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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并购的定义及相关理论
企业并购在西方发达国家一直都是屡见不鲜。许多大型跨国巨头的成功都伴随着利用企业并购实现企业迅速扩张的现象。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企业并购也逐步成为国内企业寻求发展扩张势力的平台之一。早年中国网通收购美国亚洲环球电讯公司、阿尔卡特控股上海贝尔,到近些年来联想收购IBM个人PC业务、吉利收购沃尔沃、中海油收购优尼科等等都可以看出我国企业试图利用并购扩大企业版图的决心。首先,人们通常所指的并购实际包括了兼并与收购两个部分。兼并是指一家公司利用现金、证券或者其他形式,如承担债务等,使得其他企业尚失法人资格或者改变法人实体,并取得它们的控制权的经济行为。而收购是指一家公司以现金、债券或者股票购买的方式取得其他企业部分或者全部产权的行为。因此,综合兼并和收购的概念,并购是指获得其他企业的控制权而进行的产权交易行为。
企业并购理论在西方五次大的企业并购浪潮中不断发展与完善。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开展企业并购研究,为企业并购理论作出了杰出的贡献。当前,国内外学者围绕三个方面开展研究,分别是从企业角度和宏观角度分析企业并购的动因;运用博弈论模型分析企业并购过程以及运用时间研究法等研究企业并购绩效水平。如,效率理论认为,企业开展并购的原因在于并购能够使得企业获得协同效应。企业通过并购也能够实现资源有效配置,节约交易费用,实现协同效应、规模效应和广度经济(陈朝阳,1996)。通常来说,并购产生的协同效应包括管理协同效应、经营协同效应和财务协同效应。然而从许多企业并购的实例来看,并不是所有的企业并购都能够为其自身带来良好的发展空间,甚至有可能会拖累公司破产倒闭。如美国学者普里切特认为,并购企业在并购活动中的成功机会低于50%。麦肯锡公司也研究发现,1972—1983年发生的英美两国最大工业企业并购案中,失败率高达61%,只有23%的收购是成功的,另外16%的企业并购案无法确定是否成功。美国联邦委员会分析了20世纪60年代美国企业并购情况,发现75%的已并购企业的收益要低于并购之前两个公司的收益之和。近年来我国也开展了许多企业并购案,但是并购后企业的发展形势不容乐观,以联想高价收购IBM个人PC业务为例,在联想花费高价收购后,并没有得到预期的效果。这组数据表明,通过并购促进企业发展充满了无数的风险。为什么会出现并购失败的情况?通常来说,企业战略不明确、并购价格过高以及整合不成功等因素都是导致企业并购失败的原因。其中,并购价格问题已然成为企业并购的研究热点。在企业并购过程中,并购价格不能真实地反映被并购企业的质量,即在不完全信息的情况下,并购双方理性进行决策分析时容易忽视与对方决策的互动性。这也造成了许多并购案例失败。因此,利用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中的信号传递理论,用来研究企业并购交易,找出减少无效率均衡或者低效率均衡出现的机会,提高并购的成功率,为帮助我国企业并购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
2模型的建立
2.1并购博弈分析的基本假设(1)整个企业并购过程中只有两个参与人,分别是并购企业A和被并购企业B。并购双方都是理性经济人“,所有参与人都是理性的,不会犯非理性的错误”是共同认识。他们都会在博弈过程中选择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2)并购双方之间不存在串谋,不受高层领导者等个体利益驱动的影响。并购是否成功只取决于并购双方,与其他外部因素等无关。(3)在现实中,企业有优劣之分。因此本文假设被并购企业B有质量好和质量坏两种情况,也可称为高质量或低质量两种情况。由于被并购企业B质量的好坏属于私人信息,并购企业A无法得知,对企业B的质量具有不完全信息,只能通过价格信号来判断质量类型。(4)并购企业A的全部可选策略是购买或者不购买,被并购企业B的全部可选策略是高价出售或者低价出售,分别用PH和PL来表示,其中有PH>PL。(5)假设整个博弈的顺序是:首先,自然N选择出被并购企业B的质量好坏。然后被并购企业B制定高价PH或者低价PL出售。最后则是并购企业是否接受购买被并购企业B。该博弈不存在讨价还价的过程。对购企业A来说不存在反收购风险。(6)并购企业在合并被并购企业之后会产生协同效应,即产生“1+1>2”的效果。通常并购的协同效应包括经营协同效应、管理协同效应和财务协同效应。企业A在并购质量好的企业B后产生的协同效应为UG,质量差的为UB,其中UG>UB。(7)低质量的被并购企业B可以制定高价或者低价。如果质量低的企业B没有被收购,那么该企业会遭到破产损失ω1,如果质量低的企业B装成高质量的企业,需要的包装费为ω2,一旦伪装被识破,那么追加的惩罚为ω3。(8)质量好的被并购企业B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为VH,低质量的为VL。(9)全文用净收益来衡量博弈双方的得益。假设高价收购质量好的企业所得到的收益比低价收购质量差的企业所得到的收益要大。用高价并购质量差的企业,并购企业A的收益为负数。
2.2信号传递博弈过程分析在整个博弈过程中,第一阶段是自然N选择出被并购企业B的质量好坏。用G表示被并购企业B的质量高,是好企业;用B表示被并购企业的质量低,是差企业。被并购企业B是高质量或低质量的概率分别为P(G)和P(B),并且P(G)+P(B)=1。第二阶段,被并购企业根据自然N的选择,制定高价格PH或者低价格PL,通过价格信号P(θ)传递给并购企业A。接下来的第三阶段,并购企业A根据被并购企业B传递过来的价格信号P(θ),再利用贝叶斯法则对P(θ)进行修正,可以得出后验概率P(θ/P)。最后根据后验概率再决定是否并购企业B。整个博弈过程如图一所示。如上所述,自然N选择被并购企业B的类型之后,由于并购企业A对于被并购企业B的质量类型不了解,具有不完全信息,因此只能通过定价来判断质量类型。由于“所有参与人都是理性的,不会犯非理性的错误”是共同认识,所以当企业B发出价格信号时,它会选择一个最优的类型依存信号战略。同理,企业A也会选择一个最优的策略确定是否开展收购。接下来,我们根据博弈树,可以推测出企业A和企业B的收益矩阵。如表一所示,括号左边的是并购企业A的得益,括号右边的数字是被并购企业B的得益。当被并购企业B为高质量企业时,若并购企业A以高价成功并购,那么并购企业A和被并购企业B的得益分别为UG-PH和PH-VH;在同等条件下,若企业A以低价成功并购企业B,那么得益则分别为UG-PL和PL-VH。但是当被并购企业B为高质量企业时,不论B企业制定的是高价格还是低价格,并购企业A都拒绝并购,那么它们的得益都会是0。当被并购企业B为低质量企业时,如果并购企业A以高价成功并购,那么A企业和B企业的得益分别是UB-PH和PH-VL-ω2;在同样的条件下,若企业A以低价成功并购B,那么A企业和B企业的得益则分别为UB-PL和PL-VL。而当被并购企业B为低质量企业时,如果此时B企业制定的是高价格,那么B企业就花费了一定的包装费ω2,那么当企业A必然是在识破高定价的情况下拒绝并购时,两企业的得益应该是(0,-ω1-ω2-ω3),因为基本假设中提到低质量企业若定高价被识破,不仅花费了包装费ω2,还有破产费ω1以及追加的惩罚费用ω3,所以低质量企业的得益应该是-ω1-ω2-ω3,并购企业A的得益为0。而当被并购B企业为低质量企业时制定低的出售价格,并购企业A拒绝并购B企业的得益为0,而B企业的得益则就是-ω1。
3信号传递博弈均衡分析
信号传递博弈的所有可能的精炼贝叶斯均衡通常都可以分为分离均衡、混同均衡和准分离均衡(张维迎,1997)。其中,分离均衡是指高质量的企业以高价格出售,低质量的企业以低价格出售。混同均衡是指高质量的企业以低价格出售,低质量的企业同样也是低价格出售。本文在此只分析企业并购信号传递博弈的分离均衡和混同均衡。
3.1分离均衡的情况当被并购企业B是高质量企业时,制定高价格;当它是低质量企业时,制定低价格,也就是当PH-VL-ω2<PL-VL时,企业并购博弈才能实现分离均衡。并购企业A根据贝叶斯法则和目标企业制定价格的策略可以推断出,P(G|H)=1,P(B|L)=1。因此,并购企业A必定会收购企业B。
3.2混同均衡的情况不同质量类别的被并购企业B会选择相同的信号,而并购企业A不对信号进行修正,也就是说,价格信号是不具备信号量的。当被并购企业B为高质量或低质量企业,制定高价格时,并购企业A根据贝叶斯法则及企业B的策略,认为P(G|H)=P(G),P(B|H)=P(B)。(1)当PH-VL-ω2>PL-VL,并且P(G)足够大,可以使E(V)>0,那么被并购企业无论其质量如何,都会选择制定高价格。那么就有P(B|H)=P(B)>0,P(G|L)=0,P(B|L)=0。此时,并购企业A会选择并购企业B,同时期望收益为E(V)=P(G)(UG-PH)+P(B)(UB-PH)。又因为以下条件UG>PH>UB-PL>0>UB-PH成立,这就意味着市场中许多被并购企业都是好企业,并购企业会愿意以高价格PH并购它们,得到的收益用以弥补并购低质量企业造成的损失,选择并购是上策。对于被并购企业来说,当其企业质量高时,因为PH>PL,应该制定高价格。当企业质量低时,由于PH-VL-ω2>PL-VL,仍然要制定高价格。(2)当PH-VL-ω2>PL-VL,并且P(B)非常大时,会使得E(V)<0,那么目标企业制定高价格时,并购企业会拒绝收购,那么市场上的所有收购都无法完成。此时,并购企业的最优选择就是拒绝并购,整个并购市场处于极度混乱状态,没有任何收购可以完成。根据上述分析可知,由于在并购博弈中,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会产生多种市场均衡,其中只有分离均衡是最有效率的均衡,混同均衡是低效率或无效率的均衡。混同均衡产生的原因在于并购业务的制度不完善,市场运作效率低。尤其在我国进行国有化企业改革的过程中,进一步完善并购业务的监管和规范势不可挡。
4结束语
并购行为其实就是各方参与者在不完全信息的情况下,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的博弈过程。为了提高企业并购的成功率,并购的透明化、公开化程度需要大幅度提高。而提高并购透明化的根本就在于在我国制造一个公平公正、透明化、规范化的并购市场。因此,笔者认为应当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并购市场的规范与监管。由于我国许多企业的并购重组涉及到体制机制的影响,因此政府必须建立健全与公司并购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出一套符合国有企业改革的并购规则。并且,政府对涉及龙头企业或者大型企业之间的并购时,应该对并购双方开展一系列的检查,如公司规模、程序、动机等,对于披露虚假信息的企业给予严惩,对在企业并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内幕交易进行严厉打击与惩治。第二,对并购企业来说,在收购某企业之前必须严格审慎地了解被并企业的内外部环境,如行业背景、企业经营战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充分了解信息能够帮助并购企业判断被并企业是否具有兼并的价值,这样就不会造成低效率或者无效率的并购。第三,对被并企业来说,在制定价格之前需要充分考虑自己企业的状况及市场惩罚机制,与并购企业建立并购信息交流平台,促进双方相互了解与信任,将私人信息通过信号传递的方式转换为共同信息,帮助完成最优及最有效率的并购。同时,企业并购是一项专业性非常强的产权交易行为,企业可以通过聘请相关的专业人员对整个并购行为进行审查和评估,这样能够帮助企业防范不必要的风险。
作者:秦明 傅俊 单位: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