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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良贷款的成因分析
一直以来,不良贷款问题是制约国有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快发展速度、提升市场综合竞争能力的关键所在,由于不良贷款率一直居高不下,不良贷款消化难度大、成本高的现实,使得国有商业银行在资金运用上捉襟见肘,这一点在基层国有商业银行尤其明显。基层国有商业银行本身的存贷款规模不大,依靠自身力量消化不良贷款的能力又有限,一旦贷款无法正常回收形成不良,这势必给基层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造成严重障碍,减弱对县域经济乃至乡镇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资金体制变革的影响。
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随着“拨改贷”政策的逐步实施,国企不再得到国拨资金的补充,以致企业亏损等财政性支出被挤入了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因此造成企业资金捉襟见肘,周转失灵,这对国企最终无力偿付贷款本息是有相当影响的。
第二,投融资体制约束了银行自主经营。
我国的投资体制长期以来,形成一种“政府立项、计委审批、财政与银行买单(拨款和贷款)”的模式,银行只作为一个现成的贷款人。一旦投资结果使得贷款到期无力归还,形成不良,对项目有决策权的部门一般不承担经济责任,而银行被动提供贷款资金,却承担了项目投资的全部经济责任。
第三,会计核算处理上的弊害。
流动资金贷款原是填补国企自有资金不足、由银行发放的短期贷款。但“短贷长用”的现象经常出现,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方法一直为“借新还旧”。随着短期贷款到期申请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经批准展期后的贷款,如到期无力还款,次日起即属逾期贷款等规定的出台,堵住了没完没了的展期,贷款的逾期情况得到了真实反映,这是不良贷款快速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四,通货膨胀造成企业虚盈实亏,影响资金周转。
第五,商业银行业务与政策性银行业务仍有混同不清。
第六,经济转制、结构变化,企业经营风险增大,带来贷款风险。
第七,社会信用环境恶化,借机逃废银行债务。
第八,银行经营管理不善,风险意识和防范措施不强,人员素质不高。
第九,利率调整,利差缩小,商业银行利率风险增大。
有几次存贷利率调整,对商业银行财务收支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很大,最终也导致处理不良贷款存量的财力被削弱。这主要包括存贷款利率倒挂、存贷款利率风险和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与中长期贷款利率不对称三个方面因素。自1996年以来连续调低贷款利率,而按储蓄存款章程规定,各种不同存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均以存入日的挂牌利率为准,由于1996年之前存入的定期存款利率较高,甚至几倍于贷款利率,使得商业银行提存的“应付利息”全部付罄,余额变成了红字(超额),这些巨额的亏损只能由商业银行被迫承受,造成存款进来利率高、贷款利率负担低的不平衡的局面。上述九个方面的原因大体上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国有商业银行缺乏一个有效风险定价机制,整个风险的价格完全在政府的管制下;二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结构和政府角色定位的失衡,这一点在本文第三部分会进一步分析。
二、基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现状及瓶颈分析
本节选择苏南地区某一县级城市的一家国有商业银行作为研究对象,从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消化情况两个方面来分析基层国有商业银行发展所面临的问题所在。
以某市基层国有商业银行为例,可做出以下几点分析:
第一,从2002年1月到2003年6月的18个月内,该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绝对数从3.11亿元减少至1.65亿元,消化不良贷款1.46亿元,占2002年年初的46.95%,成绩明显。
第二,在过去的18个月内,该银行的贷款业务发展非常快,贷款余额绝对数大幅度提高,月度间增长速度较高,尤其是进入2003年度后,月均增幅达到16.54%,2003年6月增幅更是接近30%,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第三,在不良贷款余额绝对数持续下降和贷款余额绝对数持续快速上升的双重作用下,该行不良贷款率也呈现快速下降的特征,从2002年初的37.42%回落到2003年6月末的6.02%.但即便如此,该行的不良贷款率在当地的金融机构中仍属较高水平。
第四,通过尝试运用回归分析,发现不良贷款下降率和贷款增长率间并不完全具备线性关系,可见,该行贷款余额快速增长对不良贷款的“稀释”作用仅是该行不良贷款率快速下降的一个因素,另一因素为核销,仅2003年初该行核销的不良贷款即超过一亿元。在这两个因素的共同作用下,该行不良贷款率呈现快速下降趋势实属正常,而不良贷款绝对数的下降则更多的依赖核销。
从上面的分析来看,基层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虽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但这是以贷款余额快速增长为代价。而从不良贷款的消化手段来看,核销在基层国有商业银行依旧占有主导地位,进一步在基层国有商业银行展开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的难度和成本均较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时间的推移,新增贷款中势必出现新的不良贷款,不良贷款余额必然相应出现反复,这一点在进入2003年度已经有所反映,不良贷款的消化正在逐步走入“瓶颈”。一方面,贷款增长速度和贷款余额不断增加,虽然新增贷款最终形成不良贷款的比例很低,但由于基数较大,形成不良贷款的绝对数依旧不可忽视;另一方面,不良贷款的核销按部就班进行,极有可能出现核销数和新增数相抵,使得不良贷款率表面下降,绝对数不变的“困境”。下文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分析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产生的根本原因,并结合基层国有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提出基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化解的框架构思。
三、内部人控制和层级控制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按行政区划设置,多级决策,一级经营,法人是惟一的受托人(假定这种体制合理),各级分支机构是人,人应为法人利益勤恳工作。但由于层次多、政令传递速度慢、管理路径长、信息不对称、缺乏有效的监控手段、不能对下级行绩效进行及时甄别的问题依旧存在;掌握着本机构实际控制权的各分支机构也远没有树立统一的法人观念,在自身利益驱动下,有着强烈的自主性和不规范性。“内部人控制”在国有商业银行的结构特点下,又衍生出了“层级控制”现象,这是国有商业银行,尤其是基层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产生的直接原因。
行政选拔机制,较好的职位锁定性,为“层级控制”奠定了组织基础,它不仅嵌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也给通过“寻租”行为获取经营权提供了可能,经营者只要同上一级委托者搞好关系,即可一直垄断职位。经营业绩好坏、管理水平高低,不是获取职位、保留职位的惟一依据,甚至不是主要依据。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与否也无人考察。信息不对称,各种监管软弱或无力,以经济处罚为主的监管手段根本无伤经营者个人利益。无约束的权力难以抵制诱惑,无约束的权力难以拒绝错误,无约束权力难以不为所欲为,经营者完全可以通过手中的权力和法人的信用,来为小集团甚至自己谋取最大利益。所以,道德风险,层出不穷:“寻租”活动,也就成为必然。集中反映在信贷经营活动中,就是粗放经营、违规经营、绕规模贷款、关系贷款、越权贷款、反程序和减程序贷款、将不该转贷或展期的贷款转贷或展期来虚降不良率、利用五级分类定性比重大的特点来主观意。分类、考虑个人或小集团与地方关系,发放“首长”贷款、为了年底虚增存款,突击放贷、为了抢占份额,向上邀功而放贷,种种现象,不一而足,贷款风险不能防范,内控机制破坏殆尽。
同时,“层级控制”对法人治理有着天然的抵制对抗、内耗了国有商业银行的法人控制。不可否认,国有商业银行;加强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建设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往往得到各级经营者不同程度的抵制或将其异化,使内控机制建而不立、有名无实、政令不通、执行不
一、各行其是等是典型的外在表现。任何措施的有效性都是建立在上传下行、切实执行的基础上,没有有效的贯彻执行,几级空文则会使这些措施和其机构陷入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其可信度、权威性与日俱下,而这个基础就是健全的内控机制。
在这个怪圈作用下,信贷管理遭灾最重:如高风险审查,起码应包括三个方面,高风险行业、企业、品种,但实际上许多经营者只在高风险行业审查上敷衍了几天,最后都以不了了之。以中国建设银行为例,2000年建行贷款中仍有15%投向高风险行业。同样,原意为了提高贷款透明度和科学性、防范风险、提高效率、抑制违规和不规范而大力推行的客户信用评级工作也被一些机构经营者界定为对经营者放贷随意化的一种束缚而遭到冷遇和抵制,评级工作形式化、实用化、随意化。要不是规定了未评级、授信的客户信贷权限上收一级,则效果也许更差。
由此可见,由于经营者在限制其行为、与其意志和利益相悖的规范、程序、制度、政令及一切内控制度上的不合作,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就形同虚设,在基层国有商业银行内部人控制和层级控制尤其明显。内部人控制和层级控制把国有商业银行产权不明的危害性完全暴露,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产生的直接原因。不可否认,国有商业银行庞大的不良资产有其外在原因,但不称职的银行经营者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剥离和核销是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尤其是基层国有商业银行消化不良贷款的主要方法。不良贷款消化之后,不应忽视其产生的根基,即所谓的内部人控制及其衍生的层级控制问题,只有从体制、机制上强化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和内控制度建设,才能从源头上遏制不良贷款的再次产生。
四、基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化解的框架构思
从上面的分析来看,虽然当前基层商业银行(包括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化解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时也面临着更大难题,就是基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已经清收到了临界点,剩余部分的不良贷款不符合核销标准,再加上银行自身制度上的“瓶颈”制约,依靠自身清收难度和成本相当大。如何面对这一难点问题,进一步挖掘基层国有商业银行的内在潜力,使不良贷款消化工作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直至把风险降到最低限度,对于基层国有商业银行而言,本文提出的办法是实行公司化模式,走不良贷款专业清收道路。
提出这一想法的主要理由,一是在于传统的分层(分级)责任清收模式的局限性。这一模式更多的采取行政管理的手段,采取层层下达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的方式,完不成任务就扣工资,并且与考核和晋升挂钩等等,行政管理色彩较浓。这种做法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收贷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由于收贷难度大,同样是一行(农信社)职工,投入产出比的差距,使收贷者偏爱易收部分。对那些难度大的则不去理会,这样难免出现挑肥拣瘦的现象,这一传统的收贷模式不适于临界点不良贷款的清收;二是临界点不良贷款特性的制约。这部分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复杂,甚至是一笔一个样,多是人走楼空、破产关门的企业。个人贷款则是困难户、钉子户、赖皮户居多,同时存在户数多、平均金额小、点多面广等问题。收贷难度比一般不良贷款清收难度要大得多。单靠行政管理手段去强行压任务,逼迫式工作,难以奏效;三是形势要求改革清收机制。迫于各自上级行(社)的层层考核压力,以及风险管理的要求,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化解仍是经营工作的重中之重,但不良贷款占用过高,化解精力大,成本不断增加,而效果差,与目前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竞争日益加剧,而竞争的着力点在于新业务的开拓和市场的扩大,形成一对矛盾。再把过多精力放在临界点不良贷款清收上,意义并不大,新的形势需要基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改革传统的清收模式。
诸多制约因素,表现出临界点不良贷款清收的巨大挑战性,基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实行公司化清收模式,一改传统的责任清收模式,也就成为当前比较客观而现实的选择。建议成立清收公司,实行不良贷款公司化管理,把不良贷款作为一种资源进行经营和运作,通过机制的改变,最大限度地激发清收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达到不良贷款“双降”的目标。具体思路如下:
第一,在基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内部成立不良贷款清收公司,作为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专业清收单位,实行商业化管理。公司经营产品为呆坏账不良贷款,通过清收公司不良贷款的公司化运作。最大限度地挖掘清收潜力,促进不良贷款绝对额下降,直至达到规定的占比。
第二,建立不良贷款清收比例收益机制,为公司化运作提供政策空间。本着“早活化,早受益;多盘活,多收益”的原则,根据不良贷款清收难度,分别确定收益系数,难度越高,收益相应增加,清收越多,收益越高。
第三,实行公开招标,确定最低化解额度。对公司经理人选本着“自愿、公开、透明、双赢”的原则,向本行(社)员工进行公开竞聘,在确定保底清收任务的基础上,双方签订聘任合同,在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授权范围内,对不良资产进行运作。
第四,实行即收即缴,即缴即奖制。即当天收回的贷款最迟于一个工作日内上划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严格按照既定的奖励标准当场兑现现金。
第五,向清收公司派驻联络员。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向公司派一名联络员,直接对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负责。具体负责监督不良贷款清收的真实情况和报表资料的统计上报,确保清收资金的安全及时上划,防止清收资金的占压和挪用。
第六,实行违规处罚制。对不遵守合同规定、有失约行为的,如有意占压或挪用清收款的,给予没收保证金、降低收益比率等处罚,直至解除合同,解聘职务,行政上予以开除公职等处罚,触及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