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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一、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银行理财业务反映了利率市场化的进程,而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变化或许正是这一进程的具体体现,每款银行理财产品在产品设计过程中都会参考当时的市场利率。本文将通过构建线性回归模型,以实证研究方法来分析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与市场利率(SHIBOR)之间的内在联系。不过,由于银行理财产品的构成要素众多,投资币种、期限、投资标的类别都会对理财产品收益率产生一定影响,因此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设。⒈SHIBOR利率与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从利率市场化的目标和成果来看,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利率的价格水平应由市场而非行政意志决定、传导,均衡利率的价格水平在多方供求关系的作用下,及时灵敏地传递市场多方的需求,价格水平可能是灵活变化而非之前的机械单一。然而,目前商业银行的存贷款业务依然受到人民银行的管制,并不能充分体现市场利率水平,商业银行只有通过创新金融产品,使其包含充分的市场信息,即市场利率水平,才可能维持自身的竞争力水平。也就是说,商业银行所发行的理财产品收益应围绕市场利率水平制定。基于此,提出H1。H1:在其他条件不变前提下,银行理财产品发行当日的市场利率对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呈显着正相关关系⒉影响银行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水平的其他因素由于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要素众多,并非只受单一市场利率的影响。实际上,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管理时间(投资期限)、产品募集资金的投资标的都会对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产生一定的影响。首先,由于绝大多数理财产品无法赎回,投资期限越长,意味着产品的流动性越差,对于购买期限较长理财产品的投资者而言,商业银行必然会提供更高的收益水平,从而弥补投资者丧失资金使用权的时间成本。其次,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往往会投资于不同的投资标的,主要包括债券与货币市场工具、信托计划收益权、券商或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权合同或多项投资标的组合。这些不同类别的投资标的,其风险、收益水平不尽相同,本文根据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的标准,选取了三种主要的投资标的进行研究,分别是债券和货币市场类理财产品、组合投资类理财产品及期权合同类理财产品作为实证分析的对象。据此,提出H2和H3。H2: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管理时间与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呈正向的影响关系;H3:银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不同投资标的会对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产生不同影响。
(二)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一般而言,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是公认的中国金融市场的市场利率,因此本文主要研究SHIBOR与银行理财产品利率水平的关系。由于SHIBOR的报价始于2007年,本文选取从2008年至2012年发行的所有特殊期限的人民币银行理财产品作为样本,同时共40308款理财产品。之所以称为特殊期限,是因为SHIBOR的时间段主要分为1天、1周、2周、1月、3月、6月、9月和1年等,而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覆盖面更宽,为了使比对效果更佳,本文专门选取了产品期限与SHIBOR时间段接近的银行理财产品作为研究样本。①研究中所使用的数据和理财产品投资标的划分标准来自融程信息金融理财数据库。本文的实证分析采用stata12统计分析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三)模型变量与设计被解释变量:商业银行所发行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解释变量: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当日的市场利率,该市场利率等于银行理财产品发行当日同期限SHIBOR的报价利率。工具变量:1.产品期限:以天为单位。2.产品投资标的:通过设置3个虚拟变量,当虚拟变量取1时,分别表示银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的投资标的为债券和货币市场类工具、组合投资工具及期权合同。
二、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表格2描述了模型中所有变量的统计特征,从解释变量、被解释变量的均值和标准差来看,银行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与市场利率非常接近,甚至还要高于市场利率。出现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两点:首先,部分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水平高于市场利率所代表的风险水平,相对的,其风险补偿亦会提高。事实上,除了债券与货币市场类理财产品的风险水平较低外,投资标的涉及信托项目受益权的理财产品大多风险水平较高②。其次,银行理财业务不仅市场竞争激烈,还会对存款业务形成挤压之势。以城市商业银行为代表的地方性银行往往在吸收存款等方面不及全国性银行,通过推出高收益银行理财产品能够实现吸引存款客户的目的。另外,三个虚拟变量的平均值指出了三类型投资标的占理财产品的比例,其中以债券和货币市场类理财产品占比最高,接近全部理财产品的一般,组合型理财产品则占据了约1/4的比例,而期权合同属于衍生金融工具,往往具有较大的风险,并不符合绝大部分投资理财产品的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因此这类理财产品较少。因为债券与货币市场工具是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债券等金融工具,其风险水平较低,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保证了理财产品的及时兑付。由于信托项目收益水平较高(一般在年化收益率10%左右),相对来说其风险水平要高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
(二)回归分析通过stata12软件对模型进行回归分析,模型F检验的p值为0,说明模型从整体上看看是显著的。模型拟合的结果是调整可决系数为0.3455,模型拟合效果一般,除了模型中所列举的几项变量外,仍然存在其他变量对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产生了较大影响。表格3是回归模型中解释变量和工具变量的回归结果,从实证分析角度来看,解释变量市场利率对银行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产生了较强的显著影响,商业银行进行理财产品设计时都充分考虑了当时的市场利率水平。另外,模型中设定的控制变量如产品投资标的、产品投资期限等也对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产生了十分显著的影响。在这些变量里,产品的期限和投资于期权合同等均会对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产生正向的影响。其中产品期限的正向影响是显而易见的,由于投资于期权合同的理财产品是所有银行理财产品中风险最高的,这类理财产品只有支付更高的风险报酬才能具备较高的投资吸引力。例如,2009年德意志银行发行的一款投资于期权合同的理财产品,其最高预期年化收益率为92%。另外,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是债券货币市场类工具或组合投资工具时,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会显著下降。这一点说明占据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份额近3/4的两类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并不能帮助一款理财产品获得较高的收益水平。
三、结论
(一)银行理财业务是利率市场化的必然产物从利率市场化角度来看,正是由于现阶段银行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体现了市场化的收益水平,才会出现理财业务的爆发式增长,从2004年至2012年,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规模从0.04万亿元膨胀至超过30万亿元③。市场化利率的形成,逐步取消了传统意义上对金融产品之间定义的界限,不论是银行理财产品、权益类投资工具、信托收益权还是资产管理类产品,都将围绕市场利率来确定其运作和管理模式,金融产品之间只存在收益情况、风险水平和流动性状况之间的差异。对于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而言,必须深入研究特定客户的收益诉求和风险承受能力,紧密结合市场利率开发适应投资者需求以及自身经营、发展需要的金融理财产品。
(二)理财业务亟需拓展投资标的由于传统的债券与货币市场类、组合投资类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并不能获取足够高的收益水平,使得这两类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会明显下降。其原因在于将资金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或拆借市场是中国商业银行最擅长的投资活动,债券与货币市场也顺理成章成为理财业务的投资标的首选。不过由于债券与货币市场工具的收益水平逐年降低,其对应的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水平也同样会有所下降。对于商业银行而言,提高理财产品投资吸引力的关键之一便是提高产品收益水平,这需要其提升自身的资产管理水平以适应市场投资需求的变化,并真正实现与金融市场环境的融合。
(三)政策建议中国的银行理财产品是在利率市场化改革驱动下诞生的,从某种角度来说,它就是利率市场化的一部分。不过由于商业银行尚未完全适应市场游戏规则,造成了一定的被动适应市场利率的情况出现,这也使得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在其他众多因素的干扰下,并不能与金融市场中资金的价格变化完全同步。由此可见,中国商业银行还未完全适应利率市场化背景下的金融市场游戏规则。另外,缺乏充分依据而具有非理性因素的银行理财产品定价模式会为商业银行带来额外的非系统风险,为其经营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鉴于此,商业银行应充分理解代客理财的实质,并且主动使理财业务回归资产管理的本质,力图使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与市场利率同步,降低经营风险。
作者:赵丹单位: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第二篇
一、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影响因素分析
(一)构建理财产品收益率函数构建如下函数rPF=(frSH、Y、P、M、C、u),其中,rPF为理财产品收益率,rSH为相应期限上海银行间市场拆借利率,Y为总产出,P为物价水平,M为货币供应量,C为常数项,u为随机常数项。
(二)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各银行发售理财产品竞争也日趋激烈,为使样本选择更具时效性和代表性,本文选取最近1年3个月期理财产品平均预期收益率样本,上海银行间3个月期拆借利率作为市场化利率的代表,物价水平选用消费者价格指数代替,货币供应量选取流通中的现金M0为标准,由于总产出GDP只能获得季度数据,取季度内平均GDP为月度GDP数据(见表1)。
(三)实证分析用SPSS逐步分析法做计量模型(见表2、表3)。从表3可以看出,理财收益率rPF与银行间拆借利率rSH和相关系数最大,达到0.804,其次与总产出GDP、物价指数CPI相关系数也很大,与货币供应量相关系数较小,这与货币政策传导的迟滞性有关。对自变量进行筛选,经过剔除,只有一个自变量银行间拆借利率rSH进入模型,其他3个自变量由一定程度上可以相互替代,从模型中剔除。表4给出了拟合的回归方程系数及其检验,自变量回归系数为0.639,统计量t值为4.269,对应p值为0.002,检验结果是显著的。
(四)结论1.理财产品收益率与市场化利率(上海银行间拆借利率Shibor)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市场化利率波动最终会导致理财预期收益率的波动,突出表现在Shibor正越来越多地成为短期理财产品的定价基准。2.理财产品收益率是潜在市场化存款利率的先行指标,在存款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将扮演重要角色,理财收益率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市场化存款利率的水平和趋势,为央行进行利率市场化压力测试及政策制定提供了重要参考。3.理财收益率与物价指数CPI、货币供应量M0等变量关系不显著,并不表明物价指数和货币供应量对理财收益率没有影响,因为物价指数CPI和货币供应量M0等都是事后概念上的统计数据,相关变量仍会以预期物价水平和货币政策传导来影响市场化利率,乃至理财收益率。
二、进一步规范发展理财产品市场的政策建议
(一)规范理财产品的运作、核算,实现风险可控银监会要求理财产品开发设计要体现风险可控、成本可算、信息披露充分的原则,要求做到每个理财计划的单独核算和规范管理。但理财产品实际运作中,存在以下三个问题:一是部分理财产品存在期限错配。部分银行通过建立资产池,滚动融入期限短、成本低的资金对接期限较长、收益更高的资产。二是部分理财产品存在关联交易,把实际收益水平较高的理财产品和实际收益水平较低的理财产品进行调整,使相关理财产品在短期内达到预期收益率水平。三是理财产品加杠杆。部分银行理财产品转向负债经营,特别是2013年6月出现“钱荒”后,流动性紧张、净值型理财产品遭大额赎回的情况下,部分银行理财产品最高时的资产负债率能达到50%—70%。银监会对资产池业务进行了规范,要求理财资金与所投资产必须一一对应,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和单独核算,建议在此基础上,监管机构应该制定详细的信息强制披露规则,规定在投资品出现融资客户信用等级下降、经营亏损、收益本金归还不及时甚至出现逾期、不良等风险因素情况下,要求银行及时进行充分披露,防止负债经营和关联交易等有意掩盖流动性风险的交易行为。
(二)规范理财产品监管套利等“影子银行”行为虽然从监管政策上分析来看,银行理财业务不应属影子银行,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也存在部分为规避监督和实现监管套利的理财业务,表现为影子银行产品。一是通过银信、银证、银基、银银通道将理财募集资金投向信贷资产,从而将信贷资产表外化,达到规避监管指标限制的目的。二是将理财产品募集期、清算期设置在月末、季末、年末等时点,主动调节负债,虚增特定时点存款,变相突破对存贷比等流动性指标的管制。三是利用银信、银证、银基合作等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偿付贷款、票据、债券等表内资产,理财到期后以表内资产兑付理财,实现表内表外资产的利益输送,导致表外风险蔓延到银行表内。
(三)积极引导理财产品投资“非标”资产的规范化所谓非标资产,主要指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即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应收账款、各类受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此类资产无法从银行信贷和债券等标准化直接融资渠道融资,存在巨大市场需求,具有信息披露不充分、资金配置存在短借长用和循环融资以及回报率畸高等特点。积极引导理财投资“非标”资产的规范化,尝试和探索银行资产管理业务,通过资产证券化将直接投资企业债权的“非标”资产标准化,促进标准化资产成为银行理财业务的主要投资标的,将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作者:王建喜刘宏涛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塘沽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