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江苏警官学院 主管单位:江苏省公安厅 ISSN:1672-1020 CN:32-1704/Z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由封野担任主编,由江苏警官学院主办的一本教育类省级期刊。该刊创刊于1986年。主要刊登教育学科方面有创见的学术论文,介绍有特色的科研成果,探讨有新意的学术观点提供交流平台,扩大国内外同行学术交流。本刊为双月刊,A4开本,全年定价¥190.00元。欢迎广大读者订阅或投稿。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是一本由江苏省公安厅主管,江苏警官学院主办的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教育类期刊,该刊主要报道教育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实践。该刊已入选省级期刊。 影响因子为0.42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主要内容栏目有理论与思考、社会治安研究、犯罪学研究、侦查学研究、刑事法学研究、民商法学研究、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研究、警事科学研究。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主要发文机构有:江苏警官学院(发文量1186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教育;院校;公安院校;公安教育;教学”;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发文量346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教学;院校;公安院校;教育;犯罪”;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发文量228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犯罪;治安;侦查;警务;警察”。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主要发文主题有犯罪、刑事、法律、教育、侦查、警察、院校、治安、教学、公安院校。其中又以”犯罪(816篇)”居于榜首,发文量第二的是“刑事”(419篇),发文量第三的是“法律”(416篇),发文主题最少的是“公安院校”,仅发文265篇。
1、来稿要求:
本刊欢迎下列来稿:教育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方面的论著,反映国内外教育学术动态的述评、论著、综述、讲座、学术争鸣的文稿,以及有指导意义的教育书刊评价等。文稿应具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内容翔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数据务求准确,层次清楚,标点符号准确,图表规范,书写规范。本刊不接受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严禁一稿两投。对于有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编辑部将一律退稿,来稿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文责自负。
2、作者简介:
述评、专家论坛、指南解读栏目来稿请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个人简介及近照。个人简介内容包括职称、职务、学术兼职、主要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成果、所获重大荣誉奖项等,字数以 100~300 字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为宜,格式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题:
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题,中文文题控制在 20 个汉字以内。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时给出英文文题,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
4、图表:
文中所有图表均需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献中的图表。图表力求简明,设计应科学,避免与正文重复。凡能用少量文字说明的数据资料尽量不用图表。正文与表中数据应认真核对,准确无误,表内数据同一指标的有效位数应一致。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江苏警官学院 | 1186 | 教育;院校;公安院校;公安教育;教学 |
江苏公安专科学校 | 346 | 教学;院校;公安院校;教育;犯罪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228 | 犯罪;治安;侦查;警务;警察 |
南京大学 | 187 | 法律;诉讼;犯罪;刑事;刑法 |
南京市公安局 | 183 | 犯罪;治安;侦查;警务;刑事 |
江苏省公安厅 | 102 | 犯罪;治安;机关;公安工作;公安机关 |
南京师范大学 | 95 | 法律;司法;教育;刑事;诉讼 |
中国政法大学 | 79 | 法律;犯罪;司法;刑事;法史 |
河海大学 | 66 | 行政;法律;诉讼;司法;民法 |
苏州大学 | 65 | 行政;法律;犯罪;司法;政法 |
资助项目 | 涉及文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 100 |
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 | 79 |
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 | 68 |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 | 30 |
公安部公安理论及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 28 |
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 27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 | 26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 | 19 |
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 | 14 |
江苏省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 |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