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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开放门户核心区建设探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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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开放门户核心区建设探究

[摘要]新加坡作为东盟的核心成员国,全球著名的国际金融中心,在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以新加坡在金融开放创新的经验为切入点,发现南宁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核心区面临金融业整体规模不大、金融开放程度不足、金融监管能力不强、高端金融人才紧缺等制约因素。因此,要找准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的重点问题,把握好关键环节。

[关键词]东盟;金融开放门户;金融监管;南宁市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2018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三部委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总体方案》。2019年7月,《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规划(2019-2023年)》正式印发,力争到2023年,基本建成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中国—东盟金融城初具规模。新加坡作为东盟的核心成员国,全球著名的国际金融中心,积累的丰富经验对南宁在金融领域的开放创新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新加坡推动金融业开放创新的经验

新加坡是全球第二大财富管理中心、第三大外汇交易中心,管理着3.3万亿新元的财富,聚集1200多家国内外金融机构。2018年,金融业从业人数占总劳动力人口的5.5%,金融服务业占生产总值的13%。

(一)利用中枢区位优势利用中枢区位优势,发挥地缘政治特色新加坡地处东南亚国际贸易的中枢地带,人口与语言多元化,政治稳定。自20世纪60年代起,新加坡充分利用得天独厚的马六甲海峡位置,成功打造成为亚洲物流中心、全球大宗物资交易中心、全球第三大炼油中心、石油交易中心。目前,新加坡已与24个国家和地区签署双边贸易协议,包括新加坡—欧盟自由贸易协定、全面与进步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财富》全球500强企业有三分之一在新加坡设立亚太总部。

(二)实施金融监管变革实施金融监管变革,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新加坡在建设国际金融中心过程中,政府起了巨大的作用。在监管理念方面,亚洲金融危机之前,与西方的金融法规“法无禁止即为允许”不同,新加坡是“法无许可则为禁止”。亚洲金融危机后,过于严厉的金融监管已开始影响新加坡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因此,新加坡改变监管理念,更加强调从“合规监管”转向“风险导向”监管,通过“评估金融机构冲击力与风险的框架”,引入“监管沙盒”等方法,实行分类监管、差别对待。在监管模式方面,从1998年开始,新加坡对金融监管体制进行了调整和改革,将原来分属于财政部、银行监督委员会、保险监督委员会、证券监督委员会、货币局的各类金融监管职责统统转移到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建立统一的金融监管体制,金融管理局具有央行金融调控与金融监管两大职能。混业监管模式使得金融监管更有效率。

(三)推进软环境建设和创新推进软环境建设和创新,发挥制度政策优势新加坡政府非常重视软环境的建设,比如法制环境、政策环境、税收优惠环境、金融监管制度环境。新加坡注重保持稳健且持续的宏观经济政策,如持续盈余的财政、积累丰厚的国家储备、健全的外汇储备制度。作为一个高度法治的国家,新加坡有完善的金融基础设施,有独立的金融司法、仲裁与纠纷解决机制,存款保险制度与金融系统保护机制,优惠的税收政策,具有国际水平的会计、审计体系及支付系统。特别是具有健全与平衡的金融监管制度,保持监管制度与规则的连贯性和稳定性,在确保金融机构健全性的前提下,鼓励金融发展和创新[1]。

(四)接力区域金融市场接力区域金融市场,塑造比较竞争优势新加坡是世界上税制简易、税负最低的国家之一,这是吸引跨国投资者落户新加坡的重要因素。根据世界银行《2019年全球营商报告》,新加坡在190个国家和地区中营商便利性排名第二。新加坡政府十分注重金融人才培养和引进,通过与世界级的教育机构合作开设金融课程、各项奖励计划、亚洲金融领袖计划等方式培养本土金融人才。同时,不断创新监管人员激励机制,通过减免税、提供高薪和住房、培训等优惠政策,吸引国外人才。如金融监管局报酬机制与金融市场挂钩,并实施“旋转门式”招聘制度,更大程度地引进和留住具有实战经验的人才。

二、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的制约因素

作为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举办地、中国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前沿城市、国家“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城市、北部湾城市群核心城市,南宁在全区金融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引领性作用,“南宁渠道”成为拓展中国—东盟金融开放合作的重要平台,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集聚效应日益凸显。但是,南宁要成为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核心城市,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有待解决。

(一)金融业整体规模不大以银行、保险等传统金融机构为主导,各类金融机构总部、持牌法人金融机构缺乏。2018年末,全市金融机构数量有116家,其中,84家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金融产品单一且创新力不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有待提高,尤其对北部湾经济区、东盟国家以及“一带一路”倡议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金融支持、输血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二)金融开放程度不足目前,南宁的外资银行仅有4家,境外上市公司仅有在香港上市的2家。跨境人民币结算量长年维持在200亿元左右,开展过人民币对东盟国家货币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的,仅有柬埔寨瑞尔和越南盾两种。尚未建立面向东盟的金融要素市场,对外交流合作少。金融业态和金融专业配套服务不足,金融各项功能和要素间还没有形成金融全产业链协同参与的良好态势。

(三)金融监管能力不强南宁市共有交易场所13家,P2P网贷机构28家,分别占全区的81%、78%,是全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主战场。目前,南宁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分业监管、机构监管格局下的监管覆盖面不足,难以适应金融综合化经营的发展趋势。二是,监管协调不顺畅,与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广西证监局、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一行三局”之间,经济与金融之间,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尚未完全理顺,地方金融风险预警和监管机制尚未健全,大金融工作格局尚未形成。(四)高端金融人才紧缺南宁具备相应认证资质的高级金融从业人员紧缺,尤其是金融业领军人才、管理人才、创新型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匮乏。就南宁自身金融发展水平而言,对高端金融人才的吸引力不够,且相关引进优惠政策尚未出台;金融人才的载体平台不足,本土高校、科研机构对金融人才的培养能力有限,资质不足。引进人才是当务之急。

三、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应把握的关键环节

在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的过程中,需要借鉴新加坡的金融创新经验,积极探索金融监管、金融创新的实现路径,促进金融和其他相关机构、人才等要素的集聚,打造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

(一)突出比较优势突出比较优势,实现错位发展建设南宁核心区,必须突出特色,发挥优势,与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金融中心错位发展。作为广西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核心城市,南宁具有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先行优势。未来南宁应继续围绕跨境金融特色,打造链接中国与东盟国家金融资源集聚、流动和扩散的枢纽地区,为更多企业“走出去”强化服务、搭建平台。一是充分利用沿边优势,推动银行开展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引导和保障企业到东盟地区开展投资、承包工程,为中国企业和资本走向东盟乃至全球提供所需金融服务。二是提供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领域的区域合作发展和互联互通所需金融服务,积极发展跨境基础设施投资和合作所需要的产业投资基金、银团贷款等,推动广西优势产能“走出去”,支持中国—东盟互联互通项目建设。三是提供与人民币国际化相配套的金融服务,进一步推进与东盟国家的跨境人民币结算,加强人民币在东盟国家的推广和使用,具体包括继续推动跨境人民币双向贷款、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完善人民币与东盟货币的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增强人民币在东盟国家的影响力和辐射力[2]。

(二)““引进来”“走出去”,加速金融集聚通过“引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促进金融集聚。一方面,分类制定差异化的扶持和奖励政策,重点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南宁设立功能性的类总部机构,全面提高金融服务能级。与有条件的东盟国家在金融机构互设准入和金融市场有序相互准入等方面进一步放宽限制,加快推动境内外金融机构落户南宁集聚发展。加强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对接合作,争取在南宁核心区申请成立包括合资银行、证券、期货、消费金融、第三方支付等全国性“金融牌照”。引入在上海陆家嘴、深圳前海开发区、北京金融街、成都金融城等金融集聚区具有运营优势资源的力量共同发起设立运营服务公司,吸引汇集国内各金融集聚区的优质金融资源,在金融监管与服务、行业交流、人才引进、机构招商、项目合作、政策创新研究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改变当前南宁金融基础薄弱的局面。另一方面,进一步鼓励区内金融业实施机构和业务“走出去”,提高南宁金融对外的聚集能力和辐射能力。通过向外设立金融机构分支,建立域外合作伙伴,进行区域金融中心内外资源的交换,实现范围经济。

(三)推进金融创新推进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为进一步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步伐,应创新产品设计和服务方式,改善专业化金融服务,满足差异化金融需求。一是依托中国—东盟信息港,大力发展“数字金融”和“科技金融”,打造面向东盟金融服务平台,推动双边企业、金融机构信息、资金、信用互通。鼓励设立各类科技产业基金和天使投资基金,培育扶持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金融科技类初创企业,提供专业化的科技产业信贷、保险和投资服务。二是以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创新发展“绿色金融”,在南宁核心区开设绿色服务产业园区,鼓励金融机构在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投贷联动等方面先行先试。三是依托南宁综合保税区、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南宁国际铁路港等,快速发展“供应链金融”,探索设立物流交易所,完善物流企业产权交易,打造跨境电商供应链物流金融平台,为跨境电商用户和供货商提供融资服务。探索特色金融产品,如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及丰富的农产品等资源优势,探索专项金融服务,利用金融技巧设计结构性商品融资(structuredcom⁃modityfinance)和农商品期货/衍生品,航运与物流金融服务等需要与实体贸易运输密切结合的金融服务产品,并配合政策支持。

(四)借助自贸区政策红利借助自贸区政策红利,扩大金融对外开放以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获批为契机,进一步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更好地发挥区域金融中心功能。一是积极复制、推广负面清单的管理理念,有步骤地减少限制,简化负面清单的内容。推行进入核心区内金融机构事中事后监管模式。二是完善金融市场功能,探索实施资金便利收付的跨境金融管理制度,推动核心区内资本自由流入流出和自由兑换,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等金融开放措施。探索建立本外币一体化的账户管理体系,便利企业实现账户本外币资金自由兑换,降低融资及汇兑成本。三是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与壮大商业银行,推进小微金融机构的发展,积极发展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各类金融资产交易平台,为实体经济提供丰富的资金来源。

(五)强化政府引导强化政府引导,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在新加坡金融中心的发展过程中,政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提供金融中心发展所需的辅助政策、营造宽松的经济环境以及防范金融风险。南宁市政府可借鉴新加坡经验,推进金融监管模式与监管理念的创新。一是监管机构方面,探索逐步改变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证监局、银保监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分局分业管理模式,整合一行四局职能,尝试在中国—东盟金融城封闭的小范围开展“大金融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和避免监管真空。可先采取金融办与“一行三局”层面的“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合署办公”等多种方式,加强垂直管理的金融监管部门与南宁金融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与协作。二是创新金融监管方法。由于东盟国家金融市场发展程度差异较大,政治经济金融稳定状况参差不齐,因此,要重视对金融风险的预警、预防、控制和处置,争取在国家层面与东盟国家签订和完善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为了适应金融开放对监管准则、监管方法国际化提出的更高要求,争取在南宁核心区试行监管沙盒机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单个案例试点创新。三是筹建跨国金融纠纷调解机构,借鉴中越跨境金融消费纠纷双语调解室经验,探索用独立于行政监管部门的专业第三方组织快速化解金融纠纷,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营造和谐的法治和营商环境。

(六)搭建服务平台搭建服务平台,打造人才高地完善金融人才引入奖励机制,从经济发达地区引入一批现代金融高层人才,同时加快五象新区金融核心区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的建设,实现人才“进得来,留得住”。加大对金融人才的培养力度,与本土高校、科研机构、金融企业合作,建立人才实习基地,提高实务操作能力。积极争取与国内、区内资深金融机构合作办学,实现金融人才的定向培训培养。建立灵活的人才流动机制,探索学校、企业、政府融合的人才流动“旋转门”机制,留住具有专业素养的监管人员。大力推进金融人才国际化,推动人才跨国交流,充分利用新加坡平台进行国际化金融人才培训,加强同国内金融企业在新加坡开设的分支机构的日常联系,选派优秀金融从业人员到新加坡分支机构挂职锻炼,增强实战能力,为南宁核心区建设提供智力支持。新加坡作为东盟的核心成员国,全球著名的国际金融中心,在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其经验对南宁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核心区具有参考借鉴价值。南宁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核心区,要找准问题,把握好关键环节,并针对关键环节一一破解,以推进金融开放门户核心区的建设进程。

[参考文献]

[1]杨新兰.新加坡金融发展与金融治理的经验借鉴[J].新金融,2015(3):24.

[2]李树娟.开放环境下的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研究——以广西南宁为例[J].区域金融研究,2017(10):65.

作者:高琳 单位:南宁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