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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专利战略是商业银行在对内外部环境进行客观分析并对未来发展进行合理预测的基础上,为了在市场中取得和保持竞争优势而运用专利制度保护自身利益的总体性规划。近年来,发达国家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纷纷将新的技术、方法运用到金融业务中,开发出新的产品和服务,并通过申请专利的方式对自己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以期在特定的金融服务领域获得垄断优势。为了在日趋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发展,制定和实施合理的专利战略是商业银行的必然选择。
1.专利战略的实施可以使企业获得竞争优势。创新是任何一个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和动力,商业银行也是如此。但是,由于商业银行产品的同质性和易模仿性,使得商业银行必须借助专利来保护自己的金融创新。一旦在某领域拥有专利,商业银行就可以在该领域获得相应的势力范围,从而在竞争中获得和保持优势竞争地位。
2.专利战略的缺失很可能成为商业银行发展的瓶颈。专利制度的本来目的就是保护申请人的知识产权,获得专利授权的企业在所授权领域具有法律上的优势,其他企业进入该领域必须得到许可,否则可能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甚至被迫退出该领域。历史上花旗银行也曾经因为“客户账户管理系统”未能及时申请专利保护而在开展金融业务上处于非常被动的局面。
3.专利战略抗衡是未来商业银行竞争的重要领域。2003年,有学者反映花旗银行从1992年起向国家专利局申请共19项商业方法类发明专利时,我国商业银行界和一些学者都对商业方法能否被授予专利提出质疑。如今,花旗银行的一项发明专利“数据管理的计算机系统和操作该系统的方法”已被授权(2003年1月1日获得授权,专利号为96191072.0),商业方法类专利被授权在我国成为现实。虽然此次给予花旗的授权仅仅是在技术含量较高的领域,但从未来的发展看,对纯商业方法类专利进行授权只是迟早的事。未来我国肯定也会向发达国家看齐,对纯商业方法类专利进行授权,商业银行在专利方面的竞争会越来越激烈。
二、我国商业银行专利战略现状
由于各种原因,我国商业银行在专利战略方面与国际同行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总体上呈现出四大特点。
1.重视程度普遍不够。曾经有学者在上海拨打了100多个电话,要求约见当地有关金融机构人员,以提醒他们外资银行的专利战略。但只有一家机构回复,而且答案是:专利问题由总行负责,当地的法务部门没有这项职能。
2.没有专门机构负责专利战略。反观花旗银行等国际金融大鳄,它们一般都有专门的部门负责专利战略。
3.缺乏专利战略规划。我国各商业银行专利申请多数是分支机构行为,缺乏整体规划与协调。而且由于各种原因造成许多专利申请的法律状态为“视为撤回”或者处于失效、即将失效状态,严重影响专利的实施与保护。
4.专利申请成效不足。商业银行专利战略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专利申请的数量质量和被授权专利的数量质量上。查阅知识产权局有关专利申请的资料,经过统计,我们可以看出中资商业银行专利申请的特点:①绝对数量不少相对数量少。同外资商业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在所有专利申请中绝对数量不少,但考虑到在本地区的经营历史、经营规模、人员规模、经营网点数量等因素,我们商业银行专利的申请数量是相当少的。②质量不高技术含量低。我国商业银行申请的专利以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为主,发明专利相对较少,即使是发明专利,技术含量也比较低,且申请的专利主要集中在传统业务的低端层面上,如点钞机、保险柜等。与此同时,外资银行的专利申请都集中在与商业银行未来发展趋势密切相关的网络银行、电子银行领域,且以发明专利为主。
我国商业银行之所以在专利战略方面表现如此不尽人意,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
1.国民整体专利意识较弱。在我国,专利意识较弱不单是商业银行的行业问题,在很多领域都是如此,DVD就是一个很深刻的例子。目前,无论专利申请数量还是质量,我们与发达国家都有着很大的差距,主要是国民对通过申请专利的方式来保护技术发明的合法利益还认识不够。
2.体制影响。我国商业银行多数是国有企业或者国家直接间接拥有决策权的企业,自然也有着其他国有企业的通病:没有人对企业最终经营状况负责。这种体制也造成了没有人对商业银行的专利战略及由此引申出的收益与亏损、企业的竞争优势确立和企业未来的发展负责,当然在专利战略的表现上也就不会很好。
3.研发力量不足。我国商业银行从资金到人力资源,研发力量远远不能满足需要,而且近年来为了配合国家的政策,一些国有商业银行还对研发部门进行裁员、削减甚至取消,这对于研发力量问题更是雪上加霜。
4.激励不足。我国商业银行专利战略制定和执行不力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激励不到位。首先,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商业银行员工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虽然《专利法》中也规定了职务发明创造的归属和利益分配,但与国外相关法律相比还很不合理,在分配中个人所能得到的利益很少,制约了员工的积极性。其次,我国商业银行自己对于员工的创造发明也没有经济或其他方面有力的激励措施,不能提高员工的积极性。
三、对我国商业银行专利战略的建议
面对商业银行专利领域的激烈竞争和外资银行的凛冽攻势,我国政府、商业银行监管部门(银监会)、专利管理部门和各商业银行应该积极研究相关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
1.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的商业银行体制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基本上还不是完全的市场经济运做,银行业绩和发展与管理者尤其是中高层管理者的福利升迁并没有太多的联系,因此管理者没有强烈动机去真正关注企业的运行,因此对专利战略的关心程度也会大打折扣。为此,应该建立适应市场环境的商业银行体制:一是调整商业银行产权结构,使商业银行真正成为市场主体,管理者作为受雇于董事会的职业经理人,利益与企业的发展息息相关,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二是在产权制度不能到位的情况下改善企业的管理制度,至少使管理者利益与银行发展部分相关,以期在某种程度上提高管理者的积极性。
2.加强对专利战略发展的研究
首先,要研究各国金融专利政策。目前美国专利分类号第705类为数据处理:金融、商业操作、管理或费用/价格确定,其中多个子分类涉及商业银行的专利。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密切关注该领域的发展以及各发达国家在商业银行专利方面政策法规的变化。其次,应该关注发达国家金融专利受理情况和授权情况,借此把握相关领域的前沿问题。最后,要研究外资银行的专利战略和意图。考察花旗银行在我国申请的19项专利,能明显看出外资银行“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全球许可化”的全球专利战略。我国商业银行应该跟踪国际各大商业银行的专利申请和授权情况,判断他们的专利战略和意图,以便及时采取有效的对策。
3.以战略眼光考察问题,制定相应的专利策略
一方面,商业银行应该培养核心能力、重视基础专利的开发。所谓基础专利,就是指那些可能被多种从属专利引证的专利,它们的市场价值极高。花旗银行在美国被授权的“电子货币系统”就已被其它专利引证高达84次。拥有这种专利可以使商业银行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主动地位,不但能用以开发自己的产品,而且可以在必要时限制竞争对手。企业不但可以利用这些关键技术改善自己的服务质量,建立在同行业中的竞争优势,而且可以通过授权同业其他企业使用该专利而获得不菲的收入。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专利战略应着眼于行业未来的发展。以花旗银行在中国申请的19项发明专利为例,他们多以“系统”、“方法”命名,都是配合电子商务、网络银行和电子银行业务发展而开发的金融服务和系统方法,具有相当的前瞻性。我国的商业银行也应该以此为鉴,着眼于商业银行业务未来的发展,以顾客需求为导向规划专利战略、开发专利技术。
4.强化研发力量
各商业银行应该加大对专利战略的资金投入,用以组建相应的机构和进行专利技术开发。同时,还要为相应机构配备足够的高质量人才,这里既包括进行专利开发的技术人才也包括专利管理人才,尤其是那些懂得技术、经济、法律、金融、财务和投资的高素质人才。
5.构建合理的激励体系
我国商业银行也有很多人在开发相关技术,但他们没有意识到或者不愿意去申请专利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虽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激励体制的不到位是个很重要的因素。因此,商业银行要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开发和保护知识产权属于自己的金融技术和方法,就必须借鉴外资银行的经验,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员工的合理利益诉求,鼓励员工开发和保护专利技术。
6.建立中资银行的战略联盟
各中资银行在银行专利竞争中明显处于劣势状态,因此应该联合起来,以我们庞大的分支机构和中国巨大的市场为基础创建自己的标准体系,迫使外资银行在进入我国市场时必须服从于我们的标准,从而使我国商业银行在专利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花旗银行曾经悄无声息地向中国国家专利局提交总共19项金融产品发明专利申请,之后又不动声响地得到中国专利局第一份“商业方法”类发明授权,这意味着我国商业银行在不远的未来必将面临残酷的专利竞争。研究我国商业银行专利战略的现状并提出可行有效的策略建议,对于我国商业银行提高自身竞争力,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和保持竞争优势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