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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并购缺陷及完善策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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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并购缺陷及完善策略

1引言

企业并购对增强我国企业发展竞争能力等方面起到很重要作用。投资银行参与企业并购,可以很好地解决企业在并购中存在的问题,有利于构建适合市场要求的并购交易体制,可使企业通过并购让企业有序的通过经济活动合理追求自身利益。因此我们把投资银行和它的并购业务作为研究对象,研究我国的投资银行如何克服目前存在的诸多问题,对企业进行并购业务按市场化行为来运作,对完善我国的投资银行业有积极意义。

2我国投资银行并购业务存在的问题分析

2.1投资银行功能不全,业务范围狭窄

并购的必备条件是产权制度的合理化,包括明晰产权、合理的产权结构等,当前面临最大问题是我们国家的企业产权不清晰,产权流动比较性差,过渡依赖国家政府,这在根本上排斥了以投资银行为代表的市场化交易,使并购的规模受到制约。业务范围和商业银行一样,投资银行必须达到一定等级规模,才能承担经营风险。规模小的,缺少资本的,是无力去运作并购等一些业务[1]。

2.2投资银行数量多,缺乏有竞争实力的大机构

国外发达国家,市场的规模比我国大很多,其主要的投资银行数量也只有十几家或二十几家,我国却有数百家。一级市场上,许多机构争夺同一个市场,导致人才、信息等方面激烈竞争。二级市场上,机构在交易点、设备设施上面的投入形成了供大于求的中等程度的买方市场。导致市场无序竞争造成上市公司的服务能力低下,反过来又阻碍券商的成长。大大小小的券商用有限的资本去经营一、二级证券市场业务,在这种状况下,我国的投资银行很难有精力和实力从事并购等业务。

2.3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

投资银行业是一种高风险的行业,它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该行业的机构主要面临两类风险,一类为政策和法律风险;一类为流动性和业务风险、决策风险等非系统性风险。一方面外部监管的有效性差,金融机构的自律性差,发展不平衡,金融市场不发达以及市场体系不健全,竞争不充分,使银行不能把其风险控制在安全的范围以内,而使其资产面临更大的风险。另一方面我国投资银行机构风险意识淡薄,风险控制能力差。各种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行为,为追求暴利铤而走险等,导致经营陷入极大的困境。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是投资银行发展的基本要素。我国投资银行类机构与国外投资银行差距很大,所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其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2]。

3促进我国投资银行并购业务发展的对策建议

3.1丰富我国并购融资工具品种,拓展并购融资渠道

我国企业对财务性并购向战略性并购发展模式,丰富我国并购融资工具,开辟并购融资渠道是当务之急。企业并购是整合经济的一种很重要的方式,这时应逐步放松金融管制,推动金融自由化融资,推动经济的增长。为了推动企业并购融资的发展,一方面投资银行应加强金融产品的创新,完善并购的融资工具,提高金融中介机构的竞争实力,促进并购融资的开展。另一方面要广开渠道,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解除各种政策壁垒,鼓励资金用于并购,提高并购融资收益[3]。

3.2加大监管力度,加强风险监督完善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完善风险监督制度,建立有序的内部监管体系,是投资银行抗风险的根本条件。投资银行应建立风险的过程控制和事后补救制度,建立风险预警体系,进行风险量化管理,建立风控会,负责制定有关风险的控制政策,评价与监控各种风险。增加信息的透明度,加大对风险的日常监督控制,达到有效管理风险的目的。防范和控制风险管理是投资银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一项条件[4]。

3.3建立健全完善产权制度

完善现代产权制度要明晰产权的所有者,明确产权所有者享受的权利和责任,保证产权交易的流动性和可交易性,在产权交易时对各类产权都要保护。这有利于明确出资人与企业之间的财产权利关系,有利于解决企业资产法人化等问题,有利于企业并购中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有利于保障各类产权所有者的权益,促进不同产权主体平等竞争。加快产权制度的改革,促进并购主体的形成[5]。

3.4大力发展和完善资本市场

随着我国企业重组并购潮的到来,我们对资本市场业务的需求量会大幅上升。要大力发展和完善资本市场,可以扩大股票市场的容量,让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上市,让中小民营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可以促使企业资产证券化,完善国有股和法人股流通等问题;我们可以积极稳妥地发展债券市场,稳步发展期货市场,形成机制健全、体系规范,符合我国国情又符合国际惯例的市场体系;可以发展多种投资工具,进一步丰富金融工具和市场产品,为投资银行业务的有序进行提供更多的工具和手段,加快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建立结构合理的资本市场体系[6]。

3.5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企业的收购和兼并是证券市场上的一种经济行为,应该要有完善的法律保障企业的利益,只有在法律健全完善的基础上,才能够保障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我国现行的资本市场与企业并购立法中还存在着不完善的方面,这必将限制企业并购重组和发展。

完善我国投资银行和并购业务的法律体系制度,政府部门应对完善投资银行的设立标准,做出法律上的明确规定,适时出台相关法律。对企业并购重组的权利和义务、国有资产管理等事项做出具体的规定,制定《并购法》、《反垄断法》等法律,监督规范投资银行的行为,推进我国企业开展并购重组。

4结束语

并购使企业通过低成本进行扩张,是企业结构调整的行为,更是中国产业整合走向全球化的重要步骤。企业并购业务的有效进行,是经济全球化给予中国企业的重大机遇,也是投资银行业务创新的增长点。目前,我国培育真正的投资银行还存在很多制约因素,我们在发展过程中还会出现许多问题,我们只要能认真分析并逐步解决面临的问题和困难,积极拓展并购业务,就一定能够出现成熟的与国际接轨的现资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