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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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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

【摘要】不良资产证券化指的是商业银行将持有的流动性较差但具有未来现金收入流的不良贷款、应收账款等不良资产集中起来(主要是不良贷款),形成一个资产池,从而转换为在金融市场上流动的证券的一项技术和过程。资产证券化是一个渐进化的创新过程,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

【关键词】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

一、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概念

不良资产证券化指的是商业银行将持有的流动性较差但具有未来现金收入流的不良贷款、应收账款等不良资产集中起来(主要是不良贷款),形成一个资产池,通过结构性安排,对资产池中的风险和收益要素进行分割和重组,将其转变为符合投资要求的可销售证券,以此加速回收资金的过程。

二、我国商业银行进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必要性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处置方式主要包括债务重组、债权销售、债转股、以物抵债等。这些处置方式的效果过多地依赖于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国家的产业政策,商业银行十分被动,难以真正有效控制不良贷款。而不良资产证券化能够使商业银行在处置不良资产时由被动转为主动,为防范和控制不良贷款的各种派生风险提供了一个有效途径。

三、我国商业银行进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重要意义

1.有利于我国商业银行以较低成本、较短时间处置不良资产

从我国不良资产处置经验来看,不管是外资机构还是本国资产管理公司购买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它们要求的内部收益率都在20%~40%。而国际大量实践及我国的部分实践证明,在不良资产证券化中,投资者的收益率即商业银行的处置成本却要低得多。与逐笔处置相比,不良资产证券化可以根据投资者的需求,将若干笔资产一次性打包处置,提前实现处置收入,从而有助于加快处置进度,减少资产损失。

2.不良资产证券化有利于控制我国商业银行的资金流动性风险

通过证券化,可以将流动性较差的不良资产转化为在市场上交易的证券,在不增加负债的前提下,商业银行可以获得一定资金来源,收回的资金可用于发放更多的贷款,从而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和利用效率,防范因“短存长贷”而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

3.有利于改善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结构,提高资本充足率

按照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和全部资本充足率应分别达到4%和8%。为了满足这一监管要求,根据《巴塞尔协议》对不同类风险资产的资本金要求,银行可以将不同风险的资产证券化,使其能够主动灵活地调整银行的风险资产规模、结构,以最小的成本增强流动性和提高资本充足率。同时,利用资产证券化进行融资不会增加银行的负债,是一种不显示在资产负债表上的方法,即发行人可不通过增加负债获得融资。

4.有利于我国商业银行分散风险

从我国现实情况看,资本约束、利率市场化和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已经从如何有效配置风险层面对银行风险管理提出了要求。资产证券化后,银行将证券化资产服务以外的收益转让给投资人,在让社会公众有机会投资银行资产的同时,也将银行承受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提前还款风险,通过结构性安排,部分转移、分散给资本市场上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实现银行资产风险和收益的社会化。

5.有利于形成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

以利差收入为主的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将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利率的逐步市场化而逐渐降低竞争力,利用银行的专业化优势发展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将是银行今后新的利润增长点。商业银行不良证券化业务可以通过为证券化资产持续提供相关的管理和服务、开拓证券化业务的投资银行业务等方式实现银行业与证券业的融合,为银行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

四、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状况

经国务院批准,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于2005年3月正式启动。并已经进行了两批试点,第一批两家机构,即国开行和建行,试点额度为150亿;第二批2007年启动,批准的试点机构数量是6~8家,额度为600亿元。中国债券信息网统计数字显示,2008年共发行资产支持证券302亿元,同比增长69%。在各类债券中的增速仅次于银行次级债和混合资本债。不良资产支持证券方面,截至目前,只有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和建设银行发行共4单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其中信达发行两期,其它两家各一单)。而最近的一单是信达资产管理公司2008年12月26日发行的信元2008-1重整资产证券化。目前全国证券化的整体规模仍然相当小。据央行统计,目前,共有11家机构发行了600多亿元证券化产品。

五、我国商业银行推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对策建议

1.完善资产证券化的法律环境

资产证券化是一种金融衍生产品,其发展必须要有与它配套的完备的法律规范。资产证券化要实现管理的系统性和规范性,对法律环境有两方面的要求,一是要构建资产证券化所需要的法律框架,制定有关法规,为其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二是改进和完善现行法律法规与资产证券化冲突的部分,建立适应资产证券化发展的法律环境体系。

2.注重资产证券化过程控制,防范各类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

(1)切实做好信用增级。信用增级方式可分为内部信用增级和外部信用增级。内部信用增级主要有直接追索、高级/从属参与结构、超额担保、现金和其他准备金担保等;外部信用增级指第三方(主要是金融机构)为资产证券化提供担保,从而增加其信用等级。

(2)证券评级严格把关。资产证券化评级的核心因素是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风险,同时要求被评级的资产需与发起人的信用风险相分离,即证券化资产必须真正实现真实销售以实施破产隔离。评级机构对评级的证券要保持经常性的信用监督并制度化,定期公告证券的信用等级的变化,使投资者及时了解所持证券资产的状况。

(3)完善资产证券化市场的信息公告制度。作为资产证券化市场,信息公开是基本原则之一,它包括信息披露制度、监管机构行政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等。

3.鼓励创新,拓展资产证券化的领域

资产证券化是一个渐进化的创新过程,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拓展资产证券化的领域。一方面,要扩大资产证券化的品种,延伸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深度;另一方面,是拓展资产证券化原始资产的范围,延伸资产证券化的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