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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创意企业融资风险管理研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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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创意企业融资风险管理研究

摘要:文化创意企业由于固定资产少、运营风险高,很难从商业银行获得融资。文化保险的出现能够有效降低文化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增强文化创意企业的抗风险能力。通过向保险公司投保并将保单质押给银行,可以降低商业银行的融资风险,提高商业银行的信贷限额,有效缓解文化创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首先对文化创意产业风险承保范围进行分析。然后根据文化保险的类型提出了三种保单质押融资模式,设计了相应的流程,并从文化创意企业、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各自的角度提出了防范融资风险的措施。最后对保单质押融资服务定价问题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文化创意企业;商业保险;保单质押;融资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文化创意产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还比较落后,其中融资难问题一直是文化创意企业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虽然国家从各方面出台了鼓励文化创意产业融资的政策,但文化创意企业的高风险特性仍然是制约银行等金融机构向文化创意企业提供融资的主要原因。文化创意企业的高风险性一方面是由其自身特性决定的,由于文化创意产业是轻资产的,退出避垒低,且自身违约概率较高,存在道德风险;另一方面,文化创意企业运营也面临诸多风险,因为文化创意产品属于创新性和体验性产品,市场反应不确定程度高,文化活动举办过程中也会存在诸如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导致的各种损失。因此,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向文化创意企业提供信贷融资时,往往会担心其自身和运营风险所导致的融资风险。学者Higson等(2007)就曾指出创意企业在内容、人力资本、商标等方面的“不确定性”是制约投资者进行投资的主要原因[1]。基于此,一些学者针对文化创意企业投融资过程中的风险,提出了相应的风险解决思路。如厉无畏(2011)认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需要投融资创新,针对文化创意产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和市场风险现实,提出政府、投融资、市场和交易等不同层面的风险控制与分担策略[2]。侯英(2016)认为文化企业信用风险评级体系的构建,有助于加深投资者对企业的了解,并做出科学的投资决策[3]。谢闽(2010)分析了当前文化传媒业投融资的几种基本模式及其风险特征,提出从改变影响投融资的风险类型、改变接受资金企业的收益结构、引入利益相关者和明确风险测量等角度创新文化传媒业投融资模式[4]。王海英(2011)认为版权担保贷款是文化创意产业融资模式的一个创新,但也存在诸如法律、银行经营等风险,提出建立完善版权评估和多级贷款风险分担及补偿机制,成立文化产业担保基金,引入保险机制,化解交易风险等风险防范措施[5]。耿同劲(2013)从融资需求方要先降低自身风险层面,提出适配文化产业的供应链融资模式,并针对文化产业采用供应链融资模式存在的制约因素,从搭建银文合作平台、健全文化产品交易服务体系等方面提出融资路径[6]。Clara等(2005)提出可以通过转向信用市场来缓解从资本市场融资难的情况,但企业在进入信贷市场的过程中也会存在很多融资困境[7]。

Angilella和Mazzu(2015)针对此困境,构建了基于软信息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多准则信用风险模型,并运用真实的案例对构建的模型进行了普适性分析[8]。皮智(2010)针对贷款中存在的诸如质押风险预测难、贷款风险难以有效分散等问题,提出尽快出台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信贷政策、鼓励保险公司开发针对文化创意产品的保险产品等政策建议[9]。章金萍和李兵(2012)对保险支持文化产业的供给状况以及文化产业发展对保险支持的需求状况进行了分析,发现我国文化产业保险支持呈现供需不均衡现象,从扩大产品供给与创新、建立规范化文化产业保险体系、培育专业化鉴定机构和团队、成立专门性文化产业保险公司或团队、拓展保险企业投资文化产业渠道等五个层面提出了保险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10]。近年来,保险作为风险转移的一种有效手段,越来越受到金融机构和企业界的关注。尤其是保证保险的出现,在提高中小企业信用的同时,不仅为企业提供了一种新的融资渠道,也为贷款提供者商业银行提供了保障[11]。文化创意产业也不例外,为了降低文化创意企业的运营风险,2011年,国家文化部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出《关于保险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列明支持文化产业试点的11个险种,包括演艺活动财产保险、演艺活动公众责任保险、演艺活动取消保险、演艺人员意外和健康保险、展览会综合责任保险、艺术品综合保险、动漫游戏企业关键人员意外和健康保险、动漫游戏企业关键人员无法从业保险、文化企业信用保证保险、文化企业知识产权侵权保险、文化活动公共安全综合保险等险种。文化产业保险的发展为文化创意企业降低运营风险提供了保障,文化创意企业在投保文化保险之后,将保单质押给银行可以降低银行向文化创意企业提供融资的风险,有助于银行对文化创意企业提高信贷限额及降低贷款利率。然而,文化创意企业投保也会增加保费支出,从而进一步加大其自身的资金压力,这样文化创意企业必须提高其向银行的贷款额度,那么文化创意企业投保到底如何影响其融资决策和融资风险是值得研究的问题。本文提出将商业保险融入到文化创意企业的融资过程中,开发出基于保单质押的文化创意企业融资创新模式,并给出了银行为文化创意企业提供贷款的条件。

二、文化创意产业保险的分类

目前,国外保险机构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承保险种已经非常全面,开发出了很多的综合性保险,如音乐会和剧目制作综合保险、电影制作综合保险、节日和展会演出综合保险、艺术品拍卖保险等,而我国保险机构对文化产业险种的开发还比较晚。例如2001年世界三大男高音在北京举办演唱会,当时外商主办方要求对演唱会进行投保,但国内还没有类似的险种,最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接了保险金达1.1亿元的保险,包括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以及演出取消或延迟保险。自此以后,各大保险公司相继开发了一系列的文化活动保险。文化创意企业融资过程的风险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文化活动过程中的风险,二是文化创意企业本身的风险,三是文化内容的风险,针对具体的风险可以投保具体的保险产品。

(一)文化活动过程中的风险与保险产品

文化活动过程中的风险主要是指文化创意企业在开展文化活动,如演艺活动、展览活动等过程中产生的风险。以演艺业为例,文化活动过程中的风险包括演艺活动取消、延迟风险;舞台搭建、设备安装的风险;演出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风险;公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风险等。首先,演艺活动取消、延迟风险。据统计,一场演艺活动中,演艺人员预定金、剧院租赁费、舞台设备预定金等前期投入要占演出投入的60%~70%,也就是说,一旦演艺活动取消,这部分投入是无法收回的。与该风险相对应的保险主要是演艺活动取消保险,这种险种在国内很多保险公司已经开展。例如,2003年,滚石乐队计划在北京举行数百场大型演出,应外方的要求,作为主办方之一的北京时代新纪元公司购买了一份最高赔偿额度达415万元的保险;但受非典的影响,滚石乐队原定计划演出取消,很多前期投入巨大但未购买保险的演出公司血本无归,而按照北京时代新纪元公司与中国人保北京分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中国人保最终赔付了北京时代新纪元公司已经发生的250万元筹备演出费用。其次,舞台搭建、设备安装风险。主要是演艺活动演出之前,在搭建舞台、安装设备时发生的由于舞台塌陷、火灾爆炸、管理疏忽等引起的舞台、设备损毁以及相应的人身伤害。现实中类似的案例有很多,几乎所有的演艺活动按照其特殊的要求都需要重新规划设计舞台,因此其风险是普遍存在的。舞台、设备损毁大多属于财产损失,因此很多保险公司将其纳入演艺活动财产保险。再次,演出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风险。这里主要是指演出过程中由于舞台坍塌、拥挤踩踏、摔伤砸伤、设施故障、管理疏忽、火灾爆炸等引起的演出人员及相关的工作人员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这种风险事故是很多的,例如1993年香港著名乐队Beyond主唱黄家驹在日本录制节目时,从高台坠落死亡事故中,日本保险公司赔偿了10亿日元。最后,公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风险。这种风险主要是在演出过程中由于舞台坍塌、拥挤踩踏、摔伤砸伤、设施故障、管理疏忽、火灾爆炸等引起的,专指给公众带来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演艺活动公众责任保险除承保公众的财产损失、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之外,还可以涉及诉讼费用和其他必要合理的费用。

(二)文化创意企业本身的风险及保险产品

文化创意企业本身的风险是指受文化创意企业自身经营影响所产生的风险。由于文化创意企业融资后的贷款归还人是文化创意企业自身,即使文化活动开展顺利,若文化创意企业自身经营不善或遭遇变故,也会面临违约风险。文化创意企业运营过程中的风险主要来源是其核心财产的损失,而文化创意企业的核心财产主要是关键人力资源和文化内容产品。首先,关键人员的损失。对于演艺业来说,演员在演艺活动开始之前,由与该演艺活动相关事件引起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虽然也可以划为演出活动类风险,但由此带来的误工费用也可以作为保险标的由保险公司给予承保。例如,2011年12月著名歌手胡彦斌在前往兰州参加跨年晚会途中遭遇车祸受伤,主办单位赔偿2.8万元医疗费和误工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兰州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与演出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风险相对应的保险主要是演艺及文化传播人员意外和健康保险。对于动漫业来说,动漫游戏企业关键人员意外和健康保险及无法从业保险,都是用来承保文化创意企业人力资源损失风险的保险产品。其次,文化内容产品的损失。由于自然灾害、火灾爆炸或偷盗等引起的文化内容产品的损失会影响文化创意企业的运营。例如,2012年10月,飓风“桑迪”袭击了纽约画廊,受灾的画廊和艺术品损失达5亿美元,由于美国很多州禁止保险商执行特殊飓风免赔政策,美国ASA艺术保险支付了4000万美元的理赔。这类风险可以与其他财产保险一同承保,也可以单独购买如艺术品综合保险,来应对文化活动过程中和文化产品储存过程中的风险。最后,对于文化创意企业融资过程来说,还存在其他经营不善带来的信用风险,因此可以购买文化企业信用保证保险来应对信贷中的信用风险。

(三)文化创意企业内容侵权风险及保险产品

文化创意企业内容侵权风险主要是指其他相关团体或个人认为文化创意内容侵犯自身所有的知识产权,要求给予相应经济赔偿的风险。如2007年在浙江杭州的张学友演唱会结束后不久,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就以其中8首歌曲侵权为由,将北京鸿翔风采国际文化公司、浙江世纪风采文化传播公司、浙江国华演艺公司3家主办方告上法庭,虽然这8首歌曲中有部分歌曲是张学友本人创作,但是著作权已经由作者授权给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主办方没有征得该协会同意就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构成了侵权,因此法院判决3家主办方赔偿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9万元。针对此种风险,保险公司可以开发出文化创意企业内容知识产权侵权保险给予承保。以上各种类型的保险除了演艺活动取消保险是专门针对某场特定的演出活动投保之外,其他类型的保险既可针对某场特定的文化活动投保,也可针对文化创意企业的所有文化活动投保,还可针对某个文化承接场地所承接的所有文化活动投保。

三、文化创意企业的保险融资模式

(一)文化创意企业投保模式

对于文化创意企业来说,通过购买文化创意保险,文化活动带来的风险大大降低,银行向文化创意企业融资的风险也就降低了。在实际操作中,文化创意企业可以将保单质押给银行,然后从银行获得融资;如果文化活动出现损失,保险公司直接将理赔金额偿还给银行。这种融资创新模式需要文化创意企业进行投保,具体流程图如1所示。文化创意企业投保模式的流程是:文化创意企业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文化创意企业向保险公司投保并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支付保费;保险公司根据文化创意企业投保的内容开具保单;文化创意企业将保单质押给银行从而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审核通过后根据文化创意企业的自有资金状况以及保单承保范围确定向文化创意企业提供的信贷额度,银行与文化创意企业签订信贷合同,银行向文化创意企业提供贷款资金;文化活动开展之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出现,若这些因素并未造成文化创意企业承保范围内的损失时,文化创意企业与银行的信贷合同被激活,文化活动所得的收入被用来支付银行的贷款本息,而保险合同将不会被执行;相反,若不确定性因素造成文化创意企业相关的文化活动受到损失,并且这种损失属于承保范围内的损失时,文化创意企业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被激活,由于此时文化创意企业已经将保险合同质押给银行,于是银行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对损失进行评估后,将理赔的资金直接支付给银行;若理赔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贷款本息,银行还会向文化创意企业追偿剩余贷款本息。

(二)商业银行投保模式

文化创意企业的保险除了文化创意企业投保之外,也可以由向文化创意企业提供贷款的商业银行投保,以保障商业银行向文化创意企业贷款的安全性。商业银行购买的保险称为信用保险,即权利人向保险人投保债务人的信用风险的一种保险。当文化创意企业违约无法向商业银行偿还贷款本息时,保险公司给予赔偿。具体的流程如图2所示。银行投保模式的流程是:文化创意企业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与银行签订信贷合同;银行根据信贷合同向保险公司投保以文化创意企业的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银行与保险公司订立信用保险合同,并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支付保费;银行向文化创意企业提供贷款资金;文化活动开展之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出现,若这些因素并未造成文化创意企业向银行的违约,也就是说文化活动的收入足以支付银行的贷款本息,此时文化创意企业与银行的信贷合同被激活,文化创意企业偿还银行的贷款本息,而信用保险合同将不会被执行;相反,若不确定性因素造成文化活动的收入不足以支付银行的贷款本息时,此时发生信用风险,银行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信用保险合同被激活,银行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将文化创意企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差额支付给银行。

(三)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模式

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同属于金融机构,由于它们与文化创意企业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因此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有必要通过合适的沟通合作共同降低融资和保险风险。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的形式有很多,最常见的就是独立的两个公司之间相互介绍客户,加强信息交流。例如,当文化创意企业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商业银行可以推荐文化创意企业购买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以增加文化创意企业的信用;当文化创意企业向保险公司投保时,保险公司可以推荐文化创意企业向商业银行贷款。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另一种合作模式是双方共同开发出针对文化创意企业的融资创新产品,共同分担风险,从总体上对风险进行控制,对定价机制进行协调。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的最后一种合作模式是兼并,即商业银行收购保险公司后从事保险业务,或保险公司收购商业银行后从事信贷业务。兼并后的合作模式在国外金融行业中是十分常见的。

四、文化创意企业保险融资服务定价

假设某文化创意企业拥有流动资金c0,进行某项文化活动需要花费资金c,收入为R>c。但是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文化活动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损失ξ是随机的,从以往的经验数据可以估计出该随机收入变量服从某种形式的概率分布,其分布函数假设为F(•),对应的概率密度函数为f(•),F-1(•)表示F(•)的逆函数。

(一)保险公司的保费决策

为了降低保险中的道德风险行为,激励文化创意企业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保险公司通常会设定一定的免赔额水平。也就是说,当文化创意企业损失低于该免赔额水平时,保险公司不赔偿;只有当损失高于该免赔额水平时,保险公司才会赔偿。免赔额水平相当于保险金额,是损失发生后保险公司至少应该赔偿的数量水平,很显然,保险金额越高,保费就越高。文化创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来确定投保水平,选择保险金额的大小。同时,投保时还要选择最高保险额度。

(二)银行提供贷款的条件

当文化创意企业拥有的流动资金时,文化创意企业不需要向银行借款即可从事该文化活动项目,且能够购买商业保险;当文化创意企业拥有的流动资金时,文化创意企业可以从事该文化活动项目,但需要从银行借款来购买商业保险;而当文化创意企业拥有的初始资金c0<c时,文化创意企业必须向银行借款才能从事该文化活动项目,并承诺相应的贷款利率。随着文化创意企业资金缺口的增大,保险需要提供更高的最高赔付水平,才能保证银行向文化创意企业提供贷款。同时,随着文化创意企业资金缺口的增大,融资可行区域1变大,而融资可行区域2变小。随着文化创意企业资金缺口的增大,银行希望将保险的免赔额设高,这样保险费用会降低,保险公司只承担文化创意企业面临高损失时的风险。

参考文献:

[2]厉无畏.文化创意产业的投融资与风险控制[J].邓小平理论研究,2011(2):1-6.

[3]侯英.文化产业金融支持体系创新研究[J].经济问题,2016(3):80-85.

[4]谢闽.文化传媒业投融资模式创新的基本逻辑[J].上海金融,2010(8):26-29.

[5]王海英.文化创意产业版权融资相关法律问题探析[J].福建论坛,2011(8):73-76.

[6]耿同劲.文化产业供应链融资研究[J].贵州社会科学,2013(6):96-101.

[9]皮智.文化创意企业贷款模式探析[J].中国金融,2010(4):79-80.

[10]章金萍,李兵.我国文化产业保险支持的供需分析与对策引导[J].保险研究,2012(7):68-74.

[11]巴曙松,游春.我国小微型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相关问题研究[J].经济问题,2015(1):1-6.

[12]谢志刚.风险理论与非寿险精算[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0.

作者:甄烨1;王文利1;薛耀文2 单位:1.太原科技大学,2.运城学院经济管理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