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新农村发展金融服务体制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随着2008年3月19日央行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金融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银发〔2008〕90号),进一步强调要稳步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范围,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全面推动小额贷款,大力扶持经营分散、资金需求的发展,将资金引向新农村地区、支持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农村金融服务的困境分析
1.农村资金供需缺口加剧。我国一直对农村金融机构的进行严格管制,与农村经济主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不适应。特别是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商业银行市场化、商业化程度也在不断加深,逐步调整经营战略和贷款投向,从农村地区撤离尤其从偏远落后的农村地区撤离就成为追求利润过程中的必然选择。农村金融缺口形成以后,要想弥补这个缺口,就迫使经济体内产生一种内在的自平衡机制加以解决,以满足农村各类经济实体的不同资金需要。
2.农户是农村金融风险的主体。由于农业的弱势性和高风险性,决定了对农业投资具有风险大、成本高、收益少、资金周转慢等特点,加之农村城镇化水平严重滞后和农村市场信息的不充分,使得农村地区的盈利性投资十分稀缺。
3.村级债务问题严重。二十世纪90年代后期,随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推行,农业税附加和农业特产税附加,收入大幅度减少,盈利下降,进一步导致偿债能力下降,债务问题突显,债务问题己经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影响农村金融稳定发展的重要诱因。按照农业部2006年上半年的抽样调查,全国村级债务估计有4000亿元。直接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基层政府组织融资能力有限,必然严重干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这样,规模庞大的村级债务仅靠自身财力很难消化,大多数村委会采取挤占、挪用或摊派等方式用于借新还旧,势必影响上级财政对地方经济建设的正常投入。
4.农户之间借贷平凡影响金现有融体系发展。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十分脆弱,,农村金融服务的成本大、收益小,商业化的追求使得国有银行的营业机构纷纷退出农村金融领域。特别是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地区就成了金融机构不愿光顾的空白地带。而且,民间信用和融资多种多样,如担保抵押借贷、民间票据贴现、各种协会和互助会等。而正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不健全,农村资金外流严重,金融服务供给不足。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和方式远远不能满足农户生产和生活对资金的需要,农户不得不到民间金融市场去获取。但民间借贷多数还是在血缘和地缘关系圈内,大多数的借款多是无息或低息的。主要以小额应急的借款为主,用于经商和农业投放的大额借款占了一定比例。事实上,农户之间的相互借贷非常普遍,较少从信用社(银行)获得借款。
二、发展农村金融服务的新思路
1.重建农村金融机构。在长期的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过程中,通过分工合作所形成具有一定结构特征,执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而农村经济的发展最终还是要靠自身内在的动力,因为它能够通过农户之间的互不吃亏的交易推导出一个稳定的制度结构,并供应可使交易费用更为节约的制度化的规则。所以,应进行农村金融体系自我平衡机制的建设。
2.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农村金融创新包括技术创新、工具创新和产品创新。技术创新主要指通过农村金融营业网点电脑及附属设备的更新换代,提高运行效率。工具创新指在技术创新基础上,全面开通省辖电子联行业务,推进信用卡业务,丰富中间业务品种,以便提供便利的金融服务。创新多样化贷款产品如开办助学、养老、建房、大病统筹、家用电器购买、特色农业、观光旅游农业、“农家乐”、生态农业等,要根据农业资金需求多样化的特点,科学细分市场,适时加大贷款新产品开发力度,制订农户贷款管理办法,改进创新农户贷款担保方式,即在推广完善农户联保、钱物结合、农户授信、小额贷款证等。
3.满足农户小额信贷的金融需求。鼓励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利用农信社的网络系统,开展对农信社的批发金融和委托服务等业务,引导资金回流农村。积极探索政策性金融机构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结合模式,促进农村小额信贷发展。农村金融需求一般主要包括存款需求、贷款需求、金融投资需求、中间业务需求和保险需求等。新农村建设创造了巨大的有效金融需求市场。农民对突发支付性需求的低应对能力、农业的低风险抵抗能力、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增加非传统农业收入需要的资金投入,都决定了农民对贷款的迫切需求。调查发现需要贷款的农户占调查总户数的63.8%;贷款需求的最低数额为20元,最高数额为500万元,一般需求为10000元左右。因此,与农业弱势产业和家庭经营规模的小型化有直接联系,所产生的借贷需求具有明显的小额性。同时,收入低和抵押品的缺乏导致农民贷款需求不能很好地得到满足。
4.建立农户借贷的风险评估机制。首先,以农户为单位,建立贷款档案,将家庭经济情况、主要从事的经营活动等内容记录在内。其次,乡村银行成立信用评定小组,对信用等级进行评定。在信用等级评定的基础上,乡村银行根据不同农户的信用等级,对农户颁发贷款证。发证以后,持有贷款证的农户,在需要小额信用贷款时,可以凭贷款证及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乡村银行办理限额以内的贷款。对超过小额信用贷款限额的更高层次的资金需要,实行多户联保贷款。小额信用贷款主要满足的是农户一般性的种植和养殖业的资金需要,一些规模较大、层次较高、期限较长的资金需求,靠小额信用贷款已经满足不了其需要。对这类情况,可以采取3—5户农户组成联保小组的办法,发放联保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实际是一种多人担保贷款,但与一般的担保贷款不同,它不是靠财产或经济收入来担保,而是以农民的信誉作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