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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什么会发行可转换债券,在什么情况下应该选择可转换债券作为合适的融资工具。随着现代资本结构和公司治理理论的发展,西方学者对这一问题提出了相应的理论假说,这些理论模型的政策含义为企业财务者所关注,也是学界对理论模型进行实证检验的基础。
一、西方学者关于可转换债券融资动因的主要理论假说[2]
(一)风险转移(或资产替换)假说(Therisk-shiftinghypothesisorTheassetsubstitutionhypothesis)
基于公司股东与债权人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JensenandMeckling(1976);Green(1984)在委托理论框架下提出了风险转移模型。当一个公司存在风险负债务时,最大化公司股东价值和最大化公司价值将会导致公司不同的投资政策,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一种潜在冲突来源于公司采用的投资政策的风险水平。公司通过发行普通债券得到资金后,将倾向于将资金用于比当初融资时宣布的项目具有更高风险的项目,以期得到更高的回报,而债券投资者将承受与当初约定的回报不相称的风险。而在可转换债券契约下,企业投资更高风险项目时,如果项目成功,债券投资者可通过转股来分享公司更多的收益;如果项目失败,公司股东要承受和债券投资者一样的损失。通过可转债融资就减少了公司投资政策的风险偏好,减轻了公司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冲突。
(二)风险估计假说(Theestimationriskhypothesis)
BrennanandKrau(BK,1987)和BrennanandSchwartz(BS,1998)建立了一个引入投资者对发行人资产风险估值存在困难的模型。当公司寻求外部融资时,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外部投资者和内部投资者对公司风险看法不一致,直接发行股票将损害公司原有股东的利益,而普通债券的票息对企业风险的敏感性很强,这时公司通过普通证券工具融资将面临很大融资成本[3]。而发行可转换债券(由于可转债对风险的不敏感性[4])则可降低外部融资成本。Essig(1992)对风险估计成本以及可转换债券影响这种成本的机制进行了分析,指出通过发行可转换债券将可以大降低这种估值成本。
(三)“后门权益融资”假说(Thebackdoorequityfinancinghypothesis)
在Mayers-Majluf(1984)模型的基础上,Stein(1992)提出了“后门权益融资”假说。该假说认为,当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逆向选择成本[5]而导致公司现时股权融资的成本很高时,可转债融资可以作为一种延时获得股权融资的方式。Stein证明,相对于质量好和质量差的公司,中等质量的公司通过发行可转债获得了一个合理的定价,且不会面临任何可能的财务困境,因为它总是可通过较早地执行回购而强迫外部投资者转股,即通过延迟的方式实现了股权融资[6]。
(四)连续(或阶段)融资假说(Thesequential-financinghypothesis)
连续融资假说是由Mayers(1998)提出,是目前用来解释可转换债券融资动因的热门假说之一。所谓连续融资,是指企业的投资项目分为几个阶段,而且不同阶段间有依存关系,每个阶段的融资需要在上一个阶段结束后才能决定是否决定,投资者也要根据企业发展情况决定是否为企业继续提供资金。Mayers在模型中讨论公司的融资决策主要考虑两个重要的因素:一是发行成本;二是过度投资问题。Mayers通过比较普通债券、普通股票和可转债三种融资方案,得出通过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解决阶段融资的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高发行成本和委托引起的过度投资问题[7]。
(五)管理者堑壕假说(Theentrenchmentmodel)
从公司内部管理者的堑壕观点来解释公司的融资决策(Zweibel1996,NovaesandZingales1995,Novaes2000)是公司融资选择理论的热点之一,与此前基于公司外部股东和债券人利益的融资选择理论不同,这种理论认为,公司管理者的融资选择是基于其自身利益最大化。管理者的利益体现在对公司的控制和不断地投资的新项目(不管项目的盈利如何),公司的融资决策取决于管理者的这种利益是否能够得到满足。如果公司不存敌意收购的威胁,则管理者没有发行债券的动力,因为发行债券有可能导致公司破产进而导致管理者被更换。相反,如果公司存在敌意收购的可能,按照传统的融资决策理论,公司应该发行普通债券,使管理者作出不实施价值减少项目的承诺,降低公司破产的概率。这个置信承诺增加了公司事前的价值,从而使管理者能够有效消除潜在的敌意收购。但是,这样的决策由于债券的增加依然使公司存在破产的可能性,只是这种可能性由于实施了价值增加的项目而变小,管理者的利益最大化依然得不到保证。NobuyukiIsagawa(2000,2002)在Zweibel模型的基础上,提出了可转换债券融资的堑壕假说。由于可转换债券具有转股行为不确定和灵活性的突出特征,通过使用设计良好的可赎回可转换债券,管理者可以在实施价值增加项目的同时,有效消除来自敌意收购和破产的威胁[8]。
二、各理论假说的主要政策含义
前述关于可转换债券融资动因的理论假说隐含着具体的可实证的政策含义,总体上,这些理论假说及其政策含义得到了实证的支持。在参考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本文对这些政策含义做了进一步分析,并归纳总结成如下表1。从表中可以看出,这些理论假说在解释可转债融资选择行为时,并不是相互排斥的,可转债融资主要适合于某些特定类型的公司。一般地,当公司在外部融资决策中同时面临较高的成本和逆向选择成本时,可转债融资比普通债券融资和股票融资更具有优势,可转债融资特别适合于拥有较多投资机会、正处于快速成长期的公司。
表1:西方若干可转债融资假说的政策含义
理论假说主要政策含义(适合发行可转债的公司)
风险转移假说①具有高财务杠杆和高财务困境可能性的公司;
②在公司资产结构中以投资期权形式存在的资产占有更高比例的公司[9];
③规模小或年轻而拥有较好成长性的公司。
风险估计假说①被市场认为是高风险或风险难以估计的公司;
②进行巨额资本投资但拥有较少实物资产的公司;
③以投资期权形式持有其大部分资产的公司;
④规模小或年轻而拥有较好成长性的公司;
⑤那些具有较低资产负债率的公司[10]。
后门权益融资假说①较高研发投资的公司;
②具有较高无形资产比例的公司;
③规模小或年轻而拥有较好成长性的公司;
④产品独特或销售耐用商品的公司(需要提供售后服务);
⑤高财务杠杆而收入又不稳定。
阶段融资假说①具有较多的投资机会、高成长性和需要巨额外部融资的公司,且当各阶段的投资项目具有较强的正相关关系;
②专业化经营的公司[11]。
管理者堑壕假说①规模大,且具有较好的现金流的公司;
②存在敌意收购的公司;
③管理者持股比例较低的公司。
三、国内外实证方法及其评价
关于可转债融资动因的实证研究大致可以划分为四类:(1)对发行公司管理者的发行动机进行问卷调查与实证分析;(2)研究发行公司所具有的财务特征;(3)研究可转换债券发行的宣告效应;(4)研究可转换债券回购的市场反应。最早期的研究采用了问卷调查的实证研究方式,但现在已较少采用。
国外的大量实证研究主要采取,既研究发行公司(融资需求方)所具有的预期财务特征,同时又研究可转换债券发行公告的投资者(融资供给方)反应,即宣告股价效应,两方面互为印证[12]。这一类方法主要以证券选择的三分模型为基础,以不同国家可转债市场上的发行公司为研究对象,进行一个广泛而平均的财务特征分析和发行公告的股价效应事件研究,比较标的公司在选择可转换债券和普通债券、普通股票三种融资方式上所具有的不同财务特征和表现出的不同宣告股价效应,以此解释公司发行可转债的动因。在具体的研究方法上,首先对各理论假说的政策含义选取相应的财务特征变量和控制变量,借助离散选择概率模型(probit模型、logit模型等)对标的公司的财务特征变量与可转债选择之间的概率关系进行回归,并对三种融资方式的财务特征差异的显著性进行检验。然后,利用事件研究法和截面回归分析(逐步回归),进一步考察不同融资方式的宣告股价效应及其解释因子。国内的相关研究[13]对这一方法多有借鉴,但是受国内普通债券市场发展落后的影响,很难采用标准的证券选择三分模型进行实证研究,一般是采用可转债与增发股票之间比较的二分模型进行研究,研究的局限性比较明显。另外,国内的研究对财务特征的分析和宣告股价效应的分析往往是单独进行,两方面研究互为印证的成果还比较少。
另外,近来国外研究表明,公司发行可转债后的长期绩效和股价表现均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14]。这个事实表明,前述关于可转债融资动因的理论假说并没有得到公司长期经营表现的支持,依赖于考察发行公司的财务特征和短期宣告效应所得到的结论目前还难有说服力。一个较合理的解释是不同的公司广泛存在差异化的可转债融资动因,可转债的一个重要特性是它可以被灵活地设计以适应不同发行人的融资要求,广泛而平均的公司财务特征及股价效应的研究难以提供满意的结论。为此,近期国外研究注重从证券设计的角度去考察可转债的选择行为[15]。因此,从证券条款设计的角度去研究国内可转债融资选择行为也将是未来研究的重要方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