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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制度作为政府的一项社会政策,从本质上讲是一种调节国民收入分配的手段,其根本目的在于熨平收入分配中的不平等。在实践中,社会保障调节了收入分配差距,促进了社会公平,但也存在诸多问题。
1.社会保障促进了收入分配的公平社会保障作为一种财政工具,是调节收入分配的综合性手段。在初次分配领域,社会保险和职业福利可以影响和改变初次分配的格局。通过构建工资、社会保险与职业福利三位一体的薪酬体系来提高劳动者报酬并适度平抑畸高的资本收益,实现初次分配领域中的调节。在再分配领域,为了弥补市场分配的不足,所有市场经济国家都会利用政府干预来建立再分配机制,通过对政府财政收入的分配使社会财富的分配更加合理。GottschalkandSmeeding(1997)[4]通过分析多个国家的经验数据认为,在20世纪80年代,几乎所有国家都经历了某种程度的工资不平等的过程,而社会保障在很大程度上抵销了市场收入的不平等。国外众多国家的实践证明,社会保障在调节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以1982年英国数据为例,经过社保税和各种补贴,最高收入的20%的家庭与最低收入的20%的家庭的最初收入之比由120∶1下降为4∶1[5]。美国约有7%的社会财富,德国约有15%的社会财富,瑞典约有25%的社会财富通过社会保障实现了收入再分配[6]。
2.社会保障调节收入分配的局限性福利国家不仅仅是一种对失衡的收入分配进行干预和矫正机制,就其本义而言,亦是一个分层化体系[7]。传统上,人们通常认为,福利国家通过社会和市场力量提高了社会层级流动,从而促进了公民平等,但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福利国家的社会阶层化更加明显。济贫传统及其衍生出的当代家计调查的社会救助,都明显地意在导致社会分层化,它通过惩罚受助者来推进社会两极分化的局面。AlvinL.Schorr(1974)[8]指出美国社会保障制度呈现出“二元结构”:贫困者越来越依赖于家计调查的社会救助;而非贫困者则依赖于非家计调查的社会保险。政府救助能够维持贫困者的基本生存,但不足以使其脱贫,很多贫困者由于缺乏专业技术,往往倾向于依赖政府福利救济而不是找一份低工资的工作,导致贫困群体极易陷入“福利陷阱”(welfaretrap)。由俾斯麦和冯•塔夫等保守主义改革者所倡导的社会保险模式,显然也是一种阶层形式,它进一步强化领薪者之间的分化,它为不同阶层和地位的群体制定有本质差异的福利计划,每一项计划都带有明显而独特的权利和特权,意在把人们固定在恰如其分的社会位置上。如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固化就业的二元结构,妇女、黑人和拉美裔居民被禁锢在“垃圾职业”领域,男性和白种人则独占着管理和专业职业领域。在德国,由于社会保障具有浓厚的职业特征,它不仅固化了不同职业分层,而且一种“局内人—局外人”(in-sider-outsider)的分裂现象极有可能发展起来,即通过失业计划等鼓励劳动生产率低的职工退出劳动力市场,而形成一支非常精干的劳动力大军。
女性主义者强调社会保障的性别不平等,Madon-naHarringtonMeyer(1996)[9]认为现存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一种过时了的男性赚钱—女性持家(malebreadwinner-femalehomemaker)传统福利模式,男性获得更慷慨更稳定的福利待遇,相反女性获得更少更不稳定的待遇。Orloff(1993)[10]进一步将女性细分为母亲和妻子两类,认为他们的待遇随着婚姻和家庭角色的变化而变化,社会保障待遇更加不稳定。除了职业、种族、性别被隔离与固化外,社会保障对不同收入水平群体的再分配效应同样存在分层特征。虽然总体上,社会保障降低了基尼系数,有利于调节收入差距,但社会保障对不同收入阶层的影响也是不同的,最低收入组和最高收入组的收入比重下降,其他收入阶层的收入比重都上升[11],意味着社会保障不利于处于收入两个极端的群体,而中产阶层是最大的受益者。HoweandLongman(1992)[12]指出,超过50%的美国联邦政府转移与税收支付待遇受益于月均收入超过3万美元家庭,是政府向四口之家拨付减贫财政支出的两倍还多。
二、研究设计
1.研究缘起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发源于欧洲,代表现代社会保障制度萌芽的《济贫法》颁布于英国,标志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形成的社会保险制度最早在德国实施。欧洲也是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水平最高、制度最完美的地区,英国于1941年第一个宣布建立福利国家,瑞典则被视为“福利国家橱窗”。因此,研究社会保障制度绕不开欧洲这个重要地区。同时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与数据质量,欧盟委员会公布了1995~2010年间社会保障相关的完整的数据统计,鉴于此,本文以欧盟27国①为分析对象。此外,在欧盟内部,各国社会保障模式、经济发展水平与收入分配状况差异明显,因此,研究社会保障与收入分配的关系,选择欧盟是比较合适的。
2.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为考察欧盟社会保障对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影响,本文选取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后的收入分配差距作为被解释变量,社会保障支出水平、社会福利模式作为解释变量。但是考虑到一国收入不平等是多种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尤其是一国经济发展水平和税收水平等。因此,本文将税收水平以及人均GDP作为控制变量纳入模型。(1)被解释变量。本文以“收入分配差距”作为被解释变量。洛仑兹曲线、百分位比率、十分位比率、基尼系数和阿特金森指数等都是测量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的重要指标。在欧盟的收入分配统计中,采用了收入1/5占比、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最高20%人口收入占比三个指标。在收入不平等研究中,基尼系数仍然是使用最广的一个统计指标[13]。因此,本文选取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后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基尼系数(gini)作为测量收入分配差距的指标。(2)解释变量。第一,社会保障水平。为了评估社会保障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作用,需要评估国家财富中有多少资源用于社会保障支出,即社会保障水平。学者普遍采用社会保障收入或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这一指标来度量[14]。在公布的数据中,欧盟采用了社会保护(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这一指标,具体包括保障待遇、管理成本以及其他支出,如社会保障计划的辅助性支出。因此,本文以欧盟的统计指标作为度量社会保障水平指标。第二,社会福利模式。从安德森开创的福利国家类型学以来,欧洲社会福利模式研究成为学者研究的热点,并衍生出多种分类标准和组合类别②。安德森将福利模式分为三种类型:以英国为代表的自由主义模式、以德国为代表的保守主义模式和以瑞典为代表的社会民主主义模式。在此基础上,有学者将欧洲大陆的南欧国家独立出来,称为“南欧模式”或“地中海模式”[15]。考虑到欧盟国家还包括前苏联加盟共和国,其福利特征与上述四种模式存在较大区别,因此,本文在此基础上将欧盟划分为五种福利类型:盎格鲁—撒克逊模式、北欧模式、欧洲大陆模式、南欧模式和东欧模式。(3)控制变量。第一,经济发展水平。几乎所有研究都表明,经济增长对收入分配具有重要影响。早在1955年库兹涅茨(Kuznets)就提出了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不平等呈倒“U”型关系的假说,认为在收入水平较低的阶段,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相伴随,当收入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后,经济增长有助于缓解收入不平等。在现有探讨经济发展与收入分配关系的实证研究中,大多数学者通常以国民生产总值这一指标来衡量经济发展情况。本文选择人均GDP这一指标作为反映经济发展水平的控制变量。为消除量纲与异方差问题,最后纳入模型时对人均GDP取对数。第二,税收水平。税收作为政府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杠杆,它通过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影响要素收入分配,前者改变了生产中要素相对投入的比例,从而改变了税前要素收益率,后者则是通过直接税影响到税后要素收益率。现有研究主要采用主体税种的平均税率指标,但本文是从宏观上考察税收水平对收入差距的影响,因此选择税收收入占GDP比重更合适,它体现了一国税收对调节收入差距的总体能力(见表2)。
3.计量模型面板数据模型最基本的形式是个体效应模型,如下。根据对个体效应αi处理的方式不同可将面板分析模型分为“固定效应”模型和“随机效应”模型。前者将个体效应αi视为不随时间改变的固定性因素;后者将视其为随机因素。但在实际的分析中,判断个体效应是否随时间改变比较困难,研究者通常采用Hausman检验来决定选择固定效应模型还是随机效应模型。与随机效应模型相比,当N较大时,固定效应模型中存在参数过多和自由度损失过多等问题,对于随机效应模型,一般采用广义最小二乘法进行估算,由于αi被假定为随机的,无须估计,因此使用随机效应模型可以一次得到所有系数的估计值从而进行边际分析。同时,本研究的解释变量中含有虚拟变量,固定效应模型一阶差分之后将虚拟变量自动排除,无法纳入分析模型。基于以上原因,本研究采用随机效应模型,回归方程如下。
三、描述性分析
从图1可以看出,不同国家的基尼系数的时间趋势不尽相同,有些国家很平稳(如捷克、希腊、卢森堡等),有些国家呈下降趋势(如爱沙尼亚等),有些国家则为上升趋势(如瑞典、芬兰),但更多国家呈现波动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基尼系数的国别差异有助于估计决定基尼系数的因素。总体上,欧盟收入差距较之其他地区相对较小,1995~2010年27国的基尼系数最小值为0.200,最大值仅为0.392,按照联合国的划分标准,处于收入绝对平均与收入相对平均之间[0.2~0.4]。总体来看,各国收入不平等在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至21世纪00年代前半期呈上升趋势,但近几年又开始趋于下降(如表3)。值得注意的是,基尼系数最小值却逐年上升,表明原来收入最为均等的国家出现了不平等扩大趋势。为初步探索社会保障水平与收入分配的关系,对社会保障支出占GDP比重与基尼系数做散点图(如图2),直线为两个变量的拟合回归线,表明社会保障支出水平与收入差距存在负相关关系,即社会保障支出水平越高,收入差距越小。同理可以画出基尼系数与福利模式的散点图(如图3),很明显,不同福利模式之间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的差异较大,其中北欧模式的收入分配最为平等,其基尼系数全部低于0.3;其次是欧洲大陆模式,只有少量国家的基尼系数略微越过0.3分界线;而其他三种福利模式的收入差距相对前两种模式来说更大。
四、模型分析
本文使用stata12.0对模型进行拟合回归,其结果如表4所示。模型总体效果显著,显著性水平达到0.01。总体R2达到0.4490,虽然不是特别高,考虑到收入不平等受到社会、经济、文化,甚至政治等众多因素的影响,社会保障及税收等再分配手段仅是其中因素之一,模型中社会保障、经济发展水平、税收水平解释了近一半的收入不平等致因,这样看来,模型拟合效果还是相当不错的。模型中,社会保障支出水平对收入差距的回归系数为负值,且在0.05的置信水平上显著,说明社会保障具有收入分配调节作用,且社会保障支出水平越高,收入差距越小。同时,福利模式也是影响收入分配的重要因素之一,其中dum2和dum3在0.1的置信水平上显著,且回归系数为负,说明北欧模式、欧洲大陆模式与其他模式相比,对收入分配调节的影响存在差异,且促进了收入分配的公平化。北欧模式的回归系数更高,说明其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更大;而盎格鲁—撒克逊模式、南欧模式的回归系数为正,即与其他模式相比,调节力度更弱,但不显著。
五、结论与讨论
通过上文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第一,社会保障是调节收入不平等的重要因素,社会保障水平越高,收入差距越小。社会保障支出水平与基尼系数呈负相关关系,且在0.05置信水平上显著,回归系数为-0.099,表明社会保障水平越高,收入越趋于平等,社会保障支出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基尼系数则下降0.099个百分点。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社会保障制度起源于欧洲并繁荣于欧洲;作为一项收入再分配手段,社会保障水平在欧洲远高于在其他地区。20世纪40年代英国第一个宣布建成福利国家,此后,欧洲其他国家纷纷效仿,福利国家成为欧洲的代名词。福利国家的最大特色就是以公民权利为核心,确立了福利普遍性和保障全面性原则,以国家为直接责任主体,为全而西欧占比为23.3%,中欧及东欧为18.9%,以充分就业、收入均等化和消灭贫困等为目标。欧洲社会保障支出水平也是世界最高的,2009年,平均而言,世界各国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占GDP的10.9%,而西欧占比为23.3%,中欧及东欧为18.9%,除了少数几个东欧国家低于20%以外,法国、丹麦、瑞典、荷兰等国家更是高达30%以上,高于世界其他任何一个地区(如亚太地区仅为6.9%)[16]。欧洲项目全且水平高的社会保障的确成功地降低了收入不平等,欧洲是世界收入差距最小的地区。第二,在不同福利模式下,社会保障水平对收入分配调节作用存在差异。虽然习惯用“福利国家”称呼整个欧洲的社会保障模式,粗看上去,各福利国家之间的类似之处大于它们之间的差别:它们都是通过税费实行大规模的社会再分配,将养老、扶贫、失业、工伤和医疗健康看成是国家的责任,并且把这些职能和国家对于经济生活的管理、对于政治生活的引导联系起来,从而形成一个以国家为边界的福利国家体系,然而在实践中,甚至在理念上,它们之间存在很大的区别。尽管安德森强调传统按社会保障支出水平划分福利模式是不合理的,但不同福利模式之间的社会保障支出水平与支出结构确实存在差异。模型验证了不同福利模式对收入分配的调节效应存在差异,模型结果显示,北欧模式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最强(回归系数为-0.045),其次是欧洲大陆模式(回归系数为-0.034)。这与Headyetal.(2001)[18]的结论相似,他们比较了不同福利模式在降低收入不平等上的差异,认为像比利时、丹麦和荷兰等社会保障支出水平较高,其调节收入差距的力度更大;葡萄牙、希腊等支出水平较低,其调节力度最小;而像英国,由于社会保障待遇给付采用家计调查式,其收入再分配边际效应最强。但与学者不同的是,本研究将东欧国家纳入模型中,结果表明,盎格鲁—撒克逊模式和南欧模式的回归系数为正,即与东欧模式(参照组)相比,其调节效应更差,但不显著(没有通过检验)。第三,社会保障是调节收入差距的因素之一,需与其他政策措施相协调,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模型决定系数R2小于0.5,说明模型中所有自变量对因变量的解释力不到50%。如果仅将社会保障支出水平与基尼系数进行回归,回归系数β=-0.067,R2=0.1943,且在0.1置信水平上统计性显著,这一结果与其他学者或机构的研究结论基本一致。国际劳工局以OECD国家为研究对象,结果表明转移支付占家庭收入的比重与基尼系数下降幅度呈正相关关系,其回归方程的决定系数R2=0.2151。ChenWangandCaminada(2011)对36个LIS国家进行分析,决定系数达到0.501,且回归系数统计性显著,然而他对其中最富裕的20个国家进行回归,这种相关关系则消失了。以上研究表明除了社会保障之外,还有其他因素影响收入差距。在本研究中,将经济发展水平与税收水平两个指标作为控制变量纳入模型,两者对收入分配都具有统计性显著影响(P值都小于0.01)。其中,税收水平的回归系数为负值,达到0.171,表明税收具有正向收入调节效应,税收水平越高,收入越趋向平等。还发现,税收水平的回归系数绝对值高于社会保障水平(-0.099),表明与社会保障相比,税收的调节效应更强。经济发展水平则与收入不平等呈正相关关系,即经济发展水平越高,收入差距越大,且在0.01置信水平上显著。在发达国家,收入差距之所以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是因为综合运用了税收、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反贫困、农业政策补贴、工资决定机制等措施。社会保障属于二次再分配范畴,是一种事后调节机制,它的成效需要以初次分配为前提。刘强(2006)[20]对北欧福利国家收入分配考察后总结道:虽然通过政府建立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但维系社会公平和收入均等的另外一个关键环节是,在初次分配领域就实现了工资收入相当程序的均等化,为分配结果的公平创造了基础条件。因此,在治理收入不平等问题中,需要综合协调运用初次分配与再分配各种政策措施。
作者:朱火云 丁煜单位: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