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企业再融资风险内部控制范文

企业再融资风险内部控制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企业再融资风险内部控制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企业再融资风险内部控制

摘要: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金融企业在促进资金在全球范围内的资本流通方面具有其他行业无法比拟的优势。近年来,美国次贷危机及欧盟的债务危机相继爆发,引发了全球范围内对金融企业再融资过程中风险控制的关注。对金融企业而言,如何从企业内部出发,加强风险内部控制体系构建具有重要价值。本文从风险控制问题入手,提出构建我国金融企业再融资风险内部控制的新思路。

关键词:

金融企业;再融资风险;内部控制

一、金融企业再融资概述

(一)金融企业再融资定义企业融资是指企业为了满足自身发展需要,根据企业整体资金需求的目标,通过可能的渠道,取得企业员工投资或者从企业所有权人、原有债权人获得资金的一种筹措资金的经济行为。而企业再融资是指在实现融资之后的继续融资行为,主要指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从证券市场上取得资金的直接融资行为。而金融企业再融资是特指金融企业通过再融资方式取得资金的经济活动。金融企业再融资是目前极受推崇的一种企业融资方式,对于金融企业的后期发展具有相当积极的作用。

(二)金融企业再融资方式目前我国金融企业主要采取股权融资及金融债券融资两种方式。(1)股权融资。金融企业股权融资是指企业原有的股东将部分企业所有权出让给新的股东,实现企业资本增加的直接融资方式,主要有增发新股及配股两种方式。股权融资特点是取得融资的企业不需要支付给资金提供者资金使用利息,但新股东与老股东同时享有企业盈利所得。(2)金融债券融资。金融债券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向外界借钱的方式取得企业所需资金,但区别于一般的借钱方式,即金融企业具有主动权,主要表现在金融债券的融资方式上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和可转换企业债券。前者可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普通股,后者可以再证券交易市场上进行交易。与股权融资不同的是,通过金融债券融资方式取得的融资,企业需要承担相应的利息,以弥补企业使用债权人资金所造成的损失。

(三)金融企业再融资风险(1)再融资方式风险。金融企业的两大类再融资方式,因其不同的特征,而具有其各自特殊的风险。一方面,股权融资具有长期性、不可逆性、无负担性三大类特点。在这种方式下,股东享有企业的所有权,而企业的经营者享有企业的实际经营权,经营权与所有权间的悖论使得实际经营者会通过各种方式实现企业营业收入的增加,而忽视企业的实际盈利,这就造成了企业实际所有者对于企业的不信任,这种不信任加大了企业再融资的难度。于是企业需求外部方式实现企业再融资,外部的成本及实际效果仍值得商榷,这就增加了金融企业再融资的风险。另一方面,债券融资是一种必须要承担资金使用成本的再融资方式,这意味着通过在这种方式取得的融资将增加企业整体成本,影响企业财务杠杆,增加企业实际经营风险,一般企业在选择再融资方式时对于金融债券融资都会相对慎重,这也使得我国金融企业再融资呈现着以股权融资为主要方式,金融债券融资为辅助方式的再融资方式格局。(2)再融资整体风险。金融企业再融资过程中的整体风险主要来自于企业和市场两个部分。一方面,近年来随着我国对金融业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国家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完善,想通过债券市场去融资的企业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同时企业通过证券市场取得融资,企业的整体情况也因此受到社会的监督、关注。如上市公司企业年报等,需要披露出企业多种经营数据,良好的经营数据会给予股民等正向刺激,从而给企业带来更多的融资,但不良经营数据会使股民丧失投资信心,带来企业资产的浮动。另一方面,虽然我国金融体制不断健全,金融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但我国金融市场与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的金融市场仍存在很大差距,金融市场对于调整社会收入分配的作用较小,金融市场的整体风险相对于发达国家金融市场较大,所以这给我国企业的再融资带来了较大的外部风险,而对于金融企业受到国家相关政策、环境变动影响的可能性更大,这种外部风险体现得更为明显。

二、金融企业再融资风险内部控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企业再融资现状在我国,金融行业属于国家管控的重点行业,金融企业的利益争夺通过货币市场中的三种方式实现,分别是: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和票据市场。同业拆借市场主要是为金融企业弥补短期资金不足而进行的临时融资活动的市场,在我国发展较晚;近年来发展较快的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指通过同业中心和中央登记公司,金融企业或金融机构进行债券购买和回收的金融市场近年来发展迅速,已成为我国主要的债券市场组成部分;票据市场是指一种短期资金融通市场,主要通过汇票、支票、本票的发行、承兑、贴现等方式实现。以上三种金融市场发展相对不均,对于金融企业的再融资也有一定影响,但总体上,我国金融企业再融资可分为以下两个阶段:一是初始阶段。此阶段的时间跨度为1998~2001年,以金融企业试点增发新股为起点,标志着我国金融企业再融资的新渠道产生。在此阶段,我国金融企业再融资格局是以配股为主要方式,增发新股和可转换债券为辅助方式。二是市场化阶段。此阶段的时间跨度为2001年至今。从初始阶段走入市场化阶段,我国金融市场出现较大突破,这一阶段开始的标志是《金融企业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和《金融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实施办法》两部金融企业再融资专门规则的出台。此阶段我国金融企业的格局发生转变,增发新股及可转换债券融资方式发展迅猛,形成了配股、增发新股和可转换债券多元化发展的形式。图1是1998~2010年我国金融企业再融资情况表,1998年我国金融企业再融资总额仅124.08亿元,至2001年有明显增长达457.01亿元;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金融企业再融资总额急速增长,2011年金融企业实现再融资3538.73亿元。

(二)金融企业再融资风险内部控制现状(1)再融资能力不均。长期以来,金融企业融资存在着大企业融资相对简单,融资能力较强;小企业融资难度大,且融资规模较小等问题。融资市场存在着明显的二八法则,即少数大企业取得金融市场上的大规模资金,而占金融市场大部分数量的小企业取得的资金总量很少。取得资金的目的是为了将资金投入生产,创造更多的价值,但现实中很多大企业在取得金融市场融资之后因为没有合适、可靠的项目,将资金转给中介机构来管理,从中赚取资本使用利差;小企业拥有好的项目,却因为缺乏流动资金,项目开发出现问题,好项目“流产”,这可被视为一种严重的资源浪费,同时阻碍了我国金融市场的良性发展。(2)会计信息披露不足。从我国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年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情况而言,相较于美国等发达资本市场的信息披露存在较大差距。一方面,从方式上来看,我国相关财报信息披露格式化严重,缺乏行业、企业特征,而诸如纳斯达克证券市场的财报信息披露则相对灵活,在保证基本披露项的完整性同时,兼容考虑企业特征及行业特性,便于投资者充分了解企业特征;另一方面,从社会信誉上来看,我国金融企业在证券市场上表现出来的诸多问题,使得中国股民一度视中国金融企业为“圈钱机器”,这带来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中国金融企业再融资的发展制造了阻碍;反观纳斯达克等发达的证券市场,表现出更多的资本融通、收益再分配功能,给予了资本市场更多的活力。(3)内部控制能力不高。我国金融企业管理现状基本是采用职业经理人的方式,即实际管理权跟经营权分开,这种职权分开的情况,增加了实际管理人员的权利,但管理人员也因为权力过大,难以受到控制,在指导企业经营时易出现专断专行的现象;原则上员工对于管理人员具有内部监管的权利,但现实中因为员工基数大,权利过于分散,使得无法有效实行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管,这一层面的内部监管基本缺失,无法发挥作用。

(三)金融企业再融资风险内部控制问题分析21世纪初,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对我国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及准则,金融企业也需严格执行基本规范,但各金融企业的实际操作中却存在诸多问题,归纳如下:(1)企业内部结构问题。完整的企业治理结构应该由董事会、监理会和经理层构成。治理结构中的各个层级依照相关标准对企业的运营决策、内部监督等实行决策,其中董事会主要具有经营决策权,监理会主要执行监督管理权。在我国的金融企业中普遍存在股东大会中大股东权力过大,使得董事会无法行使决策权;金融企业监理会人员设置不科学,使得监理会监管权用不到实处等问题。(2)风险评估机制问题。我国金融业起步较晚,尽管发展较快,但是各项机制都不完善,尤其以金融企业风险控制为最。国外的经验显示,金融企业作为特殊的服务业对于内外部风险的影响反应相当剧烈,因此应该建立专属于金融企业的专门化风险评估机制,包括从风险的识别到风险的应对等诸多方面。如今,我国金融企业对于风险的识别、分析、应对、反馈等方面做得不到位,金融企业没有建立合理的风险评估机制,使得只有当风险来临时才后知后觉,这种情况下,企业对于风险的承受能力相对较早识别风险的企业要低得多。(3)信息不对称问题。金融企业一般包含较多子公司或业务部门,内部组织结构较其他行业相对复杂。这种庞大的企业组织架构,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处理金融企业复杂的业务,但同时也带来了内部沟通不畅、信息难以准确传达等问题,造成了金融企业内部信息不对称。比如,集团公司的总部下达了企业再融资的重要决策,但经过层层组织的信息过滤加工,并制定相应的策略,子公司或对应的部门往往难以准确按照总部最初的设想实现融资。(4)监管机制问题。我国金融业受到政府的管控,执行着“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但因为金融企业难以划归到特定的行业,所以监管存在着盲区。同时对于金融机构内部控制除了上文中提到的“基本规范”,缺乏相应成文的法律法规,容易出现钻法律漏洞的情况。

三、从次债危机到欧债危机:国际经验对我国金融企业再融资风险内部控制的启示

2007年以美国为中心,全球爆发次贷危机,此次次贷危机源于2004~2006间美国17次调整贷款利息,基准利率由1%上调至5.25%,致使次级抵押贷款还债压力过大,很多房屋购买者无力还债,从而导致很多次贷机构破产,基金公司倒闭。美国本土的次贷危机最终导致了全球金融市场的集体性震荡、恐慌,从而爆发全球金融危机。次贷危机的余波稍稍缓和之后,随着希腊等欧盟国家的国家性债务相继严重超出预警线,欧洲爆发债务危机。2009年12月,希腊成为首个主权债务凸显的欧盟国家,随后债务危机向其他欧洲五国蔓延,即葡萄牙、意大利、爱尔兰、西班牙也相继出现债务危机。加之美国评级机构不断下调希腊等债务国的信用等级,这场欧债危机引发国际社会的关注,随后产生蔓延,危及整个世界经济。这场债务危机的的转折点发生在2013年12月16日,爱尔兰成功走出欧债危机困境,成为欧盟首个脱困的国家。总结这两次金融危机,对我国的金融企业再融资具有较大的启示作用。

(一)内部控制环境在营造金融企业内部控制环境方面,各国的做法不一。如美国在金融企业的治理结构中专门设立审计委员会,以加强金融企业内部审计,通过内部审计的有效实施保证监管信息的可靠真实;德国方面,一直努力构建金融企业,特别是银行体系的内部控制系统,在内控系统中,德国重点营造分工有序、各司其职的体制,保证金融企业有效地进行再融资的内部风险控制。新加坡的社会整体价值观相对保守,所以新加坡投行对于大风险的再融资业务比较谨慎,新加坡金融企业为规避再融资风险,建立了层级清楚的内部风险控制架构,严格规定包括从最基层的实时交易员到最顶端的董事会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同时,在金融企业人力资源培养政策制定上,新加坡金融企业也制定了明细的方案。

(二)风险机制在构建金融企业风险机制方面,金融市场相对成熟的国家也给与我国较多的借鉴。如:美国规定金融企业需制定连续有效的金融风险控制方案,全面规划金融系统,金融产品、金融活动、金融业务流程等各方各面,同时加强整体的风险预警识别体系;德国全能银行的经验借鉴是在境内境外都需要建立全面的交互的业务网络,这种网络有利于减少金融企业再融资带来的经营风险,维持金融企业的稳定性。新加坡金融企业通过建立复杂契约构架来减少子母公司制的金融企业风险,这种构架能够有效地对企业的风险进行识别、分析、监管以及管理。

四、金融企业再融资风险内部控制的原则考量与制度完善

(一)构建金融企业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明晰、结构完整的金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金融企业内部风险控制构架的基础,能够帮助金融企业加强企业日常及非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管。要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需要根据金融企业的自身特征分配各类法人治理结构分级,要保证内部董事的数量,同时合理设置诸如独立董事等外部董事的数量,内部董事及外部董事相对独立的进行金融企业内部风险控制,能够强化董事会的监督作用,同时能够保证金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二)完善金融企业风险内部控制法律法规金融市场属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对于我国经济的稳定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为了保证金融企业的稳定,需要加强对于金融企业再融资风险控制的力度,完善相应的风险内部控制法律法规,规范目前尚存的金融企业再融资死角,将可能的风险进行有效的规避,以保证金融企业再融资的合理有序化,这种做法也能够从一定程度上保证我国社会经济、政治的稳定性。

(三)建立高效的金融企业风险评估机制高效的风险评估机制,被视为抵御金融企业融资危机的有效方式,同时能够对风险进行谨慎的防范。构建有效的风险评估体制,要求金融企业从自身出发,首先在企业内部营造风险防范意识,同时加强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合理规避可能给企业带来较大风险的项目。从企业自身的资产结构情况出发,立足我国的基本国情,将企业再融资风险评估体制构建落到实处,设计出能够适应市场等外部环境变化的高效的、全面的风险评估机制。(四)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预警系统对金融企业的风险进行预警,对于金融企业再融资具有长远的意义。区别于风险评估体制,风险控制预警系统是在项目未实施前就根据相应指标对风险进行等级评定,将相应的风险报告呈报给相关领导层,并对项目进行实时跟踪,对项目风险进行动态监管,设置专业化的监控人员,对于超出风险稳定指标的项目积极报告并制定一定的初步解决程序,对重要风险点进行严格把控。

(五)完善金融企业风险内部控制的监管机制细致有效的金融企业内部监管机制,能够有效地发现金融企业内部风险,从而根据风险的类型进行分析,对风险进行有效归类及识别,然后再制定合理有效的风险应对测试,其风险控制才能有效进行。监管机制的完善不仅需要各金融企业自身加强人力、物力的投入,国家方面也需在设置专门化的金融企业再融资监管部门等方面给予相应支持。

作者:颜娟 李俊鹏 单位: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