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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保险公司监管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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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保险公司监管

一、中部崛起需要金融的支持

邓小平同志曾指出:“金融很重要,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搞好了,一着棋活,全盘皆活”。这深刻地揭示了金融在现代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经济受到金融体系制约的情形比以前任何一个时代都更加明显。金融体系的发达程度是决定一国经济增长的最重要的变量之一。在现代经济中,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是互相推动的。呈现出一种良性互动的关系。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戈德史密斯在大量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金融相关比率(通过某一时点上金融资产总额与国民财富“实额资产总额与对外净资产的和”的比例来测度)与经济增长速度存在正相关关系。此外,他还发现,在生产技术一定条件下,如果假设投资风险和消费者的投资、储蓄偏好不变,金融机构数量与金融产品种类越多,金融活动对经济渗透能力越强,那么经济增长速度就越快。也就是说,金融对经济发展有一种引致效应。金融对经济的这种引致效应,归纳起来可以从三个方面来阐述:

一、发展经济必须要有投资的拉动。

二、发展经济要发挥金融市场的资金调节和疏导效应。

三、金融在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有一定导向作用。所以在一些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发展程度较高的国家。金融和经济增长有良性循环的关系,金融发展和金融自由化导致金融体系效率提高,从而促进资源配置效率和经济增长水平,同时经济增长的本身又刺激了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从而共同发展。

从我国经济发展情况看,改革以来,金融机构,金融工具,金融市场的迅猛发展。为我国经济提供了有力的支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继续深入,金融与经济的这种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关系越来越明显。

无论从西方还是国内情况看,金融对经济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而且现代金融理论越来越强调金融供给的先导作用,这对我国制定区域经济政策,实现中部6省崛起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

二、中部金融业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根据金融理论可知,经济与金融的正相关关系不容质疑,所以在中部建立金融统一的支撑平台,重新考虑其内部功能构成的问题就显得尤其重要了。

(一)融资环境边缘化

与东部沿海地区相比,中部没有形成有自身特色的融资模式。一般认为,总是在东部成功试点后,中部地方政府才可以模仿或由国家自上而下的强制性推广。在这一背景下,中部的资金积累只能依靠国有金融机构,于是国有银行的存贷款成为储蓄一投资转化的主要渠道或者说是唯一渠道。由于国有金融机构主要是服务于国有经济的,中部的金融机构在投资选择上必然要受到较多的行政干预,因为支持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是其主要任务,这就最终导致大量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被排斥在这种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之外。并且在国有商业银行逐渐股份制改造的今天。资金的逐利性会逐渐增强,国有金融机构通过资金上传反而成为落后地区资金流向发达地区的主渠道。于是,在体制外资金供给机制缺乏的情况下,使得中部原有的金融资源进一步受到了扭曲:资本与良好的投资机会相背离,流向投资回报高的东部地区。导致中部与东部差距越来越大,并有可能迈入“贫困循环陷阱”的态势。

(二)中部金融市场开放程度低

金融市场实际反映的是金融机构参与市场的程度,该指标既可以反映各地金融市场的竞争程度,又可以反映市场效率的高低。一般来说,竞争可以提高效率,同时促进经济发展。随着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深入,决策、经营机制不断科学化,市场化水平不断提高,中部等落后地区的信贷资源不断向其他地区流失,中部地区存贷比不断下降,而东部地区不断提高。特别是浙江省,这一趋势和中部形成明显对比。2003年、2004年中部6省新增存贷比是69.76%和51.90%,而同期浙江省为96.76%和94.27%。在国有商业银行占主导地位的中部6省,如果任由这一趋势发展下去的话,经济发展将面临严峻的信贷资源短缺危机,同时也可能使得中部陷入资金不断流失的困境中去。

(三)中部发展的金融生态环境欠佳

就象自然生态呈现地区差异一样,金融生态也存在明显的区域不平衡性。就整体而言,我国中部地区的生态环境比较差,东部地区最好,按四级分类标准,前些年湖北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几个百分点,是我国金融高风险区。如果说中部地区存在人才优势,那么就整体金融生态而言,中部地区没有优势,而且与东部地区相比,处于明显的劣势。中部地区恶劣的金融生态使中部地区资金集聚力降低,大量资金从中部地区流向外部,东南沿海,由于资金具有逐利性避险性,资金从高风险地区流向低风险地区。据研究发现,1990到2005年,银行贷款在全国所占比重呈现下降趋势的省(区,直辖市)有7个,按增幅排名,广东和浙江并列第一。增幅达到3.4个百分点。其中广东贷款占全国比例由2002年的12.1%上升到2005年的15.2%,也就是说在2005年,全国每100元贷款中就有15.2元给了广东,而湖北才3.4元。由于中部各省国有企业比重较高,而且近期国企改革,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帮助国企减轻债务,纷纷放纵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甚至一些未改制的企业也受到影响,导致银行损失惨重,中部塌陷显然是多方面造成的,是中部地区的一种综合症,并非完全是政策所致,在一定程度上是金融生态环境不良甚至恶化造成的必然结果。

三、中部崛起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

1.大力发展票据、债券和股票市场,扩大直接融资比例。发展商业承兑汇票,试办商业本票业务;推进票据业务专营化,支持在市场竞争中产生商业化、专业化的票据中介。

2.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在中部建立区域性债券市场。一是争取发行更多各类企业债券,为中部企业解困,为中部建设输血;二是大力发展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三是支持地方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同时为中部地区地方商业银行建立起有效的资本金补充机制。

3.发展中部产权交易市场。通过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推动中部地区各类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并购等,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中部经济运行效率。

(二)提高中小企业素质,改善金融服务

1.中小企业要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治理结构建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努力建成一个公正、透明、可信和负责的治理结构。要加快技术改造,增强产品竞争能力。要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到财务管理规范透明,建立财务报表定期外审制度,提高财务数据可信度。强化诚信意识,加强对债务的管理,防止资金链的断裂,确保金融机构没有不良贷款记录。

2.商业银行要改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

水平。综观企业发展历程,大型企业多数是从中小企业发展壮大起来的。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当中,不乏大量科技含量高、管理规范、成长性好的企业。据统计,截至2005年末,全国中小企业已超过1200多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中小企业创造的GDP所占比重达到69.5%,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为金融行业提供了巨大的商机。商业银行信贷应善待和着力培育这些客户,使其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达到银企双赢。要建立健全针对中小企业客户的准入退出标准及评级机制,适当调整对中小企业的客户信用等级评价办法和授信办法,确保对中小企业的评价客观、准确、公正;进一步提高各级高管人员的素质,增强对绩优中小企业客户的识别能力,准确把握中小企业的风险状况,采取资产抵押、担保互保等手段,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制订差别化的服务手段,运用多种银行产品组合,减轻中小企业融资压力,除贷款外,可根据中小企业对资金需求“急、频、小”的特点,选择票据、贴现等业务产品为中小企业提供多种融资渠道;加快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的研发和创新工作。

(三)培育多元化金融产业主体

1.积极发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入保、中国人寿等全国性金融机构的主导作用,提高其市场研发能力、风险控制能力、产品创新能力和盈利能力,为中部经济发展提供强力支持。

2.大力发展地方金融机构。国有银行和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在中部地区的分支机构。普遍“惜贷”,且在利益驱使下将资金投向东部,而中部地方金融机构实力不足,结构不合理,因此中部应大力发展地方金融机构,确保地方金融安全。一是通过整合城市商业银行,积极引入国内外合格的战略投资者,在中部成立2-3家区域性商业银行;二是按照《巴塞尔协议》要求,高标准地发展各类地方性中小商业银行,为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提供金融服务;三是中部地区还要大力培养一批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证券、保险、信托、期货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3.完善农村金融产业组织体系。中国高度垄断的金融结构不利于向农户和中小乡镇企业提供贷款,一些国有金融机构无意向农村和农业提供贷款或在这方面缺乏效率,因此,农村亟待构建民营金融体系。中部各省作为传统农业区,“三农”问题严重,国家应优先在中部粮食主产区进行非公有金融机构试点,如创办农村社区银行和小额信贷机构,优化农村金融产业结构,以尽快在中部广大农村地区构建起由政策性金融、商业金融、社区互助金融相结合的金融体系。

4.在后WTO时代,积极创造条件放宽政策,鼓励中部地区引进外资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不断扩大金融机构对外开放。

(四)优化金融生态,创造良好的金融产业环境

1.完善地方规章,破除地方保护主义,依法维护银行债权。各地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一定要有长远目光,破除地方保护,认真规范企业破产、重组等方面的改革,依法保护金融债权,坚决杜绝企业改制中损坏银行利益逃废银行债务的不法行为,协助金融部门加大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依法收贷、债务清算等方面的执行力度;整顿重复征收银行在起诉、执行、过户和出售不良贷款等各个环节的税费现象。为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从而确保金融业对中部地区经济发展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2.加大信用宣传,提高全民信用意识。出台信用管理规范,建立信用建设的工作目标和社会信用监督机制,将金融业资产质量状况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评价体系,做好农村信用村(镇)、信用户的建设,大力宣传和鼓励企业诚实守信,创建金融安全区,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优化社会信用环境。

3.为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增设和开展业务提供政策优惠,适当减免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及其他微利经营和亏损机构的营业税。建立地方性的政策风险补偿基金,促进金融产业在中部健康发展。

4.加强产业和信贷政策协调,完善项目推介制度,为金融机构提供完善的信息服务。

一、中部崛起需要金融的支持

邓小平同志曾指出:“金融很重要,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搞好了,一着棋活,全盘皆活”。这深刻地揭示了金融在现代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经济受到金融体系制约的情形比以前任何一个时代都更加明显。金融体系的发达程度是决定一国经济增长的最重要的变量之一。在现代经济中,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是互相推动的。呈现出一种良性互动的关系。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戈德史密斯在大量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金融相关比率(通过某一时点上金融资产总额与国民财富“实额资产总额与对外净资产的和”的比例来测度)与经济增长速度存在正相关关系。此外,他还发现,在生产技术一定条件下,如果假设投资风险和消费者的投资、储蓄偏好不变,金融机构数量与金融产品种类越多,金融活动对经济渗透能力越强,那么经济增长速度就越快。也就是说,金融对经济发展有一种引致效应。金融对经济的这种引致效应,归纳起来可以从三个方面来阐述:

一、发展经济必须要有投资的拉动。

二、发展经济要发挥金融市场的资金调节和疏导效应。

三、金融在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有一定导向作用。所以在一些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发展程度较高的国家。金融和经济增长有良性循环的关系,金融发展和金融自由化导致金融体系效率提高,从而促进资源配置效率和经济增长水平,同时经济增长的本身又刺激了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从而共同发展。

从我国经济发展情况看,改革以来,金融机构,金融工具,金融市场的迅猛发展。为我国经济提供了有力的支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继续深入,金融与经济的这种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关系越来越明显。

无论从西方还是国内情况看,金融对经济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而且现代金融理论越来越强调金融供给的先导作用,这对我国制定区域经济政策,实现中部6省崛起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

二、中部金融业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根据金融理论可知,经济与金融的正相关关系不容质疑,所以在中部建立金融统一的支撑平台,重新考虑其内部功能构成的问题就显得尤其重要了。

(一)融资环境边缘化

与东部沿海地区相比,中部没有形成有自身特色的融资模式。一般认为,总是在东部成功试点后,中部地方政府才可以模仿或由国家自上而下的强制性推广。在这一背景下,中部的资金积累只能依靠国有金融机构,于是国有银行的存贷款成为储蓄一投资转化的主要渠道或者说是唯一渠道。由于国有金融机构主要是服务于国有经济的,中部的金融机构在投资选择上必然要受到较多的行政干预,因为支持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是其主要任务,这就最终导致大量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被排斥在这种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之外。并且在国有商业银行逐渐股份制改造的今天。资金的逐利性会逐渐增强,国有金融机构通过资金上传反而成为落后地区资金流向发达地区的主渠道。于是,在体制外资金供给机制缺乏的情况下,使得中部原有的金融资源进一步受到了扭曲:资本与良好的投资机会相背离,流向投资回报高的东部地区。导致中部与东部差距越来越大,并有可能迈入“贫困循环陷阱”的态势。

(二)中部金融市场开放程度低

金融市场实际反映的是金融机构参与市场的程度,该指标既可以反映各地金融市场的竞争程度,又可以反映市场效率的高低。一般来说,竞争可以提高效率,同时促进经济发展。随着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深入,决策、经营机制不断科学化,市场化水平不断提高,中部等落后地区的信贷资源不断向其他地区流失,中部地区存贷比不断下降,而东部地区不断提高。特别是浙江省,这一趋势和中部形成明显对比。2003年、2004年中部6省新增存贷比是69.76%和51.90%,而同期浙江省为96.76%和94.27%。在国有商业银行占主导地位的中部6省,如果任由这一趋势发展下去的话,经济发展将面临严峻的信贷资源短缺危机,同时也可能使得中部陷入资金不断流失的困境中去。

(三)中部发展的金融生态环境欠佳

就象自然生态呈现地区差异一样,金融生态也存在明显的区域不平衡性。就整体而言,我国中部地区的生态环境比较差,东部地区最好,按四级分类标准,前些年湖北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几个百分点,是我国金融高风险区。如果说中部地区存在人才优势,那么就整体金融生态而言,中部地区没有优势,而且与东部地区相比,处于明显的劣势。中部地区恶劣的金融生态使中部地区资金集聚力降低,大量资金从中部地区流向外部,东南沿海,由于资金具有逐利性避险性,资金从高风险地区流向低风险地区。据研究发现,1990到2005年,银行贷款在全国所占比重呈现下降趋势的省(区,直辖市)有7个,按增幅排名,广东和浙江并列第一。增幅达到3.4个百分点。其中广东贷款占全国比例由2002年的12.1%上升到2005年的15.2%,也就是说在2005年,全国每100元贷款中就有15.2元给了广东,而湖北才3.4元。由于中部各省国有企业比重较高,而且近期国企改革,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帮助国企减轻债务,纷纷放纵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甚至一些未改制的企业也受到影响,导致银行损失惨重,中部塌陷显然是多方面造成的,是中部地区的一种综合症,并非完全是政策所致,在一定程度上是金融生态环境不良甚至恶化造成的必然结果。

三、中部崛起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

1.大力发展票据、债券和股票市场,扩大直接融资比例。发展商业承兑汇票,试办商业本票业务;推进票据业务专营化,支持在市场竞争中产生商业化、专业化的票据中介。

2.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在中部建立区域性债券市场。一是争取发行更多各类企业债券,为中部企业解困,为中部建设输血;二是大力发展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三是支持地方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同时为中部地区地方商业银行建立起有效的资本金补充机制。

3.发展中部产权交易市场。通过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推动中部地区各类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并购等,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中部经济运行效率。

(二)提高中小企业素质,改善金融服务

1.中小企业要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治理结构建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努力建成一个公正、透明、可信和负责的治理结构。要加快技术改造,增强产品竞争能力。要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到财务管理规范透明,建立财务报表定期外审制度,提高财务数据可信度。强化诚信意识,加强对债务的管理,防止资金链的断裂,确保金融机构没有不良贷款记录。

2.商业银行要改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

水平。综观企业发展历程,大型企业多数是从中小企业发展壮大起来的。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当中,不乏大量科技含量高、管理规范、成长性好的企业。据统计,截至2005年末,全国中小企业已超过1200多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中小企业创造的GDP所占比重达到69.5%,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为金融行业提供了巨大的商机。商业银行信贷应善待和着力培育这些客户,使其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达到银企双赢。要建立健全针对中小企业客户的准入退出标准及评级机制,适当调整对中小企业的客户信用等级评价办法和授信办法,确保对中小企业的评价客观、准确、公正;进一步提高各级高管人员的素质,增强对绩优中小企业客户的识别能力,准确把握中小企业的风险状况,采取资产抵押、担保互保等手段,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制订差别化的服务手段,运用多种银行产品组合,减轻中小企业融资压力,除贷款外,可根据中小企业对资金需求“急、频、小”的特点,选择票据、贴现等业务产品为中小企业提供多种融资渠道;加快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的研发和创新工作。

(三)培育多元化金融产业主体

1.积极发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入保、中国人寿等全国性金融机构的主导作用,提高其市场研发能力、风险控制能力、产品创新能力和盈利能力,为中部经济发展提供强力支持。

2.大力发展地方金融机构。国有银行和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在中部地区的分支机构。普遍“惜贷”,且在利益驱使下将资金投向东部,而中部地方金融机构实力不足,结构不合理,因此中部应大力发展地方金融机构,确保地方金融安全。一是通过整合城市商业银行,积极引入国内外合格的战略投资者,在中部成立2-3家区域性商业银行;二是按照《巴塞尔协议》要求,高标准地发展各类地方性中小商业银行,为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提供金融服务;三是中部地区还要大力培养一批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证券、保险、信托、期货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3.完善农村金融产业组织体系。中国高度垄断的金融结构不利于向农户和中小乡镇企业提供贷款,一些国有金融机构无意向农村和农业提供贷款或在这方面缺乏效率,因此,农村亟待构建民营金融体系。中部各省作为传统农业区,“三农”问题严重,国家应优先在中部粮食主产区进行非公有金融机构试点,如创办农村社区银行和小额信贷机构,优化农村金融产业结构,以尽快在中部广大农村地区构建起由政策性金融、商业金融、社区互助金融相结合的金融体系。

4.在后WTO时代,积极创造条件放宽政策,鼓励中部地区引进外资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不断扩大金融机构对外开放。

(四)优化金融生态,创造良好的金融产业环境

1.完善地方规章,破除地方保护主义,依法维护银行债权。各地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一定要有长远目光,破除地方保护,认真规范企业破产、重组等方面的改革,依法保护金融债权,坚决杜绝企业改制中损坏银行利益逃废银行债务的不法行为,协助金融部门加大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依法收贷、债务清算等方面的执行力度;整顿重复征收银行在起诉、执行、过户和出售不良贷款等各个环节的税费现象。为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从而确保金融业对中部地区经济发展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2.加大信用宣传,提高全民信用意识。出台信用管理规范,建立信用建设的工作目标和社会信用监督机制,将金融业资产质量状况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评价体系,做好农村信用村(镇)、信用户的建设,大力宣传和鼓励企业诚实守信,创建金融安全区,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优化社会信用环境。

3.为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增设和开展业务提供政策优惠,适当减免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及其他微利经营和亏损机构的营业税。建立地方性的政策风险补偿基金,促进金融产业在中部健康发展。

4.加强产业和信贷政策协调,完善项目推介制度,为金融机构提供完善的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