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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结构调整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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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结构调整

一、导论

从世界范围来看,我国的产业结构无论是产值结构还是就业结构都处于低水平。面对经济的全球化和激烈的国际竞争,我国经济的稳步快速发展依托于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调整的一般过程为:资源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结构→资本密集型的重化工业产业结构→高新技术和服务业产业结构。目前,我国已经初步进入重化工业阶段,产业结构的调整需要朝着发展高新技术和服务产业的方向进行,技术和创新已经成为产业调整的主要内容。产业结构调整从资金的角度来说,不论是以投资倾斜为主的增量调整还是以资源再配置为主的存量调整,无论是物质资本形成还是人力资本的形成,都离不开资金的运动和调节,离不开金融系统的支持和调控。

我国金融体系还不完善,在产业范围内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农村金融体系的不健全,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技术创新资金支持力度不够,高科技产业的发展缺乏有力的金融机构的支持等。

金融通过资金投资导向的变化,促使资金在不同产业投入比例发生变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可以通过商业性金融调节使资金流向收益高、利益大的产业,而对于市场不能发挥作用的领域,可以运用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调整货币供应量,为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提供一个迫使旧的产业结构发生松动、淘汰、改组与发展的宏观氛围需要改变资金供给水平和配置结构,推动产业结构高级化。

二、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中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对民营企业的支持不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获得了很大的发展。民营企业在拉动经济增长、解决就业和促进经济市场化建设等方面起了巨大的作用。然而,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一直处于一个不平等的发展环境中。从融资角度来看,一方面,对于民营企业来说,无论是获得银行贷款的间接融资,还是在资本市场上的直接融资都困难重重。从短期资金供给来看,对个体、私营企业等民营企业的贷款支持只相当于总规模的1%左右,与当前民营经济对我国GDP贡献率达65%形成较大反差。由于民营企业在经营中资金趋紧的状况,也就难以进行较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投资。其结果,主要依靠内源融资的民营企业在规模化发展上往往力不从心,难以做强做大。个体、私营企业的资金不足问题比较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影响到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另一方面,对于国有企业而言,由于国有商业银行与国有企业之间存在着固有的血缘关系,加之政府对银行行为的干预,其结果对国有企业过度的信贷倾斜,加上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投资冲动,由此产生了大量的金融不良资产,导致我国金融体系中积累了相当大的金融风险。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的关键时期,一方面需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鼓励多种生产方式繁荣发展,为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力量,这就需要大力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需要快速、高效处置金融不良资产,降低金融风险。需要在化解金融风险的同时,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结构升级,以适应加入WTO后所面临的挑战。在我国经济进行全方位战略改组的大背景下,民营企业可以在我国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对于民营企业参与金融资产处置,政府应当积极引导和鼓励,并为其提供宽松有利的政策和法律环境。

(二)对高新技术产业支持不够

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离不开风险投资。风险投资的出现,及时的解决了高科技产业发展中的资金瓶颈问题。它以积极开发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为主要投融资对象,通过将分散的、愿为较高收益承担较高风险的中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形成实力雄厚的风险投资大机制,再由风险投资机构将资金集中管理投入到新的科技项目中,以此来推动高科技产业不断发展。从深层次看,风险投资的兴起不仅在于其在资金方面对高科技产业的支持和推动作用,更重要的是它发展了一套区别于现有融资方式的有效的资金配置、使用、监管的机制,把投资者、风险资本家和企业管理层的目标统一起来,建立了一套以绩效为标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机的结合了资金、人力资源、高新技术这三大宝贵资源,提高了融资的效率,形成了适应高新技术的金融创新模式。

银行具有逐利性的特征,为了让自身利益最大化,他们会尽量避免高风险的周期长的贷款。于是很多银行,特别是商业银行,都不愿意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投资。从事高新技术经营的都是一些中小企业,企业自身的资金实力有限,信誉度也不高,银行为了自身的生存打算,都不愿意支持这些高新技术企业,即使他们代表着先进生产力,拥有广阔的市场潜力。

(三)金融对地区经济支持不合理

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性特征,就是首先发展东部沿海地区,对中部和西部的投资较少。建国以来,我国的大部分国家产业投资,都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东部的省市区,以其历史上良好的经济基础和优越的地理条件,吸收了大量的投资,拥有了充足的资金条件,进而带动技术、人力、管理一系列的联动效应,经济迅速发展起来。而广大的中部和西部地区,长期以来都得不到投资的支持,资金一直是经济前进的最重要瓶颈。从2008年中国金融论坛的报告得知,目前区域经济金融发展不平衡现象突出。在存贷款方面,从人口来看,西部、中部和东部地区的差距不是很大,但是存款、贷款和GDP的差距却很大。目前来看,东部地区存贷款占了全国的60%左右,这个差距比GDP的差距还大,西部地区存贷款占全国的15%左右,中部地区在15%左右,东北地区在8%左右。在金融机构的数量方面。西部、中部和东部地区的金融机构数量很不平衡,中资银行中,国有商业银行和12家中型商业银行的总部全部设在东部,中型银行分支机构主要设在东部。外资银行机构中,14家外资法人机构全部在东部,189家外资银行分行中177家在东部。在城乡金融发展方面,城乡金融发展的差距在东西部都很大,西部城市和农村的差距可能比东部和西部的差距更大。从金融投入看,2008年,西部县以下金融机构贷款增长率9.7%,而全国平均为15.7%。国家金融机构对东部地区特别青睐,各类商业性股份制金融机构从自身盈利角度考虑,更是不愿意把信贷给予中部和西部地区。由此,大量的资金都集中于东部地区。东部地区由于有了资金的支持,经济更加发达,信誉度更好。而中西部地区由于一直受到资金的约束,经济止步不前,用以抵押的实力也很小。

三、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中金融发展对策

(一)调整信贷投向,使金融政策与国家产业政策配套协调

调整信贷资金投向,改善信贷资金投资结构,确保产业重点,进而带动产业结构调整。信贷投资方向能反映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产业结构调整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信贷投资方向的正确与否。针对我国目前情况,信贷应由外延型、数量型的产业转向重视内涵型、质量型的产业,大力支持技术含量高、产销对路、经营效益好的企业,满足支柱产业发展的需要,同时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在确保重点产业这一方面,具体地说,要加大对农林水利等的信贷投入,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在改革中的发展,完善住房信贷体系,积极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并改进对企业的综合配套金融服务。在做好这些同时,积极利用金融这一调控手段,控制产业结构调整的规模、速度和力度。

一是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服务品种和方式,加大对薄弱环节和弱势群体的支持力度。重点是增加对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的信贷投入。对有市场、讲信用、效益好的中小企业,提供信贷、结算、理财等“一揽子”金融服务。进一步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完善“小额农贷”,推行“大额农贷”,继续加大对“三农”的有效投入,满足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不断增长的信贷需求。积极拓展助学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继续简化贷款审批手续,建立健全贷款担保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

二是督导金融机构立足实情,加大对优势行业、骨干企业、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项目建设,加大对工业园区优质招商引资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大外汇贷款营销力度,充分挖掘外汇利用的潜力,促进外向型经济和外贸出口的发展。三是劝导金融机构禁止对限制类行业、项目贷款投入,防范新的信贷风险。对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需要限制或禁止发展的行业、项目和产品,加强监测,搞好“道义劝告”,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二)发展民间金融,改善非国有经济的融资环境

第一,鼓励农村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等正规民间金融机构充分吸收民间资本,拓展发展空间。规模较大的农村信用社进一步转制,组建农村商业(合作)银行。现有城市商业银行要吸收民营企业资本进行制度创新,逐步减少地方财政的持股比例,将其办成真正的民间金融。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另一种模式——由农村信用联社内部职工、中小企业、农民个体工商户入股改制成的农村合作银行已经在浙江鄞州亮相,这是一种以合作制为基础,并吸收了股份制优点的新的民间股份合作金融机构,有望成为民间金融的一种重要形式。

第二,引导私人钱会、民间金融合会等“灰色金融”从“地下”走向“地上”,向规范化、合法化、机构化的金融转变。在现实条件下,政府一方面要降低金融准入门槛,允许那些股东人数、资本金、经营者资格及其他条件达到法律规定标准的规模较大的私人钱庄、金融合会以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的形式进行注册、登记,按正规金融的要求规范管理,接受监督,将其转变为正规的民间金融组织;另一方面,要引导小规模的私人钱庄和民间资金参与农村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合作)银行等正规民间金融的改制,使原先投向地下钱庄的社会闲散资金吸引到合法的投资轨道上来,截断地下钱庄的社会资金供应来源。

第三,规范民间借贷市场与典当行的经营行为。政府要将它们纳入监控范围,健全市场契约制度,使其合法并规范运作。我国民间金融未来发展的核心问题是制度安排问题,它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政府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放开金融市场的进入和退出壁垒,确立公正、有效的市场竞争规则,同时给市场主体充分的自由选择权,从而使其充分发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作用。

(三)推进产业集群整体授信,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推行产业集群整体授信,加大对发展极的资源倾斜。根据产业集群发展的网络化特征和产业集群发展的周期规律,将授信视野从单个企业扩展至产业集群,在行业和企业评级授信基础上,分析整个集群的授信总量和授信结构,并针对产业集群的发展周期,采取不同信贷政策。建立产业集群授信指标分析体系,可采取对发展极核心客户的总量授信配置,配以应收账款票据化、国内信用证等融资服务,对产业链中配套企业给予商业票据贴现、国内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等多种融资渗透。重点支持产业集群中的优势企业,为其参与项目竞标服务提供保函业务;对其为都市圈建设、中心城市配套的大项目,提供项目融资;对其参与全球化国际竞争的企业,可发挥海外分行优势,采取内保外贷或外保内贷融资。

要坚持国家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分工合作、协调发展和对中西部实行适度倾斜的原则,尊重经济规律,促进全国经济合理布局和地区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按照“东部地区在提高中增加,中西部地区在增加中提高”的思路,充分运用信贷杠杆,防止各区域间“大而全、小而全”和不合理重复建设,支持东部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加速产品升级换代,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支持中西部加快开发和建设,采取切实措施加大贷款支持力度,对中西部地区可以实行比较宽松的调控和监管政策,如实行有区别的存款准备金制度和比较自由的利率政策,扶植合作金融的发展,保证中西部地区有一个合理的增长速度;支持地区间的优势互补、资源合理配置和经济联合。

四、结论

我国的金融体系对产业的支持作用较为有限,资本短期化行为比较严重,由于资本市场不完善,企业注重短期利益,而忽视长远发展,资源浪费不可避免,具有长远利益的项目得不到发展,成为产业结构调整的瓶颈。因此,产业结构调整中金融的作用必须充分发挥,在当前这方面比较欠缺的情况下,要着力研究金融作用机制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和金融模式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的选择,通过完善金融体系,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政策措施,建立一个新型、高效、活跃的金融环境,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