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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贷款”专项模式
青海省农发行将农村土地整治和农民集中住房建设作为优先支持重点,加大农村土地整治、农民集中住房建设贷款工作力度,积极支持西宁、平安、民和、乐都等地农村土地收储整理项目和多巴新农村农户住宅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有效促进了城乡用地结构的优化,极大地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截至2012年12月末,新农村建设贷款余额达490850万元,同比增长83%,新农村建设贷款继续成为该行信贷业务稳步发展的支撑点和主要贡献点。
“新农保、新农合”服务模式
青海省农行积极参与全省新农保、新农合等项目工作,将此项民生工程作为该行服务“三农”工作和履行社会职责的重要内容去抓,在资源配置、渠道建设、政策支持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结合金穗“惠农通”工程,通过“服务点+电子机具+农户”服务模式,形成了“人+转账电话+惠农卡”的新农保、新农合业务模式,为农牧民在归缴、领取新农保、新农合等项目资金方面提供方便、高效、快捷的金融服务,既方便了农牧民,又节省了农牧民取现成本,得到政府的肯定和村户的欢迎。截至2012年末,共取得19个县新农保、29个县新农合及2个县粮食直补、草原生态奖励补偿等专项资金的权,新农保、新农合市场份额分别达到48.71%和74.35%,设立新农保、新农合金融服务点410个,办理养老金发放业务78733笔、金额3595.38万元,办理转账业务580笔、金额152.69万元。
“公司+基地+农户”合作模式
截至2012年12月末,青海省村镇银行通过该模式向17户中小企业发放贷款1000万元,同比增长25%,贷款余额6150万元,同比增长48.2%,间接支持农户达2.3万余户。“公司+基地+农户”的信贷机制,将生产与加工对接、产品与市场对接,帮助农牧业产品实现产业化配套,拉动农牧产业实现升级,并促进了地方政府主导产业和项目的实施,加快了农产品如马铃薯、杂交油菜、蚕豆、牛羊肉、胡萝卜及枸杞等资源优势产业和具有一定科技含量的现代农牧企业向市场转化的步伐。
(一)人民银行加强窗口指导,积极推动农村金融创新
1.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导向作用。人民银行西宁中支加强窗口指导和信贷政策引导,综合运用支农再贷款、存款准备金、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的政策导向作用,合理运用涉农信贷导向评估结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全省“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货币信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涉农信贷投放的作用不断显现。
2.研究制定适合“三农”发展特点的政策措施。近年来,人行西宁中支与政府部门积极配合,研究出台了多项支持农牧区经济发展的金融政策措施。目前,人行西宁中支结合我省农牧区实际制定的《关于加快推进农牧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实施意见的通知》已被省政府批转执行。
3.为农牧区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海东地区、海北州、海西州中支及大通、湟中、湟源三县支行开展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试点工作,全省共成立了9个金融消费者保护中心,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全辖新设立177个助农取款服务点,缓解了农牧民取款难问题,改善了全省46个乡镇金融服务不足的状况。经海西州中支积极协调,海西州财政已拨付惠农支付业务财政专项补贴资金100万元。海南州中支在全省率先实现乡镇金融100%覆盖,被总行评为支付结算工作先进单位。
(二)金融机构结合实际,加快推进“三农”经济持续发展
1.贯彻落实金融支持农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各金融机构不断加强对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支持力度,优化信贷结构,认真贯彻人民银行总行联合“三会”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切实履行职责,有效推进青海省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方式的创新。
2.简化贷款手续,实现金融服务流程化。如大通国开村镇银行针对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运用“见保即贷”合作模式,为农牧区小微企业贷款提供了融资便利渠道,通过简化信贷审批流程,缩短信贷审批时间,按照“简单化、规范化、流程化”的原则,形成一站式金融服务,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在“农户春耕贷款”产品中,村镇银行简化贷款手续,坚持上门服务,从贷款调查、发放到本息回收走村串户,通过影印图像资料,逐户建立电子档案,农户只需确认签字,不用“跑”银行,节约了农牧民的时间。
3.金融产品的针对性和灵活性不断增强。如农村信用社针对年富力强的农村青年设计的“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充分发挥农村青年这一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主力军的作用,通过信贷支持农村青年带领农牧民创业致富。大通国开村镇银行“公司+基地+农户”的信贷机制,从源头上支持农牧业的生产与发展,有效增强了农产品变现和应对市场价格波动的能力。
存在问题
(一)农村金融创新主体较单一
农村金融创新的主体主要是农发行、农信社,国有商业银行除农行、邮储银行外参与较少,由于授权经营,基层金融机构权利、能力和水平十分有限,风险管理机制和创新机制还不能有效协调运行,加之农村金融仍处于市场化的初级阶段,信贷资源稀缺,整体竞争压力极其有限。
(二)基础设施及人力资源匮乏
农村经营网点基础条件的欠缺使得一些新型金融服务方式难以推广,基层网点员工缺乏较多的金融知识,对农村地区的个人消费、家庭理财、衍生产品等现代金融产品领域不能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更加抑制了农村金融创新的发展。基层金融机构创新类人才较少,创新潜能不够,缺少对农村金融服务的前瞻性。
(三)部分地区借款人诚信意识欠缺
青海省经济总量小,农牧民人均收入不高,部分偏远农牧区长期依靠财政转移支付、扶贫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发展生产,金融生态环境脆弱,民众的诚信意识有待提高。这也使得涉农贷款特别是信用贷款的贷后管理难度增大,银行的贷款风险较高,影响了银行放贷和金融产品创新的积极性。
政策建议
(一)地方政府加大改善农村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力度要从发展战略的角度去看待银企关系,切实维护金融债权,增强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的信心,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要改善中小企业的外部发展环境,完善信贷中介服务,建立运转有效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解决其贷款难问题,同时简化贷款抵押登记手续,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收费标准,清理“三乱”,为农村中小企业的发展和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营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对能带动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科技含量高的新兴企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多的中小企业贷款,财政给予一定的贴息扶持,以帮助其发展壮大。
(二)农村企业特别是农村中小企业自身要规范化管理农村中小企业要赢得金融部门的信贷支持,必须加强内部管理,健全财务制度,便于金融机构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及风险状况。要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同时要尽快健全中小企业信用系统,树立正确的信用观念。
(三)搭建政、银、企信息共享平台由政府、人民银行定期组织企业主管部门、重点企业及各金融机构参加项目对接会,开辟银企协作平台。通过推介、筛选,使好的项目尽快达成信贷意向,获得资金投入,尽快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信贷投入不足的矛盾,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作者:许琳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