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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风险管理问题及改善对策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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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风险管理问题及改善对策

1引言

信贷资产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银行的经营效益,从而关系到行业整体的健康发展。因此,加强信贷管理,真正降低不良贷款数额和比例,优化不良资产结构,成为当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2我国银行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作为信用中介,银行面临的最主要风险无疑是信用风险。我国银行信贷管理问题的原因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行业整体理念和机制的不科学,二是银行具体操作和执行的不规范。一方面,基层银行一般会收到来自上级银行派发的贷款额度指标,其发放贷款带有一定的完成任务的性质。而基于我国目前的银行绩效考核制度,银行管理中普遍推行“零风险”的风险管理理念和“终身责任制”的激励约束机制,这就使支行倾向于多放贷款,隐匿和推迟风险暴露。此外,对于政府的指令性贷款项目,银行往往疏于审核,难于追究。另一方面,银行内部信用评级操作相对落后,不仅偏重于对受评对象过去而不是未来偿债能力的评估,还缺乏对具体行业的分析。另外则是风险量化管理的落后,很多信贷人员对于在险价值VAR、信贷矩阵等概念还比较陌生,更谈不上运用。

在原有的国有制产权结构模式下,我国的银行被当作国家机关,而不是一个具有独立产权、经营特殊商品的企业。因此,这种长期以来由国家所有、国家经营的政企合一的制度必然导致政府直接或间接地干预银行的具体经营活动。而政府的这种干预往往是不承担具体经营责任的,也就不可能以经济效率的原则做出科学决策,暴露出一系列问题。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就是政府往往为了维持低效率的国有企业而以行政方式促使银行向这类企业投放无法收回的贷款,加剧了银企债权债务关系的恶化。最近几年,在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之后,国家开始有计划地推行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革,迈出了提高银行经营管理水平的第一步。股份制改革的效果是显而易见的,但是,诸如内部经营机制不健全等种种遗留问题仍未得到很好改善。在长期的国有制产权结构模式下,银行的经营受上级和政府的双重控制,经营自主权受到很大制约,导致银行内部缺乏合理的激励机制。此外,银行自身对有效防范信贷风险也缺乏应有的责任感,风险管理水平依旧不高。我国银行从内部管理机制来看,缺乏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因此,不良资产“名降实增”也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2.1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信贷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忽视对管理者的管理

由于支行行长任期不定,可能在所参与贷款未到期的情况下调离本行。而不良资产的出现有潜伏期,在贷后跟踪工作徒有形式的情况下,贷款未到期之前它是“良性资产”。这便容易助长行长采取掩饰、拖延策略,导致不良资产的上升。同时,一些基层行长权力过大,监督约束机制没有真正起到作用,造成部分行长乱批贷款、乱投资、乱担保等。此外,目前我国银行业的风险约束机制不尽合理,对防范风险的正向激励不足,对资产损失的负向约束明显,正是这种经营目标的考核办法不科学,助长了行长经营决策中的短期行为,为了完成指标任务,不得不采取违规的做法。

2.2基础管理工作薄弱,信贷档案资料漏缺严重

主要表现为借款人和保证人的财务资料、贷款抵押凭证、贷后检查报告、催收通知书等资料的漏缺。信贷档案是银行发放、管理、收回贷款这一完整过程的记录,它的漏缺,尤其是有些法律文件不全,不仅对贷款的风险分析造成困难,也构成了依法收贷的障碍。

2.3信贷员风险意识薄弱,辨识风险能力不强

首先,由于支行的信贷指标会下派到每名信贷员,信贷员本身肩负完成任务的压力,而贷款数额的多少也是衡量其绩效的重要指标,不少信贷员会有“能贷就贷,不能贷创造条件也要贷”的想法,这无形之中增加了不良资产产生的风险。其次,一些信贷员缺乏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知识,无法根据企业的财务报表分析判断其生产经营和资金运用状况,因而不能对贷款方案做出及时调整,盲目支持项目,甚至向一些已经资不抵债的企业继续发放贷款,导致逾期还贷,甚至形成呆账、坏账。另外,目前银行对信贷员业务能力的考核大多流于形式,不少信贷员不运用科学的手段和方法,仔细、全面地开展贷前调查、评估工作。

3改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对策

风险管理既是一门科学,又是一门艺术。通过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改善银行的信贷管理需要多方面的配合和努力。积极改善宏观经济环境,为银行管理创造良好的条件是前提;在全社会建立起严谨的信用体系,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是优化风险管理保障;而加强银行自身的内控管理则是不可或缺的因素。准确理解和把握银行风险,将风险管理运作机制和制度建立在科学的理念上,最终将会产生良好的风险管理绩效。

3.1改革现有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激励约束机制

我国目前许多银行推行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激励约束机制,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际中都是站不住脚的。它鼓励了银行制造虚假绩效以及掩饰和推迟风险暴露的行为,最终导致了原本可以规避的潜在风险,转化为现实损失。为此,应当设计有关机制,鼓励风险揭示,并严惩掩盖风险的行为。

3.2借助社会力量,综合治理

我国商业银行除了面临不良贷款及比例“名降实增”的问题外,还面临不良贷款结构呈现的劣变趋势。在损失、可疑、次级这三类不良贷款中,损失类是无法收回的贷款,对银行的负面影响最大。2007年,损失类贷款占不良贷款的比重从2003年的27.64%大幅攀升到46.33%,在短短4年中增加了19个百分点。因此,在新形势下。商业银行必须紧紧抓住信贷结构调整的机遇,以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为依据,积极调整信贷结构。看企业经济效益,必须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政策进行远期预测;看产业政策,则要结合企业自身状况和近期效益。分析条件是否成熟,这样才能有的放矢,确保投向和投量准确无误。此外,还要建立并完善防御信贷风险的法律保护机制和企业经营机制。

3.3合理设定贷款目标,规范政府行为贷款额度的设定必须合理,并且要有一定的弹性。基层银行需要有一定的自主权进行调控,不能仅仅是“为贷款而贷款”。同时,要明确政府的职能定位,继续完善政府的投融资体系,使其对基础性公益产业的投资与政策性贷款区分开来,不与商业性金融机构的业务混同,从而改变产业政策调整成本集中于金融机构的状况,逐步抛弃不当的行政干预行为,减少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发生。

3.4加强银行自身内部控制管理

构建全面的风险管理模式,坚持审贷分离,全面实现后台审查批准和前台营销投放的专业化和独立化,真正做到相互制衡。同时强化风险审计检查,这是构建完整的风险防范体系,强化风险监督功能的重要举措。

4结语

目前,我国银行管理中普遍推行“零风险”的风险管理理念和“终身责任制”的激励约束机制,这实则是与银行风险的内涵相违背的。银行是高风险行业,其风险具有普遍性。在银行所有业务,尤其是信贷业务中,零风险就等价于零收益。而风险不同于损失,仅指损失出现的可能性,尽早揭示风险可以使银行风险降至最低。同时,其动态变化性意味着如果处理得当,风险将会转化为银行的潜在收益。我国银行信贷风险难以控制的原因,从银行内部来看,一方面是从上到下监督管理机制的不健全,另一方面是即使建立了相对完备的机制,执行时也会打折扣。这与我国现行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激励约束机制密切相关。但这不能够成为个别银行管理混乱、内控不严、监督机制形同虚设的理由,更不能成为个别银行领导受个人或小团体利益驱动,无视国家金融法规,怀抱侥幸心理,隐瞒风险,导致不良资产形成的借口。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从主要矛盾抓起,从深层次原因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