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科技计划信用管理的现状与对策研究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江西科技学院学报》2017年第3期
摘要:本文在分析广东省科技计划信用管理现状与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抓紧完成各信用主体相关政策的制订、完善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以及做好信用管理数据信息的收集与共享等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完善广东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信用信息;信用管理;现状;对策
1开展科技计划信用管理的必要性
1.1政策要求:推行信用管理是大势所趋
2014年国务院出台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要求探索建立科研机构和科技社团及科研人员的信用评价制度。2016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1.2现实需求:增强警示性形成震慑
加强科技计划活动相关责任主体的科研信用管理,尽快出台针对性的科研信用管理制度规范,对科技计划活动中的失信行为实行科研信用记录和惩戒制度,能够增强对相关主体的警示作用并形成震慑,同时是做好全省科研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
2广东省科技计划信用管理现状
2.1制定科研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制度保障
2014年9月广东省科技厅出台《关于科技计划信用的管理办法(试行)》,标志着广东正式全面启动科技计划信用体系建设。2015年底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咨询专家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初步建立了专家信用管理系统,并得到了广大专家、科研部门和单位的广泛认可。
2.2实施科技业务管理“阳光再造”,实现涵盖科技业务全流程的“痕迹”管理
从2014年开始,深入调研借鉴国内外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的先进经验,针对科技管理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全面实施省级科技业务管理阳光再造行动,并相应调整优化省科技厅内设机构及业务分工,全面推动广东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广东已经初步建立了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并投入使用,阳光政务平台可完成科技项目全流程的审核审批,科技咨询专家的信息管理,科研信用体系管理,数据分析辅助决策等功能。
2.3建立科研信用数据库,积极推动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科技咨询专家信用管理数据库,所有在库专家须接受信用管理才可参与科技咨询活动,对专家参与的科技计划活动名称、时间、次数、是否存在失信行为等信息进行记录,实现全程留痕管理,有助于科技咨询活动质量的提升。
3广东省科技计划信用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3.1信用信息的采集与评价、各信用主体信用管理实施细则、信用体系尚不健全
信用信息的采集与评价是科技计划信用管理的核心环节,科技计划中出现的科研不端行为的举报和调查工作尚未完全明确,一旦相关行为主体触发了信用行为后,信用信息的收集途径、举证方式存在一定困难,需要人工对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并将信用变动录入系统。
3.2信用行为等级的确认和信用值调整规定不够完善
基于项目管理过程的指南制定、项目申报受理、项目评审、实施管理、结题验收、绩效评价、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与信用有关的行为将给予记录,并以此为据对各信用主体的信用值进行调整。系统自动触发记录的信用行为,需要进行不定期的抽查,而人工录入的信用行为不是系统的标准化行为,因此需要制定人工录入信用行为的审批细则。
3.3信用信息的数据共享和应用处于起步阶段
通过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产生的失信记录信息作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申报和参与科技咨询活动的参考,范围仅限于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影响力还不够。缺乏信用信息数据的共享平台,暂时还未能在全省范围内实现科技计划信用数据的共享和应用。
4对策与建议
4.1抓紧完成严重失信等相关规定的制订,做好制度出台后落地工作
抓紧完成针对项目承担单位、承担人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科技咨询专家、中介机构等科技计划活动参与主体严重失信与惩戒相关政策制度的拟定工作,加大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增加失信成本,形成警示和震慑。
4.2针对各个信用主体尽快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
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咨询专家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基础上,制定科研信用管理和不端行为处理制度,激励科研诚信行为,重点防范和惩戒科研活动中的各种编造、作假、剽窃、骗取滥用科技资金、利益勾结、违约失信和其他违背公认准则、社会公共道德的行为,全面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的信用管理工作。
4.3做好信用管理数据信息的收集与共享
依托科技业务阳光政务平台,实现科技计划信用信息的自动采集、传递、记录和共享,建立高效、全面的科技计划信用数据库。在平台设置信息系统接口,分阶段、分权限的实现全省范围的科技计划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
作者:孙晶;高燕;陈志聪 单位: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