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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市场化下众筹模式发展研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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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市场化下众筹模式发展研究

摘要:随着总理在2015年3月5日两会上从国家层面提出了“互联网+”的行动计划,互联网金融受到各方面的关注。本文着重探讨互联网金融--众筹模式在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下的发展机遇和挑战。首先对众筹模式发展现状及影响进行了概述,然后将利率市场化背景下的众筹融资模式与传统融资模式从资金来源、融资成本等角度进行了比较分析,以此得出众筹模式具有融资成本低、融资便利等优势但同时又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法律、信用、评估风险等问题,并就众筹模式如何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发挥正的外部效应和控制风险提出了加强立法、加强筹资平台建设、建立第三方平台等建议,最后对利率完全市场化后众筹模式的发展提出展望。

关键词:众筹模式;利率市场化;传统融资模式

一、众筹模式发展现状及影响

1.众筹模式的发展现状

众筹融资是指通过互联网方式筹款项目并募集资金的金融模式,在募集资金的同时又可以对项目进行宣传推广。众筹融资的兴起源于美国网站kickstarter,该网站通过网络平台面向公众筹资,让有创造力的人可以获得项目资金,使他们有机会实现梦想。该融资模式在法律法规健全的欧美市场经济环境条件下发展迅速,根据市场调查公司Massolution的一份调研报告可以得知,2012年全球众筹资金总额达到26.7亿美元。而国内众筹融资起步较晚,不过发展很快,特别是在2013年互联网金融迅速增长的背景下,众筹融资也有了突破性进展。从筹资规模来看,2014年上半年,国内利用众筹进行融资事件1423起,募集总金额达到18791.07万元人民币。其中,股权众筹募集资金15563万元,综合类众筹募集资金有1682.04万元,垂直类众筹募集资金1546.03万元。2015年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总理提出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并且以“众筹与创业”为主题的第九届中国MBA领袖年会于2015年4月26日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隆重召开,着力探讨众筹、互联网金融等社会热点与创业之间的相互影响和发展,这充分说明了众筹近几年在民间融资方面的发展及其产生的影响。

目前在中国,众筹按照回报方式的不同可以细分为四类:债权众筹、股权众筹、权益众筹和公益众筹。债权众筹类似于P2P模式,即投资者对需要众筹项目目或公司进行投资,获得债权,在未来获取利息收益并收回本金;股权众筹一般在创业类公司的众筹中更为常见,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给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公司,在未来获得收益;权益众筹是目前较常见、应用最多的众筹模式,即多个投资者对某个众筹项目进行投资,然后获得相关产品作为回报,该产品既可以是实物,也可以是虚拟物品、奖励以及服务;公益众筹就是投资者对某个项目的无回报捐赠。

2.众筹模式发展的影响

随着众筹模式的逐渐发展,其对于我国的各个微观经济主体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首先是个人,目前我国人民币存款余额达到132万亿元,其中个人存款余额53万亿元。由于对于金融产品不了解,普通民众富余资金的用途十分有限,多数民众都选择将资金存入银行。而众筹行业的发展给民众带来了全新的体验,在众筹的平台上人们可以找到与自己兴趣相匹配的项目进行小额的投资并获得一定回报。众筹的平台具有交互性的特点,个人在该平台上找到自己感兴趣的项目可以积极与发起者进行交流,这样既可以加深对产品的了解和丰富人们的业余生活,还可以拓宽人们的投资理财的渠道。据相关资料统计,2014年中国权益类众筹市场项目支持用户规模已达到790825人。其次是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一直是各个部门关注的热点问题,众筹模式的发展则为中小微企业以及互联网创新企业融资提供了极好的平台。

2014年中国权益众筹项目--京东众筹的“悟空i8智能温控器”在短短35天内就筹集资金1246万元。这样的融资通过传统的融资模式是不可能实现的,众筹模式的发展为诸多拥有梦想和技术但缺乏资金的创业群体提供了实现梦想的机会。最后是金融行业,众筹模式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模式,是金融与互联网交叉融合的产物。该模式的发展实现了资金供求双方自由配置以及双向互动社交化,克服了传统金融模式中信息和知识的双重不对称性问题,这对于丰富金融行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宏观方面,众筹模式的发展,为传统金融模式的发展创新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向,有利于促进我国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对中国经济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虽然整体而言,国内众筹发展迅猛,并且对于各个经济主体产生了诸多的积极影响,但众筹模式在中国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其还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一方面,众筹融资具有低门槛、多样性、聚集大众力量并且项目本身也注重创意等特征,但这些优势的背后由于缺少法律的约束,其潜在风险难以消除;另一方面,由于目前在中国众筹的回报方式包括实物与非实物,但较少涉及资金和股权,这导致其融资规模和发展方式仍受限制,支持这种融资模式的制度环境还有待完善。

二、利率市场化背景下众筹融资模式与传统融资模式的比较分析

1.资金来源

当利率市场化以后,传统金融机构间的竞争必然会加强,无论是国有商业银行还是非国有商业银行一定会为了争夺市场而提高存款利率,即使这样会降低存贷款利差而影响银行利润,但是为了保证贷款资金的供给银行不得不这么做,这样一来,一部分投资者会将资金从资本产品中抽离出来,转而将资金存入银行定期存款账户,在收取利息的同时又可以有效规避风险。而由于众筹的“预付款”模式以实物或者服务等非资金作为回报,还不涉及资金回报,这可能导致投资者的投入与回报不对称问题,这更加促进了资金向传统的金融机构流入,而众筹融资模式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来自于广大零散的投资者,在大量的资金流入传统的金融机构情况下,投资者对于众筹项目的投资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影响。

2.融资成本

一方面,由于中小微企业以及创业者自身缺乏健全的财务制度、合格的抵押品,不具备充分的信息披露能力,银行给予其贷款存在很大的风险性,“融资难”、“融资贵”已经成为中小微企业以及创业者融资的标签。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2013年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报告》中的相关数据表明,有59.4%的小微企业表示其借款成本在5%到10%之间,40%以上的小微企业表示借款成本超过10%,有31.8%的小微企业主认为成本最高的借款方式是向银行贷款,他们表示,向银行贷款虽然名义利率较之其他方式并不高,但是包含着许多隐形要求,其中包括要求有相应比例存款、购买理财产品等硬性要求,导致其综合成本较高。另一方面,若通过众筹融资,资金需求者向众筹平台交一定的手续费即可,没有其他的附加条件,甚至部分众筹平台已经取消了交纳手续费的规定,这使得众筹在融资成本方面占有很大的优势。但随着利率市场化的进行,传统金融机构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必然会进一步降低贷款利率,对于贷款过程中的隐形要求也会逐渐取消,众筹模式融资成本低的优势将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而逐渐弱化。

3.融资的便利程度

利率市场化带来了普惠金融,一方面,各大银行会进行金融产品创新,给中小微企业以及创业者降低贷款门槛,例如创新担保方式、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创新还款方式、创新服务手段等。比如广发银行推出的“生意人卡”不仅包括灵活多样的融资功能,还涵盖现金流管理、支付结算、个人综合财富管理等服务,一战式满足中小微企业以及创业客户多元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要求。但在另一方面,传统融资模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现行的贷款流程繁琐,前后涉及到贷前、贷中、贷后的各个环节,在贷前银行客户经理市场拓展时间需要一到三个月,在银行与企业协商一致后企业提交材料,银行整理资料,这个过程前后需要1个月,将信息反馈给上级审批部门审批需要1-2周,当中需要对资料、方案、审批权限进行综合考虑,有些甚至要等待一个月左右,经营单位为了传达企业和分行审批机构之间的信息,需要多次往返穿插,这里还不包括审批后办理合同签署、抵押登记所需时间,贷后需要做贷后检查,这样一笔贷款办下来需要耗费大量时间,而对于中小微企业以及创业者自身存在的缺陷无法做到确切客观的判断,更加导致银行客户经理需要花费更多的精力才能上报一笔相对契合实际的贷款资料,之后还需要一段时间等待审批机构进行评审。而众筹融资由于融资大多是面对众多小额投资人而非专职投资人,其融资渠道更广泛,并且众筹融资无关于社会关系、创业者信誉等方面的问题,而这些恰是中小微企业以及创业者所缺少的,对于众筹,只要项目得到大家的认可,在经过准备、路演、上线等步骤,其融资过程是相当快的,从成功的案例融资时间的总体比较来看,在项目上线后融资完成一般不会超过45天,少的在2天到4天就可以完成融资。

4.融资的外部效应

传统的融资模式是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我们知道融资过程是完全隔离于大众的,在等待贷款发放下来的过程中,资金需求者由于缺乏资金其所有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处于停滞状态,即使前期有自有资金的投入,在贷款发放下来之前可以对于产品进行一个小规模的宣传,但是这些都是烧钱的过程;而众筹融资模式就完全不同了,在众筹过程中需要经历准备、路演、上线等步骤,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增强了项目支持者的参与感,发起人在项目上线的之前会通过社交工具等手段将对于项目感兴趣的人集中在一起,让投资者对于所投资的项目有着更深层次的了解,并且积极参与其中,而这些工作对于产品而言都是一个免费宣传的过程。并且由于项目投资者直接给予资金支持,因此一定程度上减少“劣质粉丝”,创意好的项目能够通过投资者在社交平台得到很好的传播。

相对于传统的融资方式来说,众筹模式更加透明,当项目上线以后,项目发起人会将有关项目产品的相关信息与视频展现在众筹平台上以提供投资者了解,项目投资者能够亲身体验项目完成前的所有经过,增加对项目的认同感。但众筹模式透明化操作也可能引发知识产权问题,众筹融资为创业者和投资者提供了便利,在众筹平台上的项目多是创意类、个性化项目,同时融资者为了更有效地获得资金支持,需要将创意方案以及商业计划书等放在众筹平台上,由于众筹平台的公开性和面向对象的不确定性,创业者的产品刚刚上线,不出几日,类似的“山寨货”可能会充斥整个市场。也有可能剽窃者将类似的项目放在其他的众筹平台进行众筹,这将严重影响项目融资的成功与否。一些项目发起者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会选择部分披露产品及创意细节,可这使得投资人看不到完整的、关键的项目和产品创意信息,难以做出投资决策,降低投资热情。所以知识产权在众筹融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知识产权的保护就显得越来越重要。相比之下,传统融资模式就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随着利率市场化的进行,必须要切实解决好这方面的问题,众筹融资模式才有机会与传统融资模式进行抗衡。

5.融资的法律保障

由于众筹融资模式在中国的起步较晚,中国专门的众筹立法缺失,众筹融资模式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同时也面临着许多的法律风险,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经营以及涉及部分的民事问题等。针对不同类型的众筹模式其所面临的法律风险也不同。债券众筹与P2P模式类似,其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股权众筹目前是法律风险最大的一类众筹,也是发展空间最大的众筹模式,其主要的法律风险是非法发行证券;相对而言,权益众筹和公益众筹的法律风险较小,尽管如此,若两类众筹的没有规范运作,就有发放虚假消息可能性,集资诈骗的现象就会不可避免地发生。而传统融资模式一直是我国主要的融资模式,我国的相关立法已经比较完善。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众筹模式发展还需要法律的进一步约束。

6.融资的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众筹行业面临的普遍问题,也是众筹行业要想在中国发展壮大急需解决的问题。按照法律关系主体进行划分,众筹模式面临的信用风险包括项目发起者的信用风险和众筹平台的信用风险。项目发起者的信用风险主要包括众筹平台对项目发起者的资格进行全面审核引起的风险以及项目发起者在成功募集资金后是否会兑现承诺的风险;众筹平台的信用风险主要是资金托管。由于目前众筹平台的盈利主要是来自项目融资成功后向项目发起人按众筹资金额一定比例收取佣金,这使得众筹平台与项目发起人是利益绑定者,在制度与法律都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很容易造成众筹平台会协助项目发起人实现成功融资,在这种情况下,项目发起者与投资者信息不对称就会加深,信用风险显著。相比之下,虽然一方面传统融资模式同样存在项目发起者信用缺失或项目经营失败而无法还贷的风险,但另一方面传统融资模式却极少存在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

7.融资项目的评估

随着利率市场化的进行,各金融机构的竞争会加强。在发放贷款方面,传统金融机构会为了占据市场份额而增加对于中小微企业的贷款,甚至降低一些贷款标准,但对于传统金融机构有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充足率的法律标准约束,其对于项目的评估会更加的谨慎,并且传统金融机构有专业评估团队,这就有效降低了评估失误的可能性。而在众筹平台的投资者主要是非专门的投资人,他们没有专业的技术背景对一个项目进行研究以评估其投资的意义与回报率,同时项目的发起人在发起一个项目时总是希望项目可以成功融资并可以得到尽可能多的资金,这样项目发起人就会将项目尽可能完美的呈现在投资者面前,并且目前的众筹市场并没有完善,至今还没有一个专门的第三方对发起的项目进行一个专业的评估,因此由于信息不对称的缘故,投资者对于项目的准确评估会受到严重的影响,难以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三、利率市场化背景下众筹模式发展建议

1.充分发挥融资的正外部效应充分发挥好

众筹融资模式正外部效应,首先要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一方面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提高项目发起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另一方面众筹平台对于投资者注册也要进行把关,并将投资者进行分类,对于非专业投资者进行普通的身份验证,关于产品的机密性的信息则要有选择的公布给普通投资者,而对于专业投资人士则应该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以及历史投资记录及成果,对专业的投资者关于产品的展示则要面面俱到。普通投资者可以选择专业投资人士进行跟投,这样就有效缓解了创意类项目核心技术泄露的问题,同时也给普通投资者提供了价值参考。其次,要利用好众筹模式交互性的特点。目前我国的众筹仅仅只是停留在网络平台上,尽管通过社交工具可以加强发起人与投资人的联系,但是虚拟世界与现实总是有差距的,对于众筹在经营方面存在的问题上,可以同时提供线上线下的交流互动,这样可以加强投资者与项目发起者的联系,对于真的有质量的项目来说必然会带来更多的投资,而对于质量得不到认可的项目其后期的融资必然会有影响,这是一个优胜劣汰的过程,同时也起到了保护投资人利益的作用。

我国的众筹平台主要是对于项目启动资金的众筹,但是一个好的项目并不是启动了就可以成功的,融资之后的企业继续经营下去还需要财务管理、技术顾问等其他后续服务,这些在目前的众筹平台上是无法得到满足的,这就要求众筹平台能够开展相关的后续工作,将众筹扩大化,对于部分十分值得投资的项目同时又缺少必要的其他资源,组织“众建”以使得真正的好项目可以笑到最后,在有识之士的加盟以及后续资源及时补充的条件下,可以有效解决经营问题中项目发起者的决策失误以及资源不足的状况,当然这其中必然不能缺少制度的保障,发起人要定期通过众筹平台提供项目每个进行阶段的具体信息,同时众筹平台以及其他第三方平台也要完善自己的监管工作,切实保障投资人权益。

2.做好风险控制

将众筹融资模式与传统融资模式进行比较的过程中,不难得知,随着利率市场化逐渐进行,众筹融资模式的优势会随之减弱,只有切实解决好众筹融资模式存在的风险,保护好投资人的利益,才能使众筹在融资过程中有更广泛的资金来源,该模式才能够始终在金融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而相比较传统的融资模式,众筹融资模式主要存在法律风险、信用风险以及评估风险。

(1)法律风险众筹融资的首要风险就是法律风险,这其中亟待解决的是非法集资。我们知道在金融市场上,大家都是趋利性的,投资者为了追求利润可能会盲目跟风,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为了切实保护好投资者的利益,首先就要做好提示风险与披露信息工作,将外部监管引入到众筹环节中,就监管的细则而言则需要相关法律做出规范。目前我国对于众筹融资有规定的只有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其他有关众筹融资方面的专项法律法规基本还处于空白状态,在这方面,我国可以学习国外成功经验,(美国在2012年4月5日奥巴马签订了JOBS法案,其中增加了众筹的豁免条款),我国政府应也应加强立法建设,严格规范众筹融资市场消除制度障碍,为众筹融资创立一个良好的制度背景,切实保护好投资者利益。

(2)信用风险针对信用风险,发起者在项目发起时要提交一份完善的项目策划书并针对投资者的回报做出书面承诺,其可行性要得到权威机构的认证并出示相关证明。众筹平台也应该建立评估机制,制定标准化的评估方案,在确定项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的同时也可以作为发起人和众筹平台在项目的选取上的一个参考。对于发起人在筹资完成后由于项目经营失败或其他原因而违反约定未能向投资者给予回报的问题,目前的众筹平台上主要采取的解决方式是分期支付资金。首先在项目成功募集预期资金后,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平台的佣金之后,众筹平台将余额的70%支付给项目所有者,余下的30%则作为保证金以确保项目的完成以及对投资者的回报。预付70%的资金,该额度还是偏大的,项目发起者还是有很大违约的可能性。为了避免这一问题,应该更加细化资金支付比例,可以按项目进行的阶段去发放资金,每一阶段资金的发放比例应根据上一阶段项目完成效果及下一阶段项目的资金需求进行综合评估来确定。其中在筹集资金的过程中,所筹集的资金应该交由第三方托管,第三托管方应该是信用良好的金融机构,像传统商业银行就是极好的选择,这样可以规避众筹平台进入资金领域,有效降低发起人与平台暗中勾结的可能性。对于众筹平台的信用风险,主要有行业自律以及法律的制约。2014年10月31日,中国第一个股权众筹行业联盟成立,各家股权众筹平台还共同了《众筹行业公报》及制定了《联盟章程》,致力于行业的自律规范,以促进众筹行业的创新和发展,这为平台的信用风险提供了一定的保障。而最有效的保障是法律,对于众筹平台的建立也应该提供一套完备的准入方案。

(3)评估风险针对在众筹的过程中的评估风险,由于投资者本身存在的技术问题以及众筹平台与项目发起者的利益绑定关系,很难准确评定一个项目的实际价值。尽管目前众筹有领投人可以为零散的跟投人提供投资的方向,这在一定程度上为项目做了初步的评估,但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很难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保证领投人与项目发起人以及众筹平台没有内幕交易。这就需要第三方监管对于项目的真实性来保驾护航,各个金融监管机构应该切实担任好第三方监管工作,在监管的过程中相应的法律法规也应该出台,以确保监管工作有据可循。

四、利率完全市场化后众筹模式的发展之路

2015年两会期间央行行长周小川表示存款利率将在年内放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宣告完成只差临门一脚。而众筹作为一种金融创新的产物,在利率完全市场化以后,必然会与传统的融资模式产生激烈的碰撞。一方面利率市场化带来普惠金融,在收益相同的情况下,大部分资金持有者会选择相对更加安全的传统金融机构进行资产管理,相应地,零散的投资人对于众筹的支持就会下降。另一方面,利率完全市场化以后,传统金融机构必然会降低贷款利率,简化贷款手续,这样传统的金融机构对于需要众筹的的中小企业以及初创企业的分流就会加强。为了在利率完全市场化之后,众筹模式仍然能够立于不败之地,众筹模式一定要不断的完善机制,突出自身的特色,规范经营,不断的借鉴与创新。虽然传统金融机构在完全利率市场化会分走部分众筹市场的份额,但是众筹平台也可以以更加低廉的成本在传统金融机构寻求第三方托管和信用保障,同时众筹为传统金融机构带来了更加充裕的资金流,二者不断的相生相融,互利互惠,为各个经济主体提供更加全面的资金融通平台,更好的促进整体经济的发展。相信随着利率市场化的进行,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相互交融将会给金融市场迎来百花齐放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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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江燕 单位:安徽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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