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浅析慈善事业对社会保障的影响范文

浅析慈善事业对社会保障的影响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浅析慈善事业对社会保障的影响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浅析慈善事业对社会保障的影响

摘要:慈善事业在我国的发展历史可谓源远流长,由于一些天灾人祸的客观事实和中国自古以来的人道主义,慈善事业一直在蓬勃发展,但慈善事业的规范还是在近代。慈善事业作为社会保障的一项补充,对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和谐,都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但在慈善事业发展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在实践的过程中切不可忽略这些问题,只有发现问题并解决,才能更好地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中的补充作用,更好地促进人类社会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慈善事业;慈善组织;社会保障;和谐发展

2016年3月1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我国首部《慈善法》,标志着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更加法制化和规范化,慈善事业在促进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和谐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慈善事业的起源和发展

慈善事业是一种有益于社会与人群的社会公益事业,是政府主导下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种必要的补充。是在政府的倡导或帮助、扶持下,由民间的团体和个人自愿组织与开展活动的、对社会中遇到灾难或不幸的人,不求回报地实施救助的一种无私的支持与奉献的事业。慈善事业实质上也是一种社会再分配的实现形式。中国是世界上最早提倡并发展慈善事业的国家。与此同时,慈善思想也同样源远流长。在中国,许多慈善活动都是在官方的领导下进行的。因此,不同时期的政府也建立了与慈善有关的制度,并建立了许多慈善机构。譬如,隋唐时期的仓禀制度,两宋时期的福田院和居养院等。在中国,慈善理念有许多不同之处。在原始社会的时代,人类社会的福利和安全的概念已经逐步显现。中华慈善总会创立后,民间慈善机构相继建立起来,慈善活动也越来越多。慈善事业的新发展阶段逐步向着非政府化、法制化、专业化、普及化的过程推进。此外,接受捐赠的慈善机构仍然以基金会和慈善会系统为主要对象,民政部门接收的捐赠在逐渐减少,民间慈善组织接收社会捐赠的比重较小。

2慈善事业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推进,我国慈善事业快速发展,慈善事业的资金筹集数目也在不断增加,慈善组织的数量也有所增加,在帮助社会弱势群体、缓和社会矛盾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起了很大作用。

2.1慈善事业在社会治理和社会发展方

面扮演着重要角色慈善事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社会保障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慈善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构成。改革开放促使了经济的快速发展,但发展的不均衡也导致各类社会问题陆续出现。发展慈善事业,并发挥其在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是党和政府及社会的共同责任。随着人们生活质量和社会公众的意识的逐步提高,许多公民、企业和慈善组织等社会组织参加到慈善事业中,为发展慈善事业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2.2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进入了法治

时代2016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实施,其中第八十八条明确提出,“国家鼓励高等学校培养慈善专业人才,支持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开展慈善理论研究”。这对培养慈善事业的专业人才有利,同时也使慈善事业更加专业化。

2.3慈善事业的发展仍存在诸多挑战

在过去的几年里,国家在社区服务和新问题和挑战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第一,现代的慈善事业蓬勃发展,但社会人才的缺乏、专业技能的缺乏,以及在相关领域及专业的经验不足,都制约了慈善事业的发展。慈善组织一直都存在较大的人才缺口,慈善专业的人才培养体系的急需被建立。第二,社会捐赠规模扩大,但缺乏有效的使用和透明度,需要专业的人士参与慈善组织。公众对社会贡献的透明度需要提高,以增加公众对这方面的信任。第三,企业的社会责任加强,成为社会慈善事业的新推动力。近年来,随着政府、媒体、行业协会和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持续关注,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不断增强。然而,总的来说,与发达国家和外资企业相比较,企业的劳动者缺乏专业的慈善训练,即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也急需慈善专业人才。第四,公益慈善在教育方面较为落后。我国下设公益慈善相关方向的培养层次通常以硕士研究生以及博士研究生培养为主,但是,这还有很多不足,基本都是专业方向而非专业;招收人数和慈善事业所需要的人才还相差甚远等。

3慈善事业对社会保障的积极影响

3.1慈善事业对社会保障覆盖率的补充作用

我国过去长期采取“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政府将主要精力投入到经济发展上,社会保障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致使我国社会保障覆盖面和理想水平相去甚远。[1]由于社会保障制度的普遍不完善,导致其不能照顾到个别人的利益,但慈善事业不同,它可以选择性地对弱势群体进行帮扶,从而就拓宽了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另外,慈善事业是通过慈善组织将社会的各种资源集合到一起,再分配给需要帮助的人,实际上是对社会资源进行重新分配的一个过程,实现高效的利用资源,使整个社会保障系统的效率提高。

3.2慈善事业的发展有助于社会文明的建设

慈善是以人道主义为核心,在慈善活动中人们的公德心是重要的支撑,慈善事业的发展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有利于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提高公民的社会责任感,营造互帮互助的良好社会氛围,从而提高全民族的道德水平,更好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3慈善事业在缩小社会贫富差距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我国现实的社会问题,社会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贫富差距也在不断扩大,慈善事业作为社会分配的第三次分配,扩大了社保的保障范围,对社会资源再分配,缩小了社会的贫富差距,实现了社会的相对公平。

4慈善事业对社会保障的消极影响

虽然我国的慈善事业已经取得了初步成就,但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4.1慈善组织自身能力不足

《慈善法》颁布之前,我国慈善组织的设立实行审批制,即设立慈善组织应当经业务主管部门先行审批。这些由政府主导的慈善组织独立性差,它们的生存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财政和政策的支持和倾斜。一些慈善组织的建设并不完善,金融系统不透明,资金的使用效率低下,并且由于缺乏监督制约,很容易滋生腐败,从而导致慈善机构缺乏良好的社会信誉。

4.2慈善意识淡薄

慈善事业的发展是以社会成员的公德心为运行基础。在封建君主专制时期,慈善组织的出现时被视为政府“不作为”的体现,因此慈善事业受到了一定的阻碍,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取消了一些旧的慈善组织,因此,可以说在历史阶段,慈善事业的发展首先是受到政府慈善意识的影响。由于政府对慈善事业的态度影响了社会公众对慈善理念的影响,公民也不愿意参加到社会慈善事业当中,一些企业的捐赠积极性也不高。总体来说,社会各界对慈善事业都缺乏应有的参与热情。

4.3慈善法制不健全

在《慈善法》颁布之前,我国的慈善事业在立法领域几乎处于空白状态,没有法律作为支撑,慈善事业很难发展。但慈善事业的发展需要的不只是一部法律。在这部法律实施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且只有慈善法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国家针对慈善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我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慈善团体或者个人的利益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2]

5对策

5.1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目前,我国成型的有关慈善的法律为数不多,而且《慈善法》颁布时间较短,应根据《慈善法》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慈善事业作为社会保障的一项重要的补充,只有将该项活动法制化,才更有公信力,使得各项慈善活动有法可依,更好地发展慈善事业。

5.2提高慈善事业的公信力

公信力是现代慈善事业存在与发展的基础,这种公信力体现着社会公众对捐赠人、基金会和受助组织的主观评价、心理反应和价值判断,是慈善事业公信力的直观体现。[3]目前,我国慈善事业,无论是从捐赠人方面,还是受助人或受助组织方面,都存在着不同的问题。这也是当今慈善事业的一个显著的原因,在活动中缺乏开放和透明度是导致公众不信任的主要原因。在慈善事业公信力不足的情况下,我们更应大力鼓励慈善事业大发展,公信力的恢复和建立需在具体的实践中根据具体的情形稳步推进。需要建立一种积极的慈善文化,在慈善活动中与捐助者、捐助者和社会之间建立良好的关系,从而促进我国慈善事业的良好健康发展。

5.3增强社会各界的慈善意识

加大对慈善事业的宣传力度。慈善事业是一项倡导互助精神的社会事业,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慈善事业的发展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4]慈善意识的培养与公民的社会责任感是分不开的,社会责任感是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因此提升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对慈善事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培养正确的财富观。慈善自古以来给人们的印象都是富人帮助穷人,但生活可以自给的中产阶级也应参与其中。树立良好的财富观,使财富来源于社会并通过慈善事业作用于社会,对社会的发展起到更大的作用。

5.4完善慈善组织的监督机制

慈善事业的监管是一个动态的、连续的过程,因而慈善事业行政监管包括以下几个环节:一是获得慈善事业监管权;二是行使慈善事业监管权;三是行使慈善事业监管权后的监督等。而由于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特殊性,如市场机制所产生的信息不对称、公共物品供给不足等固有缺陷,这要求我国慈善事业行政监管必须首先树立正确的理念,然后循序渐进地对慈善事业行政监管的立法、运行体系以及调控方式进行完善。[5]

6结束语

由于我国当前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问题严峻,和人口老龄化的现象日趋严重,慈善事业作为一项补充项目在当代社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而虽然我国的慈善事业历史悠久,但各个时期的历史状况均有所不同,慈善事业的发展还需根据各地具体的客观事实进行不断地完善,而慈善事业的发展也将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1]朱莎莎.浅析慈善事业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以我国首部《慈善法》的出台为契机[J].科学与财富,2016(7):526-526,527.

[2]乔新生.慈善事业不仅仅需要慈善法[N].法制日报,2016-03-22(007).

[3]丁宁.试论社区慈善组织经营性运行模式的开发[J].宁波经济(三江论坛),2011(12):36-39.

[4]罗竖元,李萍.论慈善意识的培育与慈善事业的发展[J].湖北社会科学,2009(2):52-55.

[5]刘润秋慈善事业的行政监管制度研究[D].聊城大学,2014.

作者:蒋亚楠 单位: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