际效用为导向,把传承文化、提升国民素质与服务社会、解决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为党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有所贡献等内容作为评价标准。其评价指标体系在采用替代法对其项目、论著、调研报告等进行量化形式评价的基础上,以其作为参考,着重以提出新思想、新观点和政策建言被政府、企业采纳产生的经济效益和对社会、公众影响产生的社会效益进行实质性评价。与基础研究由同行专家进行专业评价不同,应用对策性研究则要把专业评价与社会评价相结合,其评价主体除同行专家外,还要吸收管理专家、政府官员、企业家及社会公众代表等,形成多元主体集体评价机制。

(二)实施分级科研评价

根据科学研究和人才成长的基本规律及各级(不同职称)人员职责任务的不同,对于具有讲师、副教授、教授等不同年龄阶段、不同职称的教师的科研评价,应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根据其不同特点和职责要求,采取分级评价:对于青年讲师的科研评价,着重专业知识、开拓进取精神等科研基本功和科研潜质的评价考核,对其科研成果的数量、层次不应作更多、更高的要求,以利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炼就科研教学基本功;对副教授则可以发表较高质量的学术论著或服务社会的咨询、政策建言报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进行科研评价考核;对教授除促使精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外,着重评价考核其带领科研团队、培养创新人才的情况,给予其较长的评价周期和宽松的发展空间;对于特别优秀、公认的知名专家如长江学著等领军人才,其评价周期应更长或实行免考核制。

(三)实施分层次科研评价

我国大学大体可区分为科研型、科研教学型、教学科研型和教学型四种类型。其教师根据承担科研、教学任务侧重点的不同,也可区分为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和教学为主型三类。根据各类大学功能定位、目标任务及教师岗位职责的不同,其评价标准要求也应有所区别,以平衡不同层次高校和教师在教学科研方面的投入,发挥其应有的不同作用。如对研究型大学及其教师,其评价标准应主要以获取国际领先水平、解决国家和社会重大现实问题及培养学术型创新人才等为主要内容;而对教学型大学的评价标准则应以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传播、应用、推广普及、提高公民素质及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与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为主要内容。

三、完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评价的制度保障体系

为确保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分类分级评价的有效实施,应加快建立健全的制度、机制保障体系。

(一)建立健全相对独立的大学科研评价管理专业机构

主要一是依托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和相关学会、协会组织,建立国家级和省级包括哲学社会科学在内的高校科研评价组织机构,负责宏观管理和协调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成果)评价工作,制定相关制度、政策、程序和适合不同类型科研要求相对统一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评价指标体系等。但其着眼点是为高校提供良好的科研评价环境和制度保障,而不能主导和直接参与具体评价。二是探索建立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评价中介机构即“第三方”评价机构,确保科研评价的相对独立性和公正性。三是各高校要切实落实政学分开和教授治学精神,充分发挥高校学术委员会在科研评价的重要作用,并将评价管理主体由学校向学院下移,形成校院两级分工合理、相互衔接的评价体系。四是政府要加大投入,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尽快建立政府科研主管机构跨部门的科研活动全过程数据平台,实现科研评价管理数据共享,为实现分类、分层次评价和有效杜绝科研项目“重复申报”、“重复资助”、“一稿多发”等学术不端行为提供技术支撑。

(二)制定完善诚信公正的科研评价制度保障

体系主要一是完善科研评价的答辩制度、回避制度、公示制度、反馈制度、申诉、举报制度和回溯制度。确保分类、分级、分层次评价规范有序进行。二是健全以随机、回避、轮换为基本原则的专家遴选制度,为确保评价“创新导向”的落实,同行专家的构成中要有针对性的减少年高望重、相对保守专家的比例,增加思想活跃、正值科研高峰期中青年专家的人数。三是建立健全评价信誉制度。实行问责制和匿名评审、署名评价。对信誉不好尤其是严重违犯评价规范要求的专家,评价对象严重违犯学术道德、弄虚作假者及时在政府相关网站“曝光”公布和公开处理结果,营造良好的学术和评价环境。四是积极探索“非共识”评价制度、失败后评价制度和长周期动态多次评价制度,实现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衔接、当前评价与长远评价相补充。五是统筹协调评价制度与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淡化科研评价利益导向功能,切实提高高校教研人员待遇。一方面,大幅度增加高校教师的基本收入,使其能过上体面的生活;另方面,加大基本科研投入,确保真正搞科研的人员每年都能有稳定的经费支持,使科研人员不再为完成评价任务而争“分值”,不用为科研经费跑关系,全身心地投入科研工作。待条件成熟时,将科研评价尤其是科研项目与教研人员分配制度相分离。

(三)统筹和简化评价主体与评价活动

要按照推动科研评价更加简约高效的要求,统筹和简化评价主体与评价活动。主要一是简化评价内容和要求,简洁地规定研究机构和教师应达到的以论文、著作、对策建言报告等为主要形式科研成果基本任务的要求,取消核心期刊分级,取消对教师科研项目要求,取消“计分制”,实行代表作制,以提高评价实效和效率,减轻被评机构和教师的负担。二是统筹评价机构和评价活动,增强各级各类评价的相互协调和评价结果的共享,有效避免同一评价对象、相关评价主题,在相近时间内多次评价、多头评价的现象。

作者:杨忠泰   单位:宝鸡文理学院经济管理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