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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混业经营路径研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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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混业经营路径研究

一、平安并购深发展动因分析

(一)提升协同效应,立足规模经营

协同效应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不同环节共同利用同一资源而产生的整体效应。公司联合以后竞争力增强,导致净现金流量超过两家公司预期现金流量之和,或者合并后公司业绩比两个公司独立存在时的预期业绩高,即产生1+1>2的效应。平安通过发挥其营销优势,共享客户资源,银行与保险之间将产生极好的“协同效应”。通过增强交叉销售的广度和深度,丰富金融产品,不仅增强客户的忠诚度,还不断提升平安品牌影响力。从资产规模来看,中国平安并购深发展,将成为资产规模超万亿的上市公司。根据2009年一季报,深发展总资产已达5218.79亿元,而中国平安总资产为7500.67亿元。两者的资产总额高达1.27万亿元,在已上市的11家资产规模超万亿元的金融机构中排名第八位。单独从银行业务来看,平安截至2008年底的总资产为1459.23亿元与深发展合并后资产规模将达到6678亿元,该数据接近华夏银行的资产规模,在上市银行中排名第十位。

(二)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因素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平安投资富通出现暂时巨大的浮亏,平安开始审慎应对海外扩张,将注意力转向国内业务。对拥有大量现金流的平安来说,获取全国性银行牌照成为其发展目标。在拥有全国性银行牌照的银行之中,可供收购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只有10家,绝大多数银行的股东结构相对稳定,只有深发展的股东是“早晚会退出”的美国新桥投资。此外,平安和深发展总部均位于深圳,信息收集充分,地方政府收购阻力较小。上述因素使深发展成为平安最好并购选择。同时,中国银监会与中国保监会于2008年初在北京式签署了《中国银监会与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银保深层次合作和跨业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其中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有效隔离风险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和平等互利原则,可以开展相互投资试点。2009年11月,银监会《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管理办法》的颁布,明确规定,现阶段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原则为:每家商业银行只能投资一家保险公司,且原则上应选择现有保险公司。上述文件的版本标志我国金融混业经营掀开新的一页,为平安收购深发展提供了政策与法律基础。平安收购深发展的宏观经济环境具备。

二、平安并购深发展策略观察

并购交易前,平安集团及平安寿险共吸纳、持有深发展1.45亿股,约占深发展31.05亿总股本的4.68%。平安对深发展的并购主要通过以下四个步骤完成:第一步,中国平安于2009年6月12日公告称,与深圳发展银行达成《股份认购协议》和《股份购买协议》。平安于2010年5月向新桥投资定向增发2.99亿股H股,作为其持有深发展5.2亿股的支付对价。平安的总股本将从73.45亿股变更为76.44亿股。至此,中国平安集团共持有深发展6.66亿股股份,约占深发展当前总股本的21.44%,并成为深发展第一大股东。

第二步,2010年6月,深发展向平安寿险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79亿股新股,发行价格为18.26元。深发展总股份将从31.05亿股提升到不超过34.85亿股,募集资金为总额最大为69.3亿元。其中,中国平安及平安寿险共持有深发展10.45亿股,占总股本的29.99%。第三步,中国平安顺利取得监管部门批准,以认购对价资产和认购对价现金方式,进一步增持其深发展的股份。2010年9月1日,中国平安公告称,将用其持有的78.25亿股平安银行股份和部分现金以17.75元/股的价格,认购深发展非公开发行的约16.39亿股股份,合计约291亿元。交易完成中国平安将直接及间接持有深发展约26.84亿股股份,约占深发展总股本的52.39%,成为深发展的绝对控股股东,深发展持有平安银行90.75%的股份,并成为平安银行的绝对控股股东。第四步,2012年1月19日深发展宣布将以3.37元/股的价格收购平安银行1555名小股东所持9.25%股份,股东可选择现金或按照15.45元/股的对价换成深发展的股份。合并完成后,平安银行将注销法人资格,深发展作为存续公司并更名为“平安银行”。图1:平安并购深发展流程示意图

三、平安并购深发展对我国金融混业经营的启示

(一)国内大型金融机构方面

1.立足自身需求,符合市场规律金融混业经营不能一时起意,盲目跟风,需要有完整规划。金融机构以并购方式实现混业经营,不是一朝一夕之事,从案例中我们看到,平安为构建自身银行业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金融机构通过并购扩张要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精确估量自身实力,在规模经济的区间范围内经营,不能盲目扩张。目前我国金融业市场化仍不完全,金融机构并购要取得良性后果,就必须以市场化行为为主,以并购双方成为市场交易主体,按照等值交易原则进行产权交易,防范因其他因素造成的非理性交易行为。

2.灵活制定策略,均衡各方利益并购策略的制定,直接关系到并购成败。灵活多样的并购方案,可以满足不同持股者的需求,降低并购成本,减少并购摩擦。平安并购方案涉及股权、现金诸多方面,一方面归于持股者多样化选择,但另一方面,复杂的并购方案不易被持股人所理解,无形中增加并购耗时。多次股权调整使股权稀释,引发原平安银行中小股东不满,以致危及并购的教训也提醒未来并购企业要重视中小股东利益,积极与之沟通股权收购方案,使并购矛盾最小化。对于被并企业人才要积极挽留,保障原有职工的利益,使之早日融入新企业开发经营当中。

3.创新特色服务,突出混业经营金融机构并购的最终目的是扩大经营范围,实现混业经营。并购之后,金融机构业务范围扩大、种类多样、复杂程度增加。目前我国金融机构技术水平较低,需要通过加大技术投入,加快技术创新,提高信息电子化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联系融合保险、银行、资产管理三大业务,变单一粗放式规模扩大为多元集约式协调发展。同时,提升金融机构员工素质,加快员工专业培训,塑造一批适应跨领域发展的人才。金融机构混业经营要突出自身特色,在全方位、一站式、多样化服务的基础上,打造长期吸引客户的特色化服务。

4.加强内部监控,实现风险隔离并购后金融机构一方面要应对自身业务风险,另一方面要应对混业经营的特殊风险,风险监控至关重要。目前我国金融业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类监管模式,对于混业经营并无特定监管机构,这就要求混业经营的金融机构一人分饰二角,既扮演经营者有扮演监管者。金融机构要加强自身内部监控,提升风险防范措施,不断健全和完善管理体制,分离混业经营风险,增强自身抵御风险能力。同时吸取2008年金融危机教训,合理利用杠杆管理风险投资,切忌在利益面前盲目冒进,稳扎稳打,逐步推进金融混业经营。

(二)国内中小金融机构方面

1.从自身情况出发,横向联合发展目前我国以城市商业银行为代表的中小金融机构数量巨大,但业务同质性较高。中小金融机构遍地开花的现象导致银行业无序竞争,资源浪费。中小金融机构要想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突出重围,就必须“合纵连横”,逐步实现地方性、区域性金融机构向全国性金融机构过渡。中小金融机构跨行业并购,不仅可以扩大规模,精简成本,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还可以积累资金,实行更加灵活的财务政策。深发展并入平安,有效解决了资本充足率问题,同时分享平安已有客户资源。从国际金融市场情况来看,日本中小金融机构并购发展的情况最为典型。日本五大金融机构中,除了三井住友银行,其余均为中小金融机构相互并购形成金融控股公司,在并购中提高竞争实力。

2.提升管理水平,加速市场化进程中小金融机构谋求以并购方式扩大规模,实现混业经营必须拥有现代化的企业产权制度,实现科学管理,创新经营理念,服从市场规律。自2004年新桥成为深发展的战略投资者之后,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以及以纽曼为代表的高级管理人才,深发展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此外,深发展作为上市公司,2007年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股票在市场上自由流通。这些都为深发展成为平安并购对象创造有利条件。只有管理理念先进,积极参与市场,紧跟市场步伐,中小金融机构才能成为他人的收购对象,实现混业经营,联合发展。

3.提升员工素质,实现混业经营金融混业经营是国际潮流所向,未来在我国势必会放开。中小金融机构管理层需具备前瞻意识,在战略设置和业务扩展过程中,调整经营结构。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储备组建一支精通证券、信托、保险、租赁、理财、咨询、评估等新型业务的高素质人才,为混业经营做准备,实现专家经营、专业管理、全面发展。重组兼并过程中,积极学习国内外先进管理、经营理念,防止人才流失,同时引进操作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积极创新的高技能人才。建立完善从业人员培训体系,在搞好实用人才的短期培训的同时,跟进高级管理人才的中长期培养与储备,促进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政府方面

1.减少市场干预,发挥引导职能提高我国金融业并购效益,应减少政府对市场的行政性干预,变“政府安排”为“政府引导”。并购是市场交易行为,政府直接参与并购,越俎代庖,容易引发非理性并购甚至腐败,扰乱市场经济。鼓励中小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相互重组和兼并,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此外,由于目前我国金融体制不够完善、金融监管欠缺,政府应适时引导,从宏观层面上制定和执行相关法律、政策与交易原则,健全交易平台,畅通融资渠道,规范并购秩序,加强并购管理,为金融机构并购创造良好的环境。政府应鼓励设立独立评估机构为企业并购提供咨询建议,弥补并购企业视野单一的不足。

2.加强金融监管,完善法律机制我国目前没有一个专门针对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监管的部门,对金融业采取的是“三会一行”分业监管模式,监管权利分散。平安并购深发展之后,我国混业经营的金融控股公司初具完形,设立混业经营监管机构成为当务之急。加大混业经营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同时避免重复监管,混业经营监管机构任务艰巨。面对混业经营法律规范不足的现状,政府应根据金融业日新月异的发展现状进行补充完善,同时加快对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使其尽快知悉。积极鼓励国内产业资本和民营资本参与金融业改革,引入竞争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增加我国金融市场活力。

3.加快办事效率,提高专业水平政府金融监管机构应提升面对应急事件的处理能力。平安宣布并购深发展之后,监管机构明显准备不足,审批过程一再犹豫不决,动摇市场信心,提升企业并购难度。固然平安并购事件无先例可循,政府监管部门应该完善评估体系,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为金融企业赢得并购时机。此外金融监管要提升专业水平,跟随国际金融步伐,完善金融业并购相关规定,积极与并购双方进行沟通,为并购企业提供专业性建议,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积极促成金融机构并购,扩大规模,实现混业经营。

作者:蔡琦单位:广西大学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