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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大家认识到金融体系脆弱给一国经济带来的巨大风险,也提高了各界对我国银行体系文件经营重要性的认识。因此,我国下决心开始剥离和收购不良资产,补充资本金及改制上市的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特别是2004年以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体制改革的进展引人注目。但是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如果不能在公司治理结构,经营管理的完善以及经营环境的优化等方面有实质性的突破和创新的话,那么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成效和应对危机的能力就会大打折扣。因此,本文试就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中的公司治理规范问题,经营管理的完善问题及经营环境的优化问题作一粗浅的探讨。
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中公司治理的规范问题
关于公司治理,国际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了国际范围内有影响的公司治理指引;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也过关于银行治理的指引。如果把我国现有的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造与以上指引进行对照可以发现,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果在形态上与国际惯例很类似,都有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但在规范操作和有效治理方面与国际标准比较,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一)公司层面治理结构的规范问题。改善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是商业银行转换经营机制的基础。在现代公司治理理论中,董事会是整个公司治理的核心,所有的有效的公司治理都要求公司的董事会必须是有足够的执行能力和专业素质的。而我们的董事会一般还是上级组织任命的,仍带有行政干预色彩。至少他们是否有足够的银行专业知识,是否有管理大银行的能力,是否有代表国有资产的道德标准,缺乏业界的实际检验和客观评判标准。因此,要规范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就必须真正实行所有者和管理者分离的原则,控股股东不直接担任管理者,而由董事会以市场化方式聘任。并正确行使和发挥股东大会最高权力机关的作用,真正建设一个负责任、专业化的董事会。由董事会确立对银行管理者的考核评价机制,设立对管理者的考核标准,并赋予管理者真正的经营管理权利。过去采用的对国有商业银行领导干部实行行政任免且带相应行政级别的做法,在改革过程中逐步以市场化聘任所取代。
(二)信息披露治理的规范问题。金融决策,无论是宏观决策还是微观决策,都是建立在大量金融信息的采集与分析的基础之上的。如果没有一个真实、全面、灵敏、超前的金融信息披露,有效的金融决策就无从谈起。例如,对于银行资产质量的统计数据是否可靠,往往涉及到对整个国有银行改革成效的判断。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没有设立完全独立的资产分类的检验,评估,采集和的系统,一般披露的资产质量数据的误差比较大。特别是一些分行的负责人为了保住自己的位置,利用现有的资产分类中存在的主观判断,有意低估不良资产比率。但是,不良资产比率这个基本的数据,是衡量国有银行改革成效的重要指标之一,如果这个指标失真,可能就使得我们对银行改革成效的判断失真。因此,规范银行信息披露的治理,可以形成对以上两个层面公司治理的良好监督,促进银行业务运作的透明和高效。在银行信息披露治理的过程中,银行监管机构和市场监管机构制定完备的信息披露制度和准则,要求银行对其资产质量,盈利状况等各个方面进行完整详细,准确及时的信息披露,银行内部应真正建立完全独立的资产分类的检验、评估、采集和的系统,以信息披露促进公司治理的完善。
二、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中经营管理的完善问题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目前在经营管理上有两个问题是值得关注。一个是中长期贷款占比居高不下;一个是金融创新能力比较弱。中长期贷款居高不下;一个是金融创新能力比较弱。中长期贷款居高不下使商业银行不仅因资本充足率过低难以支撑信贷的超量扩张,而且大量中长期贷款实际上变相成为企业资本金,增大了银行系统的贷款风险。同时,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产品和服务方式单一,金融创新能力较弱,不能有效的分散信贷业务风险,也就缺乏新的盈利渠道。
(一)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激励约束机制。中长期贷款居高不下,反映出我国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上的风险控制、风险定价能力,以及绩效考核上存在明显的缺陷。在我国的利率走势已明显进入上升的趋势时,商业银行仍继续扩张长期贷款,实际上加大了资产负债的错配风险。在2004年10月29日央行取消贷款浮动的上限后,商业银行完全可以充分运用利率浮动的手段对不同风险状况的中小企业进行贷款定价,开拓中短期和中小企业的贷款市场。但由于商业银行缺乏独立的风险定价能力,仍延续了原来利率下降趋势时倾向中长期贷款行为。因此,国有商业银行为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降低不良资产比率,监管部门应对一定期限以上的贷款强制性地要求将贷款划分为次级贷款,要求银行足额提取准备金,将其潜在的风险反映到当前的银行经营中。并建立科学,有效,透明的绩效考核机制,改革薪酬制度,引进高端经营管理人才,来规范国有商业银行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二)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约束机制。目前,我国处在金融风险重新组合,分布的阶段,面对新的金融风险格局极其演变趋势,必须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的风险约束机制。第一应完善银行内部的治理结构和风险管理制度。第二是外部的金融监管要到位,不能停留在事后监管或行政审批性监管,而因是带有预警性的,以风险为导向的监管。第三要完善存款保险制度。第四应建立和推进金融机构的市场化退出渠道,即银行出现经营不善时以市场手段由其退出,而不能由其他经营情况较好的机构去分担风险。
(三)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机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能力较弱,表现为产品和服务单一,人均业务指标和人均利润指标较低。目前在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中,10%的高端客户贡献了80%的利润。但2006年中国金融市场全面开放后,不受限制的外资银行将会极力竞争这些高端客户。银行对高端客户的竞争,根本上说是融资成本和融资便利的竞争,是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做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竞争。因此,国有商业银行要提高竞争能力,必须从信贷型银行向服务型银行转变,必须降低经营成本,创新产品和服务,满足各个细分市场客户的差异化需求。
三、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中经营环境的优化问题
国有商业银行在我国金融体系及国民经济运行中处于绝对的支配地位,这就意味着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不全是银行系统本身改革的问题,它与整个社会的市场经济秩序和金融市场结构的改革密切关联。因此,要推进国有商业银行有序,健康的改革,必须优化整个社会有利于商业银行改革和经营创新的环境。
(一)市场经济秩序的优化。银行改革的推进,金融业务的创新,都强烈依赖于整个社会的债权保护,执法效率,社会信用,会计和税收制度等市场经济秩序的建设。改革优化市场经济秩序,特别应防止特殊利益阶层形成的利益集团恶意破坏公平市场经济秩序,或者利用利益集团的影响力建立不公平的市场经济秩序,从而隐蔽地或非法地从国有商业银行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整个银行体系的经营环境。如近几年一部分地产开发商采取种种手段从银行套取利益,将风险几乎全部转嫁给银行。
(二)金融市场结构的优化。我国金融市场目前存在着直接融资比重过小,银行间接融资比重过大的问题。近两年我国金融界开始意识到提高直接融资的重要性,但成效不明显。如2001年、2002年、2003年我国银行贷款占企业融资的比例分别为75.9%、80.2%和85%,2004年继续上升。这种单一的融资结构导致企业资金不足,孕育着非常大的金融风险,同时会冲击国有商业银行稳健经营的基础。
(三)政府职能的优化。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盈利渠道比较单一,主要靠存贷息差,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的盈利能力与银行的不良资产状况息息相关。如果企业的投资汇报率低,就容易滋生银行坏账。
而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扩张贷款规模,当增长速度太快,潜在的银行呆坏账比率超过GDP增长速度时,政府不得不进行宏观调控,限制银行的贷款规模。政府往往习惯于用宏观调控政策代替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机制,这也是制约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环境的因素之一。因此,为优化商业银行的经营环境,政府必须转变职能,必须形成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上,跟市场主体之间达成一个均衡,利益共享的机制。对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和经营的重大问题,政府必须有明确的,尊重市场规律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