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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献综述
农村金融市场开放,是通过放松金融监管,让市场机制来决定金融资源的价格,并利用金融市场机制优化农村金融资源的配置,形成农村内部、城乡间、区域间相对统一的金融体系。农村金融市场开放是促进经济金融健康发展的众多解决方案中的一种,是通过引入新的机构和市场参与者改变现有市场结构,建立竞争性市场机制的方案。开放过程中需要注意开放速度、开放程度、开放顺序等问题。农村金融开放的最大化将是金融城乡一体化、金融区域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8]。金融开放程度的测度,陈雨露等认为主要有两类度量方法:主观打分法和客观事实法[9-11]。主观打分法采用二元法或5分法,进行主观的评分。Eichen⁃green用0和1两个虚拟变量表示“完全开放”和“不开放”来表示[12],Quinn用0~4分别表示完全封闭(0)至完全开放(4),以0.5为步长[13]。黄金老将利率市场化程度等8个指标分为5个等级:极低、低、中、高、极高,其权重分别为1、2、3、4、5来度量金融开放[14-15]。客观事实法通常用3种指标体系来表示实际开放程度:国内储蓄率与国内投资率组合、利率的国内外差异以及金融服务业的开放。Feldstein和Horil⁃ka以一国储蓄率和投资率之间的相关性来衡量实际金融开放度[16]。李治国考察了我国区域间储蓄投资相关性以衡量区域间的金融分割[17]。Edwards和Klan用国内外利率差构建模型计算开放度值,当开放程度为0时,利率不受外国因素影响;当完全开放时,国内利率等于国际市场利率[15]。
Lane和MilesiFerretti以资本组合、直接投资和负债占GDP的比重来衡量金融开放[18]。姜波克从资本规模角度测度金融开放水平,用直接投资总额、证券投资总额与GDP比重反映资本市场开放,用央行国外净资产与央行总资产比重反映货币市场开放[19]。上述方法从主观打分设计和市场结构变动给农村金融市场开放度测度提供了思路,但已有文献中的指标内容或计算公式并不完全适合。这是因为农村金融市场开放的主要措施是降低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的准入条件,增加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和资金供给,通过改变市场结构、增加金融市场竞争程度,来提高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率。产业组织理论对市场结构和产业聚集度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通常,衡量市场竞争结构的方法有市场集中率、赫芬达尔指数、基尼系数、区位熵等。赫芬达尔指数HHI对大企业所给的权重较大,对其市场份额也反映得比较充分。当某行业由独家企业垄断时,HHI等于1;当每个企业具有相同的份额时,HHI等于1/k,因此HHI在1/k~1之间变动。基尼系数(GiniCoefficient)是计算收入分配公平程度的指标,其方法是等分布线(对角线)与洛仑兹曲线之间区域和对角线下方三角形面积的比率。用于市场结构衡量时,反映了某种子类型企业的市场份额占该产业市场份额的比重。其中,Lij表示i地区j子产业的市场指标(销售额、从业人数、产值、资产总额等);Li表示i地区该产业的市场指标总和(销售额、从业人数、产值、资产总额等);Lj表示全国范围子产业的市场指标(销售额、从业人数、产值、资产总额等);L表示全国该产业的市场指标总量(销售额、从业人数/产值、资产总额等)。对比几种方法发现,市场集中率、赫芬达尔指数、基尼系数都是绝对指标,区位熵是相对指标,相同点是都依据一定的市场份额划分市场结构,市场集中率和赫芬达尔指数以企业的市场份额划分市场结构,基尼系数、区位熵以某个百分比水平划分市场结构。在衡量方法上,市场集中率、基尼系数、区位熵都用市场份额之和来衡量,只有赫芬达尔指数用市场份额平方和衡量。从全面性角度考虑,所选指标应当既包括反映该省水平的绝对指标,又包括能反映各省相对水平的相对指标;从可比性角度考虑,两类指标应当使用相同的计算方法使测度结果既能满足单个省的历史比较,又能满足不同省份的横向比较的分析需要。基尼系数和区位熵两种方法使用了相同的指标构建方法,能够满足全面性和可比性的分析要求,因此本文应用这两种方法分别构建农村金融开放度绝对指数和相对指数。
二、农村金融市场开放度测度
本文设计思路是用逐步开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准入引起的农村金融市场结构变化来设计指数以衡量农村金融市场开放的程度。
(一)农村金融市场开放的指标张金清提出从金融开放参与者的市场准入、金融服务开放、实现途径三方面构建指标来衡量金融开放[23]。本文借鉴这一思路将农村金融开放的指标确定为三个维度: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覆盖面、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竞争能力、非正规金融机构的正规化程度。维度1: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覆盖面。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获得准入的农村金融市场参与者,其覆盖面表示该地区内金融机构在多大程度得到覆盖。这是我国农村金融开放的重要目标。截至2012年末,县域物理网点数量达到11.3万个,年均增长超过1000个;乡镇新布设ATM机、POS机等电子机具231.7万台,较2007年增长29.5倍;在40万个行政村设置了助农取款服务点,小额取现转账电话覆盖30.4万个行政村。农村保险服务网点达到2.2万个。文中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营业网点数目表示。维度2: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力。服务能力体现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对中低收入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满足程度,只有提供满足市场需要的服务,才能逐步争夺农村信用社的市场份额。衡量服务能力可以用投入和产出两类指标。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策略首先不是产出或盈利,而是开拓业务占领和巩固市场。投入类指标更好地反映出该机构的经营成本策略、服务意愿和服务能力,其中从业人员的数量决定了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因此选用投入类指标,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从业人数表示。维度3:非正规金融机构的正规化程度。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兴起作为一种底层改革,对农村金融制度变迁有重要意义[24]。但非正规的金融蕴含着金融系统性风险。农村金融市场开放,给了非正规金融正规化的市场机会,有利于化解金融风险、形成健康的农村金融市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通过吸引民间资本建立并扩大规模,资产规模反映民间资本参与农村金融市场的行为及其程度。文中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表示。
(二)维度权重的确定方法权重的确定方法有主观法和客观法两类,本文采用客观法中的变异系数法测算各个指标的权重。变异系数法是在用多个指标对一个问题进行综合评价时,如果一项指标的变异系数较大,则说明该指标在衡量该维度的差别方面具有较明显的信号,那么这个指标就应该赋予较大的权重,反之,则赋予较小的权重。
(三)指数构建分别运用基尼系数和区位熵方法,构建了农村金融开放度绝对指数和相对指数。绝对指数只反映本区域内的开放程度,无法进行横向比较。相对指标可以反映该区域与全国平均金融开放度的相对变化。其中,AFOJ、AFOX分别表示j省(市、自治区)的农村金融开放度绝对指数和相对度指数;i为指标编号(i=1,2,3),wi为指标i的权重;Aij和Rij为j地区新型农村金融开放各维度的值;Oij/Oj为j地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指标i值占j地区全部农村金融机构指标值的比重;Gi/G表示全国范围新型农村金融业指标i值占全国范围农村金融机构i指标值的比重。AFOJ取值范围为0~1之间,为便于分析,借鉴美国司法部使用HHI指数时的做法,本文将其值乘上10000,这样AFOJ的取值范围为0~10000。由于新型农村金融市场份额较小,这种处理更加便于分析。AFOX是一个相对值,当AFOX>1时,表示该地区农村金融开放程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当AFOX=1时,表示该地区农村金融开放程度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当;当AFOX<1时,该地区农村金融开放程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两个指标结合使用,就能准确测度农村金融市场的开放程度。
一、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模式
按照离岸金融市场的管理模式,可以分为内外一体型、内外分离型及避税型离岸金融市场这三种类型。内外一体型是指一国的在岸业务与离岸业务之间无严格分界,在岸市场与离岸市场相互交融,该类型的离岸市场对所在地的经济条件尤其是金融管理的要求比较高;内外分离型是指金融监管当局应该将离岸金融业务和国内金融业务严格区分开来并分别登记在不同的银行账户上,账户之间不能混淆,该类型离岸金融市场根据在岸业务和离岸业务的分离程度不同又分为绝对的内外分离型和内外渗透型;避税型离岸金融市场其目的是用来规避税收或规避监管,一般没有离岸资金实际交易活动,只是作为离岸金融机构办理离岸交易的地方。
二、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不断深入,综合经济实力有了较大提高,发展本国的离岸金融市场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任务。要进行金融体制的改革,缩短与发达国家的金融差距与国际金融接轨,就必须建立自己的离岸金融市场。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开办离岸金融业务比较晚,离岸金融发展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发展阶段:第一,萌芽阶段:1989年国家外汇管理局首先批准招商银行经营离岸金融业务,自此拉开我国离岸金融发展的序幕。第二,发展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期是我国离岸金融业务发展迅猛时期,顺应发展趋势,我国允许深圳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等5家商业银行享受一系列优惠条件开办离岸金融业务。第三,整顿阶段: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影响较广,直接暴露了我国离岸金融业务的许多问题,经营离岸业务的银行出现大量的坏账,于是离岸金融业务中止进行坏账的清理整顿。第四,恢复阶段:2002年6月,特别批准招商、交行、浦发及深圳发展银行四家商业银行恢复离岸业务的经营权,致使离岸金融在我国拥有蓬勃发展的大好机会。目前,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模式是内外分离型。内外分离型是指把金融监管当局将离岸金融业务和国内金融业务严格区分开来并分别登记在不同的银行账户上,账户之间不能混淆。我国离岸业务实行单独设账,单独核算,实行分账管理税后并表的运营管理模式,将离岸业务与在岸业务分离。由表2可知,我国离岸金融业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离岸国际结算量不断提高,离岸金融发展呈现较快趋势。在这二十多年中,我国离岸金融业务有较大的发展,在离岸金融交易中,香港市场的客户和资金量占各离岸银行客户总量的60%以上,在离岸存款中,中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存款约各占56.7%和39%;离岸贷款中,中资企业与外资企业的贷款约占57%和42%。在交易币种方面,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全面展开,香港成为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主要平台,人民币在港的存款规模不断增长,目前人民币存款占香港全部银行存款规模比重的l0%左右,仅次于港元与美元,香港成为境外最大的离岸人民币资金池。另外,用人民币计价的金融产品逐渐丰富,包括人民币计价的证券产品、基金、保险、黄金、外汇交易。同时,人民币经营机构不断扩大,随着香港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快速增长,必须有更多的金融机构为之进行清算服务。近几年来,由于政府政策的支持等各方面因素使我国离岸金融得到迅速发展,初步形成香港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但香港离岸金融中心与国际上其他离岸金融中心相比规模还是较小,交易品种不够丰富,也就是说当前人民币离岸市场发展的广度和深度只处于起点上。从广度上说,用人民币计价的金融产品有待进一步丰富,交易主体有待多元化,目前我国离岸金融业务主要是传统的银行业务,如存款、贷款、国际结算等业务的人民币产品;从深度上说,人民币存款规模和流动性有待提高,二级交易市场活跃度较低。另外,由于对人民币离岸市场的监管制度方面还存在漏洞,导致离岸市场成为人民币非法活动聚集地。因此,对发展我国人民币离岸市场的问题有待深入探讨。制约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人民币资本账户尚未完全开放,离岸金融发展有限目前,我国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的推进幅度是非常有限的。第一,人民币资本项目并未完全实现自由兑换,人民币跨境流通主要是依赖实体经济推动。尽管我国与周边国家签订互换协议,人民币用于区域贸易结算,但人民币并不是这些地区交易的主要结算货币,人民币并没达到完全的国际化条件。此外,人民币的出入境还有限额控制,因此离岸金融规模难以迅速扩张。第二,近年来,人民币有较为强烈的升值预期,人民币需求较大,尤其是东南亚地区,人民币的境外流通规模扩大,但是我国离岸金融业务开展有限,不能满足境外对人民币的需求。
(二)离岸金融市场管理机制较为薄弱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管理机制的薄弱主要体现在监督机制不完善,表现为监管机构不明确,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管制机构涉及到人民银行、银监局、外汇局、税务总局等多个部门,但是由谁来主导离岸金融监管还不是很明晰,多头监管会不可避免地造成监管资源的浪费,从而降低监管的有效性。比如说可能会造成监管的盲区或重复监管,从而降低了监管的有效性。所以有效的监管体系的建立对离岸金融健康持续的发展是极其重要的。
三、发展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的政策建议
(一)审慎开放人民币资本账户,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世界主要离岸金融市场上交易使用的货币基本上都是可自由兑换的,而人民币的资本账户尚未完全放开,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民币离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一般来说,开放资本项目会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给一国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但是机遇与挑战并存,资本账户的开放也必然会对一国的金融秩序产生冲击,弱化本国的货币政策效力,可能会造成一国汇率的波动,但总体来说,资本账户的开放是利大于弊。所以,在作出正确估计的情况下,立足于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本着循序渐进和风险可控性原则,适度推进人民币资本账户开放和金融自由化,拓宽人民币流通渠道,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从而满足对外经济开放的要求。
一、电力金融市场
现货市场中的投资者也无法通过正常的渠道参与进行投资,所以在现货市场上资源的配置是无效率的。通过金融市场的改革后,投资者和公司内部的零散资金可以进行投资,而中小供电公司也可以进行融资,进而使市场资金趋向于高效配置,也扩大了投资者的投资种类和范围。同时衍生物合约又可以使投资者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3)扩大交易主体。传统的现货市场只有国家电网公司可以进入,而金融市场化后,丰富了交易主体,有利于电力市场从垄断到竞争。2009年改革后,我国目前形成东北,华北,华中,华东,西北和南方6大供电区域,形成从原来的小范围的省内供电到跨省,跨区域供电。这种跨区域供电模式依赖于各种衍生物的金融合约,其中包括用以长期对资源稀缺区域提供支持和补充的长期期权期货合约,用以短期补充资源需求的日前期权期货合约,通过这种合约的模式使资源达到合理配置。
二、对我国电力金融市场实现路径的分析
(一)交易主体传统电力现货交易的参与者只有国家电网公司,区域电网公司,发电企业等,普通的供电公司或者普通投资者根本无法进入市场交易。而传统模式下造成的垄断价格并不是基于众多的有效信息形成,而是由政府或者部分议价形成,这种模式造成的不完善的机制随着我国电力改革而有所改进。新型的电力金融市场交易主体种类丰富,既包括传统模式下的国家电网等部门,又包括小型供电公司,投资者,做市商,电力经纪人,电力兼营机构。这种金融市场模式打破了传统电力工业一体化模式,使电力市场开始从垄断市场走向竞争市场。严格管制、高度垄断、垂直管理等电力工业所具有的传统属性随着市场竞争机制的引入而逐步减弱。
(二)交易对象从传统实物交割到金融合约交割是一个飞跃的过程。金融市场下交易的对象是电力衍生物合约,该合约分为三种类型,即电力期货合约,电力期权合约和电力远期合约。正如期货本身的特点一样,交易双方基于最有价值,最全面的信息分析得到的结果可以很好的预测未来的合约价格和趋势,所以,电力期货合约有现货市场不具有的发现价格的功能。并且这种期货合约中,并不要求实物交割,而是在到期日之前平仓,这种交割手段大大减少了交易的风险,在锁定了风险范围的同时,可以经过套期保值使电力期货的风险价格在短时间内保持在同一水平。作为标准化的合约,交易所交易的特点使交易更加变得安全可靠,从而在此之上再次降低交易风险,这种内在的特点可以吸引广大投资者进行投资,丰富金融产品,稳定物价。由电力特殊的内在特点决定的其不适宜储存,所以电力不同于普通商品,这也就要求了电力销售的高度流动性。而金融市场吸收了众多参与者后,提高了产品的流动性,有利于电力市场高效公平的竞争。而电力期权合约则是在期货合约的基础上免除投资者的义务,投资者可以根据市场的价格和信息决定是否行使权力,通过期权费来相对减少风险。在电力这样一个价格不稳定且高度垄断的行业,这一创新无疑削弱了价格的波动,减轻了来自市场的各个方面的风险。结合电力金融合约北欧和美国等公司成功的案例,这种发展趋势推进中国电力市场改革的进程。
(三)交易机制电力金融市场交易机制主要包括了电力衍生品交易的结算机制、信息披露机制、风险控制机制、价格形成机制和价格稳定机制。衍生品交易结算诸如期货合约到期前平仓,而不是实物交割。这种结算方式方便了投资者,投资者不必实物持有不易储存的电力。而期权合约可以根据电力的市场价格决定是否执行期权。正是基于各种衍生品的特性,全面的信息,风险的控制,从而发现电力的真正价格,利用有效的价格预测未来的价格信息。一系列的新型交易机制使电力市场在原有的现货交易不稳定的状态下转为稳定,公平的竞争。
三、结束语
中国市场现在正处于电力改革的阶段,北欧电力成功的改革确实给中国指明了未来的道路。面对浩大的国土和中国目前的现状,要想彻底实现以电力金融市场为主,以电力现货市场为辅的这种局面,首要的是要以跨区跨省远期交易为切入点,先省内解决电力不足的问题,再通过跨区域合约购买实现有效资源配置。目前我国电力市场正处于供过于求的现状,面对大量的电力供给和部分地区的资源匮乏,我们更需要以这种创新,实现改革的终极目标。
一、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任何金融产品都是对信用的风险定价,对金融市场管理的关键就是对信用风险的管理。互联网金融所改变的是传统金融的方式而不是金融本身,无论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如何虚拟化和技术化,核心是金融而不是互联网技术,因此互联网金融产品同样是对信用的风险定价,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管理的关键也是对信用风险的管理。由于互联网金融具有“互联网+金融”的双重特性,决定了互联网金融市场较传统金融市场信用风险更加复杂、更加难以防范。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的问题主要来自制度设计缺失、交易过程失控、风控手段缺乏和互联网应对方案缺位四个方面。
(一)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制度设计缺失1、未针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特点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我国的《银行法》、《证券法》和《保险法》都是基于传统金融而制定的,已不能满足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监管要求,如为控制传统金融机构信用风险而设定的资本充足率、杠杆率等规定,对互联网金融的适用性较弱;对于P2P贷款、众筹融资等新的融资类业务无相关法律文件可循;在第三方支付领域,虽然我国已经初步构建起网上支付业务的管理体系,但在二维码支付、虚拟信用卡支付等新兴领域,很多政策仍处于空白阶段。互联网金融市场一旦发生经济案件,投资者将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维护自身权益。2、监管主体处于多头和部分监管真空状态。目前互联网金融市场中,第三方支付由央行监管,互联网基金理财由证监会监管,互联网保险由保监会监管,市场处于分业监管状态,并且没有形成互动协调机制;现在互联网企业多为跨界经营,涵盖支付、信贷、担保、保险、基金理财等多个领域,各业务之间存在着大量关联和交易,由于各监管部门只负责相应职责,因此对于业务之间的关联和交易存在监管真空;同时P2P借贷、众筹融资、网络货币等新业态尚未明确监管主体,监管信用风险更无从谈起。
(二)对互联网金融交易过程的监控手段薄弱1、对参与主体的合规性没有设定有效验证,加大了交易信息不对称风险。互联网金融交易信息的传递、支付结算都在虚拟的电子世界中进行,使得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风险很大。加之对于主体身份识别、信用违约记录、交易目的核查等信用风险评价要素并未设立系统的验证方案,更加大了互联网金融交易的信用风险。如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办理大额资金汇划时无需使用必要的安全校验工具;P2P网贷平台风险准备金不足的违规性问题无系统核查、也没有资本约束设置,目前已发生过多起卷款潜逃事件。2、对互联网滞留资金没有实现有效跟踪,导致信用风险积聚。在进行互联网金融交易时,首先必须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开设账户,之后资金才能在互联网上流转。虽然在资金的调拨过程中,依旧离不开银行的底层服务,但从业务性质上,第三方支付平台事实上从事了与银行结算类似的业务。沉淀资金往往会在第三方处滞留一两天甚至一两周不等,由于缺乏有效的担保和监管,大量的资金沉淀会导致其信用风险积聚;当第三方支付平台在各银行系统账户轧差结算时,每笔客户资金的来龙去脉变得更为复杂,又相当于屏蔽了外部对资金流向的识别,使得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注册虚拟账户的任意主体,都可以轻松实现不同账户间的资金转移(如网络洗钱)。
(三)对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控制的手段缺乏互联网金融市场由多边信用共同建立,网络节点交互联动,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会波及整个网络。由于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隐蔽性强,关联度高,目前还没有建立有效的风险识别和分析手段。1、未与央行征信系统关联,信用风险识别手段单一。除传统的金融机构外,互联网公司尚无法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相互之间也没有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目前互联网公司信用风险审核主要依托其网络平台,信用风险识别手段单一,对借款人的信用审核完全凭借各自的审核技术和策略,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流。互联网公司作为互联网金融市场多边信用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其技术风险以及平台的脆弱性对整个金融网络的影响不容忽视。2、面对互联网海量信息,传统信用风险分析方法难以运用。互联网金融市场信息具有无限性、广泛性、无序性等特点,海量的信用交易数据储存在网络后端的Access、Oracle、SQLServer等数据库中,在提取数据进行信用风险分析时,不可避免地被大量无用信息所困扰,造成工作量大、分析效率低下,难以作出有效分析和判断。
(四)对互联网金融市场各种非预期事件没有系统化应对方案一方面,在互联网环境下,金融市场面对的是开放的网络通讯系统、不健全的网络监管、各种非预期的电脑黑客以及不成熟的电子身份识别技术和机密技术,存在着巨大安全隐患,若爆发系统性故障或遭受大范围攻击,将可能导致各类金融资料泄露和交易记录损失。另一方面,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基础架构所使用的大部分软硬件系统均是国外研发,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互联网金融设备较为匮乏,使得我国整体互联网金融安全面临一定威胁。而对于上述因素对金融数据安全性和保密性的影响,目前还没有建立相应的系统化应对方案。
二、国际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的经验
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信用风险管理在全世界都面临挑战。因为互联网金融并未改变金融的本质,而美国、英国等成熟市场对各类金融业务的监管体制相对健全,体系内各类法律法规协调配合机制较为完善,能大体涵盖接纳互联网金融新形式,不存在明显的监管空白,通过分析总结他们的管理经验,可以为我国提供参考借鉴。
交易费用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范畴。罗纳德.科斯(R.H.Coase)作为提出“交易费用”的第一人,他认为,为了进行交易,有必要发现谁期望进行交易,有必要告诉人们交易的愿望和方式,以及通过讨价还价的谈判缔结契约,督促契约条款的严格执行,等等。这些工作常常是花费成本的,而任何一定比率的成本都足以使许多无需成本的定价制度中可以进行的交易化为泡影。后来,科斯进一步补充说,谈判要进行,契约要签订,监督要执行,解决纠纷的安排要设立,等等。这些费用后来被称为交易费用。简单来讲,交易费用就是获得准确的市场信息所需要付出的费用,以及谈判和经常性契约的费用。新制度经济学家达尔曼(Dahlman.C.J)从契约过程解释了交易费用。他认为,从契约过程来看,交易费用包括了解信息成本、讨价还价成本、决策成本、执行和控制的成本。阿罗在更为一般的意义上明确了交易费用的概念,他认为,交易费用是经济制度的运行费用。
1、交易费用对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影响
新制度经济学家将交易费用理论应用于广泛的领域,如关系、寻租活动、企业内部考核等等。农户的借贷行为,是农户与农村金融机构之间、农户与农户之间一种以资金为对象的交易活动,同样要面对为获得准确的市场信息、谈判、签订契约、监督执行而付出费用的问题。出于降低交易费用和节约成本的考虑,可以很好地解释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存在的合理性问题。由于农村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农村正规金融机构要为与农户的贷款交易支付一定的交易费用。宁夏农村自身具有的很多特点,如地广人稀、基础设施不发达、较大程度上依赖社会关系等,这些特点构成农村信用社发放农户贷款的较高交易费用。根据达尔曼和阿罗的交易费用理论,农村信用社与农户的贷款交易具体要支付下列费用:①、客户信息搜集费用。农村信用社作为经营货币的金融企业,只有将贷款成功发放、按期收回才能盈利,获得可持续发展,因此农村信用社为了避免贷款不还的金融风险,提高经营效益,必须花费一定的费用用于搜集优质客户信息费用。②、贷前调查费用。由于农村社会缺乏象城市信贷记录这样的信息网络,为了尽可能地减少信贷风险,农村信用社会在贷前对贷款农户的财产、资信等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在地广人稀的农村,尤其是在宁夏南部山区,这种调查费用是非常高昂的。③、签订贷款合同的费用。对于每一位贷款农户,无论其贷款数额大小,农村信用社都要在层层审核之后与之签订贷款合同。由于农户贷款具有数额较小、分散等“规模不经济”的特点,农村信用社与农户签订贷款合同时,就要为单位金额的农户贷款负担较高的交易费用。④、贷后检查、监督费用。农村信用社为了保证发放的农户贷款按时、足额收回,就需要对农户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在居住地非常分散的宁夏农村地区,农村信用社要为此付出高额的费用。笔者认为,基于以上分析,农村信用社在与农户发生贷款交易时要支付高额的交易费用,而在国家对贷款利率实行制度约束的情况下,较低的贷款利息与高额的交易费用相比,农村信用社出于经营效益的考虑,就会理性地选择对农户“慎贷”、“惜贷”或“不贷”,必然造成农村金融市场的供给短缺。
2、交易费用对农户借贷的影响
如前所述,现阶段宁夏农村金融市场存在市场失灵状况,是一种“卖方垄断”市场,农户作为农村金融市场上的资金需求主体,为了获得贷款,也要支付一定的交易费用。农户在与农村信用社进行贷款交易时发生的交易费用主要包括:①、贷前获得农村信用社信贷信息的费用。由于宁夏农村金融市场上资金的短缺和农村信用社的垄断供给,农户必须主动去搜集农村信用社的信贷信息。受自身文化水平的影响,加上宁夏农村闭塞的通讯和交通的不便导致的信息不畅通,农户为了获得农村信用社的信贷信息要支付较高的交易费用。②、获得贷款的费用。农户在获得农村信用社信贷信息后为了获得贷款还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由于在与农村信用社的贷款申请、合同谈判时处于不平等地位,农户必须按照农村信用社的要求,提供各种繁琐的信用、担保或抵押证明,这些无形中增加了农户的交易费用。③、其他费用。值得注意的是,处于垄断地位的农村信用社可能会存在“寻租倾向”。目前,在宁夏一些比较贫困的农村地区,由于贷款发放的不规范操作,部分农村信用社存在“关系贷款”、“人情贷款”的腐败现象,农户为了获得贷款,还要额外支付一定的“寻租费用”,加重了农户的负担。
笔者认为,基于以上分析,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农户贷款的低利率已经被其高额的交易费用所造成的“高门槛”取代,当农户感到与农村信用社的交易费用超过预期的成本与经营收益时,农户很可能就会自动放弃或减弱对农村信用社的贷款需求,而转向手续简便、投向自由、交易方式灵活的民间借贷。此外,如笔者在前文中论述的那样,急需资金的广大农户在发生借贷行为时,更多考虑的是资金的可获得性,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繁琐的手续、严格的抵押担保规定、层层审核的机制约束普遍使农户感到贷款难,出于这种原因,农户也可能转向农村民间借贷市场。
作者:吕桂玲单位: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
一、理论预期
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金融发展对文化产业的作用机制可以这样描述:一方面,金融发展通过为文化产业提供更充足的资金和更便利的投融资渠道,而直接对文化产业产生作用;另一方面,金融发展通过对人们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以及整个国家的经济环境产生影响来影响文化产品的供求状况,从而对文化产业产生间接影响。在作用机制的第一方面,随着金融的发展,资金的供给更加充分,资金的投融资渠道更加便利,从而使文化产业的生产者更容易获得资金,从而使市场上文化产品的供应较少受到资金的约束。在作用机制的第二方面,一般来说,金融发展对一国整体经济会产生正向影响,从而对一国居民收入也会产生有利影响,当一国居民的收入提高时,居民的消费需求增加,从而对文化产品的需求增加。这样,金融发展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对文化产业产生了有利的影响。
二、模型设定与指标选取
(一)模型设定与样本选择本文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来检验金融发展对文化产业的影响。模型的表达式如下。其中,yt表示文化产业的规模,x1t表示城镇居民收入,x2t表示农村居民收入,x3t表示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x4t表示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x5t表示金融发展。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和整理难度,本文选取中国1995—2012年的时间序列数据作为样本数据。
(二)指标选择与数据说明1.文化产业的规模。衡量文化产业的规模的指标一般是文化产业的产值。但是对文化产业的产值一直没有精确的统计,李昭赢(2006)、陆彪和徐维(2007)用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的统计值作为文化产业的粗略估计值。但是在教育业的产值在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的统计值中占很大比重的情况下,这样的估计值很不可靠。因此本文没有采用文化产业的产值来衡量文化产业的规模,而是采用文化产业的从业人数来衡量文化产业的规模。文化产业的从业人数来自于1996—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中文化艺术和文物事业机构、人员情况这一统计项目。2.金融发展。本文借鉴周立、王子明(2002)的做法,将某地区金融发展水平定义为“该地区全部金融机构存贷款总额/该地区GDP”,这一指标又可以称为金融相关率(FIR)。本文的中国金融发展水平就等于中国全部金融机构存贷款总额/中国GDP,而中国全部金融机构存贷款总额和中国GDP的数据来自于1996—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3.城镇居民收入。居民收入决定着对文化产品的需求,所以居民收入对文化产业的规模有着重要影响。本文选择以1990年为基期的、以不变价来衡量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衡量城镇居民收入,数据来源于1996—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4.农村居民收入。本文选择以1990年为基期的、以不变价衡量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数据来衡量农村居民收入,数据来源于1996—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5.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恩格尔系数衡量的是居民的消费结构,而消费结构对居民消费文化产品的数量产生重要影响。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直接来源于1996—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6.农村家庭恩格尔系数。数据直接来源于1996—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各项指标在样本区间的描述性统计见表1。
三、实证检验
(一)用OLS法估计模型用最小二乘法(OLS)得出的回归方程如下:由于R2较大,而且F=6.776268>F0.05(5,7)=3.97,故认为文化产业规模与上述解释变量间总体线性关系显著。但是由于其中x3、x4的系数估计值未能通过t检验,故认为解释变量之间存在多重共线性。
(二)检验简单相关系数由表中数据可以发现x1、x2、x3、x4、x5之间都存在高度相关性,而且它们的相关系数超过了样本可决系数,这表明模型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
一、建立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避免国际金融风险向内地传播的防火墙目前我国内地金融体系有待健全,金融体系实力还不足以与国际投机资金进行抗衡。在此条件下,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可能遭受到国际金融风险的冲击。在香港建设离岸人民币市场,可以作为内地规避国际金融风险的防火墙,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为中国内地制定人民币国际化发展战略及判断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提供实战依据。
(二)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试验场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是内地深化金融改革开放、提升金融体系国际竞争力的必由之路。然而,实现人民币国际化面临各种困难和风险。在香港建设人民币离岸市场,可以利用其与在岸市场的中介和过渡性角色,充当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试验场。此外,由于受内地现行转轨型经济体制、不完全可兑换货币以及现行汇率、利率形成机制等因素的影响,内地短期内难于实现全面的金融市场自由化。在香港发展人民币离岸市场,可以加快人民币利率、汇率的市场化水平,增强人民币在国际市场的计价、交易以及作为国际储备货币的功能。
二、香港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香港在建立和发展人民币离岸市场方面已取得积极的阶段性成效。
(一)香港与内地经贸往来密切随着内地与香港人民币贸易结算的开展,越来越多的内地和香港的企业会使用人民币作为贸易计价和结算货币。内地企业使用人民币对香港进口支付,必将使得人民币源源不断的流入香港。2013年我国内地与香港的进出口总额为4010亿美元,同比上升了17.5%。随着我国内地与香港的进出口贸易额的增加,跨境贸易结算量也不断增加,离岸人民币数量会渐渐增加,因此在我国境外的离岸市场的人民币资金会将会形成一定的规模,如何更好的引导和利用这笔资金,是我国经济学家关注的热点话题。
(二)香港个人人民币业务快速发展2004年以来,中国人民币银行逐步开放香港银行经营人民币零售业务范围,包括存款、汇款、小额兑换、信用卡和支票等,使香港个人人民币快速发展。据香港金融管理局统计,截至2013年末,经营人民币银行业务的认可机构数目达到146家;香港吸收人民币存款共8604.72亿元人民币,较上年末提高了42.69%,占当地外币存款的比重达到22.86%(汇率按1港元对人民币0.78623元),成为当地仅次于美元的第二大外币存款。
(三)香港人民币债券市场日趋成熟2007年6月,国家开发银行在香港发行了第一笔人民币债券,拉开了香港人民币债券市场发展的序幕。截至2013年末,香港人民币债券发行共计约4000亿元,其中境内机构和财政部累计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1745亿元,境外机构在港累计发债2255亿元。香港人民币债券市场主体不断增多、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有利于增强香港债券市场相较于银行、股票市场的弱势地位,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四)香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规模不断扩大2009年6月,中央政府允许广东的深圳、广州、珠海、东莞四市和上海与港澳地区之间的跨境贸易使用人民币结算。自此,香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规模不断增加。截至2013年末,香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金额累计35062.74亿元,同比增长33.19%,相当于香港进出口贸易总额的49.67%(汇率按1美元对人民币6.0969元)。
一、碳金融市场现状
1.国际碳金融市场。碳排放权作为一种新兴的虚拟产权和金融产品,开启了人类限制碳排放、减少碳排放的市场化路径。英国排放交易体系、澳大利亚排放贸易体系、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先后于2002年、2003年开始碳排放权交易。欧盟(欧盟+挪威+冰岛+列士敦士登)碳金融市场于2005年1月1日在《京都议定书》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法律约束下正式启动交易。荷兰CLIMEX交易所、欧洲气候交易所、欧洲能源交易所、BlueNext交易所、北欧电力交易所、纽约绿色交易所、蒙特利尔气候交易所2009年以来,也先后开始进行核证减排量(CER)的交易。碳金融市场的基础金融工具有远期、期货、期权、互换、掉期。融资工具包括项目融资、运输贷款、汽车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节能产品贷款、住房抵押贷款、绿色信用卡。风险管理工具拓展到天气衍生商品、可交易灾害期权、LeuPrima自然灾害债券基金、碳排放信用担保、绿色建筑覆盖保险。2013年,欧盟排放体系碳金融交易总量102.6亿tCO2e,总交易金额为528.49亿美元,其中欧盟配额(EUA)交易量为86.5亿tCO2e,交易金额524亿美元;CER7亿tCO2e,交易金额4亿美元;联合履行项目减排单位(ERU)交易量9亿tCO2e,交易金额1亿美元。从2014年5月19-23日欧盟市场一周的情况看,一级市场有三次配额拍卖1048.6万吨,价格分别为4.6、4.59、5.23欧元每吨。二级市场一周配额成交量50.5万吨,最低价4.7元每吨,收盘价5.11元每吨;州际交易所一周的2014年12月CER期货价格下跌25%至0.09元每吨,五种CER期货合约一周的成交量为857.6万吨。2014年9月1日的交易价格EUA为6.44欧元,CER为0.16欧元。
2.中国区域试点碳金融市场现状。我国的碳金融,是从参与国际市场开始的。2006年开始以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供给方的形式参与国际碳金融交易。到2014年8月17日,中国在联合国CDM理事会(EB)注册的CDM项目3804个,实际签发减排量的CDM项目1400个,约占全世界CDM项目总数量的50%。中国区域性试点碳市场从2013年6月18日深圳排放权交易所率先上线配额交易,到2014年6月19日重庆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开市,全国七家区域性碳金融市场平台全部开始配额和自愿减排量(CCCER)的市场交易。到2014年9月1日,全国七个区域试点碳金融市场控排企业2000家,交易总量1225万吨,交易总额35264.4万元,平均每吨28.79元。深、沪、京、粤、津、鄂、渝七个区域试点碳金融市场的累计交易量分别为1659554吨、1553460吨、961855吨、1293173吨、1059760吨、5284288吨、145000吨,累计交易额分别为113154196.47元、60917272.70元、58057517.80元、70586610.52元、21891494.20元、125417791.75元、4457500.00元。最新交易收盘价格分别为65元、39元、54.60元、43.65元、20.35元、23.79元、30.74元/每吨。其中深、沪、京、粤、津已经完成第一个履约年,履约率都在95%以上。
二、未来碳金融市场展望
1.国际市场展望。2014-2015年期间,我们将看到新西兰、巴西、智利、韩国、日本、新加坡、瑞士、土耳其、哈萨克斯坦、乌克兰以及WCT体系的魁北克、美国RGGI以及东京都等国家和地区的碳金融市场或已建成、建设中、完成立法、计划中、承诺中。国际碳金融市场2013年到2020年每年的全球市场总供给预测为471、457、382、414、358、327、348、373MtCO2e;如果美国只包含电力市场需求,同期全球市场总需求预测为531、601、620、508、450、458、521、573MtCO2e;如果将美国总体经济运行纳入,则同期全球市场总需求预测为574、660、843、784、736、730、796、879MtCO2e。2.中国碳金融市场路线图。中国碳金融市场2006年以来,到2018年的12年发展路线图可以划分为:2006年以CDM项目供给方式参与国际碳金融市场;2008年奥运期间开始在国内进行零星的自愿减排(VER)交易;2011-2012年区域试点碳金融市场规划、准备、制度安排阶段;2013-2014年区域试点碳金融市场平台相继启动交易阶段;2015-2016年区域试点碳金融市场平台调整、改革、整合阶段和全国性统一碳金融市场体系筹划及立法;2016-2018年,全国性统一碳金融市场体系建立。
三、碳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国际碳金融市场两大问题及对策
1.法律悬空问题。国际碳金融市场的最高制度安排《京都议定书》只约定了2012年12月31日以前的减排承诺。2013年1月1日以后的承诺和文本修改需要四分之三的缔约国先在国内完成程序和授权,签署后才生效。至今还没有达到生效的缔约国签字国数量。接近2年来,国际碳金融市场处于法律悬空期。有关各方应该在AR5明确了气候变暖结论的2014年让新的法律框架生效,运用碳金融平台的市场张力,推动全球节能减排,共同应对气候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