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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11日,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IO)已经五周年了,这对促进中国经济发展与对外贸易有极大的帮助。同时,中国也对世界承诺:当对内经济五年保护期满时,中国将进一步扩大开放更多领域,包括金融、汽车、农业、电信等诸多行业,都将集中大幅度降低关税,乃至完全放开市场。无疑这是对中国经济的再次考验和机遇,可以促进企业改革,学习国际先进管理制度与经验。
其中,金融业是国民经济的血液,对国民经济稳定与发展至关重要。事实证明,金融危机将会导致国民经济的危机,甚至崩溃。
金融危机来自多方面,主要包括制度弊端、市场危机、随机因素等。其中经济与管理制度弊端更为严重,它将导致银行腐败案件、银行坏帐、经济`泡沫、通货膨胀、经济危机等。
当前,银行腐败案件严重是制度与监管弊端,不可忽视。
1.腐败严重制约社会与经济健康持续良性发展
2004年4月13日世界银行专职调研各国政府行为的负责人考夫曼表示,据世界银行
统计,全球每年有1万多亿美元,被用于贿赂和腐败行为;如果各国消除腐败现象,国民经济可以翻4番,全球儿童死亡率可以下降75%。
世行是根据2001至2002年的全球经济数据,做出上述统计的,这一年度的全球国内生产总值为30万多亿美元。不过,1万多亿美元的贿款,还不包括贪污和盗用的公款额,而实际的经济损失更大。
考夫曼强调,腐败是消除贫困、不平等和降低儿童死亡率的最大障碍。各国政府、社会机构和私营企业必须重视和解决腐败问题。他说,消除腐败将促使国民经济增长,提高各项社会指标。
考夫曼指出,一些国家和城市在打击腐败方面取得了成效,但还有许多地方腐败现象日益恶化。他呼吁各国认真贯彻《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政府、社会机构、私营企业和国际组织间建立合作框架,共同消除腐败行为。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是在2003年10月31日第58届联大上通过的,它是联合国历史上第一部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文件。在2003年12月的签约大会上,94个国家签署了公约,此后又陆续有国家签约。
中国也签署与加入了这一国际反腐公约。有利于我国开展国际合作,遣返外逃腐败犯罪人员,追缴被非法转移国外的资产,有利于我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腐败预防与惩治体系。
2.中国金融业最大危机--银行高管层腐败典型案例一斑
事实说明,银行腐败是一种普遍现象,而中国则更甚!
银监会2004年全年共查出违规金额5840亿元,有各类机构高级管理人员244人“落马”。2005年上半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共追究有关责任人1697人,其中追究领导责任570人。银监会主席刘明康特别提到,银行案件的职务犯罪占80%,尤其是一把手犯罪问题严重,案发在基层的80%,一把手纷纷落马。显然,金融领域已经沦为我国腐败的重灾区。银行行长纷纷落马,堪称世界之最。
其中,许多银行高管人员温梦杰、朱小华、段晓兴、王雪冰、梁小庭、赵安歌、刘金宝等,因经济问题纷纷落马。高管层经济犯罪典型案例:
(1)、朱小华: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中国光大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原董事长。2002年10月10日,朱小华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法院审理查明:1997年至1999年,朱小华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股票及现金折合人民币共计405.9万余元。
(2)、段晓兴:原华夏银行行长。2003年1月30日,段晓兴受贿案终审判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定,原华夏银行行长段晓兴犯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而2002年8月22日一审曾认定段晓兴受贿7万余元,并对其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8万元。一审判决认为,1998年12月,段晓兴利用担任华夏银行行长的职务便利,对银行工作人员为获取非法利益而故意提供的虚假材料不认真审查核实,向北京金万利油脂有限公司贷款人民币1.5亿元,为此,段晓兴于1999年2月、4月,先后两次收受蔡燕军给予的人民币5万元、美元3000元。
(3)、王雪冰:中国建设银行原行长。2004年1月14日,王雪冰以受贿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12年有期徒刑。法院认定,1993年至2001年,王雪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华晨(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再东方广告有限公司等企业谋取利益,并为此非法收受这些公司给予的钱款、艺术品、名牌手表等贵重礼品,共计折合人民币115.14万元。
(4)、梁小庭:中银国际前副总经理。2004年2月19日,梁小庭受贿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查明:1993年1月至1994年3月间,梁小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款共计港币294.97万元。
(5)、刘金宝:原中国银行副董事长、中银香港总裁。作为一个风云人物,刘金宝曾协助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调查金德琴、王雪冰、朱小华等多起金融部门高层腐败犯罪案件。2002年2月20日,中国银行新闻发言人称,刘金宝涉嫌经济犯罪。
2005年8月12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刘金宝贪污23起,折合人民币1428.87万元;受贿3起,折合人民币143.8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折合人民币1451万元,故决定对刘金宝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刘金宝腐败时间跨度达7年之久,而且在他的带领下,中银上海市分行和中银香港两地的7名下属官员(其中5人为副厅级干部)也一同栽进监狱,另有4名厅局级银行官员,因此案被免职。参与具体办案的一位司法人员这样总结道:刘金宝腐败案件的破坏力之大、影响之深远,在中国金融界堪称空前。
(6)、丁燕生:原中国银行香港分行副总裁。2004年8月3日,丁燕生被捕。中国银行事后公告称:丁涉嫌未获授权而将合并前成员行控股股东所拥有的某些资金分配作个人用途。司法机关对其进行审查。2006年9月22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丁燕生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
(7)、张恩照:中国建设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2005年6月20日,中国建设银行公告称,该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恩照因涉嫌违纪,正在接受纪检部门审查。2006年11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张恩照受贿400余万元,犯有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8)、2002年05月13日广东中行开平支行40亿资金窃案:三任行长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九年作案,4.83亿美元。开国以来最大银行监守自盗案,以及它如何暴露出中国商业银行业管理制度的严重弊端。2004年4月16日,美国将外逃美国被拘押的中行开平特大贪污挪用公款案主犯之一余振东移交中国警方。2005年8月16日广东省江门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余振东案。余对被控罪名供认不讳。法院一审宣判,余振东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其个人财产100万元。
美国司法部对开平案件主要案犯开平支行前行长许超凡、许国俊及其亲属,以犯有诈骗、洗钱、护照和签证欺诈等15项罪名提起诉讼。此举是中美两国在司法领域的成功合作,也将震慑中国在逃国外的四千余名贪官。
以上严酷事实说明,为了金融安全和人民根本利益,金融界需要反腐风暴,特别是完善企业管理与社会民主监督。否则,银行上市融资,圈再多的钱也难以堵住,由于腐败形成的不断扩大的无底黑洞。人们不是早已看到一些所谓“优质上市公司”(实际上,每一家公司上市都被包装成“优质上市公司”),无偿地从投资者腰包里拿走大量血汗钱,但不久又发生巨亏,成为垃圾股!谁应对此负责?!
3.腐败原因分析
众所周知,中国的金融高管基本上不是由市场选择,而是由组织任命的。因此,这些高管人员更多的是对上级组织,而不是对所在地人民与银行负责,这便造成个人权力过大,缺乏市场的有效约束与监督。
金融企业管理体制滞后是银行腐败直接原因。银行腐败均产生于违规操作。大都是内外勾结,十案九违(规)。例如,1991年11月至1996年6月,王雪冰不顾纽约分行风险管理部门的反对意见,多次批示同意,使美籍华人的个人公司获取巨额授信额度,并延长使用期限,导致利用授信额度,从事信用证和贷款欺诈活动,从中获取巨额利益。目前,欠纽约分行3400万美元的贷款本息已难以全部追回。
银行腐败形式上表现为管理人员违反规范,其实质表现是权力大于规则,权力大于法。因此,制度、规则与法律等均流于形式。这种现象不仅在银行业存在,在其他方面也普遍存在。这是中国腐败的顽症。为此,要消除银行腐败,不仅需要进行金融企业管理体制改革,还需要宏观经济体制与政治体制民主化改革的深化。否则,各种形式的腐败,仍会以一种或另一种方式盛行恶化下去。
用人制度任人唯亲,形成互相利用、互相依存的利益集团关系网,官官相护,窝案串案。
社会道德滑坡,特别是官场歪风盛行,一些官员道德沦丧,毫无廉耻可言;党政官员卖官买官,司法官员贪赃枉法,经济官员化公为私,银行官员盗窃国库;文官贪权(如陈良宇案),武官贪赃(如王守业案);长此以往,法将不法,国将不国。
4.金融业扩大开放的机遇
当前,中国银行发展面临信用、市场和操作三大风险,其中信用风险是最大的风险。
五年保护期过后,将有更多的外资金融企业进入中国大陆市场。当然存在商业竞争,对于过去一家独大、垄断的国有企业来说,多了许多强大的优势竞争者,无疑是巨大的挑战和激励。这就迫使国有企业改革落后的管理制度,减员增效,奋起直追。否则,企业与管理人员都将可能被淘汰出局。
实际上,自由公平竞争是发展经济与社会的重要道路。金融业也不例外。政府不应过多干预,要保持公正态度,完善法律与政策,促进企业与经济良性循环发展。
同时,外资企业管理制度与技术先进,学习与借鉴国际先进制度、经验与技术,有利与改造中国大陆企业的落后,并在与外资企业合作、业务与交流中发展提高。
5.出局?出路?--对策
(1)扩大开放金融与资本市场,积极引进外资银行,并与国际市场接轨;
(2)完善中国金融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现代银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办事;特别是现金与出纳管理;帐务管理;信贷资金管理;大宗资金流的管理;
(3)完善金融业的监督制度,监督与管理业务严格分离,加强对金融业高管人员的违纪违法查处;对资金流各环节的监督;对库存资金的监督;
(4)经济体制的配套改革,完善企业与金融业的业务往来制度,要透明化、科学化、法制化;
(5)加强国际合作,学习与借鉴世界先进金融业的管理制度、经验与技术;并促进经济与金融全球化;
(6)推进媒体开放政策,加强与完善社会民主监督作用;
(7)加强官德教育,树立廉耻道德观;
(8)面向社会大众,改进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9)改进与完善法治体系:独立、公正、效率、廉洁;
(10)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是根治金融业潜在危机与各行业腐败的关键,其中特别是人事制度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