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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旅游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旅游产业景区景点建设资金数额有限,资金获取途径单一
按照国务院印发的《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以中央财政资金为主,总额为316.5亿元,但涉及旅游产业的投入仅1亿元。(分别是:玉树州游客服务中心项目,投资2000万元;新寨嘉那嘛呢石经城景区整治项目,投资1750万元;勒巴沟景区内道路建设项目,投资1250万元;勒巴沟—文成公主庙景区建设项目,投资2000万元;结古寺景区基础设施建设与环境整治项目,投资1000万元;玉树州游客接待点建设项目,投资1000万元;巴塘温泉旅游景区建设项目,投资1000万元)。目前,对于玉树灾后旅游产业仅靠7个景点景区建设和1亿元的财政资金带动,并无其他资金获取途径。产业资金投入建设力度相对较小,建设完成后效果不容乐观。
(二)旅游产业相关企业在产业建设资金投入方面存在较大资金缺口
目前玉树涉旅企业在重建资金投入方面主要是靠企业自筹或贷款,因此,签约投资额与实际投资额存在明显出入。在调查中发现,截至2012年10月,登记在册的旅游产业相关企业共有25家,企业建设总规模为111136平方米。援建协议投资金额为50813万元,签约协议金额为48286万元,但到目前为止,实际累计投资资金总额仅为28300万元。在25家旅游产业相关企业建设的项目中有20家在建项目存在资金缺口,其中实际累计完成投资额比签约投资额低于50%的建设项目有13家,低于20%的有6家。过大的资金缺口阻碍了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旅游产业相关企业贷款难,融资难
1.涉旅企业规模小,资金和经验少。由于当地旅游企业目前均为中小民营企业,普遍为新创企业,存在规模小,资金少,经验少等不足。且当地中小文化旅游企业存在财务制度不健全、信用状况差、盈利模式不清等问题,成为难获银行贷款的重要原因之一。
2.涉旅企业抵押难。旅游企业所得的门票收入、景区经营权等不属于所有权,仅为产权,不能进行有效的抵押,这为银行向其投放信贷资金带来了困难。而涉旅企业所拥有的无形资产难以评估是目前文化旅游企业获取金融支持的最大障碍。
3.涉旅企业收入稳定性差,银行信贷支持困难。文化旅游企业业务开展具有“项目性”、“季节性”的特点,例如广告、电影、电视剧拍摄、文艺活动的举行、旅游门票收入等都不能产生稳定和持续的现金回报,这给根据财务报表判断资金回报的银行借贷带来了新的考验,同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银行提供信贷支持的信心。
4.涉旅企业投资收益周期长。(1)恶劣的环境制约产业发展。玉树州地处青藏高原东部,平均海拔在4200米以上,高海拔缺氧环境不仅限制了多种旅游活动的开展,而且影响了游客的滞留时间。同时,高寒气候也决定了旅游旺季短、淡季长,高原环境对游客身体状况有影响,自然条件对当地发展旅游产业有一定的制约。(2)旅游产业固定资产投入特点导致投资收益周期长现象。玉树地区景点景区开发,宾馆度假村建设,道路交通建设等旅游产业相关设施建设具有资金需求量大,周期长,回收慢的特点,旅游投资长期贷款项目获批困难,而短期贷款对旅游项目建设发挥效能低,影响金融机构投资积极性。
5.银行信贷管理模式的限制。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贷款风险终身责任制,将信贷风险和信贷人员的职位、工资奖金等挂钩,追究其终身责任。由于没有形成对信贷人员的激励机制,而旅游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开发贷款属于中长期贷款,具有资金投入大,产出周期长,利润回收慢,风险控制难等特点。因此,金融机构和信贷人员可能会产生恐贷、惜贷的情况,对金融机构支持地区旅游产业的发展产生无形的阻滞。
对策建议
(一)多途径支持,增加资金获取渠道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财政的支持力度大小对旅游产业的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地方政府应统计调研出实际需求旅游产业资金数额,对目前旅游产业发展的现状进行对比分析,向上级相关政府部门总结汇报弥补缺口的重要性,争取到更多财政支持,为社会资本进入旅游产业打下坚实基础。2.积极争取地方信贷支持。政府部门应积极与当地银团沟通协商,进一步根据玉树旅游产业的特殊性,有效解决涉旅企业的“担保难、融资难”现象,建立涉旅企业融资沟通平台,拓展融资渠道。3.吸引社会优质资本投入旅游产业项目。允许信用良好的社会资本经过信用中介机构的信用评级后,发行企业债券;政府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围绕玉树地区特有旅游形式和“吃穿住行”的硬件设施建设方面展开招商引资工作。
(二)建立旅游产业信贷新产品新模式
探索旅游产业融资新渠道新方式,积极实现旅游业融资渠道多元化。一是政府吸引国内外相关优质旅游企业进行项目投资,加强对优势旅游项目的论证,评估和上报工作。对具有良好资产、良好信誉、良好资源的企业开通信贷“绿色通道”,提供便捷优惠的信贷政策和信贷服务。二是根据《企业债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旅游企业及相关产业企业要积极争取上级有关管理部门的支持,争取发行债券和短期融资债券,扩大旅游业的筹资渠道。三是积极获取对口支援城市的经验、技术、资金支持,实现依靠型发展。四是积极发展BOT(即:建设-经营-移交)融资模式、TOT(即:移交-经营-移交)融资模式、ABS(即:资产证券化)等项目融资模式,扩大民间资本进入旅游业的渠道,满足玉树地区旅游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
(三)学习内地金融机构创新抵押方式
由于玉树地区文化旅游产业建设中各种配套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巨大,而政府财政专项资金有限,今后将主要以企业开发为旅游产业项目建设支流。然而企业开发由于缺乏实质的抵押物,很难在银行机构获得融资。这一情况正与福建省南靖县建设旅游产业遇到的旅游产业相关企业融资问题相同。福建省南靖联社在涉旅企业抵质押方面大胆创新,推出景区门票收费权质押贷款。南靖联社与当地涉旅企业签订了贷款金额上千万元的景区门票收费权质押贷款合同,这是当时南靖联社可发放贷款额度的最高限额。贷款采用整贷零还的模式,由开发公司开立门票收入专户,按月归还本金。该笔贷款发放解决了景区开发资金燃眉之急,促其顺利完成了当地涉旅企业的旅游项目开发中各种配套设施建设。现在南靖联社所投资的该景区已全面对游客开放,门票价格也相对适宜,客流量巨大,门票年收入超出贷款发放额2倍之多,达到2000万元,经营现金流量大,还款资金充足,发展前景良好。目前该公司资产总额近3亿元,基本存款账户、门票收入专用账户均开立在南靖联社,为南靖联社带来较为丰富和稳定的对公存款和结算业务收入。该笔贷款成为支持当地旅游业发展的典型案例,实现了当地商业银行与旅游业的共同发展,为玉树建设高原生态旅游产业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资料。
(四)建立健全信贷扶持旅游产业链长效机制
玉树地区银团应不断加大创新和支持旅游上下游产业链品种,从支持旅游景区景点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信贷投资,拓展到对旅游特色产品开发、酒店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及休闲农牧业的支持,促进和提升高原生态旅游文化产业链条的整体服务功能,特别是加强当地特色农牧产品的开发以及餐饮、住宿等服务设施的建设,从而全面提升高原生态旅游的整体形象。
(五)建立旅游产业特有信贷管理体系
1.积极开展旅游投资信贷业务创新,建立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旅游企业的审贷机制,将其与其它行业审贷机制区别开来,允许有信用、有市场、有效益的旅游企业凭借经营权和未来收益或其它潜在资产作为贷款的抵押物,获取贷款。
2.针对玉树地区旅游景区景点建设投资规模大、资金需求多、回报期限长、风险控制难等特点,建议摸索和尝试推行银团贷款模式。让大、中、小型旅游企业捆绑抱团,努力实现贷款中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增强银团贷款的抗风险能力。
3.加强玉树地区景区景点的个人旅游消费市场调研,依据被调查民众的收入水平和信贷能力,推出个人旅游消费信贷产品,适度开发旅游消费信贷市场,促进旅游产业信贷市场发展。
4.各金融机构应根据旅游行业的财务特征,进一步制定和细化符合旅游业经营规律的授信标准,促进并完善风险评价体系。各金融机构应根据旅游项目的风险和经营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对旺季旅游企业所需的短期小额贷款,要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简化审批手续,进一步确保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获得方便、快捷的信贷服务。对于已经落实财政资金的重点景区,要加强信贷资金配套支持力度。对有资源优势,有市场潜力但短期存在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要按规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对于国家明令禁止或者限制发展的旅游项目,应严格禁止并不对其发放贷款。对于可能借旅游项目名义变相进行其他产业开发,不利于城市环境健康发展的,应从严审查。
(六)积极建立法律体制,加强旅游企业信用建设
要加强旅游行业管理,营造金融支持旅游业的良好外部环境。进一步完善旅游法律法规体系,借鉴和学习中国其他地区生态旅游保护区发展和保护过程中所制定的条例,同时结合自身独特情况加以分析,制定出符合玉树地区生态旅游产业发展的健全的地方法律制度。同时加快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转变,支持地方旅游综合改革试点,理顺旅游景区的管理和经营体制,规范资源保护与开发模式,引导旅游企业进行差异化、个性化和集约式的发展。积极推动旅游企业规范会计和审计流程,增强财务管理能力,建立旅游企业诚信经营信息系统,加强对旅游企业失信行为的惩戒。
作者:旦周嘉措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玉树州中心支行