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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随着我国银行业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以及利率市场化、金融创新和综合的不断发展,商业银行将越来越多地涉足有价证券、外汇以及衍生产品交易,金融产品价格变动所引致的市场风险也在不断显现和增长,与国际银行业日趋成熟的管理方式,管理质量,在风险管理上有很大区别,因此加强银行业的总体水平,实行金融业创新迫在眉睫。
关键字:信用风险市场风险“脱媒”现象金融创新不良贷款内部控制
2006年中国银行业将全面对外开放,尽快强化风险管理能力,已经成为国有商业银行建立并保持其核心竞争优势的关键。本文意在分析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以及在如何防范风险的前提下进行创新,以促进我国银行业的整体水平。
银行是高风险行业
2004年,国务院对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注资进行股份制改造并进行试点,要求它们积极推进内部改革,建立和完善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在内的风险管理体系,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控制风险以来商业银行无论在风险管理和质量上都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是,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的商业银行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并不具备商业银行的特征和职能,这就使得我国的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先天不足。目前国内银行所拥有的资产达到近30万亿,而证券市场不足4万亿、保险市场则更是仅1.4万亿;由于近年来证券市场低迷,债券市场不发达,银行业占国内融资比重在90%以上。正因为国内银行业的规模及在融资中的绝对比重,中国的金融业就是以银行为主导的格局。
国内银行业对金融市场之影响,不仅在它的正向诸方面,而且更在于它的负向各方面。也就是说,如果国内银行体系的体质好,现代商业化运作走向了市场轨道,银行监管体系及法律制度健全,这些都能够对实体经济及金融市场起到好的示范作用。但是如果这些条件不具备,那么国内银行体系就可能成为实体经济发展的障碍或瓶颈。无论是中小企业融资方式的缺乏,还是一波又一波的信贷失控,都是国内银行体系的负向性所导致的结果。
从国内银行业产生与发展来看,它完全是从计划经济脱胎而来,不仅深深印上计划经济的烙印,而且正在成为国内计划经济最后一个堡垒。这使得国有银行的转轨常常徘徊在计划与市场之间,而相关利益者也往往会借助于这种徘徊把计划与市场缺陷糅合在一起并把它推向极端。也就是说,国内银行业的转型不仅表现为一种漫长的过程,而且表现为一种进程的复杂性与艰难性。比如,(易宪容)现代银行制度的供给不足、运作机制的激励与约束不对称、现代企业文化无法建立,银行改革的滞后使其不适应国内经济的快速成长,并导致了国内金融风险越来越向银行业集聚。
在20世纪90年代,国有企业资金由“拨改贷”后,银行的贷款成几倍的增长。在那种环境下,不仅国有企业敢借,国有银行也敢贷,从而让四大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迅速增加。有资料显示,四大国有银行在1998年不良贷款率达到50%。如果不是国家担保,按照一般现代商业银行的法则,四大国有银行早就破产。也就是说,国内银行在转轨与改革中不仅没走出困境反而给社会积聚了巨大的金融风险。
为了分散及化解风险,降低不良贷款率这几年成为国有银行改革的切入点和改革重点。无论是行政剥离、央行注资,还是银监会用制度严格规范,如深化银行不良贷款的监管、持续监管贷款分类准确度、考核不良贷款分类偏离度、动态跟踪各类贷款间迁徙变化趋势等,经过几年的努力总算在账面上实现四大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的“双降”目标。据初步统计,2005年6月末,全部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12759.4亿元,比年初减少5550.7亿元,不良贷款率为8.71%,比年初下降4.14%。
计划经济体制的指令性管理和经济转轨时期信用体系的缺陷,导致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部门近几年来一直集中全部力量至力于采取清收、核销、重组、玻璃等多种手段处治巨额不良资产。但由于风险控制乏力,不良贷款的前清后溢情况严重,新增不良贷款的快速增长淹没了存量不良贷款处置的相当一部分成果。
据统计2004年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7176亿元比2003年初减少3946亿元,不论贷款率13.2%比年初下降4.6个百分点,从不良贷款结构看,2004年末主要商业银行损失类贷款余额5202亿元,比年初减少1581亿元,可疑类贷款余额8899亿元,比年初减少2191亿元,次级贷款余额3075亿元,比年初减少175亿元,损失类贷款占全部不良贷款比率30.3%比年初下降1.8个百分点,反映出不良贷款结构有所改变。
但我们注意到,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率下降体现了政府财务重组的撤销而非真正信贷资产质量的改善,2004年银行业总体不良贷款率下降更多是依靠信贷规模扩张和国有银行不良资产剥离产生的后果,但是剥离并没有使不良贷款资产消失,而是把不良资产从银行的帐上转移到了资产管理公司账上。如果宏观经济发生波动,信贷规模紧缩,中国银行业不良资产规模和比率可能出现反弹,同时银行中长期贷款的风险长期化和房地产开发贷款及部分地区的个人住房消费贷款的隐性风险也不可忽视,2004年末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汇总的房地产开发贷款,不良贷款率在10%--11%之间,(表3所示)房地产开发贷款的不良率较高,尽管目前个人房地产按揭贷款不良率较低,仅为1.5%左右,但随着未来房屋税收政策的逐步到位和物业管理费的提高,个人按揭贷款可能出现困难。
最近有些人士认为国有商业银行有“贱卖”的可能,在国有商业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过程中,围绕国有银行是否“贱卖”和外资入股是否危及国家金融安全的问题的争论一直不绝于耳。应该说,(巴曙松)由于投资者入股面临的诸多的不确定性和一年以上的战略锁定期,以及中国银行业面临的诸多“制度性折扣”,从银行上市后的股价来比照战略投资者入股定价是否过低并不科学。对于中国的金融安全威胁最大的实际上是一个持续糟蹋公众储蓄、制造不良资产的落后银行体系,如果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能够形成一个良好的银行体系,则是中国金融之幸。从国有银行目前的情况来看,这场讨论也提醒我们,“花钱买机制”能否达到预期效果,确实要依赖于更多的制度保证和改革的后续推进。
迫在眉睫的风险管理
随着商业银行业务的多元化、复杂化的发展趋势,除了信用风险以外的其他风险,如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等逐步显现,当然银行业要求得稳健长远,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应该加强与整个金融体系的联动性,因此当前既要关注银行业本身的风险,更要关注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与银行业的联动作用。银行业希望股市、债市繁荣,希望扩大直接融资比重,避免风险过多地集中在银行。
在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背景下,银行、证券、保险尽管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但资金可以互相流动,因此,联动的作用要高度关注。在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发育不良,间接融资比重过大的情况下,更要关注融资风险集中于银行的现实。有关部门统计显示,2000年中国股票和债券融资与银行贷款总量之间的比例是1:5,而目前是1:17。也就是说现在大部分企业融资是靠银行贷款解决的。“,银行业应该举双手欢迎扩大直接融资比重,避免风险过多地集中在银行。2004年以来,我国银行业不良贷款的情况有所改善。目前不良贷款余额是17000多亿元,比2004年初减少了将近4千亿元。不良贷款的比例目前为13.2%,比去年初下降了4个百分点。
在2005年1月29日于北京召开的“银行信用风险国际研讨会”上,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史纪良指出,信用风险是银行业最主要的风险,要高度重视我国银行业面临的信用风险。他要求,首先要加强我国宏观信用环境建设;其次要通过征信体系的建设促进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信用风险内控机制的健全;第三,通过建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提高对风险的识别能力,通过加大对信用风险的监管力度,督促银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
我们发现通过一系列改革,国有银行的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但仍存在资本充足率较低、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较差、业务和产品创新能力弱等五大问题。针对国有银行的改革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就已启动。一九九四年,四大国有银行开始由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一九九八年,国家发行了2700亿元人民币特种国债补充国有银行资本金,同年成立了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信达、华融、长城、东方),为国有银行剥离了1.4万亿不良资产。通过这些改革,国有银行不良贷款比例和余额明显下降,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尽管成绩是显著的,问题仍然很多,有些问题甚至还非常严重。
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一是资本充足率仍然较低,这反映了国有银行资本扩张和资本金补充不相匹配,使其经营具有一定程度的脆弱性。2004年,国有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平均仅为百分之4.61%。2005年一月国家注资450亿美元后,虽然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已分别达到百分一六点五零和百分之一四点一四,但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仍低于百分之八的国际标准。
二是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仍然较差。近年来,通过多方努力,四大国有银行实现了不良资产余额和比例的“双下降”。尽管如此,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国有银行不良贷款仍处于较高水平。截至2005年三月末,按照五级分类标准四家银行的不良贷款率约为百分之二十。巨额不良贷款给国有银行带来了沉重的包袱,削弱了其市场竞争力。与此同时,国有银行在资产净回报率、股本净回报率、成本收入比等盈利指标方面也与世界先进水平存在较大差距。
随着“脱媒”现象的出现,商业银行存款来源减少,贷款融资渠道减少,商业银行经营面临风险,这就要求商业银行拓宽传统业务,经营多种理财业务,以弥补不足,但是商业银行在发展理财业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范与发展并重,培育与防险并举”的原则(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指出)重点把握好五个环节的管理和风险控制,自觉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在开发设计环节,应制定新产品(新业务)的开发设计管理规定,事前评估和管理理财业务的风险;在投资顾问环节,要按照“了解您的客户”的要求,客观评估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意向,提供符合客户利益的投资顾问服务,并充分揭示风险;在营销环节,要切实注意防范法律风险和合规风险,防止错误销售和不当销售;在投资操作环节,要严格控制操作风险,按照客户的指示或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活动;在后续服务环节,要保持文件和数据记录的完整性与可靠性,充分披露相关信息。同时,商业银行开办理财业务还要符合“有规划、有资源、有手段、可持续”等四项要求。
重新调整商业银行的组织架构和经营体系,实行扁平化管理
当前,银行机构对操作风险的识别与控制能力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问题突出。一些银行机构由于相关制度不健全,或者对制度执行情况缺乏有效监督,对不执行制度规定者查处不力,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薄弱,大案、要案屡有发生,导致银行大量资金损失。极个别机构有章不循、违章不究已经突出暴露了国有商业银行对分支机构管理偏松、绩效考核不够合理的问题,致使部分分支机构片面追求市场份额和经营绩效,忽视了内部管理。对此,要保持高度警惕,针对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违法违规案件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监测和考核工作,督促国有商业银行真实反映不良资产;要进一步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改革,严格内部控制。为此,各银行机构必须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采取措施,有效防范和控制操作风险。
笔者认为应该从在以下几方面加大监管力度
一、高度重视防范操作风险的规章制度建设。对无章可循或虽有规章但已不适应当前业务发展和基层行实际管理情况的,上级行应进行专门研究,及时制订或修订。对于基层行和有关部门就规章制度建设提出的问题,总行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不得延误。对有章不循的,要将责任人调离原岗位,并严肃处理。
二、切实加强稽核建设。要不断完善稽核体制,充实稽核力量,加强对稽核队伍的培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业务主管部门和稽核部门应对业务单位,特别是基层业务单位组织实施独立的、交叉的突击检查,同时,要建立对疑点和薄弱环节的持续跟踪检查制度;总行及相关上级行要对跟踪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要强调有效性、严肃性和独立性。
三、加强对基层行的合规性监督。对权力过大而监督管理又不到位的基层行,要重点加强监督,促其及时整改;要强加对权力的监管和监控,防止权力滥用和监督缺位。
四、订立职责制,明确总行及各级分支机构的责任,形成明确的制度保障。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各行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的高管人员,要认真履责,敢抓敢管,以身作则。对出现大案、要案,或措施不得力的,要从严追究高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并相应追究稽核部门及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上报虚假情况或检查监督整改不力的责任。反复发生大案要案,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单位,要从严追究有关高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坚持相关的行务管理公开制度。对薄弱环节要定期自我评估,并请外审机构进行独立评估。要进一步扩大社会和新闻舆论对银行的监督。对已发生的大案,可以披露的,要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及时详细介绍整改规划和具体措施,正确引导公众舆论,争取主动。通过公众监督,防止银行懈怠操作风险管理,防止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和滥用权力。各行高管人员要分工合作,一级抓一级,并注意对基层的抽检,到问题多的地方去,深入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问题。
加强银行内部审计力度
银监会近日《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试行)》。有关人士称,这是银监会成立以来,按照国际惯例提高监管透明度,推行分类监管,保护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银监会明确表态:高风险银行将被关闭。达到5级和6级的高风险商业银行,银监会将给予持续的监管关注,限制其高风险的经营行为,要求其改善经营状况,必要时可采取更换高级管理人员、安排重组或实施接管、甚至予以关闭等监管措施。此举将对促进商业银行改进风险管理,加强监管机构的持续、审慎、有效监管发挥重要作用。《内部指引》是在借鉴国际通行的骆驼评级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和银行监管队伍的实际情况设计出来的。它确定了具有中国特色的“CAMELS+”的监管评级体系。即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资产质量、管理、盈利、流动性和市场风险状况等六个单项要素进行评级,加权汇总得出综合评级,而后再依据其他要素的性质和对银行风险的影响程度,对综合评级结果做出更加细微的正向或负向调整。综合评级结果共分为6级,其结果将作为监管机构实施分类监管和依法采取监管措施的基本依据。对于评级结果为5级和6级的高风险商业银行,银监会将给予持续的监管关注,限制其高风险的经营行为,要求其改善经营状况,必要时可采取更换高级管理人员、安排重组或实施接管、甚至予以
关闭等监管措施。
2006年底国内银行完全开放之后,随着外国资本纷纷进入国内银行业,国内银行业改革的重要性日益凸现。除了强化对自身风险认识和管理外,如何面临外国银行业的竞争将是2006年我国金融整个行业包括商业银行所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因此笔者认为,只有进行金融创新才是提高中国整个金融业质量的关键,才能有效强化商业银行风险,提高与外国银行业的竞争力,加大银行改革力度,如果从国内银行业所担负的历史使命来看,可以说银行改革是中国现代化的基础(易宪容)。换句话说,如果中国的现代商业银行体系不能够确立,那么国内经济繁荣、中国的现代化是不可能的。
因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离开了金融,现代经济就没有源头活水。而在中国现行的金融架构中,由于资本市场的不发达、其他融资市场及融资工具缺乏,国内银行不仅成了整个金融市场最基本的融资渠道与工具,而且成了保证民众财富的安全性、提高民众财富收益必不可少的工具与渠道。无论是从国内银行的规模、范围、金融市场的主导性及潜在风险来看,国内银行的任何调整与变化都会对国内经济与个人财富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创新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当前,金融创新已成为银行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推动力。纵观国内外银行业,经营体制、管理模式、服务方式和产品的创新日新月异:从传统的分业经营到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的混业经营,从传统的资产负债管理到新兴的客户管理,从面对面的柜台服务到电子化远程服务,从单一的存贷款产品到为客户量身定制个性化和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创新活动一刻未曾停止,创新模式从产品主导向客户主导演变。在创新中求发展,已成为银行业走向成功的必由之路。
中国银行业在改革开放中步入创新时代。经济金融改革使我国银行业从陈旧经营体制和管理模式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在实现市场化经营的道路上不断迈进。经济金融改革还为我国银行业在制度和产品创新方面提供了用武平台。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提高对外开放度,更对我国银行业迅速提高综合竞争力提出了新的要求,激励着我国银行业加快创新步伐。
为提高中国银行业发展水平,中国银监会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银行业创新,同时,针对金融创新对市场反应迅速,产品推出速度快、更新周期短,组合化、交叉化、复杂化、电子化程度高等特点和趋势,密切关注和识别伴随创新的金融风险,及时引导银行机构加强风险管理,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支持银行业创新,在创新中实现发展。(来自银监会网站)
以下将从几方面介绍创新的方式
(一)中国银行业的业务创新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银行业已经从20世纪80年代以前大一统的人民银行独家经营模式、80年代到90年代期间的专业银行模式,发展到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代商业银行模式,银行业务也从简单的“存贷汇”发展到多层次、多品种、多方位的综合服务,业务创新已经成为商业银行培育核心竞争力、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经营绩效的主要手段。(唐双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商业银行已经开始从简单模仿和复制新产品、增加业务品种向创新服务方式、服务渠道、交易工具和交易市场四个方向发展。
在服务方式方面,正在从大众化、标准化逐步走向专业化、个性化和综合化服务。以理财服务为代表,以提高客户忠诚度和优化客户结构为目的,以满足不同客户和客户群的金融需求为导向的多层次、个性化服务,正在成为国内商业银行服务方式创新的主要方向。
在服务渠道方面,信息网络技术使得高效率、便捷化的交易通道快速发展。以电子银行和银行卡为代表,以提高金融交易效率和降低交易费用为目的,以信息网络技术为依托的无地域限制、无时间限制的全天候服务通道,正在快速发展。
在交易工具方面,与个性化和专业化的服务方式相对应,交易工具(产品)从简单粗放逐渐向复杂精巧发展,金融衍生产品层出不穷。商业银行已经开始积极发展各类衍生产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正在尝试满足不同需求的产品组合。
在交易市场方面,国债、金融债和次级债市场不断发展,离岸金融交易的市场规模逐步扩大,部分银行正在积极尝试建设场外交易市场。
上述创新活动相互依赖、相互促进。优质的服务要通过有效的通道才能实现,具有竞争力的产品要有相应的市场才能进行交易。反过来,高效的交易通道和市场必须有适宜的交易产品和服务需求,才是“有水之渠”、“有容之器”。可以预见,在目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电子银行、银行卡、衍生产品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等,将是我国银行业务创新的活跃领域。
(二)电子银行业务创新
我国电子银行建设始于20世纪90年代后期,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的一项重要业务。目前在国内正式建立网站的商业银行已超过40家,大部分已开展交易型网上银行业务。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近几年我国电子银行的发展尤其迅速。例如,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交易额2000年仅为2万亿元,而2004年已突破38万亿元,电子银行交易已占全行结算业务量的四分之一,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客户总数突破3000万。
电子银行业务除面临传统经营活动中的主要风险,如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风险外,还突出面临着一些新型风险,如制订电子银行发展战略时可能出现的战略风险,在运营中可能出现的技术规范、数据安全、内控机制等运营风险,经营不力对银行信誉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信誉风险,由于法律环境及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产生的法律风险,等等。
银行卡业务
中国银行卡发展始于20世纪70年代后期,历经了起步和联网联合阶段,21世纪步入产业化发展阶段。目前总发卡量超过8亿张,交易金额超过25万亿元,市场化运行机制基本确立,行业自律水平逐步提高,专业化服务初步形成,国际化进程日益加快。
目前我国银行卡业务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技术风险和信用风险,而技术风险目前相对突出,具体表现为伪卡犯罪、自助机具诈骗、商户套现、不良中介骗领信用卡等。为防范技术风险,我国商业银行在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等方面需作出进一步努力;在培育信用文化的同时,还需加强对持卡人和商户的风险防范意识教育。同时,随着贷记卡的逐步发展,我国银行在信用卡授信管理和整体风险管理方面尚需继续完善。
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
金融衍生品市场作为一个新兴市场,在价格发现、规避风险和增加投资组合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国际金融市场产生着深刻影响。
目前我国已有50多家中、外资银行机构获准开办衍生产品业务,交易币种主要为外币,品种主要包括期权,如外汇期权、利率期权、债券期权和期权结构性债券(存款);远期,如远期外汇买卖、远期结售汇、远期利率协议;互换,如利率互换、货币互换、违约互换、互换结构性债券(存款)等。
开办衍生产品业务的银行都制定了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健全了授权和授信管理,设立了独立的中台,实行了前台交易操作、中台风险监控和后台资金清算相分离的制度,加强了对衍生产品交易风险的计量、监测和控制,加强了对风险管理系统的研究和改进,同时逐步加强了内审和外审对衍生产品业务的监督,但技术水平尚待提高,在经验上还需不断总结,在人才上还需大力培养和积极引进,在资金处理和管理系统以及风险管理技术方面也还需进一步完善。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已有长足发展。很多国家和地区实行金融混业经营,因此个人理财业务的品种也十分丰富和多样化,包括银行、保险、投资
管理、个人信托等各类金融服务;理财从业人员实行严格、系统的资格认定制度;理财服务展现出个性化、综合化、分层次的特点;以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和信息技术平台为依托,形成了强大的销售和服务网络。
我国商业银行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尝试向客户提供投资顾问和个人理财服务。近两年,商业银行积极推行品牌化战略,招商银行“金葵花”、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建设银行“乐当家”、农业银行“金钥匙”、光大银行“阳光理财B计划”、民生银行“非凡理财”等产品相继面世,市场上已有20多个品牌、几百种理财产品。同时,我国境内的外资银行也将其在国外的理财业务移植到我国市场,积极开展外汇理财业务。由于体制、市场发展程度和政策等因素的制约,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在品种、规模和管理方式等方面与国外银行仍有较大差别。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客户可能面临的风险,即客户可能因投资工具的价格、利率、汇率变化等蒙受资金损失。因此,银行应向客户充分揭示相关风险,使其选择的投资产品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另一方面是银行可能承受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等。
在创新中严密防范银行业风险
业务创新在帮助银行提高效率、提高盈利能力、提高服务水平的同时,也会给银行带来各类风险,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技术风险等等,需要严加防范。特别是目前,银行对许多创新业务还缺乏管理经验,对潜在风险认识不足,因此,业务创新要以防范风险为前提,坚持区别对待、强化内控、充分披露的原则,加强对业务创新的风险管理,将其纳入银行整体风险管理体系。(唐双宁)对信用风险,应建立科学有效的评级体系,并按照“提高贷款分类准确性-提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率达标”的监管要求,提高抗风险能力;对市场风险,应按照衍生产品交易管理办法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相关风险的管理体系;对操作风险,银行应在积极培养合规文化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完善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加大防范操作风险的工作力度。银行在业务创新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自己对各类风险的承受能力、控制能力和资本实力,按照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可披露的原则,真正做到通过创新实现收益的最大化和提高竞争力,避免心中无数,盲目跟风,违背创新初衷。
在银行业创新过程中中国银监会将起到重要作用,其执行力度和持续性将直接影响创新的效果。为防范银行创新中的风险,中国银监会将在完善法规建设方面继续努力,与时俱进,对已不能满足市场发展需要和风险监管需要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根据银行业务创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同时积极推动改善银行创新的外部环境,如推动会计、税收、征信等相关政策和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在规范管理上,积极推进银行创新业务的会计、统计等相关基础建设,及时建立针对创新业务的风险监测和统计指标体系;在市场准入上,积极与银行沟通,针对各类新业务的特点和风险特征,加强引导,依法实施市场准入管理;在日常监管上,对银行开办创新业务及时进行风险提示,督促其制定科学的新产品研发战略和规划,对新产品的可行性严密论证,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和测算,完善产品定价机制和风险管理措施,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同时加强对新产品销售业务人员的培训,严格上岗标准,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使银行最大限度地防范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中国银监会还将继续采取多种方式,挖掘国内外资源,加大对监管人员进行知识更新和技能培训的力度,不断提高监管的专业化水平,以适应金融创新对监管的要求。新晨:
中国银监会将与银行业共同努力,促进银行业务创新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稳健发展,使创新战略的制定和实施真正成为银行业提高综合竞争力和实现良性发展的推动力。
参考资料:
(1)中国金融网---银监会/
(2)李健,《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宏观视觉分》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6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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