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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乡村银行发展情况及对策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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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乡村银行发展情况及对策

1.引言

金融足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兴方能百业活。浙江经济领跑全国,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还是很明显,导致长期以来形成城乡金融的二元化,农村金融市场缺位,金融服务缺失,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瓶颈。由于农村金融市场是一个不完全竞争的市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农户缺乏有效抵押物,贷款难。银行发放贷款成本高、利润低、风险大。政府要以农村金融需求为导向,从整体角度凋整农村金融组织的区域布局,构建需求型为导向的农村金融组织结构体系,发展村镇银行是促进农村金融深化、破解这一难题的有效途径。

2.浙江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随着新农村建设不断推进,资金瓶颈的制约越来越明显。一方面,由于农村地域分散、基础薄弱、积累不足,金融机构贷款风险大、利润低,大银行普遍退出农村金融市场,农民群众面临建设基金贷款难、结算难、取现难;另一方面,城乡一体化、农业产业化、农民市民化趋势日益明显,迫切需要建立切合农村实际、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特点、服务“三农”的多层次金融体系,村镇银行顺势而生。2006年12月20日,为解决部分农村地区“金融空白”和农村金融服务不足等问题,银监会出台《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调整和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门槛。20。7年1月22日,银监会制定并蜇时镇银行管理暂行规五参,为村镇银行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以及合法地位提供了法律依据,通过设立村镇银行改革农村金融市场的思路,计划到2011年全国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13CO多家,其中村镇银行要设立1000多家。村镇银行将成为继城市商业银行外,地方性金融机构的又一道亮丽风景,同时村镇银行也将为银行的竞争开辟新的战场。浙江经济发达,但城乡金融二元化明显,2∞9年耒还存在159个金融空白乡镇,组建村镇银行是浙江培育多层次、广覆盖和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构建投资多元、种类多样、贴近“三农”和服务高效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是破解难题的一个重要措施。2007年3月1日,全国首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成立,标志着始于lO年前的中国农村金融改革探索终于获得了实质’|生推进。浙江村镇银行建设及时跟进,2008年5月26日,浙江省首批服务“三农”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台州市玉环永兴村镇银行、湖州市长兴联合村镇银行诞生。截止2010年6月,浙江设立村镇银行15家,其中,主发起人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的共有7家,其余的主发起人为城商行、农合行等地方中小金融机构。传统的大型金融机构只有建行设立3家、工行设立l家。对农村市场最熟悉的农行对设立村镇银行的积极性不高,截至目前还没有开设村镇银行。

3.浙江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问题

农村由于农村住户分散、信用基础薄弱、缺乏有效贷款抵押韧、结算系统较为落后等先天不足,村镇银行身处其中,持续发展面临着很多制约因素,村镇银行在发展过程中表现出许多问题。

3.1政策支持力不够,村镇银行还处于“婴儿期”。浙江村镇银行20。8年开始设立,至今开设15家,还处于起步阶段。由于网点少、实力弱,尚处于“婴儿期”的村镇银行只有在政府的精心呵护下才能成为参天大树。然而,村镇银行虽定位是立足农村、服务“三农”,支持其发展的财政扶持、税费减免、农贷贴息、支农再贷款等优惠政策不力或不明确。在营业税、所得税方面,村镇银行是独立法人,参照商业银行的标准,村镇银行的营业税率为5%,而农村信用合作银行仅为33%。财政对农行、农村信用合作银行发放农业贷款进行贴息,但对村镇银行发放贷款没有明确规定进行贴息。村镇银行的股东是当地颇具实力的龙头企业,控股股东却规定是银行业金融企业,实力企业在村镇银行中的话语权不足,影响企业向村镇银行持续注资的积极性,这些都不利于村镇银行的生存与发展。因此,政府应出台更多的扶持政策,进一步放宽对村镇银行的限制,允许其存款利率适当上浮,在城市开分支机构,吸收城市资金到农村。主发起人以及企业股东在村镇银行未来发展中发挥疆强联合的优势。改变村镇银行的盈利能力。

3.2村镇银行严重缺“血”,存贷比太高,持续发展困难。.浙江村镇银行设立注册资本最低1亿元,最多2亿元,按规定村镇银行可以向社会公众吸储,理论上资金供给不成问题。但是,浙江备村镇银行普遍存在严重失“血”现象。因为,①吸储困难。村镇银行虽是独立法人,有营业执照,但网点少,不具备现代银行结算功能,不能发行个人银联卡,吸存外来款项困难;有些客户因为村镇银行社会公信力比国字号银行差,社会认知度比较低,以为村镇银行是个人钱庄或担保公司,对存款没有安全感,情愿进行民间借贷,也不愿把钱存进村镇银行。长兴联合村镇银行到今年6月底,银行存款余额为14亿元,整体经营规模已位居全国村镇银行系统最前列,但是储蓄存款仅占2%。②业务开展少。“存、贷、汇”银行的三个基本功能,村镇银行因网点少,现代化手段缺乏,缺乏对农民存款的吸引力,许多汇款业务以及同城业务不能直接办理,本票没法开,无法转账,没有银行号,又不能电汇,要通过主发行或其他银行间接。导致钱进不来,出不去,只能在农村内部循环,孤军奋战。③村镇内部资金流失严重。村镇银行网点少,通存通兑没有开通、银行卡业务缺失,汇路不畅,农民有限资金转存邮政储蓄、农村信用合作银行。而邮政等银行只储不贷。本来就不富裕的农村,农民资金外流严重,进一步限制了村镇银行资金的来源。④村镇银行在贷款上具有优势。村镇银行是县域内独立的法人机构,决策流程短,从接受客户申请到最终决定,只需几天时间。如果村镇银行认可的信用客户、提供保证担保、抵押等到位,客户当天申请,当天就可贷款。这对区域内资金需求具有明显的短、小、急特点的农户、小型企业、个体种养殖户具有较强的吸引力,贷款需求很大。由于供求不平衡,导致了村镇银行的存贷比持续高位运行,浙江银监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309年末,已开业的14家村镇银行中只有规模最大长兴村镇银行,约有14亿元存款;有些村镇银行半年只吸收3000多万元存款,稍微好些的有2亿—3亿元存款。现在村镇银行贷款形势很好,存贷比超过银行类金融机构存贷比不得突破75%的红线,有的存贷比甚至超过l洳200%。但出于对“三农”的支持,监管层对村镇银行有所放宽,要求其5年内逐步达标。村镇银行存贷比过高,严重缺“血”。一方面反映了农村贷款需求旺盛。村镇银行设立符合农民需求,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村镇银行资金来源渠道有限,可持续发展面临考验。

3.3经营成本高,金融创新不足。二十世纪末,国有大银行纷纷从农村市场撤离,说明传统的银行经营方式在农村金融市场是没有出路的,新设立的村镇银行要想在农村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创新自己的-经营方式。特别要创新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创新贷款审批流程,创新具有农村特色、符合农村实际的金融产品。但银监会规定村镇银行的最大股东必须是银行金融机构。这一规定可以保证了村镇银行在经营过程中的安全性,减少监管部门的监管成本。同时,大中型银行有成熟的风险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和企业文化,作为村镇银行的控股股东,很容易把自己的业务模式照搬过来,容易把村镇银行办成母行的一个支行,使村镇银行失去决策流程短、经营机制灵活的先天优势。农村金融市场因农户居住分散、信用体系建设不够完善、贷款期限短、金额少、缺乏抵押担保物等,导致贷款风险大、成本高、收益低。照搬成熟的商业银行的客户定位,业务决策流程,贷款还款方式在农村市场是没有生存空间的。必须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担保和抵押方式创新步伐,创新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产品。

3.4盈利能力弱,企业股东话语权小,热情下降。银监会规定:“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且持股不低于20%”,浙江各类银行在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时持股比率最少的是建设银行35%,一般都在33%以上,处于绝对控股地位。由于村镇银行投资回报周期长、盈利能力有限,不如扩张分支行、网点效益高;如果经营不善,出现问题,将对母银行的声誉和品牌造成伤害,大中型银行对设立村镇银行积极性不高。浙江只有建行设立3家,工行I家。此外,民营资本认为现有的产权结构安排下,民营资本股东的话语权太小,因而民营资本在短暂的热情之后,对村镇银行渐渐采取观望的态度,这对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农村金融市场不利。35村镇银行的性质和经营环境决定其持续服务“三农”难。村镇银行的根本宗旨是服务“三农”,它与国家政策性银行不同,是“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实行的是商业性运作,在市场开拓与客户选择时首先考虑资金的盈利性。一些村镇银行的发起人或出资人为了机构能设立成功将会承诺恪守服务“三农”的宗旨,并在机构成立之初严格执行有关的政策和法规,以服务“三农”为己任开展业务工作。然而农民是弱势群体,农业是高风险低效益行业,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影响巨大,加之经济欠发达地区农业产业基础薄弱,高新产业、龙头企业较少,村镇银行无高效益项目支持,盈利空间较小,存续前景不乐观。在农业政策性保险严重缺乏的情况下,村镇银行势必以防范风险和自身效益为前提来培植客户,这样极易动摇服务“三农”、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市场定位,甚至违背服务“三农”和支持新农村设立的办行宗旨。

4.浙江村镇银行持续发展的对策

4.1政府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村镇银行以服务“三农”为宗旨,由于受到农村区域位置、信用环境等方面因素影响,农户贷款数额小、笔数多、缺乏抵押物、风险大、成本高,难以取得较好的经营效益,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应加大对村镇银行的宣传和支持,尽快出台关于税收减免和优惠、利率浮动幅度、准备金缴存比率、再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措施,降低其开办初期经营成本,促进其发展。积极引导和鼓励行政、企事业单位到村镇银行开立账户,扩大其社会影响力,壮大其资金实力。由当地财政出资建立奖励基金,对发放涉农小额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村镇银行给予奖励,允许村镇银行适当突破存贷比,鼓励村镇银行持续服务“三农”。

4.2完善服务体系,加强自身“吸血”,促进外部“输血”①耍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正面引导公众充分了解并认可村镇银行,增强公众向村镇银行存款的信心,发挥村镇银行区域优势,从方便农户,服务农户出发,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吸引农村各类储蓄资金。在储蓄资源较丰富的城区、乡镇增设储蓄网点,组织储蓄存款。②引导村镇银行主发起人和当地有实力的投资者追加资本。适当放宽发起人的资格限制,允许资产管理公司组建村镇银行。让更多的资本有机会进入农村金融市场。通过稀释股权,增加企业在村镇银行中的话语权,提高企业追加投资的积极性。允许对设立一定数量以上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组建控股公司,加快主发起人多开设村镇银行。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转为村镇银行,探索境内外备类出资者,包括银行、保险、证券、信托、企业和自然人共同发起组建公司控股村镇银行的金融控股公司,逐步尝试由控股金融公司发起组建村镇银行,形成投资多元、主体多样、形式多种的村镇银行格局。

4.3加强信用体系建没,加大金融创新步伐①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改良村镇银行经营环境。农民创业贷不到款,银行有钱不敢贷给农民,根本原因是农民缺少有效贷款抵押物和信用体系没有建成。借鉴浙江丽水信用体系建设经验,通过对农户信用等级评价和综合授信工作,建立市、县两级联网的“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将农户基本信息、资产信息、不良记录以及资产信用等级等内容纳入数据库管理,让各涉农金融机构共享。农村金融机构根据农户信用评价结果,发放惠农卡、丰收小额贷款卡,破解村镇银行和农户信息不对称难题。由于信用等级不同,贷款的额度、利率存在差异,促进农户自发维护自己的信用,村镇银行经营环境得到改良。逐步将“信用户”评定机制推广到“信用个体户”、“信用小企业”以及“信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推广“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小额信用贷款模式,适当放宽小额信用贷款额度和期限。同时,加快推进农村金融市场利率改革,在加强村镇银行利率报备制度基础上,扩大农村存款利率上限与贷款下限;明确制定具体的鼓励村镇银行服务“三农”的奖励政策,疏通农村资金回流到农村的渠道;督促村镇银行明确服务“三农”、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市场定位,对偏离这一市场定位的行为.应采取监管措施及时纠偏。②加大金融创新步伐。在建立信用体系基础上,鉴于农户贷款可抵押物缺乏现状,相关部门应充分发挥农村现有资源优势,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尽快推出与自身管理桕适应、与农户及微小企业需求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大力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地方特色资源抵押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业务。借鉴丽水经验,推行林权抵押贷款和农村住房抵押贷款,通过创建以林权管理中心、森林资源资产收储中心、林权交易中心和森林资源资产调查评价机构为核心的森林资源流转平台,根据实际推出林农小额循环贷款、林权直接抵押贷款、森林资源收储中心担保贷款三种林权抵押贷款模式,以林权IC卡信用贷款形式,实现以林权抵押贷款推动森林资源流转变现模式。规范农房流转变现问题,为农房抵押贷款铺平道路。利用农村熟人社会的特殊环境,建立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以此为基础发放小额信用贷款。探索承包经营权担保融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农业仓单抵押贷款,农业订单贷款,农产品质押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贷款,权益抵押贷款等适合农村融资的担保形式。推广以农民信用评估为基础的普惠型农民小额信用贷款,摒弃农民贷款必需抵押担保的传统模式。建立“银行+企业+保险”、“银行+供销合作社”的金融支持方式,实现农村资金渠道和商品物流通道的高效融合,突破农民贷款难题,实现村镇银行和农户共赢。

4.4加快村镇银行网点建设,形成网点间互联鉴于村镇银行因营业网点少,服务范围小,缺乏有效竞争力,客户满意度低,影响其业务有效开展的现状。监管部门应鼓励村镇银行在同一县城内增设多家分支机构,在做好单点机构的基础上,加快其机构向县城内和其他乡镇延伸,扩大服务半径,使其与农村信用合作银行形威良性竞争,有效激活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快建立涉农政策性担保和保险机构,降低农户因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而产生的损失,实现风险分担,减少村镇银行放贷顾虑。保费的分担上可以由农户承担,政府给予保费补贴支持。建立必要的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村镇银行服务“三农”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正向激励机制,为村镇银行的资金安全提供切实的风险保障,解除其后顾之忧。使村镇银行切实为“三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