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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金融危机时代金融监管模式与法规完善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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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金融危机时代金融监管模式与法规完善

摘要:世界金融危机为各国金融行业的发展敲响了警钟。进入后金融危机时代后,我国也不断推进金融监管模式法规完善。但是,仍然存在诸多方面需要改进。本文介绍了我国金融监管模式发展历程及特点,指出了后金融危机时代的金融监管目标。分析了后金融危机时代金融监管模式和法规中存在的问题,并据此提出相应的完善路径。

关键词:后金融危机;金融监管;法规

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过后,全球经济走入低迷时期,开始进入后金融危机时代。后金融危机时代将经历相当长一段时间,从经济触底到经济回升至下一轮增长周期,是后金融危机时代所要经历的区间。进入后金融危机时代后,我国经济形式也不容乐观,虽然总体上处于稳定区间,但是经济增长速度明显放缓。全球金融危机为我国带来的启示就是要加强金融监管,不断转变金融监管模式,并完善监管法规。本文对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国金融监管模式和法规完善的研究具有现实意义。

一、我国金融监管模式发展历程及特点

金融监管的目的在于维护金融行业的稳定发展,减少金融行业波动对市场产生的不良影响。从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发展来看,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见表):我国金融监管模式演变的不同时期呈现出不同特点,第一阶段处于计划经济时期,没有专门的金融监管机构,主要是政府进行全面监管。第二阶段突出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能,金融监管模式具有统一性。第三阶段金融监管模式突出分业监管的特征,由一行三会分别对金融行业进行监管,监管模式更加细化。第四阶段则是在第三阶段基础上的演变,金融监管模式仍然属于分业监管,一行两会的监管模式具有与时俱进的特征,是监管模式的又一次创新。

二、后金融危机时代的金融监管目标

1.逐步提高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2008年的金融危机为世界各国提供了很好启示,后金融时代各国更加注重提高金融体系的韧性,不断提高其抗风险能力。进入后金融危机时代后,《巴塞尔协议III》出台,提出了新的监管要求。而我国则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更加严格的监管要求,主要目的在于提高金融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随着金融监管的进一步增强,我国人民银行还建立了宏观审慎评估体系,针对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七个方面进行评估,根据金融机构得分情况判定相关风险。

2.影子银行监管不断加强影子银行是指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之外的信用中介体系,主要存在监管套利等风险,不利于金融行业的发展和市场的稳定,因此需要充分发挥金融监管的作用,消除影子银行的不利影响。近年来,我国提出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所以需要借助金融监管的力量来实现相关目标。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加强对影子银行的进一步监管也是我国金融监管的重要目标。

3.金融监管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后金融危机时代,为了不断完善金融监管模式,也需要逐步加强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用法律手段约束金融行业参与者的行为。借鉴世界各国的成功经验,我国金融监管也逐渐走向法制化道路。2018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逐步兴起,金融风险呈现出新特点,为此银保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出台了25重点金融监管政策和法规。可见,完善金融监管法规也是后金融危机时代的金融监管目标。

三、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国金融监管模式和法规中存在的问题

1.后金融危机时代金融监管模式存在的问题(1)监管手段过于单一。从我国的金融监管模式来看,主要通过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行业自律等进行金融监管,其中以行政手段为主,行业自律机制的监管手段作用比较有限。由此可见,我国金融监管模式中,存在监管手段过于单一的问题。因此,金融机构建立健全的内控机制,行业内部形成自律机制,才能让现有的金融监管模式充分发挥内外部监督作用。(2)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沟通有待加强。目前来说,我国主要实行一行两会的分业监管模式,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各司其职,共同对金融机构实施监管。分业监管模式虽然具有避免权力过于集中的优点,但是也存在一些弊端。在监管过程中,难免因协调机制不完善而产生交叉管理的情况,这样就增加了监管成本。此外,由于各个监管部门之间独立运行,所以也会存在沟通不及时、不畅通等问题,从而影响了金融监管的效果。(3)互联网金融监管机制不健全。随着金融行业的不断创新和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逐渐发展起来。但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风险也不容忽视,需要借助金融监管的力量。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年限并不长,我国相关的监管机制并未完全建立,对于监管手段、监管范围等方面还存在很大的改善空间,随着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不断暴露,相应的监管机制才会不断健全。

2.后金融危机时代金融监管法规存在的问题(1)地方金融监管法规比较欠缺。目前,地方金融监管主要依据上级监管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开展监管工作,往往缺乏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这主要是由于,一方面,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制定法规的积极性并不高。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往往接受上级监管部门的垂直管理,所以制定地方监管法规的意愿并不强。另一方面,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在制定法规时未充分考虑地方实际情况,只是按照基本法律的要求制定地方监管法规,造成法规条款的适用性并不强。(2)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不足。从现有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来看,更加侧重于对金融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约束,从而起到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目的,但是直接对消费者进行保护的法规则并不多。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金融消费者的信息安全既面临互联网本身的数据安全风险,也面临互联网金融平台非法买卖消费者数据信息的风险。所以,需要借助法律法规的强制作用,才能对金融消费者权益进行全面保护。

四、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国金融监管模式和法规的完善路径

1.丰富监管手段,内外部监管共同发力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以行政手段为主的外部监管。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和证监会应当各司其职,通过行政手段对金融机构及其行为进行有效监管,对于存在的金融违规行为要进行严厉处罚。另一方面,不断丰富监管手段,发挥内部监管的作用。对于金融行业来说,要形成完善的行业自律机制,通过行业协会等组织进行内部监管。同时,金融机构自身也需要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从而丰富金融内部监管。

2.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与沟通首先,应当明确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职责和监管范围。国家应当对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的职责进行明确规定,避免出现监管交叉等问题,避免造成监管资源的浪费。其次,金融监管机构之间应当加强沟通,共享监管数据和信息。加强沟通是降低金融监管成本的有效方式,金融监管机构之间应当建立统一的金融数据平台,各监管机构对于所需数据可以及时调取,从而实现监管资源的优化配置。最后,构建完善的协调机制。金融监管机构之间应当不断探索高校的协调机制,便于共享信息,共同促进金融监管目标的实现。

3.进一步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机制和法规建设一方面,随着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逐渐暴露,我国应当出台专门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法规,用以规范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行为。相关法律不仅应当规定互联网金融的准入门槛,还应当包含具体的监管手段和措施,同时还应包含相应的惩罚机制。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体系的完善,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互联网违法违规行为,降低互联网金融市场的风险。另一方面,还应进一步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机制。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充分了解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风险点,针对风险实施有效的金融监管,从而不断提高金融监管成效。

4.完善地方金融监管法规,加强对消费者保护金融监管法规的完善应当注重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保护消费者的信息安全和相关权益。因此,我国需要不断完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体系,特别是地方金融监管法规。在国家金融法规的指导下,地方应当根据金融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金融监管法规。2019年7月1日起,《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地方金融监管法规条例,对其他地方法规的制定具有良好的借鉴意义。在未来的金融行业发展中,相信会有更多地方金融监管法规条例的出台,更好地为金融监管服务。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

五、结论

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吸取世界金融危机的教训,不断加强金融监管,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模式和法规。我国的金融监管模式经历了四个阶段的发展,目前采用一行两会的分业监管模式。金融监管模式的阶段演变主要是为了实现金融监管目标。本文通过对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国金融监管模式和法规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得出了相应的完善路径。第一,丰富监管手段,内外部监管共同发力。第二,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与沟通。第三,进一步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机制和法规建设。第四,完善地方金融监管法规,加强对消费者保护。

参考文献:

[1]王琮.中国金融监管模式的现状及发展[J].西部皮革,2018,40(06):100~101.

[2]潘文彪,路洲臣.次贷危机后十年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成果、趋势与我国应对之策[J].国际经济合作,2018,(11):55~61.

[3]冯艳妮.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现状及改革对策[D].吉林大学,2017.

[4]王相怡.金融创新下风险监管的法律制度构建研究[J].现代营销(下旬刊),2019,(06):222~223.

作者:张坚 单位: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舟山供电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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