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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银行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从国际金融业发展、变革与创新的角度看,我国银行体系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特别是,在2006年12月1日之后金融业对外资全面开放的形势下,我国银行业的竞争将空前激烈,如何迅速缩短我国银行的差距、增强竞争力成为理论界与银行界共同关注的焦点。在这种背景下,发展社区银行的呼声日益高涨,本文将就我国发展社区银行路径问题进行探讨。
一、我国发展社区银行的现实意义
目前学术界对社区银行并没有统一的定义。美国独立社区银行协会(ICBA)定义社区银行是独立的、由当地拥有并运营的机构,其资产从少于1000万到数十亿美元不等的机构。参照国外社区银行功能并结合我国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本文认为我国建立的社区银行是指资产为5亿元以下,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设立、运作并为当地居民或中小企业提供方便快捷、成本低、个性化金融服务的县域银行类金融机构。在当前的经济金融形势下,发展社区银行的意义重大。
1、有利于改善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普遍遭遇融资“萎缩”。具体而言,中小企业由于抵押物相对不足、财务报表不完备,加之容易隐瞒甚至制造扭曲的信息,导致大银行因不能了解其经营能力、经营状况及贷款所投向的项目的情况,对其贷款更加谨慎。而社区银行以服务社区为宗旨,与商业银行相比,其资产规模较小,组织层级也相对简单,信息反馈的期限较短,经营决策较灵活。此外,社区银行的运作都在本地,对区域内客户的情况更为熟悉,易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所以,根据信息优势假说(informationadvantagehypothesis),社区银行更易于解决贷款中的委托问题和了解客户收入变动、支出状况等有一定保密色彩的个人信息,这降低了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发生的可能性,因而,相比于大型商业银行,社区银行在服务中小企业中就有比较优势。比如,作为“准社区银行”的台州市泰隆城市信用社,一直以民营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为主要服务对象,努力发挥在地缘、人缘、信息等方面的优势,自1993年成立以来,“泰隆”累计发放贷款350余亿元,其中90%以上投向当地的民营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04年末,在“泰隆”有贷款余额的客户有3865户,户均贷款仅70.8万元,其中50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户有2745户,贷款金额合计6.73亿元,分别占贷款户总数及各项贷款余额的89.06%和24.61%。
2、促进金融服务水平和协调社区发展。发展社区银行可以刺激国有商业银行加快市场化改革,增强竞争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与质量。同时,根据“共同监督”假说(peermonitoringhypothesis),在银行与客户信息不对称情况下,由于社区银行典型的区域性特征,为了区域内大家的共同利益,合作组织中的中小企业之间会实施自我监督,有利于中小企业建立良好的信用习惯,推动社会信用状况的改善。另外,社区银行强调对社区文化的融合,有助于实现社区发展的政府、市场及社会的自治互动,形成多方参与、共同管理的新局面。具体而言,社区居民和单位可以利用其在社区银行中的股东或是社员权力,通过社区银行的资金投放项目参与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服务项目开设、服务内容确立的集体决策,实现社区建设与管理中的群众自治性作用(王欣欣,2005)。因此,通过社区银行基于信用的产品设计以及对社区改善和发展活动的实践参与,可以推动社区信用建设和协调社区发展。
3、有利于优化银行体系结构,降低系统性风险。根据产业组织理论,CR4≤40%为低集中度,40%≤CR4≤60%为中集中度,60%≤CR4≤80%为较高集中度,CR4>80%为高集中度。从资产的市场集中度看,根据相关机构的数据可以算出,截至2004年,包含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CR15)的市场集中度为68.5%,其中,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资产总额达169321亿元,市场集中度(CR4)为54.1%;而负债的CR15和CR4分别为68.4%和53.4%,也就是说,我国银行业市场竞争不足,仍然处于寡头垄断状态。毋庸置疑,这种银行体系结构不利于中小企业融资和经济健康发展。而社区银行的适当发展将会有利于改善银行体系结构,进而分散来自经济与金融层面的冲击(王欣欣,2005),从而分散由于银行机构资金需求与供给的同质性所造成的系统性风险。换句话说,设立社区银行可以分流过度集中于大、中型银行机构的社会资金,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社区资金市场,进而规避系统性金融风险。
4、为居民提供投资渠道与增值服务。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尤其是股票市场的发展水平很低,加上有关的金融产品创新严重不足,造成我国居民的投资渠道比较有限,而居民手中的资金非常宽裕并且有较强寻求保值增值的欲望,迫切需要开拓创新投资渠道。从这一方面来看,社区银行的发展有一定的必要性。因为社区银行的市场定位与大银行的“大城市、大企业”的战略相反,除了主要为社区居民和社区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外,在网点布局上更加注意拾遗补缺,填补大银行退出后的空白,多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发展。此外,社区银行在审批中小企业和社区居民贷款时,很关注借款人的性格特征、家族的历史和家庭的构成、日常的开销特征等个性化的因素对还款能力的影响,从而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个性化服务,与此同时,社区银行实行多元化经营,它必将会吸引各种有利的资本进入以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断推行业务创新,提供特色化的金融服务,从而有利于为居民提供较好的投资渠道和资金增值服务。
5、可以有效地遏制民间非法金融的蔓延和发展。近年来我国民间融资有很大发展,对地方金融的影响越来越大。其原因除了一些地区市场化程度和利率市场化水平不高(以温州为例,据中国人民银行监测,在2004年10月放开贷款利率上限和提高法定利率水平后,温州银行业2005年一季度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比2004年上半年提高0.7个百分点,高于法定贷款利率0.27个点的上调幅度),民间融资有较大盈利空间外,关键是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小银行,很大一部分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培育和发展社区银行,可将民间融资纳入国家正规的金融渠道之内,为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提供一个比较现实的通道,提高民间金融的规范化、组织化和机构化,防止民间金融的边缘化,逐步消除金融结构的二元化,降低潜藏的金融风险。
二、我国发展社区银行的路径探析
20世纪90年代,欧洲掀起了一场"社区银行服务运动"(CampaignforCommunityBankingServices),主要有新设社区银行、共享分支网络(Sharedbranch)、利用分支机构和特许经营(Franchises)等渠道,而澳洲的社区银行主要采取分支机构模式、模式及电子银行模式。我国发展社区银行必须从当前银行业的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主要途径有:
1、由民营企业资本组建新的社区银行。新组建股份制社区银行容易明晰产权,其公司治理结构相对比较完善,市场定位目标也比较明确,在应对市场环境变化方面也会比较灵活。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组建社区银行,同时也要十分关注退出机制的建设,真正实现“产权清晰、政企分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但是,民营银行资本由于强烈趋利动机可能导致过度扩张,加大金融风险;股东控制社区银行容易发生获取关联企业贷款等问题,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以降低风险出现的可能性和危害性。与此同时,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很不均衡,尤其是区域内的中小企业发展水平不尽相同,这就形成不同的发展社区银行的条件,必须区别对待以提高效率,一般来讲,应该先进行试点,然后再全面铺开。例如可以考虑将浙江省的温州、宁波、台州和福建省的泉州等民营经济发达的地区作为试点,然后择机推广。一般情况下,允许达到法规规定的各项条件(如资本金额、股东人数、产权制度与治理结构、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合规的章程等)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组建社区银行(应宜逊,2005),考虑到《巴塞尔协议》的要求,资本金应在1000~5000万元为宜。
2、将现有小型金融机构改造为社区银行。以城市信用社为例,城市信用社在长期与中小企业接触的过程中掌握了充分的客户信息和决策经验,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贷款风险,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我们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对其实施规范改造,鼓励优秀民资入股,优化股权结构,改造成以所在社区的中小企业和居民为服务对象、按股份制原则进行经营管理的社区银行。另外,农村信用社由于市场变化正亟需要转型,可以通过适当的资本结构优化和机构整合,促进农信社重组,逐步改造为产权明晰、按市场化运作的社区银行(翟建宏、高明华,2005)。关键在于经营机制的转变、机构布局的调整和规模效益的实现。另外,由于各个信用社的发展情况不尽相同,应该区别对待,最好是先进行改造试点,不断探索,总结经验教训,逐步推行改革,促进社区银行的健康发展。浙江省在这方面有所探索,2005年1月,经宁波银监局批准,浙江省第一家完成增资扩股、改制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城市信用社——象山县绿叶城市信用社正式挂牌运营。绿叶信用社改造后的资本金从过去的526.9万元增长到1.39亿元,资本充足率远远超过法定标准;在新的股权结构中,法人单位17家,均为民营企业,自然人32个,过去参与投资的行政事业单位全部退出,单体投资者最高占有股权比例为10.79%。
3、在部分邮政基层机构基础上进行改造,组建社区银行。据邮政储汇局统计,到2006年3月末,我国邮储存款余额达到1.48万亿元,占居民存款总额的10%,在全国拥有3.6万个网点,其中县及县以下农村网点占2/3以上,而且,邮政储蓄65%的资金来源于农村,而几乎90%以上的资金都通过转存央行或者以协议存款的方式转存城市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等途径,实现资金从农村大量向城市的逆向流动。这不仅有可能影响到农村金融发展,甚至有可能使得邮政汇兑业务畸形化,以服务于邮政储蓄业务的利益冲动(钟伟,2004)。随着《邮政体制改革方案》的通过,组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工作即将进入实施阶段。因此,可以适当考虑基层邮政储蓄机构的社区银行化。具体思路如下:在民营经济较为发达、信用环境较好的地区,由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及邮政部门进行协商,将个别条件较好的邮政县支局作为试点,先由权威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然后,以公开、公平的方式对其资产进行招标出售,需要说明的是,管理部门必须对各招标单位或个人(一般为民营企业法人或独立自然人)先进行考核、选择,严格把关,“交接”之后,要进行适当引导、监控。
4、引导民间非正规金融发展成社区银行。根据央行调查统计司的调查推算,目前我国民间融资规模为9500亿元,占GDP的6.96%左右,在浙江等民营经济发达地区,地下金融的间接融资规模大约相当于国有银行系统的1/3。另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的调查测算,2005年末的民间借贷资金规模为450~500亿元,作为一种自发的民间资金运作方式,温州民间资本规模超过了3000亿元,其原因主要是正规金融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不足。另外,有证据表明,与现有银行机构相比,一些地方从事资金交易的非正规金融的经营效率更高,并且对当地小企业创业贡献更大。所以,通过正确引导使非正规金融走上正规化、合法化道路;通过组建社区银行将民间闲散资金组织运营起来的意义将十分深远。两年前,温州成为全国性的金融改革综合试验区,在农信社改革和利率浮动改革方面凸现了示范效应,如今,我们亦可考虑以其作为发展社区银行的试点,具体操作方式为:先试点设立1家,由市政府明确一个主管部门,组织、鼓励和引导市辖内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发起,采取股份制的形式,明晰权责,将民间资本纳入金融体系。在这一过程中,监管部门要首先对“发起人”进行很好的选择,一般选择经营良好、实力雄厚、社会知名度高、信誉好的企业,股份应当较为分散以防止因一股独大破坏“社区银行”的运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