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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业务创新
论文摘要:随着存贷款利差幅度的减少和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竞争形势日趋严峻,中间业务已成为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和竞争点。文章通过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现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提出了解决相应问题的建议及对策。
所谓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是指银行不运用或较少运用自己的资金,以中间人的身份替客户办理收付和其他委托事项,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中间业务的发展成为大势所趋。
(一)商业银行适应存贷利率差减少的需要
近几年来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存贷款利差幅度的减少,其收益所占的比重也在日益缩小。在这种情况下,必须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去开拓各种非利息业务,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商业银行经营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需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银行传统的经营观念也越来越不能满足客户的金融需求。因此,银行应该大力发展中间业务,以此来推动银行发展、满足客户的需求。此外,随着金融市场的全面开放,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是银行应经国际化、多元化的需要,也是其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需要。
(三)商业银行化解不良资产,提高资本充足率的需要
一般来说,世界主要银行的不良资产率不到4%,而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率远远高于这个数字,达到了20%左右。这严重降低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中间业务具有成本低、收益大、风险小的优势,有助于商业银行积累大量资本,化解不良资产,增强竞争能力,是商业银行未来竞争的重点。
二、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存在的问题
(一)经营理念落后,对发展中间业务存在认识偏差
受落后的经营理念束缚,我国商业银行对国际银行业中间业务快速发展的趋势认识不足,对利率市场化步伐加快和金融市场全面开放后面临的生存和发展的压力认识不足。没有对商业银行业务进行准确定位,普遍只重视开拓存贷业务,将中间业务作为存贷款业务的附属业务、派生业务,以牺牲中间业务为代价换取存贷款业务的快速增长,甚至不惜成本,采取少收费或不收费,就是为了占领信贷市场。没有从战略角度将中间业务作为商业银行三大业务之一来发展。
(二)服务品种单一,科技含量不高,创新能力不足
中间业务是金融创新的产物,业务品种众多,而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开展的中间业务服务,仍以传统的接受客户委托,不占用自己的资产和收取手续费为主。据悉,全国已开办的中间业务品种多达400多种,但从整体看起主导作用的仍是那些筹资功能较强、日常操作简单的结算类、类等技术含量低、利润率很低的低附加值业务,相比之下,那些具有高附加值的咨询类、承诺类、代客理财的中间业务比较少,各类担保贷款和投资承诺、外汇买卖等新兴表外业务发展缓慢,很多业务尚处于初级状态,金融衍生工具则基本是空白,缺乏深度和广度。
(三)管理无序,缺乏统一规划
由于中间业务的开展往往涉及多个部门,使得中间业务难以像存贷款业务那样,集中由某一个部门管理,需要一个专门机构来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然而,我国商业银行缺乏科学的管理经营体制,在发展中间业务过程中没有专门的一个部门进行统一的规划和协调,导致中间业务管理部门权限不清、职责不明,容易与与其他业务部门产生利益冲突。此外,由于中间业务的管理缺乏业务政策和决策的统一性、连贯性,中间业务的发展受到了严重制约。
(四)收费偏低,同业竞争不规范
国内中间业务市场竞争不规范、收费偏低和标准不统一问题已成为制约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主要障碍。在《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以前,各商业银行收费标准高低不一,不少商业银行在某种程度上将其作为争夺存款份额的手段,致使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开展出现低收费或无偿服务的恶性竞争局面。《办法》虽然对中间业务收费标准有了一定的规定,但很多银行仍然采取各种变通手段少收费或不收费,,使银行在中间业务市场竞争中仍然无法避免无序的恶性竞争。经常会出现一行开办了新业务品种,其他银行一哄而上仿效的情况,导致银行之间中间业务品种基本雷同。此外,受传统观念影响,我国消费者对银行的有关中间业务收费还不能接受,这又进一步降低了银行推广新业务过程中的积极性。
(五)技术手段落后,高素质从业人员严重不足
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是技术含量高的业务,对计算机的网络化水平、电子通讯的速度质量要求极高。而我国的商业银行缺乏高效、快捷的结算支付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给中间业务经营与发展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此外,中间业务是知识密集型业务,涉及领域广,需要熟悉银行业务及计算机、法律、国际金融、投资、证券、保险等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长期以来,商业银行培养了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但缺乏既懂银行业务,又懂证券、保险、信托等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制约了那些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业务的深入发展。
(六)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政策不统一,管理体制僵化
虽然央行在政策上鼓励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但是由于央行的政策和地方政府的政策缺乏一致性,使得银行和地方政府的纠纷时有发生。举个例子来说,工商局认为银行发展的新业务未在营业执照上注明,超出了其注册的营业范围;物价局对银行的收费标准存在异议,要进行整顿。
我国的《商业银行法》对于银行的业务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管理,明确商业银行在国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业务和证券业务。虽然初衷是为了促进金融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但在客观上限制了银行设计开发跨领域、综合性、多方位的中间业务产品,抑制金融产品的创新。虽然央行已于2002年8月颁布了《管理办法》,但仍然无法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发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对策与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我国可借鉴西方国家发展表外业务的经验,采取如下对策:
(一)更新经营理念,将中间业务作为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商业银行存贷款业务利差将越来越小,利息收入对利润的贡献度将大幅下降。我国商业银行自身应充分重视中间业务,摒除“中间业务只是存贷业务的附属业务”的观念,将中间业务定位为新的利润增长点,使之成为支柱业务。
(二)积极开拓表外业务新品种,开发出满足差异化需求的中间业务产品
我国商业银行可以考虑从业务种类、业务方式、业务内容、客户关系、收费方式等方面进行创新,发展咨询业务和交易业务,在发展传统存贷业务的同时向客户介绍信用卡、投资咨询、个人理财等业务。同时要对客户资源进行细分,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需求。
(三)建立统一的中间业务管理机构,加强中间业务风险监督与内控
商业银行应成立中间业务管理部,统一制定中间业务的发展目标和新产品开发战略,开展中间业务活动,并进行有效地绩效考核和评估。同时,健全风险内控和监管制度,中间业务是一种低风险性业务,但并不等于是无风险业务,可能存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结算风险等。鉴于这种情况,商业银行在开展中间业务时,必须坚持业务拓展与风险防范并重的原则,建立中间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中间业务的内部稽核和监督等。
(四)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创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金融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的管理需要进一步完善,因此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就成为关键。因此应充分发挥银行业协会的作用,由协会牵头,加强银行之间的沟通和联系,使得银行之间对于收费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达成一致,以创建公平竞争环境。
(五)加强科技投入,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
中间业务的竞争很大程度上是技术装备和人才的竞争。
一方面,注意科技开发,加快建设计算机网络,实现金融电子化,开发或引进能满足不同客户需求的软件系统。
另一方面,中间业务种类繁多,涉及面广,是集人才、技术、机构、网络、信息、资金等于一身的综合业务,因此,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不仅需要经营管理人才,还需要专业型和复合型人才。
在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既要大力引进一批具备金融、法律、财会、税收、企业管理、计算机等专业知识的人才;又要建立员工长效培训机制,为员工提供再学习的机会,使其能够符合中间业务的发展需要。
(六)完善金融法规,实现混业经营
尽快制定有关表外业务法律和规章,放松对中间业务的限制,从法律上保障中间业务的开发和经营,避免政策不统一给中间业务带来的阻碍,此外,立法应逐步放松对经营业务的限制,鼓励银行开发新的经营业务品种,使得商业银行早日实现混业经营。从而为银行进行中间业务创新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