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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横空出世的余额宝把互联网金融带进了大众的视野,引发了各类金融机构的纷纷效仿。互联网金融在促使银行业创新与转型的同时,对于解决信息不对称和信用问题、弥补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不足问题以及降低融资成本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浪潮下,小微企业应该与时俱进,利用新兴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为企业发展筹集资金,促进自身的发展壮大。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创新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和云计算、社交网络、搜索引擎等现代信息技术的推广,国内掀起了一股互联网与金融行业融合浪潮,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凭借自身的用户、渠道、流量等优势开始涉足金融领域,互联网金融逐渐发展起来。2013年,余额宝的出现,标志着我国互联网金融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此后,互联网企业纷纷涉足金融领域,一些银行、券商也以互联网为依托,对业务模式进行重组改造,互联网业与银行业的混业发展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互联网金融在支付方式、理财产品和资金借贷三个领域快速发展,不仅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人们的支付方式、理财方式和借贷方式,而且为处于融资困境的小微企业注入了新的活力,成为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突破口。互联网金融的爆发式发展,在业界和学术界引起了激烈的讨论。谢平首先对互联网金融的内涵进行了论述,指出互联网金融是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和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融资模式。[1]郭喜才将互联网金融定义为是借助于云计算、大数据、电商平台和搜索引擎等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而产生的一种新金融模式,可以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功能。[2]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壮大,它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破解融资难题方面的作用不断突显。张玉明认为,小微企业可以利用P2P网络贷款、众筹融资、大数据金融、金融机构互联网等模式,进行小额借贷、信用贷款、股权和期货融资以及产业链和供应链融资[3]。徐洁、隗斌贤、揭筱纹把基于互联网金融的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具体划分为4种:点对点的模式、基于大数据的小额贷款融资模式、大众筹资融资模式以及电子金融机构—门户融资模式。[4]通过对现有文献的整理发现,国内学者的研究大都集中于传统商业银行如何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方面,而对基于互联网金融的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的研究还不够全面。因此,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研究其对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
1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2005年以前,我国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金融,互联网与金融机构的融合仅限于帮助银行开展网上业务。2005年以后,第三方支付机构逐渐成长起来,网络借贷也开始萌芽,互联网与金融业的融合开始深入到金融业务领域。2012年以来,P2P网络借贷平台快速发展,众筹融资平台开始起步,一些银行、券商也以互联网为依托,对业务模式进行重组改造,加速建设线上创新型平台,互联网金融进入快速发展的阶段。2013年,余额宝的推出,让货币基金席卷全国,这种借助互联网平台的新型理财产品在短时间内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反响,并以较高的年化收益率吸引了大量的用户和资金。截至2014年6月30日,余额宝的客户数达1.24亿人,基金规模为5741.6亿元。阿里集团的成功“试水”,使得百度、腾讯、新浪、网易、京东、苏宁等企业纷纷进军互联网金融领域。一时间,全国陆续出现了理财通、百赚、微财富、小金库、现金宝、零钱宝等20多种类似的理财产品。与此同时,以国内银行业为代表的传统金融业也推出了“智能金”“快溢通”“平安盈”等“类余额宝”产品,并开始探索建立在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技术之上的经营方式。互联网金融在改变人们支付方式和理财方式的同时,也开始影响人们的借贷方式。非P2P的网络小额贷款、P2P网络贷款以及众筹融资的兴起和发展,为小微企业融通资金提供了新的平台,对于创新融资模式具有积极意义。由于缺乏完善的法律体系和行业规范,互联网金融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问题。以P2P网络贷款为例,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6月中旬,全国各类P2P借贷平台达1184家,其中有117家网贷公司出现提现困难、关闭甚至跑路的现象,令许多投资者血本无归。触目惊醒的数据让人们开始理性地思考如何让互联网金融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行。2014年两会期间,总理提出:“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此后,北京、上海、深圳陆续出台相关文件,在鼓励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同时,更加强调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行业协会的建立和法律法规的陆续出台,将对从事互联网金融的企业形成约束机制,引导互联网金融逐步进入有序健康发展的轨道。
2互联网金融对小微企业融资的现实意义
小微企业自身条件较差和银行较高的贷款门槛,导致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面临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获得外部融资困难重重;另一方面,体现为融资成本高。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在解决信息不对称、降低融资成本和弥补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不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提供了方向。
2.1有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和信用问题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关键在于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由于缺乏健全的管理制度,银行获取小微企业信息的难度很大,从而无法对其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准确的分析,二者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导致银行在受理小微企业贷款申请时顾虑颇多,进而导致小微企业融资难题长期无法解决。基于大数据应用和移动互联技术的互联网金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信息获取问题,让金融产品的销售和购买变得方便、快捷、安全。此外,互联网企业通过对电子商务贸易数据和信用记录评价,可以更加主动地对个人及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资质进行评估,进而提供金融信贷服务。而在信用方面,互联网企业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基础上,通过对用户行为、财务状况的实时追踪,以及与传统金融企业的融合与创新,可以在普通民众和金融机构之间产生更牢靠的信任,进而省略中间环节,让资金的流通和收益更加有效。
2.2有助于弥补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不足的问题银行从控制风险的角度出发,不愿把资金借给生产规模小、订单不稳定、违约风险大的小微企业,导致小微企业难以发展壮大,甚至面临破产的困境。截至2014年6月末,银行业用于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为19.1万亿元,占比23.03%,较年初增加了1.33万亿元,同比增长16.9%。虽然,银监会陆续出台相关制度办法和倾斜性监管政策,鼓励商业银行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试图改变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但是,小微企业融资受到歧视、贷款利率高于国有大型企业的现象依然存在,加之我国金融体系不健全,缺乏专业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小微企业必须寻找新的融资渠道。以中小型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互联网金融,通过网络平台实现供求双方资金借贷的方式,是现有银行体系的有益补充,不仅能够弥补银行贷款余额不足的问题,而且还能降低筹集资金的难度,满足企业发展对外部资金的需求。
2.3有助于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融资成本高也是造成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原因。由于缺乏健全的信用评价体系,银行在获取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时的成本较高,造成小额贷款成本上升,最终导致小微企业贷款难题的出现。此外,小微企业由于没有可供抵押的土地、厂房和设备,也没有稳定的盈利能力,导致出现违约的风险极大,也决定了融资的成本较高。与传统的商业银行相比,互联网企业通过社交网络、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搜索引擎等途径在不需要投入额外费用的情况下,可以收集大量能够反映个人基本信息的数据,从而大大降低信息收集成本。大数据挖掘系统可以极高的效率和极低的成本,对海量的信息进行筛选,预防违约事件的发生。此外,通过互联网平台直接进行资金借贷的方式,不仅节省了开设办公场所和雇佣营业员的庞大支出,而且可以简化交易程序,大大降低交易成本。以阿里金融为例,阿里巴巴和阿里小贷的结合以及信息的高度互通,极大地缓解了成本问题,使阿里小贷单笔信贷操作成本为2.3元,而一般银行的成本在2000元左右。互联网金融在获取信息成本、处理数据成本以及交易成本等方面的优势,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使其可以更好地为力量薄弱的小微企业服务。
3互联网金融与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创新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的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各类企业总数为1527.84万户。其中,小微企业1169.87万户,占企业总数的75.57%。若将4436.29万户个体工商户视作小微企业纳入统计,这个比重将上升至94.15%。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小微企业创造了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总量60%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缴纳了50%的国家税收,完成了65%的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解决了70%的社会就业,是推动经济增长、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力量。然而,与小微企业所做的贡献相比,它们在获得银行贷款方面却面临诸多限制,资金短缺使小微企业的发展举步维艰。在这样的背景下,小微企业应该与时俱进,顺应互联网与金融业混业发展的时代潮流,创新融资模式,解决融资难题。目前,互联网金融主要有6种模式:互联网支付,P2P网贷,非P2P的网络小额贷款,众筹融资,金融机构创新型互联网平台以及基于互联网的基金销售。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可以通过其中的P2P网络贷款、非P2P的网络小额贷款以及众筹融资等三种模式筹集资金。
3.1P2P网络贷款P2P网络借贷是个体和个体通过互联网平台直接实现资金借贷的融通方式。典型的P2P平台包括拍拍贷、人人贷、宜信和陆金所,他们采取的运作模式有所不同。拍拍网采取全线上模式,为借入者借出者提供交易平台;宜信采取债权转让交易模式,在借出人和借款人之间充当居间人的角色;人人贷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互联网上获取资金,线下用传统方式获取和审批项目;陆金所采用“线上+线下”模式,将零散的借款需求整合成标准化的理财产品对外销售。从2006年开始,国内的P2P网贷平台陆续出现,并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截至2013年底,P2P网贷平台数量为523家,同比增长253.3%,网贷交易规模达到897.1亿元,同比增长292.4%。P2P网贷能为小额贷款提供充足且相对低廉的资金来源,满足当下小微企业迫切的贷款需求,同时也为普通大众提供了一种新的投资渠道。P2P网贷不仅是我国金融体系的有效补充,更是一种有着广阔发展前景的金融创新。
3.2非P2P的网络小额贷款非P2P的网络小额贷款(以下简称“网络小贷”)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向旗下电子商务平台客户提供的小额信用贷款。网络小贷凭借电商平台和网络支付平台积累的交易和现金流数据,评估借款人资信状况,在线审核,能够提供方便快捷的短期小额贷款。阿里巴巴率先进入小额贷款领域,先后在浙江和重庆成立了三家小额贷款公司,主要为淘宝和天猫的客户提供信用贷款。截至2013年12月底,阿里小贷累计客户数超过了65万家,累计投放贷款超过1600亿元,贷款余额超过125亿元。此外,京东、苏宁、百度也开始筹划设立自己的小额贷款公司,以期以更低的成本和更快捷的程序为更多小微企业提供更好的融资服务。近几年,小额贷款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3年,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增加了1759家,同比增长28.93%;贷款余额8191亿元,新增贷款2270.24亿元,同比增长38.34%。可见,小额贷款的发展前景巨大,互联网企业涉足小额贷款是必然趋势。
3.3众筹融资众筹融资是项目发起人通过网络平台为筹集从事某项创业或活动的小额资金,并向投资人提供一定回报的融资模式。作为一种新兴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众筹融资在欧美发达国家取得了快速发展,并向其他国家迅速传播开来,典型代表有Kickstarter,Smallknot,IndieGoGo等。2014年,全球众筹交易规模预计达到614.5亿元。到2016年,全球众筹融资规模预计将近2000亿元,众筹融资平台将达到1800家,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上将会发挥很大的作用。我国的众筹融资刚刚起步,尚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按照回报方式不同,众筹融资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以投资对象的股权或未来利润作为回报,典型代表是“天使汇”;另一类以投资对象的产品或服务作为回报,典型代表为“点名时间”。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有非法集资的风险,众筹融资很难大规模发展。2014年上半年,国内众筹领域发生融资事件1423起,募集总金额18791万元。可见,众筹融资还没有成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主要力量。但是,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有关金融行业法律的不断完善,这种类似“团购”的融资模式,将为更多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4结论
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微企业在促进经济发展、缓解就业压力、促进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长期存在的融资难题却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有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弥补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不足问题,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小微企业应该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不断创新融资模式,通过P2P网络贷款、非P2P的网络小额贷款和众筹融资等途径,筹集发展所需的资金。
参考文献:
[1]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12):11-22.
[2]郭喜才.基于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问题研究[J].科学管理研究,2014(2):109-112.
[3]张玉明.小微企业互联网金融融资模式研究[J].会计之友,2014(18):1-5.
[4]徐洁,隗斌贤,揭筱纹.互联网金融与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研究[J].商业经济与管理,2014(4):92-96.
[5]钱金叶,杨飞.中国P2P网络借贷的发展现状及前景[J].金融论坛,2013(19),46-51.
作者:谷秀娟 张夏婧 单位:河南工业大学 经济贸易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