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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西部民营企业得到较快发展,已成长为国民经济的主力军。但是西部民营企业的经营环境并不理想,尤其是困难的融资环境已经成为广大西部地区民营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瓶颈。严重制约着企业的成长速度和规模化发展。近年来,西部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越来越受到金融界、企业界和政府部门的关注。
当前民营企业的融资方式
融资方式的选择是关系到民营企业构建和健康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市场经济条件下,民营企业融资的方式多种多样,但基本方式有两种:内源融资,是来源于企业内部的融资,包括所有者投入、企业留存收益和职工集资;外援融资,是主要源于企业外部的融资,包括银行贷款、债券融资、股权融资、风险投资和民间借贷。如图1所示。
内源性融资对民营企业资本的形成具有原始性、自主性、成本风险小的特点,是民营企业的立足之本;外源性融资具有规模大、速度快、比较灵活等特点,是民营企业不可或缺的融资源泉。因此,必须确保融资渠道特别是外源性融资渠道的畅通,以利于民营企业的顺利发展。
西部民营企业融资现状分析
根据调查资料显示,目前西部民营企业的融资结构大致是企业自我积累约占69%,亲友筹借占15%,金融机构融资占16%。
西部民营企业直接融资困难多
虽然近几年民营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融资的渠道已逐渐开通,但有些融资方式对民营企业的开放程度很低,在我国资本市场上,企业要想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必须具备一系列的条件,而西部民营企业由于规模小、设立时间短、管理能力差等原因,它们难以参与社会直接融资。要发行债券更困难。不能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制约了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的拓宽,进一步加剧了西部民营企业资金供给短缺问题。
西部民营企业间接融资难度大
由于直接融资市场的限制,银行贷款就成为西部民营企业融资的主渠道,但银行融资仍困难重重。主要原因有:
西部民营企业自身的缺陷民营企业大多是家族企业,许多西部民营企业设立时就存在先天缺陷,如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水平低,财务信息严重失真,在企业规模扩张到一定程度时,家族式管理会限制企业的融资。加之较为封闭的运营方式,使其信息透明度低,社会公信度不佳,给银行贷款和信用评级带来很大困难;自身信用不足。产品技术含量普遍较低,客观上处在为大型企业配套的地位上,市场前景不明朗,对于贷款特别是长期贷款来说风险很大;民营企业数量多,组织形式和布局十分松散、变动性大,银行难以掌握其具体情况,也导致了银行的恐贷和惜贷。
政府缺乏对西部民营企业的管理与支持在法制建设、政策协调、资金支持等方面缺乏对西部民营企业强有力的支持;对西部民营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没有建立起来;金融体系建设中没有建立专门为民营企业服务的民营金融服务机构。
僵化的利率机制制约了银行贷款的积极性由于目前利率没有完全市场化,并且民营企业贷款额小且分散,单位贷款资金的管理成本高,有悖银行经营的利益最大化原则,加之国家缺乏对民营企业贷款的政策支持,国家对利率的限制及对交易费用和监督费用的限制,使大银行对民营企业贷款动力不足,虽然人行规定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利率可在规定的利率基础上浮动30%,农村信用社等收取的利息可比基本利率高50%以上,但现行的利率浮动范围并不足以为贷款的风险提供足够的补偿。从我国这几年金融机构的信贷数据看,总量上民营企业贷款的绝对量在逐年增加,但其占贷款总量的比例最高不到1%,2002年甚至还有下降趋势。
贷款担保体系不健全目前,银行的评信、授信指标体系不符合民营企业实际,现有评级标准仍比照大型企业执行,根本无法反映民营企业的资信情况,银行对有发展潜力、但目前状况不十分好的企业缺乏识别能力;另外,评估费用高、随意性大。根据《关于整顿企业抵押贷款收费的通知》精神,工商、土地、房地产等部门要减免相关收费,但在实践中却仍有很多困难;西部民营企业无法满足银行对抵押品的要求。大多数民营企业的厂房、设备等因地处偏远、价值低、可转让性差,一些高科技企业资产中无形资产所占比例较大,可作为抵押品的不动产比例较小,这些企业难以得到银行贷款。从担保贷款看,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中央有关政策的扶持下各地陆续建设了一些贷款担保公司,但担保公司资金筹措难、规模小,不能满足数量庞大的民营企业的担保需求。
西部民营企业融资制度的创新思路
政府支持是西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必备的外部条件,鼓励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开辟西部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没有规范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企业经营者的控制权难以节制,就有可能侵犯所有者的权利。股份制本身就是一种融资制度,其实质是令企业的治理结构规范化,以利于股权的转让与交易,从而有利于企业的外部融资。在民营企业初期的业主制下,单个所有者掌握企业的所有控制权,为了自身利益,完全有可能隐匿企业的财务信息、资产,以欺骗外部投资者。而规范的股份制企业治理结构,通过建立管理与控制相分离及岗位分工的制衡机制,使得股权投资者有保障享有同等的股东权利,从而起到了保护投资利益的作用。当然,即使在发达国家,中小企业的资金筹措迅速转向直接融资也是有困难的,其中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中小企业规模小,其股票难以满足一般的股票交易市场的上市条件。为此,政府应该积极创造条件,开辟新的“场所”,促使民营企业股票上市交易。
建立创业板市场为避免直接设立创业板可能给我国资本市场造成的动荡,可对主板市场上市条件进行小幅度调整的基础上,设立中小企业板块。当前在深圳交易所已初步建立了中小企业板块,并已经产生了积极的效应,应该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扩大上市的中小企业数量,并最终过渡到创业板市场,更好的为西部民营企业融资服务。
开辟西部民营企业债券市场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基本上被大企业垄断,当前应理顺企业债券发行审批体制,逐步放松规模限制,扩大发行额度;完善债券担保和信用评级制度,积极支持经营效益好、偿还能力强的西部民营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融资。此外还可适当放开债券利率、丰富债券品种,让企业以其可承担的利率获得生产发展所需要的资金。
鼓励西部民营企业海外创业板上市目前我国已有近100家优秀民营企业到美国纳斯达克、香港及新加坡创业板市场上市,因此,西部地方政府和民间部门应积极引导、多举办海外上市推介会,为具有较强综合发展实力的西部民营企业提供一个与国际证券机构、金融投资机构、著名金融投资专家进行面对面交流的机会,通过向民营企业宣传、介绍海外证券市场,加强西部民营企业与银行、投资机构的了解与合作,从而拓宽民营企业资本运作与发展的视野和思路,增强民营企业按国际化标准规范管理的意识,鼓励、协助西部民营企业融资走向国际市场。
健全西部民营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体系
民营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要有一定的信用作为保障,方能消除融资各方的风险顾虑。为此,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以信用为立法基点的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民营企业信用法律制度和相关配套措施,包括对民营企业的注册、资产监管、财务信息管理、信用纪录收集与管理等。同时,为使民营企业牢牢树立信用经营观念,减少交易风险,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建立公开的社会信用信息网络,便于交易各方获取所需的信用信息,减少交易风险;积极引导企业以诚信为本;建立与培育信用中介机构;严厉惩戒失信行为,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承担相应责任的良好信用环境。
建立多元化的信用担保机制
西部民营企业在贷款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是缺乏有效的担保物,解决这一问题可在省、市、县三级建立担保机构,其模式有三种:政府型信用担保模式,以财政出资为主,吸收企业投资,主要负责一些需要政府出面的政策性担保业务,可实行商业化运作,以扶持西部民营企业发展;中小企业互助型担保模式,由加入行业协会的民营企业自行出资建立企业互助型融资担保机构,解决会员融资担保难问题;商业担保模式,以民营企业投资为主,设立商业性担保公司,实行股份制,建立董事会,按照现代企业的要求,市场化运作。
建立西部民营企业发展基金
为解决西部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可建立西部民营企业发展基金,其渠道有三种:中央和西部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专项资金;通过证券市场发行债券,向社会直接筹资;建立集中为西部民营企业服务的互助基金。同时应该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企业发展基金的运作,为基金的发展创造好的环境。
培育和促使西部民营金融机构发展
发达国家都有大量的中小银行,它们的主要客户就是当地的中小企业,极大地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取得双赢的效果。美国有2万家地方性中小银行,意大利则有9万多家。随着我国民营企业的长足发展,发展地方性民营金融机构,使其成为民营企业融资的主要来源是一种有效的制度安排。因此,当前可适量增加民营金融机构的数量。并在中小城市推行开办民营银行的试点和推广,对一些中小城市的城市信用社,试行在民营化方面的先行突破;积极完善农村地方性金融机构的改造,让农民和农村经济组织通过参股成为农村信用社真正的股东,促使农信社的重组、规范,使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农村民间商业银行。总之,我国的民营金融机构的构建应具备两个基本特点:要真正具备商业银行的性质,应以合作性为主,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要实行利率市场化,由其自主决定贷款利率水平,并允许其对提供的便利服务收取合理的费用,以此来促进民间金融机构按效益与风险原则进行经营。使民间金融机构有动力去建立和发展与民营企业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