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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末和2004年上半年以来,由于石油和初级产品价格的上升所带来的利率上调的预期,交易所市场内国债的价格全面下挫,使得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参与到国债交易中的大型企业遭受了大量的损失。这是中国银行业由于持有国债头寸所带来的国债风险的首次突现。2007年1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推出了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这一利率的推出意味着中国银行业由于持有国债、交易国债的风险将进一步扩大。自此,国内金融机构和学者们逐渐开始意识到管理由于利率波动给国债带来的风险的重要性,并将这种风险统称为利率风险。然而事实上,将利率波动给国债带来的风险统称为利率风险是不恰当的。对由于持有国债因利率波动所带来的国债风险的不正确认识将无助于我国银行业对国债风险的统一管理,甚至导致更多的损失。
一、利率风险与市场风险[1][2]
(一)利率风险的产生
利率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一种金融现象。它是指银行或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在从事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活动中,因市场利率发生变化而蒙受净收益水平下降、净值(资产-负债)减少等损失的可能性。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银行业正是因为没有充分认识到利率风险的存在,当利率出现未预期到的上涨时,大量的金融机构遭受了经济无清偿力,甚至破产。虽然利率未预期的变动是导致银行大量破产的直接原因,但是利率风险产生的原因或者说是银行暴露在利率风险下的原因,却并不是利率的变动。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假设银行做出这样一种基本的存贷款业务:吸收一笔年利率为10%的两年期存款,发放一笔年利率为12%的两年期贷款。可以看到在这两年的存贷款时期内,即使是市场利率发生了变化,银行也能够获得稳定的2%的利差收益,因为利率是在银行与客户签订存贷款协议时以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的。因此,利率的变化并不是利率风险暴露产生的根本原因。那么如果现在假定银行的存贷款业务变更为吸收一笔年利率为10%的1年期存款,发放一笔年利率为12%的两年期贷款。在第一年里,由于年初签订贷款协议时已经确定了存贷款的利率,因此即使利率在不断变化,银行也能够获得稳定的利差收益。但是当存款到期后,就需要1年后新的存款来支持未到期的贷款,此时,如果市场利率上升,在贷款利率不变的条件下,银行的利差收益就会下降,相反如果市场利率下降,银行的利息成本就会降低,也就会获得更多的利差收益。因此可以看出,利率的上涨不一定会造成银行的盈利减少或损失,而正是因为银行存款和贷款期限的不匹配①产生了利率风险。
(二)市场风险的产生与定义
市场风险是近几年来才出现的一个新名词。市场风险之所以出现,是因为金融机构积极地参与在资产或负债的买卖业务之中,他们交易的目的是意图通过低买高卖赚取资本性收益而不是作为长期的投资、筹资和套期保值的目的。近年来,由于金融机构交易性活动的频繁,同时世界许多主要的金融机构均在交易中损失了大量的利润,监管当局以及金融机构的分析师开始越来越重视这种性质的活动。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的萎缩,大型的金融机构都试图从交易性的活动中赚取更多的利润,同时由于市场变得越来越复杂(例如,新兴市场国家的股票和债券市场以及新的复杂的金融衍生合同),使这种由于参与到市场交易中所带来的风险越来越大。
(三)市场风险与利率风险的比较
要准确区分利率风险和市场风险,首先要从概念上区分金融机构的投资性组合与交易性组合,这两者在时间和流动性上是不一致的。交易性组合包括了能够在有组织的市场上迅速购买或出售的资产、负债以及衍生工具合约;而投资性组合包括相对来说是不流动的资产、负债,银行会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持有它们。从会计角度对银行的表内外资产的记录可分为银行业账户和交易账户两大类。巴塞尔委员会2004年的《新资本协议》对其1996年《资本协议市场风险补充规定》中的交易账户定义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定义为:交易账户记录的是银行为交易目的或规避交易账户其他项目的风险而持有的可以自由交易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债权、外汇、股票等等)和商品②头寸,持有它们的目的是为了从实际或预期的短期波动中获利。与交易账户相对应,银行的其他业务归入银行账户,最典型的是存贷款业务。交易账户中的项目通常按市场价格计价,当缺乏可参考的市场价格时,可以按模型定价。银行业账户中的项目则通常按历史成本计价。
二、中国银行业国债风险的分析[3]
如前所述,2003年末和2004年上半年以来,由于石油和初级产品价格的上升所带来的利率上调的预期,国债价格全面下挫,这是中国银行业由于持有国债头寸所带来的国债风险的首次凸显。伴随着2004年10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的加息举措,国债风险,这一中国银行业所面临的独有的金融风险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根据笔者的分析,中国银行业的国债风险在加息前后分别呈现出市场风险和利率风险的不同特征。
(一)加息前的表现——市场风险的形式
20世纪90年代,中国的银行业面临着巨大的信用风险,这主要由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倒闭、重组、改制以及部分企业缺少信用等原因,使得银行难以收回贷款。在随后20世纪90年代末到21世纪初,银行为了避免这样的信用风险,转向大量购买国债,③国债逐渐地成为了银行一个安全、稳定的利润来源。但是,2003年末和2004年上半年国债价格的下跌,却让银行业意识到国债风险的存在,国债在给银行带来稳定利息收入的同时,也在交易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损失。从会计角度看,银行只要能够持有这些债券到到期日,银行账面就不会产生损失。但是银行通常需要持有一些国债特别是短期国债作为其二级储备来满足流动性需求,当银行出于流动性的需要不得不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里变现债券时,必然将遭受由于债券价格下降所带来的损失,而这种损失会立即在银行的财务报表中反映出来。另一方面,虽然中国银行对投机性行为的态度要较世界其他大型银行而言相对更为谨慎,但是中国的银行也会通过交易性的盈利来增加银行的利润。这样,2003年底和2004年上半年债券价格的下跌就使整个中国银行业在国债交易中遭受了数百亿④的损失。而这种损失就直接反映为市场风险的形式。
(二)加息后的表现——主要表现为利率风险的形式
2004年10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宣布提高了基准利率,将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由1.98%提升到2.25%,同时将一年期贷款利率从5.31%提升到5.58%。这样银行所持有的以投资为主要目的的债券必然将面临利率上升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加息前后虽然国债的价格下降了,按照现行的《金融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处理长期债券投资的规定,“银行需要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当期损益”。只要银行一直持有这些国债直至到期日,在国债的整个期限内银行都能获得稳定的利息收益。那么此时的风险又在何处体现呢?实际上这里的风险与我们在第一部分所提到的利率风险是一致的。因为从金融学的观点看,贷款和国债都是同样的一种资产,即固定收益证券,贷款和存款期限或久期的不匹配所产生的利率风险同样适用于国债这样的资产。金融机构拥有的国债每年都将获得以票面所规定的利率计算出的利息收入,无论当前市场利率如何变化,获得的收益都是不变的。因此当市场上的利率提高时,银行在加息之前就持有的国债在年底将获得与加息之前相同的利息收入,而支持银行购买国债的主要资金仍然是存款,因为通常情况下投资性国债的期限都要比存款的期限长,因此加息之后一旦存款到期银行就需要支付更多的利息来获得购买国债的资金,此时银行在下一个年度中获得的利息不变,但存款的利息成本上升,银行的净利息收益下降,根据我们的估算利率上涨给中国银行体系所带来的利息损失为198.87亿元,⑤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这仅仅是利率上调0.27%的结果。利率风险由此而暴露出来。
三、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国债风险管理体系
中国银行业所特有的这种国债风险,应该被表述为由于银行系统大量持有国债从而给银行体系所带来的利率风险和市场风险。在欧美发达国家的银行中,虽然有各种成熟的技术、资深的风险管理专家来分别管理利率风险和市场风险,然而并没有一种统一的技术或者说一个风险管理体系来管理国债的风险,因为在国外像中国银行业这样大量持有国债的情况是几乎不存在的。因此,要对国债风险进行统一的管理,我们必须发展有中国特色的国债风险管理体系。
要对中国银行的国债风险进行管理,首先要根据银行持有债券的目的对国债进行分类。在国外,银行将对证券的投资分为两个部分:流动性部分和盈利性部分。流动性部分是银行持有的流动性强的证券资产,它是用于满足现金需求和提供服务所需资金的快速资金来源渠道,称为“二级储备”。该科目主要包括短期政府证券、私人部门发行的货币市场证券(包括存入其他银行的有息的定期存款和各种商业票据)。二级储备的流动性和盈利性介于现金资产和贷款之间,它可以赚取收入,但是持有它的主要原因是它能够通过金融市场迅速地转化为现金。因此,一旦出于流动性需要而要将这些债券变现时,必然将面临市场风险。而与持有流动性证券目的相反,银行持有盈利性部分证券是为了取得其稳定的利息或分红收益,其中包含债券、票据以及其他所有品种的“投资性证券”,因此以此目的持有的证券所面临的风险就为利率风险,我们必须想方设法规避其风险。
这样的分类是一种较为先进的分类方法,这三个账户就是根据持有证券的目的的不同分别针对利率风险和市场风险所开立的账户。证券投资账户中的流动性部分和交易性账户资产针对的是市场风险,证券投资账户针对的是利率风险。由于我国的银行通常情况都持有大量的国债,因此,中国的银行要管理国债风险首先应当建立独立的国债专户,并应用上述的分类方法将国债进行严格的分类,明确不同国债的用途(见下图)。
(二)恢复国债期货市场来规避国债的利率风险
要避免国债的利率风险,必须依靠国债期货市场等远期、衍生市场。例如,当银行持有国债多头的时候,为了避免利率上涨所带来的风险,银行就需要锁定他的筹资成本,因此他们会卖出短期国债或存单合约,这样当利率的上升导致利率风险产生时,在期货市场的做空必然盈利,两者相抵,银行就此避免了利率上升所带来的风险。[4]虽然中国早在20世纪90年代建立了国债期货市场,但是90年代中期期货市场的混乱局面以及随后的“国债327事件”严重影响了中国金融秩序和安全,国债期货市场被迫关闭。经过1996年以后整整5年的盘整,中国已经初步形成了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交易所三层次的证券市场监管体系。2001年以来中国期货市场逐渐走向恢复,期货交易市场逐步成熟、各项法律法规日趋完善。与此同时,监管当局还吸取了国内试点初期照搬国际期货市场通行的管理制度使得交易规则过于宽松的教训,修改和完善了一系列风险管理方法,如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限仓制度、大户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结算制度和交割制度等。而国债期货市场的重启也写入了2003年底修编的《国债条例》之中。[5]
(三)纳入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
2001年,巴塞尔委员会颁布了新资本协议,在这个协议中,风险的定义被扩展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并建立了最低资本金要求、外部监管和市场约束的三大支柱。市场风险一旦产生,损失将是无法避免的。因此在巴塞尔Ⅱ的标准框架下,银行只是通过预先建立准备金账户的方式来减少甚至避免风险发生时对银行净值和利润的影响。巴塞尔Ⅱ中有专门的模型用于计算针对国债等固定收益证券的市场风险的所需要计提的资本金。资本按照巴塞尔委员的解释,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而按照巴塞尔委员会对市场风险所要求的资本金,实际上最准确的定义是应急开支准备金,它是从监管当局的要求出发的,它要求银行在风险发生之前用银行的自有资金或留存收益建立一个基金账户,当风险发生时用事先建立的该笔基金来充抵损失。根据会计的复式计帐法还需要建立与备用金这样的费用账户相联的同时也要与交易性资产相关的资产备抵账户,这就是准备金账户,该账户的正常余额出现在贷方,实际上这就使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新出现了一个项目叫“交易性资产净额”,它等于交易性资产的历史价格减去准备金。[6][7]因此,通过计提备用金的方法,已经将可能发生的损失在风险发生之前在银行的损益表中和资产负债表中予以反映,一旦损失发生,就可以用准备金账户核销损失。这时我们只需要贷记发生损失的交易性资产账户同时借记准备金账户,如下的会计等式可以说明核销损失的会计处理对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产生影响: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8]
借100(准备金账户)=0+0
贷100(交易性资产账户)
现在的问题就是应该计提多少备用金或者说监管当局要求银行提取多少的资本金。巴塞尔委员会提供了两个可供选择的方法:第一个方法被称为国际清算银行的标准框架,该方法首先将针对市场风险的资本金分为具体风险和总体风险,并对不同期限的债券都赋予了不同的风险权数,以此来计算针对市场风险的最低资本金要求。另一方面,由于国际的大型银行都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开发了基于在险价值理论的用于计提备用金的内部模型,自1998年1月起,国际清算银行允许大型银行使用它们资金的内部模型来计算市场风险以及市场风险的资本金要求。然而,从监管的角度出于更谨慎的动机,监管机构所要求的最低资本金比金融机构用内部模型所要计算出的资本金要高。
四、结束语
进入WTO后,中国银行业的改革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候,早在1998年,财政部就发行了2700亿特别国债用于补充四大银行的资本金。然而国债风险的存在一下就使整个银行体系的亏损达到数百亿元甚至上千亿,使得早期中国政府对改革银行业所做出的努力付诸东流。因此,吸收国外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结合中国国情,建设有中国特色的银行国债风险管理体制已经成为了中国银行业的当务之急。
注释:
①伴随着现代银行业务的迅速发展,出现了形形色色的各种新的金融资产和负债,利率风险的产生已经不再像上个世纪80年代那样单纯由贷款和存款的期限不匹配所引起的,同样新的风险管理研究成果表明仅仅期限匹配还不能完全达到规避利率风险的目的,期限的匹配忽视了贷款期限内所产生的利息的先进流入给银行带来的再投资效应,因此金融学家提出金融机构要匹配的是久期。
②指可以在二级市场上交易的某些实物产品,如农产品、矿产品(包括石油)和贵金属(不包括黄金)等。
③银行也持有一部分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极少的中央企业债券
④见《中国证券报》,2004年6月14日。
⑤计算使用的模型为到期日模型,并假定银行持有国债的结构按照2003、2004年上半年所发行的国债结构。
主要参考文献:
[1]Saunders,Authony,andMarciaM.Cornett,FinancialInstitutionsManagement,McGraw-Hill,2003.
[2]Saunders,Authony,andMarciaM.Cornett,FundamentalsofFinancialinstitutionsmanagement.,McGraw-Hill,1999.
[3]邹宏元.金融风险管理[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4]兹维·博迪,罗伯特·C·莫顿.金融学[M].北京:中国人民出版社,2000.
[5]陶菲等.中国期货市场理论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财经经济出版社,1997.
[6]Rose,PeterS.,andSylviaC.Hudgins,BankManagementandFinancialServices.McGraw-Hill/Irwin,2005.
[7]JonathanL.Golin.TheBankCreditAnalysisHandbook.Wiley&Sons,2001.
[8]Harrison,Wlater,andCharleT.Horngren,FinancialAccounting,PearsonEducation,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