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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分析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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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分析

摘要:脱贫攻坚作为各级政府的重大政治任务,应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起省市抓推进、县抓落实、乡镇抓实施的工作机制。各级要明确专职人员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总体部署,把就业与社会保障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措施。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农村贫困人口稳定就业和全面保障,实现“登记一人、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和“每人有保险、每户有保障”的目标,让农村贫困人口有好工作、好收入、好保障。

关键词:就业;社会保障;精准扶贫

做好就业扶贫工作,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是脱贫攻坚的重大举措。近年来,河南省濮阳市充分认识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多种措施促进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发挥就业在精准扶贫中的重要作用,取得了一些有益的经验,本文就此作一番理论梳理和进一步的思考。

一、人力资源就业社会保障精准扶贫的总体思路及目标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总体部署,把就业与社会保障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措施。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打好组合拳,促进农村贫困人口稳定就业和全面保障,实现“登记一人、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和“每人有保险、每户有保障”的目标,让农村贫困人口有好工作、有好收入、有好保障,为圆满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现三个目标

在精准识别基础上,根据贫困户信息采集情况,因人因地、因贫困原因、因贫困类型分类施策,用2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工作。一是实现“能转尽转”,帮助有条件有意愿的贫困农户每户转移就业1人。二是实现“愿培尽培”,对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培训意愿的贫困人口开展免费培训。三是实现“应保尽保”,确保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适当提高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二、人力资源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措施

(一)实施转移就业扶贫行动

1.打造农村“扶贫车间”就地就近就业模式。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乡镇、村集体闲置土地、房屋创办厂房式“扶贫车间”,或设置分散加工的居家式“扶贫车间”,组织农村贫困人口从事适合农村的农产品加工、手工工艺等生产活动或来料加工业务,为农村贫困人口在家门口就业创造条件。对设立“扶贫车间”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扶贫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吸纳困难人员就业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2.强化农村公益岗位托底安置。对持有残疾证或距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劳动年龄农村贫困人口,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可由政府开发公用设施维护、保洁保绿等农村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农村贫困人口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参照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补贴期限除对距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贫困人员可延长至领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3.开展就业伙伴结对帮扶活动。组织开展多形式的“送岗进村”“送岗入户”结对帮扶活动,“一对一”“一对多”定向开展就业扶贫,强化贫困村、劳务中介机构、用工企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四方协作,打造定户动员、定向输出、定岗接收、定期跟踪“四定”有组织输出模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招聘网站开设专区,筛选适合扶贫对象就业的工作岗位,加大岗位信息定向推送力度,实现村企“点对点”人岗对接。

(二)开展助推创业扶贫行动

1.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杠杆作用。结合产业扶贫,落实创业扶贫担保贷款政策。对建档立卡且有合适创业项目的贫困户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3万元的创业扶贫担保贷款,借款人无需提供抵押及反担保等措施。对积极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的单位,按招用符合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人数,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扶贫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对类似扶贫贷款,原则上市级财政不重复贴息。

2.加大创业扶持力度。鼓励有能力有意愿的劳动年龄内的农村贫困人口自主创业,对新注册个体工商户并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的,给予4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应优先为农村贫困人口创业提供创业场所,给予一定期限的场地租赁费用减免。对积极吸纳贫困人口创业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评估认定范围。要鼓励农村贫困人口集中的乡镇积极创建创业型乡镇,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补。支持农村电商扶贫工程,积极推进网站建设,鼓励贫困人口通过电商创业。

(三)开展精准培训

扶贫行动对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培训意愿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免费培训项目清单制度,统筹组织各类培训资源,开展“订单式”培训。鼓励围绕乡村特色产业和家庭服务业发展,开展特色产业培训家政品牌培训,提升农村贫困人口特别是农村妇女致富技能。对培训期5天以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用技能型培训,可执行灵活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个人、培训机构或企业凭培训合格证书申请培训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另行制定。

(四)开展人才支撑扶贫行动

1.吸引高校毕业生投身扶贫工作。扩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规模,在现有岗位基础上,增设农技推广、基层文化站建设、贫困村整体脱贫等岗位,选派优秀高校毕业生从事相关工作。到岗毕业生服务期内连续两年考核均为优秀的,服务期满后原服务单位继续需要且本人有意愿继续服务的,经县“三支一扶”办公室推荐、市级“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后,可免笔试,通过考核直接聘用,考核办法由县、市自行制定。加大从扶贫相关岗位中考录基层公务员定向考录比例。

2.加大贫困地区人才支撑力度。组织技工院校定向招收贫困家庭适龄学生,注册技工院校学籍,按国家规定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免除其住宿费和教材费并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组织专家服务基层活动,根据实际需求,遴选相关专家,每年组织2~3次服务基层活动,深入扶贫一线开展技术指导、信息咨询、医疗义诊等服务。大力支持贫困地区乡村教师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可以县、市为单位,不分城区、农村学校岗位,统一招聘、统一分配,并向乡村学校倾斜,也可按学校组织招聘。按照教师专业标准和任教学科设置考试科目,重点考察教师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

(五)开展全民参保扶贫行动

1.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养老、医疗保障水平。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实施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允许低保、五保等缴费困难群体按100元标准缴费,对重度残疾农村贫困居民,由政府全额代缴最低档次的养老保险费。确保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根据上级要求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完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同级财政给予补贴。对符合农村贫困人口条件的参保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减半,医疗费用每段补偿比例提高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50万元。

2.做好易地搬迁贫困人口的社会保障工作。认真做好易地搬迁农村贫困人口的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确保异地贫困人口在原参保地的参保年限累计计算,实现保障权益随参保居民流动转移,保障个人权益不受损害。

三、人力资源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保障机制

(一)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起省市抓推进、县抓落实、乡镇抓实施的工作机制。省市成立部门间的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工作协调小组和领导小组,各县(区)要相应成立协调小组和领导小组,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中心)要明确专职人员负责,脱贫任务重的村要设置专职协理员,层层签订责任书,夯实脱贫责任。加强与“第一书记”的沟通联系,协同配合做好重点村扶贫工作。

(二)资金保障机制

加大各级就业补助资金对扶贫工作的倾斜力度,集中用于脱贫攻坚。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积极引入社会公益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等,弥补扶贫资金不足。

(三)信息统计机制

建立精准扶贫基础台账,依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对在劳动年龄内农村贫困人口逐一核查,精准识别,统一建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与社会保障情况精准识别卡”,做到“五清”(即:贫困人口的基本情况清、就业创业需求清、培训意愿清、社会保障状况清、帮扶措施清),动态管理,脱贫销号,返贫挂号。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就业与社会保障统计制度,在“人社一体化信息系统”中增加“扶贫”模块,在重点就业统计指标中增加“贫困人口”识别项,搭建以大数据为基础,集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服务、监督于一体的扶贫信息平台。

(四)落实人力资源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进度计划

认真传达贯彻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工作系列部署;成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工作协调小组;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专项方案》。开展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基础数据摸底调查和统计工作。在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的基础上,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集中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扶贫五大措施行动。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政府确定的脱贫任务。2018年全部兜底完成,2019—2020年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工作长效机制。

(五)加强精准扶贫宣传

为推进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工作,广泛宣传就业与社会保障政策,要组织开展“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工作宣传月”活动。活动以宣传国家、省、市出台的新一轮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政策为重点,围绕扶贫开发的中心任务,坚持成果宣传、政策宣传、形势宣传、典型宣传“四位一体”,在全社会营造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的浓厚舆论氛围。

1.开设网上宣传专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官方网站设立“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专栏,设立省市扶贫政策文件及创业扶贫担保贷款、精准培训扶贫、全民参保扶贫等7个栏目。组织有关科室单位梳理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工作项目、政策文件、申请流程、办理地点等信息,按照统一模板全方位刊发在宣传专栏中。

2.开展对贫困人口就业创业需求摸底调查工作。为扎实推进就业扶贫工作,更好的宣传就业与社会保障扶贫政策,要对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进行就业创业需求摸底调查。调查采取责任到人、入户调查、个人自愿的方式,充分了解掌握调查对象贫困原因、务工需求、培训需求和创业需求等信息,在入户调查的同时,面对面的讲解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政策,为下一步开展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工作打下基础。

3.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宣传活动。加强各种渠道宣传,进一步提高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政策知晓度,为全社会积极参与精准扶贫营造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进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工作,促进农村贫困人口稳定就业和全面保障,努力实现“登记一人、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和“每人有保险、每户有保障”的目标。

参考文献:

[1]胡艳霞.论人力资源劳动就业培训效果的提高[J].审计与理财,2016(5).

[2]刘丹.我国人才结构失衡的表现及对策[J].上海经济,2015(7).

[3]刘艳华.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绩效质量管理研究[J].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报,2016(01).

[4]樊晓杰.关于人力资源劳动就业培训的思考[J].消费导刊,2016(6)

[5]刘丽莘.我国人力资源管理的政策设计和启示[J].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12).

作者:徐阔丽 单位:河南省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州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