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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巴塞尔协议与资本监管
为了强化国际银行体系的稳健性,提升国际银行的公平竞争力,巴塞尔委员会在1988年公布了资本协议,该资本协议原则上仅适用于十国集团的国际性大银行,但后来却被许多国家所采用,演变为一种国际惯例,成为市场参与者评估银行经营状况的重要依据。1996年巴塞尔委员会对协议作了补充,将市场风险纳入到资本监管的范畴。1999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提出了新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2003年5月公布了征求意见第三稿,2003年最后定稿,2006年将在十国集团正式实施。新资本协议由三部分组成(又称三大支柱),即最低资本充足率、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新资本协议在处理银行面临的各类风险方面更加全面,主要是针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同时新资本协议还保持了总资本水平不变,即资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8%。在新资本协议中还要求发展中国家的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应达到10%以上。
我国根据巴塞尔协议的内容,并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1995年我国的《商业银行法》规定了商业银行最低资本充足率必须达到8%。1996年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监控指标》对资本定义、风险资产、风险权重、表外业务、资本充足率(最低值)等进行了明确。同时在金融运行过程中,监管者还采用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督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状况进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商业银行采取措施,或降低风险,或增加资本金。
我国对商业银行的监管一直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来行使。2003年4月28日正式由新成立的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行使其监管职能。银监会专门分设了监管一部、监管二部和监管三部来对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外资商业银行进行监管。2003年6月,银监会在其官方网站全文公布了巴塞尔委员会提出的新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以引导我国商业银行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这也说明我国的监管职能在进一步加强。
(二)我国商业银行究竟需要多少资本
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外资银行已开始大量进入中国银行业市场,我国商业银行也在逐步向国际市场挺进,中外资银行之间的竞争不可避免。遵照并执行新资本协议成为我国商业银行加入竞争行列的基本条件或资格,否则难以与外资银行相抗衡。
但是,我们应看到一个特殊的现象,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并不高,但却能抵御住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和由于我国大量企业经济效益欠佳所造成的金融风险。特别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国金融风险较为严重的时候,国有商业银行不仅没有破产倒闭之险,反而使其信誉有所增强,人们更愿意把钱存人国有商业银行。这说明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金制度有其特殊性。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我国商业银行与西方商业银行相比,无论是在业务运作还是在管理制度、经营绩效以及银行体制、产权设置等方面都有很大差别。我国商业银行究竟需要多少资本?资本充足率应为多大比率?是8%这个底线,还是高于这个底线,取决于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资产结构、风险种类、风险程度、风险资产的数量、管理控制能力、社会信用环境以及国家对银行的保护程度、国家对推进银行改革的决心和进程等诸多因素。具体来讲,目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影。向我国商业银行资本金多少的因素有以下十个方面。
1.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比较大,需要更多的资本来支撑。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大主要表现在不良贷款比例太高。按照我国正式对外公布的数据看,按四级分类标准,2002年末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为21.4%,按五级分类标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26.1%。如此高的不良资产需要大量的自有资本才能消化。
2.未来我国银行业仍将呈快速发展之势,资产规模扩张较快,也需要更多的资本做基础。尽管外资银行进入我国银行业市场会抢去部分市场份额,但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仍处于发展之中,对银行业务需求仍然很大,银行资产规模仍可保持快速增长。2002年,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增加9388亿元,股份制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增加4586亿元。这意味着资本充足率公式中的分母扩大,要保持或扩大原有的资本充足率就必须增加分子项——资本金。
3.伴随银行资产规模的扩张,风险暴露会逐渐表现出来。为了弥补风险损失,需要有足够的资本储备。
4.我国银行业正在进行资产结构的大调整,从传统的单一信用贷款转变为贷款、证券投资以及各种金融创新业务。资产结构的转变、业务种类范围的扩大,可能引发新的风险。这也需要有相应的资本储备做后盾。
5.风险管理技术和方法的引进和运用,可能会强化商业银行对风险管理控制的能力,风险暴露程度可能降低,对资本金的需求会减少。
6.在我国经济发展呈强势发展的未来若干年里,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会显著增强,有可能在当年内核销部分呆坏账,不需要太多的资本金。如2002年末我国境内金融机构人民币账面盈利385亿元,比上年增加245亿元。盈利能力的逐步转强,有可能增强银行的资本实力。
7.我国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技术和方法的探索,为银行处置风险资产提供了经验,在某种程度上会加快银行降低不良资产的步伐。尤其是国家给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下了每年降低3%-4%的不良贷款率指标,我国银行的不良贷款率确实在按照要求逐年降低。这种发展态势又会减轻银行的资本金压力。
8.国家对商业银行改革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商业银行资本金的管理。国有商业银行体制改革是近期重点。从已披露的有关信息看,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目标是分三部曲:股份制公司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上市。为推动商业银行改革的顺利进行,减轻商业银行负担,不排除国家采取类似于1999年的做法,再次将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剥离给资产管理公司,从而大大降低商业银行的风险资产,降低对资本金的需求。同时,在股份制改革中,通过发行股票,又可筹集数量可观的资本金。从这个角度看,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没有必要增加太多的资本金储备。
9.财政政策的变动也是影响商业银行资本金数量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对于税收的调整、利润的分配办法、有关会计处理方法的调整等直接影响资本金的提取和补充数量。
10.国家信誉对于商业银行资本金的隐含补充和保障是我国商业银行资本金制度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1996年以来,我国已经有8次降息,加上储蓄征税,但我国的储蓄存款仍然呈平稳上升之势,目前已逾10万亿元,其中,国有商业银行的储蓄存款达三分之二以上。这些说明国家信誉吸引了居民存款,而这两者则共同充当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一部分资本金,这部分资本金随着国家信誉的增强还将得到进一步的充实。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还可低一些。但随着我国市场化的深入以及商业银行改革的深化,国有商业银行对国家的依赖将逐渐减弱直至完全消失,充足的银行资本还是需要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商业银行的风险也在不断增加,而我国银行内部控制风险的能力还不是很强,监管者的素质还不是很高。我们认为,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金应多一些,资本充足率应高于8%的水平才是合适的。况且新资本协议提出的指导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原则也明确指出,银行实际的资本水平最好要高于最低资本标准,而监管部门应有能力要求银行持有更多的资本。
目前我国要达到这个要求有一定困难。1989年以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都在9%以上,多数年份超过11%,1996年跌到4.34%。1998年我国发行了2700亿元的长期特别国债解决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问题,1999年又成立了4家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剥离国有商业银行的1.4万亿元不良资产,使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曾一度有所提高,中国工商银行8.89%、中国农业银行7.06%、中国银行9.80%、中国建设银行9.85%。但后来由于资产的扩张和风险资产的增加,加之新增不良资产没能很好地控制,资本充足率再次出现降低,2000年为4.62%,2001年5.57%。近年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正在积极进行改革,不良资产每年降低2%-3%,各家国有商业银行都出现了程度不同的盈利,资本充足率的提高是有可能的。
(三)筹集并保持我国商业银行充足资本的措施
1.内部积累
无论是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还是股份制商业银行,通过银行自身的留存利润来增加资本都是一条可行的途径。特别是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和一些未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这条增加银行资本的途径更为重要。对股份制商业银行而言,通过内部来增加资本,还可减少筹资成本。但以多大比例留存则取决于财政税收政策的许可程度以及利润在股东和银行内部的分配。
商业银行能否从内部增加资本首先要看银行的创利能力,即银行有没有利润。若银行没有利润,从内部增加资本就是一句空话。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的业务还主要是传统的存贷款业务,资产质量不高,风险资产较大,不良贷款比例较高,银行的盈利能力受到影响。商业银行要想增加利润,一是要提高资产质量,二是要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并以此为新的利润增长点。而中间业务在西方商业银行已经成为主要的利润来源,而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人平均不足10%,这项业务的发展空间还是很大的,这就为商业银行的盈利带来了机会。我国加入WTO已一年多了,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在中间业务上的竞争早已拉开序幕,我国商业银行正在致力于中间业务的研究和发展,中间业务的品种在不断创新,范围在不断扩大,收入在不断增加。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将得到提高,利润结构将得以改善,从商业银行的内部增加资本就有基础。
2.外部筹集
对股份制商业银行而言,增发新股也是筹集资本的一条途径。但能否成功发行,发行价格是多少,还取决于商业银行的整个经营状况和盈利状况以及管理者的政策。从我国银行业市场发展状态看,外资金融机构参股我国中小商业银行正呈方兴未艾之势。外资银行参股,可大大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我国目前最大的四家商业银行并非股份制银行,要想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还需进行股份制改造。应该说,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目标和程序已基本确定,应认真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迎接这一改革发展的大好时机。
另外一条从外部增加资本的途径就是增加附属资本。从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构成中可看出,其资本主要是由核心资本构成(即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缺少附属资本。因此,只要政策允许,商业银行就可通过发行债务性资本来增加资本金,提高资本充足率。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在资本金严重不足,不良资产比例较高的情况下,仍然能够正常运行,主要是有国家信誉作保证。凭借国家信誉,商业银行的存款呈现稳定增长的态势,这又使商业银行增加附属资本更为可能。我国债券市场正处于前所未有的大好发展时期。广大投资者在股市中经历了太多的风险,银行存款利率又太低,企业债券在信息披露不完整的情况下个人投资者市场并不发达。对投资者最具有吸引力的就是有国家信誉做保证的带国字号的各种债券,如国库券、金融债券、国有大中型企业发行的债券等,民生银行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成为资本市场的抢手货应给我们有更多的启示,对于已上市的股份制银行和准备上市的银行都可积极准备发行可转换债券作为筹集资本的选择途径。
3.加强金融监管
为了进一步提高金融监管水平,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新成立的银监会将在银行业的市场准入、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紧急风险的处置等方面进行监管。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现场和非现场监管。银监会的成立将在监管理念、制度、方式和技术等方面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步伐。
(1)银监会可会同商业银行一道,制定一整套与我国风险状况相适应的评估资本水平的程序和评估方法。根据我国银行业的风险管理水平来看,采用内部评级法比较合适。中国工商银行已开始着手开展这项工作。
(2)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及时了解商业银行的风险状况,对风险较大的商业银行,要及时给予风险提示,并派专人跟踪风险发展态势,督促商业银行采取措施限期改善风险状况或减少风险资产。
(3)评估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是否达到监管部门所需的最低标准要求。若低于最低标准,则要求商业银行或增加资本金或调整资产结构、压缩资产规模、出售一部分风险资产等。
4.加强社会监督
为了强化金融监管,提高经营信息透明度,新资本协议要求商业银行在适用范围、资本构成、风险暴露的评估及管理、资本充足率四方面进行定量及定性的信息披露。我国要想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监管行为,加快与国际惯例的接轨,各商业银行必须向社会公开披露有关信息。目前我国除深圳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四家上市公司外,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也在2003年进行了年报的披露。今后,我国其他商业银行也应该根据形势的发展和监管的要求,尽快进行有关信息的披露,以强化社会对商业银行的监督。
5.加强风险管理,提高资产质量,降低不良贷款率。要保持资本充足率,除了努力扩大分子,增加资本金以外,压缩和控制分母也是十分必要的。当然绝对的控制资产增加是不可取的,可行的有效办法是加强风险管理,提高资产质量,压缩风险资产规模。在这方面大有文章可做,也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的最有效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