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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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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银行对高校学生发放的一种教育消费与信用贷款。助学贷款自1999年在全国八城市试点,到2004年由于贷款违约率居高不下,导致各大银行纷纷停办助学贷款,主要原因在于贷款学生的信用过低。2004年底,政府对助学贷款实行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政府负担,毕业后两年内开始还款,最迟六年内还清的做法。尽管如此,新机制下的还款率仍不容乐观:2006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在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全国联网运行新闻会上说,助学贷款违约率高达28.4%。如此高的违约率使原本贷款工作就很不积极的银行更加消极对待。如何群策群力为国家助学贷款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使之朝着良性循环的轨道运行,是我国现阶段教育界和金融界面临的一个重大难题。

一、助学贷款信用缺失的影响因素分析

使用助学贷款并按时返还看似很简单,然而在使用中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干扰,还贷工作极其艰难。

1.社会不良风气影响,还款意识

由于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落后,导致社会信用观念弱化,信用环境和信用秩序混乱,“信用危机”成为制约中国信用消费、影响经济发展的严重障碍。大学生正处在思想和行为的定型期,极易受到家庭和社会的影响,加之大部分学生缺乏相应的金融知识,对于贷款选择很容易随波逐流,采取能逃就逃、能拖就拖的办法,给银行造成工作上的被动,给学生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就业难,还款能力缺乏

自1998年大学扩招以来,每年大学毕业生的供给正在以30%的速度增加,远远大于经济增长的速度,社会不能提供足够的工作岗位,劳动力供过于求,就业形势严峻。同时,大学生较高的培养成本使他们产生较高的职业收入预期,大学生很难找到理想的工作,贷款学生大多家庭贫困,在家庭无力负担偿还时,还贷就成为兑现遥遥无期的一份沉重的负担。

3.缺乏完备的个人信用制度,还款制约力差

没有健全的个人信用制度,银行对个人信用难以把握,从而也无法根据消费者的真实收入水平和承贷能力准确、及时地决定贷与不贷和贷多少。在一些个人信用制度比较完善的国家,信用是一个人在社会中生存的“通行证”,每个公民都拥有一个账号,里面储存着公民的学历、就业、信用记录等多种信息。相关机构可以对公民的信用进行查询。一旦有了不良信用记录,公民将受到来自很多机构的惩罚。就我国助学贷款政策而言,对于已毕业学生信用状况的查询和管理成为一个棘手问题,信用危机已经严重影响了助学贷款的顺利实施和进行,并制约了消费信贷的发展,对社会主义市场良好经济秩序的形成极为不利。

4.法制不健全,违信成本低

信用卡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才在我国逐渐使用,我国法律制度对于违约的惩罚至今缺乏完整、系统的规定,违约者仅仅受到经济惩罚,可以说对于违约者的影响微乎其微。在某些西方发达国家,只要存在违约记录,不仅影响违约者的再次贷款,而且不良信用记录会影响工作升迁甚至一辈子的事业发展,一次违约,一辈子刻苦铭心,违约成本非常高,贷款者自然会选择守约。

5.学生缺乏责任意识,感恩意识淡薄

现在的大学生大多是20世纪80年代后成长起来的一代,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中责任意识培养的欠缺和感恩教育的弱化导致学生依赖性较强,感恩意识淡薄,有的学生把助学贷款当成是政府在改革大学收费制度后理所当然应为贫困生承担的责任,视助学贷款为免费午餐,对于自己在贷款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认识不清,还贷意识淡薄。

二、规范和降低信用风险的保障措施

新贷款政策加大了高校在贷款管理中的责任,但是高违约率单纯依靠高校和银行的努力是不能彻底解决的,因此政府作为国家助学贷款的始倡者,应加强对助学贷款外部保障机制的探索和实践,尽快建立助学贷款的信用保障机制。

1.打造诚信的文化氛围和社会环境,使诚信成为公民的自觉意识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基本价值道德标准,”“明礼诚信”是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基本道德规范。然而,由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逐渐改变着人们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传统的道德观在当今社会似乎成了迂腐、保守、另类的代名词,道德观念、诚信理念的缺失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和经济体制的发展。因此,我们应在全社会范围内提高公民的道德水平,把培养诚信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宣传报道典型,使道德模范成为全社会敬仰和效仿的对象,使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勤俭自强成为公民的自觉意识,使诚实守信成为人们的一种自觉行动。

2.开拓就业市场,提高就业能力,鼓励贷款学生灵活就业

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同时也给就业市场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大量的本科生甚至研究生面临求职困难。国家应大力发展生产力,加速发展经济,广开就业门路;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鼓励贷款学生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团委和就业部门应联合起来,积极创造各种有利条件,引导学生珍惜大学的学习时光,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等综合素质,使学生学会学习、学会生存、学会做人,大学生只有学到真本事,才能实现就业,才能有好的发展空间。

3.银校联合,建立完整的个人征信系统

2006年1月,我国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全面运行。目前,个人征信系统尚处于初级阶段,很多方面都需要健全和完善,尤其是在助学贷款学生基本信息的对接上存在着很大的空白。学生毕业前的信息掌握在学校,毕业后有关信用信息分散在公安、银行、税务、煤气公司等各个部门和机构,银行应和学校、公安、税务、煤气公司等涉及个人信用的机构和部门协调联合起来,取得有关个人信用的完整记录,在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和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系统的基础上,建立面向大学生的联合诚信系统和助学贷款学生个人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实现银行对高校学生个人信息的共享。这样,学生毕业后,不管其工作流动性有多大,银行均可通过遍布我国的信息网络系统及时掌握借贷人的行踪和收入,从而有效控制贷款风险。

4.健全个人信用法制体系,做到赏罚分明

我国关于个人信用业务的法律体系还不完备,完善的个人信用法律体系应涵盖个人信用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我们必须加快有关个人信用立法的步伐,规范消费者信用行为、规范信用中介服务行业行为,尤其要建立和完善失信惩罚机制,制定合理的惩罚尺度,以对不同程度的失信行为施以相应的处罚,提高信用缺失者的违约成本,迫使其将诚实守信作为自己的首选策略。

5.银行应加强贷款等金融知识的宣传工作,促进还款

据了解,一部分毕业生拖欠贷款的原因是不了解还款的具体规定,不知道如何还款,何时还款,尤其是贷款延期的学生。学校贷款管理部门对于金融方面的具体规定也不甚了解,很难给学生有针对性的指导,建议银行加强与高校的合作,加强对助学贷款还贷程序、还贷方式及全国个人征信系统的宣传工作,提供快捷便利的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将还贷情况、利率调整、账户更改等信息告知学校或者学生,许多无意逾期的学生便会及时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